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心的旅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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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敗露的萊特算是廢了,不管怎麼說,晨曦城這片地方他是待不下去了,清水玲子剛剛來電話說上頭已經派出專案組,要對萊特進行立案調查,還說什麼這可能是歷史上最偉大的發現!

萊特聽完立馬體會到這句話的深刻含義,不用說啦,人家肯定是來抓他去實驗室進行切片研究的,弄不好還要蘸點醬油嚐嚐鹹淡,你說這……這萊特能忍嗎?叔可忍嬸也不可忍,於是乎萊特是撒丫子就跑,買了張黎明城的飛艇票,轉身就跑!

龍芊芊只好暫時交給花崎千雪照顧,而他呢,最近必須要潛水一段時間,以防被抓去切片嚐嚐鹹淡。

作為亞特蘭蒂斯唯一一個外星人,萊特瞬間就成了所有人的焦點,他的照片被貼滿大街小巷,上面還標註著危險二字,在正中央寫著懸賞十萬抓捕恐怖分子。

將褐色頭髮染成金色的萊特戴著墨鏡大刺刺的坐在飛艇上,亞特蘭蒂斯民風淳樸,在警力方面略顯稚嫩,主要是因為戰爭開始了,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那兒,沒有人有空來管他這麼個小恐怖分子。

在潛水的這段日子中,他就當時旅遊了,晨曦城學院那頭暫時只能辦理休學,等風頭過去了他再回去看看。

黎明城是個好地方,一面臨海,西鄰清溪城北鄰森林王國,是著名的機甲工廠聚集地,清溪城就不多說了,那可是著名的風景秀麗的沿海城,只不過現在成了軍區駐地,百姓們基本都被閒散撤退。要說就說這森林王國和黎明城,這兩個地方之間可是非常有故事的……

森林王國是精靈與妖精的地盤,他們信奉森林女神和月神,熱愛和平享受安逸,而黎明城就不一樣了,黎明城地域寬廣,人口眾多,他們所信奉的神明乃是地獄君主莉莉絲,莉莉絲是誰啊?撒旦的老相好,是夜之魔女,大吸血鬼。試問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信仰比鄰而居摩擦會小嗎?

萊特是特意挑的這麼一個地方,因為只有在這裡,才沒有人來煩他,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兩個領地的邊境處,誰會管這麼個外來者呀。

黎明城居住著不少吸血鬼,由於信仰莉莉絲,這裡的居民不排斥吸血鬼,這讓兩方能夠和平相處。

……

萊特頂著一頭亮閃閃的金髮出現在旅店附近的小酒館裡,他是來這裡打探訊息的。跟他預想的差不多,根本沒有什麼人認識他,這說明晨曦城的懸賞廣告還沒打到這裡來。

酒吧裡吵吵鬧鬧熱鬧非凡,舞池中三個風騷的女郎隨著音樂扭動腰肢,挺翹的屁股刻意勾引著男人們本能的慾望,一位女郎跪在臺子邊上高舉雙手讓自己的身體顯得更加修長妖嬈,高高挺起的胸脯前只有一片短小到幾乎無法遮蓋豐盈的情趣襯衫,男人們瘋狂的尖叫,將手中的鈔票塞進女人的短裙中,並在塞錢的時候趁機揩油。

萊特坐到酒吧長臺前,敲敲檯面,跟酒保說:“帥哥,苦艾酒。”

酒保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不高,一頭捲髮,留著兩撇小鬍子,兩撇鬍子顯然經過仔細的修剪和悉心照料,末端微微翹起顯得別具一格。酒保倒給萊特一杯苦艾酒,然後說:“外地來的吧?小哥。”

被一個三十多的男人叫小哥還真是有點彆扭,萊特點點頭,問:“沒錯,你怎麼看出來的?”

“嘿,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黎明城本地人是很有特徵的,他們從來不點苦艾酒,到我這隻點一種特色酒——火辣,要不要嚐嚐?”

