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平定南中(1 / 1)
“大王,趁著蜀軍還沒有到城下,還是快點逃跑吧!”祝融夫人搖晃著癱軟在地的孟獲。
“逃?逃去哪兒?”孟獲雙眼無神的看著祝融夫人。
“這……如今南中全境已經無武力可抵抗關羽大軍,不如去交州,九州、日南等地發展,徐圖東山再起……”
“我祖輩世居於南中,如今兵敗地亡,連女兒都叫人家捉去了,還有什麼臉面苟活於世啊!”
孟獲心如死灰,現在他已經明白自己和關羽只見的差距了,但是他不明白,為什麼整個南中的力量加在一起,都不如關羽啊!
“酒,拿酒來!酒!酒!”
孟獲坐在地上,歇斯底里的喊著,幾次的失敗,他不是看不清楚南蠻非關羽之敵的現實,而是他實在無法接受自己傾其全力都無法對關羽造成一丁點傷害的事實。
所謂匹夫一怒,血濺十步,同歸於盡!可是孟獲傾其所有,連關羽的毫毛的傷不到。
天意乎?人力乎?
孟獲明白,負隅頑抗已經沒有用了,即便是跑到了交州,自己又能怎樣呢?
投降,如今也只能投降了,孟獲心中還是有愧疚的,對於南蠻的百姓,他本想著擊敗關羽,把南中的土地牢牢地把握在南人的手中,甚至可以鯨吞西川,為自己的族人謀取一處更廣闊,更平坦的棲身之地,但是,如今南中兒郎戰死多少?
投降,他也許會死,但是,至少這些支援過他們的人,不會死。
想到此處,孟獲把酒兜頭澆下,祝融夫人看著丈夫的如斯行為,眼睛裡閃出了一絲淚花。
關羽大破藤甲兵之後,即刻進兵三江城、銀坑山,現在孟獲已經是窮途末路,不管他是負隅頑抗也好,還是跪地求饒也罷,總之,這次南征就要在這裡劃上句號了。
儘管蜀軍有安道全和董奉來預防各種疾病和水土不服,但是畢竟越深入南中,天氣越炎熱,不適應的人越多。就連為將的都有些受不了了。
所以,南中的事情,必須立刻解決,拖不得了。
不過,相比於盡快結束戰爭,關羽現在更憂心的是得到南中之後的治理問題。
原本的歷史上,在平定南中之後,諸葛亮面對的首要課題就是如何管理這片屢屢反叛的區域。諸葛亮在綜合考慮各方情況之後,決定採取“不運糧、不留兵”的方略,大力推行“南人治南”。首先,他任命南中大族李恢作為建寧太守、呂凱為雲南太守;緊接著,他將孟獲帶回成都,授予御史中丞之職位,籠絡南中百姓。與此同時,為了緩解漢、夷之間的關係,蜀漢政府還在南中地區實行私兵制,鼓勵南中大族聘請夷人作為部曲,如果人數夠多,政府允許他們永久世襲,這樣一來,漢、夷之間的緊張關係得到了緩解。
在一切政令實施之後,南中地區逐步穩定了下來,雖偶有叛亂,都能立刻被李恢、呂凱、馬忠等人制止。在諸葛平南之後,南中地區為蜀漢政府提供了許多優秀的兵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山地特種兵“飛軍”,這隻軍隊的第一任統領是蜀將王平,在北伐當中立下了汗馬功勞。除了兵源,南中地區為政府提供的戰馬、耕牛、金銀等物資,也為諸葛亮後來的北伐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支援。
秦始皇南征百越,調集五十萬大軍佔領開發。結果秦末的時候,趙佗還自立南越王了,趙佗起兵兼併桂林郡和象郡,在嶺南建立南越國,號稱“南越武王”。傳來四五代人,沒少禍害漢朝
諸葛亮要想徹底整合南中,不得抽調至少二十萬人,才能促進民族大融合呀,蜀漢沒這個實力。
“北和諸戎,南撫夷越”,當年諸葛亮的隆中對已經安排的明明白白,關鍵就是一個撫字,安穩南中人心,不扯蜀漢後腿就好了。
為維持穩定,諸葛亮還把南中分為七郡,細化處理,如果非要開發南中,便是得不償失,南中荒蕪之地,能有多少GDP,勉力開發不僅會和蠻族不死不休,牽制蜀漢大部分兵力,就算辛辛苦苦開發二十年,還不如北伐得到二個郡。所以,原歷史環境之下諸葛亮的操作沒毛病!
