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干鏚 國體(一)(1 / 1)
整個大明的制度改革也隨著淮南郡的改制成功取得藍本,在乾貞元年的那屆選舉中,內閣、國會的調整幅度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首先是呂祖儉、劉二祖、陳亮這些年齡都超過六十歲,紛紛正式宣佈致仕、退休。鞏豐自覺年齡不小,卻又沒到退休年齡,乾脆半隱退,接任嵐山太學的山長。然後呂祖泰正式迴歸嵐山政壇。葉邽、朱熟因為身體健康因素,一起乞了病退。
接著呂祖安宣佈要對內閣連續十年的財政赤字負責,請辭內閣首相一職。國會山一通大亂,特麼原來六十歲退休是真的啊?內閣任期不得超過兩屆也是真的?執政問責更是認真的?
那麼自己的年齡問題,派系整合問題,還有手腳、衣冠問題也該重新定策、調整了。
最終是呂祖安以左使身份當選國會議長,呂祖泰出任光明右使,兼宗正寺卿。喬行簡被提名當選首相,倪千里任左相,王翰任右相,鞏嶸接任樞密使。
葛洪則自覺退出相位,改出刑部尚書。其他李誠之、輔廣、李大有都退出武職,李誠之任兵部尚書,輔廣任工部尚書,李大有任琅琊郡守。
宋濂從麻逸殖民地迴歸,此次出領吏部尚書。時瀾任戶部尚書,徐僑任禮部尚書,他的鴻臚寺卿位子交給了號稱“勞碌命”的汪大度掌管。老汪的弟弟小汪,也就是汪大章任期未滿兩屆,一如既往負責虞部。
王介繼續他主持《嵐山邸報》、《半月談》等文藝事,所謂“無冕之王”,如今更加威德並重。
蘇明淵任翰林學士,這件事讓人嘖嘖稱奇。蘇明淵可是嵐山流民營的少年,啟蒙很晚。和他一起的那些少年,大多都在軍中打熬資歷。只有他卻數十年如一日的求學,走上文職崗位。
如今若單論學問,或還不如姜無涯那等博學焉壞,但論起治政能力,卻被許為喬從簡後第二人。
軍中則是呂輕侯進鎮國將軍,朱棣進輔國將軍,方遠山進奉國將軍。呂安年懷化將軍,依舊位在“三國將軍”下。韓啟明、紀曉天、“梁谷六仙”等人也紛紛升遷,擔起軍中骨幹責任。
其他九卿、郡府、都監、縣鄉的官員也是各有調整,動作極大。
最主要的是,時少章、鄭清之、陳韡、耶律辯才、呂少安、呂深年等新生代的青年才俊開始大規模走向郡守、衛刺史、知府、統制使的中高層職務。當然,朝廷的執政思路主要還是著眼穩定,以便於開啟全國性的政改措施。所以用於儲備的人選更多些,並沒有一下子全撒出去的意思。
到了乾貞三年春,經過兩年從上到下的梳理、整頓,嵐山新的政府也正式啟動朝堂制度改革,權力架構採納“明王、教廷、內閣、樞密院、皇家科學院”五大系統交叉運作。
明王是大明朝國體象徵、明教教皇、禁軍、廂軍、鄉兵三軍總帥。
明王代表大明王朝,擁有“宣戰、接納領地、殖民、割地、賠款、遷都、修憲”等議案否決權;釋出經議會透過的國家律令、詔書,批准議會選舉打的內閣人員任命、述職奏摺;主持文武大臣授勳、國宴;監誓國會議長、首相、樞密使等人就職宣誓。
明王傳位以嫡長子順序繼承,一同被繼承的,還有明王府邸以及用於供養明王儀仗的部分股權,大約佔明王府總股本的三成。這部分股權永遠不會拆分,而且絕對是個大數目。
其他明王子孫所能享受到的王室待遇止於明王離世。然後,除了新明王及其子孫等直系血親繼續繼承明王爵位外,自他的兄弟姐妹等原王室成員,可以和他一起得到老明王名下其餘七成的財富繼承。一般來說,兒子會比女兒繼承更多份額的遺產,大約三比一的分配原則。
他們只需到宗正寺領取相關股權、財產、虛爵之後,就開始自立門戶。其他一應待遇都與普通勳爵、民眾無異。其後的家產分配原則依然是子女三比一的分配原則,如此幾代人之後,那就真正是平民化的家族。再也不會出現宗族靡費壓垮朝廷財政那種不靠譜的傳世思想。
若是明王傳位有爭議時,國會山擁有明王承嗣的決議權。根據明王即位的續位排定法,甚至後世出一位女王都不算稀奇,自有大理寺、宗正寺去審定繼承人資格,交給國會山審議後釋出生效。
與很多人擔心王室會坐大不同,呂祖安從不認為國會山的那幫子議員,在享受了無與倫比的榮耀、權力、和罵名後,還會心甘情願的拱手讓出這一切!
