第172章 農場國內上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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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鵝公司。

小馬哥、張東、曾青等幾個創始人正在開會。

會議室的多媒體畫面中,顯示的正是《開心農場》的介面,以及大概的資料。

去年代理《凱旋》失敗了,讓幾人意識到,企鵝在遊戲這一塊,完全不是盛達的對手。

別說企鵝了,就是金三、網一、九成等公司加在一起,在遊戲這一塊,也就勉強跟盛達打平。

盛達在遊戲這一塊,太強勢了。

企鵝既沒有遊戲製作經驗,代理也比不過人家。

於是,企鵝在遊戲這一塊進行了戰略調整。

從大型網遊,轉向了休閒遊戲。

相繼推出了連連看、對對碰等有遊戲,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這也讓企鵝堅定了走休閒遊戲的路線。

就在前幾天,小馬哥在漂亮國的一個朋友告訴他,在漂亮國,有一款叫《開心農場》的遊戲,已經火遍了全美。

於是,小馬哥就開始關注《開心農場》,並收集相關的資料。

“這款遊戲,在漂亮國和楓葉國,註冊人數已經超過1800萬。

三日內活躍使用者高達450萬,可以說是一款現象級遊戲。”

“這個遊戲製作起來難度不高,我覺得我們可以進行模仿,最多半個月,就能製作出來。”

小馬哥搖搖頭,“模仿的話,會涉及到侵權,現在是關鍵時刻,不宜鬧出負面新聞。”

“你的意思是代理?”

“不,收購!我們最好能把這款遊戲買下來。”

“如果他們不賣呢?”

“沒有不賣的商品,只有沒給到位的價格!總之,這款遊戲在下個月之內,必須登入到我們的遊戲平臺。”

“好,這件事我親自去漂亮國談。”曾青道。

“那就辛苦你了,價格高一點不怕,哪怕是分成,也可以接受,但必須要搶在盛達注意到這款遊戲之前拿下來。”

企鵝已經定好,6月份上市。

而這樣一款火遍全美的遊戲,如果能把其火爆場景複製到華夏來。

就可以讓股民們看到企鵝在遊戲行業的前景,勢必能讓企鵝的股價大幅度上漲。

“另外,我很喜歡這款遊戲的運營模式。

他們打著免費遊戲的噱頭,實則開放了玩家的充值入口。

看似給了使用者選擇權,但我敢斷定,這種模式,比點卡模式更能圈錢。”

“嗯,確實,這有些類似於我們的企鵝秀,只是不知道國內玩家是否能買賬。”

“這是以後需要考慮的問題,當務之急,是將這款遊戲的華夏代理權買下來。”

兩天後。

扎克伯格的辦公室內。

曾青見到了扎克伯格,企鵝是華夏社交軟體的龍頭老大,曾青是主要創始人,所以,扎克伯格很給曾青面子。

只是,當曾青談到《開心農場》這款遊戲後,扎克伯格很意外,“曾,這款遊戲不是你們華夏公司製作的嗎?他們應該是一家很出色的遊戲公司吧?你應該有所耳聞才對。”

曾青一臉懵逼,“你是說,《開心農場》是一家華夏公司製作的?這怎麼可能!

抱歉,伯格先生,我不是質疑你的話。

而是,我確實在國內沒見過這款遊戲。”

“哦,我明白了。”扎克伯格恍然大悟,“這是方女士讓你們華夏公司為我們臉書量身定做的遊戲,所以並未在華夏釋出。”

“伯格先生,我有個冒昧的請求,能將你口中的方女士介紹給我嗎?這款遊戲,對我們公司很重要。”

扎克伯格稍微考慮了一下就答應了,“這沒問題,但我需要先徵詢方女士的意見。”

華夏對臉譜網來說,太過遙遠。

等臉譜網進軍華夏的時候,這款遊戲的壽命早就結束了。

反倒是這款遊戲如果在華夏也能火爆的話,會對臉譜網也產生一些正面影響。

……

一天後,曾青回到了國內,見到了小馬哥。

“事情談成了嗎?”

曾青搖搖頭,將《開心農場》是國內公司製作的訊息告訴了小馬哥。

另外,曾青還把從方雪豔那裡得到的遊戲銷售資料也告訴了小馬哥。

小馬哥被震驚到了,“你說《開心農場》釋出不到一個月,營收已經超過5500萬美金?”

“沒錯,是臉譜網的大股東風鈴投資的方女士親口告訴我的,對方應該不會在這方面作假。”

“風鈴投資?”

“我跟人打聽了,這是一家新成立的投資公司,主要業務在華夏和漂亮國。

在漂亮國,分別投資了水果、谷歌、亞馬遜等公司。

製作《開心農場》的遊戲公司,也是由風鈴投資控股的。”

聽曾青說完,小馬哥皺起了眉頭。

這就有些難辦了。

這樣一款遊戲,自己製作,有十萬塊就夠了。

原本,他以為最多花個幾百萬,就能買到華夏的代理權。

可沒想到,人家一個月營收超過5500萬美金。

還是五五分成,可以從臉書那裡分到2750萬美金,摺合2.2億華夏幣!

這僅僅是不到一個月的成績。

人家會在乎幾百萬?

但國內市場又不是漂亮國市場。

想讓國內玩家為這麼一款休閒遊戲買單,很難。

至於模仿臉書的廣告模式,這更不行。

現階段的國內網際網路的廣告位不值錢。

人家一條廣告能收入0.2美元,在國內,哪怕是一條廣告0.2元華夏幣,都不會有公司在《開心農場》裡投放廣告。

即便是願意在網際網路上投放廣告的公司,也更青睞於入口網站。

唉!

如果能直接模仿多好!

可惜,企鵝上市在即,不能讓負面新聞影響了股價。

考慮一番後,小馬哥當機立斷道:“老曾,麻煩你再跑一趟吧!

既然他們和臉書是五五分成,我們同樣也給他們五五分成。

如果有可能的話,就收購對方一部分股份。

即便拿不到股份,也要跟對方達成戰略合作。”

“小馬哥,沒這個必要吧?他們無非就是製作出一個《開心農場》而已。”

“老曾,你不懂,對方對網路遊戲這一塊的理解,遠超我們,甚至遠超盛達!

我有預感,只要給對方足夠的時間,就算盛達,也會被他們踩在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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