但是,現在蜀漢的目標不是隻想讓南中的南蠻不炸刺,而是徹底把這塊地方納入蜀漢的版圖,加以開發、治理,必須把這裡變成蜀漢的糧草基地,和人員補給重地。
得要南中不斷的向蜀漢輸送人力、物力和財力,要不然拿下這裡是沒用的。
之前來南中之前,蜀漢朝堂上對於南征的看法就兩極分化。
一部分人認為,這個地方屬於不毛之地,地處偏遠,沒有任何戰略價值,要是不作亂,甚至不如直接把這蠻荒之地就劃給他,一了百了了!
另一方面就是以關索為主的了,主張征服和開發南中地區,作為蜀漢挺進交州的基地和跳板。
當然,這兩派裡面,肯定是關索這邊最後佔了上風,不如也不會出兵南征了。
但是關於南中的治理問題有了很大的分歧。
這回的主要分歧是在諸葛亮和關索身上。
諸葛亮還是想對南中實行“不運糧、不留兵”的方略,大力推行“南人治南”的方略。
但是關索則持反對意見,認為不僅僅要調大批蜀中百姓和五溪蠻進入南蠻定居,同時還要派重兵進入南中,在南中設定蜀漢官吏,同時選拔南蠻官吏,共同治理南中。並在南中推行漢文化,進行漢化南蠻。
同時,徵調南中青壯進入蜀軍當兵為將。
關索為了說服諸葛亮,可是沒少費力氣,畢竟你想要說服智絕,哪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其實換個角度來想,諸葛亮的方略只是保證南中不再叛亂,而關索的出發點除了是讓南中長治久安之外,還是想讓南中變成了蜀漢的戰略後方,成為挺進交州的橋頭堡。
關羽和法正在拿下南中之後,就要治理這裡,再圖謀交州了,所以有些事情,還是要先想好。
南蠻是一個歧視性稱呼,是對於落後民族的蔑視,不過善惡終有報,以文明人自居的華夏人在南宋時也逐漸被遼國和金國稱為南蠻。日本在大航海時代還常把歐洲和東南亞文化稱為南蠻,天主教於是成了南蠻文化。
東漢時期的南蠻不是同一支民族,在四川和雲南境內有著數不清的部落,少則數千人,多則上萬的部族各自獨立生活,也就是中原漢人不理解才統稱為南蠻。漢代著名的夜郎國就是其中一支蠻夷種族,就好比印第安人是好幾種人和數不清的部落一樣。
按照南中部落的視角,我們有自己的生活習俗,平時部落與部落之間也產生糾紛和鬥毆,但強大的漢帝國強迫部落學習如何耕作,給帝國提供稅賦和人力,又在部落親族中徵召兵源,家人背井離鄉替帝國去打仗,強迫部落接受文明的洗禮。
雖然以長遠的視角來看,這對於開發邊遠地區有利,但是無法否認在短時間內會造成極其慘痛的撕裂感。
但是,該痛還得痛啊!