他們將成為世代防範王室獨裁的主力軍。明王世家將會尊貴無比,衍聖公都要甘拜下風,但也就這樣了。這個國家的真正主人,將會是那些草根出身的議員團隊。
三代之後,不乏關於明王繼承人資質的陰謀、訴訟頻頻發生,每屆宗正寺卿和大理寺卿幾乎都要處理幾起關於王室謀逆的案件,然後呢,肇事者遠遠發配了事。
教廷設教主、左右光明使、錦衣衛,管理管家宗教機構,監督國家運作不脫離明教教義要求。
國會議長定職侍中,國會議員定職散騎常侍。主導國家立法權、國政決策權。
內閣設三相、樞密院、七部、九寺,一學、一院、十七司,七十九監。及六郡、十三衛、三十一府、一百七十六縣。戶二百八十萬,丁口五百六十萬,人口已然超過一千三百萬。
由首相總領國事,左相掌為國家政務總理事,右相掌天下執法事,樞密使管理國家軍事力量,翰林學士掌詔書政令釋出。其他吏、禮、兵、戶、刑、工、虞七部,並太常、太府、大理、鴻臚、光祿、太僕、司農寺、宗正、衛尉九寺卿都各司其職。
張從正繼續任皇家科學院大學士,負責科學院的管理,及一切大明技術研發成果鑑定。此外掌嵐山太學、欽天司、將作監、軍械監、醫藥監、國子監、宗教監。
自從皇家科學院的學子們逐漸成長進入大明科技系統後,嵐山的科研力量開始自我良性執行起來。比如呂喬年的橋樑建設,姜無涯的化學工業,趙君玉的材料學研究,都相繼取得可觀的成就。
在五大權力體系的具體運作過程中,就處處體現出“制約”特色。比如,
國會、地方議會、鄉賢院皆有權彈劾其轄區內所有官員、胥吏。
教主、光明左右使管轄的教廷,及明王府派駐各地的錦衣衛機構有權彈劾侍中(國會)、侍郎(郡府)、員外郎(縣)等三級議長及各級議員們。
大理寺卿有權彈劾光明左右使、教廷、錦衣衛及明王府主官黃門侍郎。
御史丞有權彈劾首相、左右相、樞密使、六部諸尚書、卿、司、監等官員。
凡被相關權力部門彈劾成功的官員,一經彈劾案被透過,被彈劾人自動去職,並當乞退為民。其缺職由各級部門選員遞補代理,直至重新選官,選官需先報相關議會透過後宣誓就職。
但勳爵剝奪需經國會審議透過,明王籤核才行。但凡爵位在身者,皆不得刑傷下獄。
此外,給事中有權封駁明王詔書、內閣政令。凡同一詔書、政令被三次封駁者,相關詔書、政令交付國會表決,並由國會對過失方啟動彈劾程式。
地方治理上,各郡府的地方議院擁有地方民事公約的立法權力,及相關地方民事公約立法的解釋權、審判權。
議院擁有對地方行政機構及組成人員的資質審查權、行政監督權、政績審議權、和對行政機構或行政人員的彈劾權及罷免權對郡守、知府等官員考績。
鄉賢院擁有對本縣官吏的資質審查權、行政監督權,對縣、鄉、保、甲等官員、胥吏考績,對地方官吏的彈劾權及罷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