萊特點頭,心說,這來到當地這個特色還是要嚐嚐的,要不然不是白來了嗎?

酒保點頭去一旁調酒,這時候一個帶著貝雷帽臉上髒兮兮的矮個子忽然躥到萊特旁邊,貼著他,然後用肩膀碰了碰他:“老傢伙在騙你的錢,他在忽悠你!你快走!”

納尼?萊特都傻眼了,什麼時候亞特蘭蒂斯人的民風這麼不淳樸了?居然還騙酒?

萊特看了一眼小鬍子酒保,然後回過頭拍拍小個子的肩膀:“謝了,兄弟,有空再報答你。”

說完,萊特偷偷摸摸的退出了酒吧。

酒吧中的貝雷帽矮個子將萊特的錢包揣進自己的口袋裡,大刺刺的坐到椅子上,壞笑著拍著檯面:“給我來一杯火辣!”

回賓館的路上,萊特把玩著剛偷來的吊墜,一邊感慨:“哎,這個世界真是江湖險惡呀~”

萊特手裡有一個小吊墜,翠綠晶瑩入手溫熱,一看便不是凡品,細細嗅來吊墜上還有一股花草的清香,吊墜怎麼會有花草的清香呢、難道是某種藥用吊墜,掛在身上能治病?亞特蘭蒂斯文化博大精深,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萊特走在大街上,在一家電器店櫥窗外停下了腳步,他看到了什麼,懸賞抓人的廣告!媽呀,他的懸賞廣告已經打到黎明城了?細看之下才看到電視裡播的不是他,而是個女的,一個栗色短髮的精靈。

維多利亞·艾麗斯,潛逃在外的精靈間諜,擁有變換外表的能力,手上握著血族的重要情報,據可靠訊息此人依靠著變換外表的特殊能力,依然藏在黎明城範圍中,活著將其抓捕到警局可領取懸賞獎金一百萬。

再說酒吧中,戴著貝雷帽喝著特色酒的小個子,迷迷糊糊的掏出錢包結賬,然後立刻就傻眼了……錢包里居然沒有錢?

納尼?

暗罵一聲晦氣,居然反過來被別人給擺了一道,小個子只能自己掏腰包付賬,將自己的錢包塞回懷中的時候這才發現,自己的吊墜不見了!

“該死……難道是他?”小個子暗叫不好,風風火火的一路奪門狂奔,可走到大街上一看,哪裡還有那個男人的蹤影?

小個子不停搓著手不安的走在大街上,東張西望四下尋找那個偷吊墜的賊:“可惡,我的東西也敢偷!”

要說萊特為什麼會偷東西……

你們要記得,萊特以前是個出色機甲修理工,他的手是出了名的快,在晨曦學院大戰入侵軍兩架機甲時那驚人的手速可是震驚全場的!至於這個手快是怎麼練習的呢?這就要說起當年萊特還是清水鎮一枝花的時候了,那個時候萊特是風流倜儻玉樹臨風,多少美少女掏出小手帕向他丟擲愛情的橄欖枝,可是萊特都沒有接受,因為他沒有錢。

俗話說的好,有錢男子漢,沒錢漢子難。

萊特十年間為何一直守身如玉?你們真當他是柳下惠呀,他那是沒錢娶媳婦!十年,他從一個流落街頭的流浪漢成為一個事業有成的修理工……其中心酸旁人是無法體會的,在這樣一個水淺王八多,遍地是大哥的社會中,想要從默默無聞混的飛起,是需要怎麼樣的鬼斧神工。

啊,抱歉有點跑題了,關於萊特手速的問題,這要歸功於他在成為修理工之前那段流落街頭的日子,餓肚子的萊特只能跑人家去偷吃的,他也窮過,也苦過,窮過苦過的萊特就是這樣練就了一身本領。

人嘛,都是逼出來的,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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