蜀漢對南中的治理相對還算穩定,或者說根本就沒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南中上,其主要反叛除了雍闓之亂外就是張翼無法控制的劉胄之亂。隨後張嶷在本郡幹掉的魏狼、冬逢、狼路都是小部落頭領。估計那樣的現象在郡縣常有發生,只是沒有詳細記載罷了。張嶷覬覦定莋部落領土內出產的鹽鐵和漆,就將其殺死,把屍體送還部落。蜀漢的財政支出力量緊張,所以從蠻人手中奪走資源還是可以理解的,張嶷恩威兼施的情況下取得很大成果,這就是《三國演義》所說的攻心為上。
諸葛亮又“移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為五部,所當無前,號為飛軍”,“分其羸弱配大姓焦、雍、婁、爨、孟、量、毛、李為部曲,置五部都尉,號五子”,後來形成“四姓五子”的南中豪強。因為夷民剛狠好鬥,不肯服從大姓豪強,諸葛亮勸南中大姓多出財帛,招募夷民為本家部曲,招募多的授予世襲官職。夷人因為經濟利益逐漸服屬於漢族大姓,漢民的生產技術也籍此傳入夷民,後來形成夷漢混雜、相融的局面。
諸葛亮他對南中重新劃分,並設立了庲降都督,對南方少數民族漢化有特別的意義,至少是將雲貴地區是中國固有領土這個概念打下了基礎,版圖擴張已經進入緬甸、寮國、越南界內。不過南方所有部落從未完全臣服過帝國的統治,漢人也沒能夠在當地建立長遠而繁榮的經濟區,等到唐朝直接就成立了南詔,從此即使是名義上直到元朝前都不為中央政權所掌控了。明朝時期西南叛亂簡直多如牛毛,不過砍砍砍砍砍砍了兩百年明朝就可以開始改土歸流了,所以明清二朝後南中才終於融入了漢地十八省。故而斷斷續續拖延到後世的清朝還要有皇阿瑪征討緬甸。爾康就是在征討緬甸的過程中被象兵擊敗,做了俘虜,染上毒品。
翌日清晨,蜀軍已經開到了三江城、銀坑山,銀坑山的地理位置還稍靠後一些,孟獲的殘部都在銀坑山,三江城被遺棄成了一座空城,被蜀軍毫不費力的佔領。
在銀坑山下,劉封大喊道:“孟獲,你已經被重重包圍了,還不束手就擒?”
關索也驅馬而出,沉聲問道:“孟獲,你現在窮途末路,不投降,難道是想讓所有的族人都給你陪葬嗎?為了你一個人的錯誤,已經搭上了多少南人的性命?難道你至今仍不知悔改嗎?”
孟獲低頭看到山下的蜀軍把銀坑山包圍的水洩不通。下面盡是手持刀槍和弓弩的蜀軍,他知道已經到了絕路,面如死灰,雖然早就有了投降的打算,但是真的到了這一刻,他還是有點難以接受。
孟獲半晌才答道:“只要你答應放了我的族人,我我便投降。”
“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可不要說話不算!”
不過一會兒,孟獲帶著祝融夫人、三弟孟優等一干親近,出洞投降。
劉封立刻帶人衝上去把孟獲等人擒住,帶到了關羽的中軍帳裡。
“此番,孟獲你是真降了?”
“願降。”孟獲滿面羞愧,已經不敢抬頭去看關羽了。
看著孟獲終於歸順,關索心中終於安定下來,如果他還要狡辯,少不得就要大開殺戒,重立蠻王,肯定又要多費一番周折。
關羽又問道:“往日擒你,你都說不服於我,那你可心服?”
孟獲答道:“所說我屢敗屢戰,不解你為何如此厲害,將軍多番擒拿我族人又釋放,對我們都有再生之恩,豈能不服?”
“聽你所言,似是還對兵敗於我不服啊!”
孟獲抬頭與關羽對視道:“也不是不服,而是不解,我傾南中之力與你決戰,卻屢屢被你打敗生擒,我只是疑惑為什麼你們可以這麼厲害!”
“你饒我性命好多次了,你們如此厲害,我也沒可能圖謀西川了,倒不如投降,你們掌握了南中,應該比我治理的要強吧。”
“我當了這麼多年的南蠻王,卻沒有什麼恩德給我的族人,而今發起戰亂,我的族人死傷無數,都是我的過錯,還是希望你們可以善待蠻人……”
孟獲說出這些話,自然是真心的,但是他也有了赴死的打算。
聽到孟獲這些話,關羽這才過去扶起孟獲:“既然如此,我自會稟告我兄,封你為南王,永為洞主,我大漢到時候會派官吏入南中,共同治理此處。”
“至於令兄孟節,可任南中官吏,監督於你,若是真心向漢,自然可永世為王,若是不能,取你性命,也只在須臾。”
“關將軍!”祝融夫人突然跪倒說道:“我女兒和弟弟被大軍擒走多日,今日投降,不知道能不能放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