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重整旗鼓(1 / 1)
程明傑將胡蘭送到她家小區的樓下之後,忽然提出了一個要求,要自己回到家中,因為他不想再讓程明傑做麻煩了,他希望程明傑好好回去家中再休息一下,以便更好的管理自己的餐廳,清明節也知道胡蘭的意思,所以說並沒有說什麼,便像突然說了聲再見之後便也離開了,因為程明傑送到了胡蘭的小區門口,離家裡還有一小段的距離,所以說還需要走個大概10分鐘的路程,因為最近的變態殺人案十分的猖狂,所以說胡蘭自己一個人走回家也是是十分小心的。
走到自己家的小區樓下,他感覺到有人在尾隨自己的背後,他向後看去,還是並沒有發現什麼爭端,便也沒當回事便往前走了,最後他感覺到背後一涼趕緊回頭踢了一腳,正好踢中了一個男的的肩膀,那個男的因為胡蘭突然的這一腳,頓時也沒有反應過來,被他一下子踢得坐在地板上面,胡蘭才看得清楚,原來跟蹤他的是一個十分變態的男子。
胡蘭因為程明傑被誣陷進監獄的事情認識,現在也是有十分氣憤的,他作為一個女的,但是實力還是十分強大,也不容小視的,可是他一腳就將這個男的踢倒在地,所以說他對這個男的也能不能對付也是有信心的,所以說他接下來趁機上前去,趁那個男人還沒有坐起來的時候,便乘勝追擊幾腳解決了男人,像這個男人的在地叫警察來給他做好走了。胡蘭回到家之後關上的門仔細的看好自己的門,一門鎖好之後才老老實實的回到家中,一把攤在床上。
程明傑他一從警察局回來之後,上完胡蘭之後也沒有時間再回家好好休息一個晚上,他便火急火燎向餐廳跑了過去,他來了一輛計程車叫師傅抓緊的趕緊行駛到餐廳門口,他一來到餐廳門口發現整個餐廳大不如以前的他,完全沒有感受到以前那麼熱鬧了,程明傑一走進去看到幾個員工坐在了椅子上面,
“唉,看來也是沒有多少客人會來這邊呢,要不我們就這麼關店吧,老闆也不會這麼快就出來了。”
“是啊是啊,不知道我們堅持來這邊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如果老闆沒有這麼快出來的話,那我們自己不是還得全部墊上那些材料錢,還有人工費,還有服務費什麼的,那不是我得我們全靠我們自己了啊,老闆沒來了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都。”
這時候有人就站著出來:“不行,老闆現在還在監獄裡面,他如果我們就這麼走的話,他這一幕一定是他自己不想看到的,我們一定要堅持留下來將老闆自己的餐廳給經營好,這樣老闆回家的時候看到這一幕一定會十分欣慰的,所以說我們應該好好的經營好,超過對面。”
程明傑在門外聽到最喜歡內心也是十分感動,他才離開了這兩天他想不到的事情也有很多,當然他最沒想到的事情,員工竟然會為了他而留在這個餐廳裡面,而不是投靠別人餐廳他也很欣慰,因為自己有這一批員工感到很開心。
程明傑大步走了進去,趁其他員工還扔在原地的時候,一把就抱住了那個,剛剛站出來為他說話,那位員工。
“謝謝你們的堅持,唉,我回來了,這是讓我們一起努力好嗎?我們相信我們一定會反超對面的餐廳的,我們要讓對面餐廳看看我們的實力。”
員工們看到程明傑的回來之後,也是十分開心的,都是歡呼了起來。
程明傑舉起雙手大喊道:“今天為了慶祝我的迴歸,我們今天休息一天,我請大家全部出去吃飯,我們好好喝一頓,明天正在正式上班吧,今天好好讓他放鬆一下自己,大家都辛苦了。”
經過了一個晚上的狂歡,許多員工的這幾天緊繃的心情全部得到了放鬆夜晚,許多人都是相互攙扶著回了各自的住所,程明傑自然也是因為開心而自己的迴歸,喝了明天大醉,自己一搖一擺的走回了家第2天從水雲間的老闆迴歸的訊息已經傳遍了整條美食街,整條美食街的人頓時又活躍了起來。
程明傑雖然昨天晚上是喝了許多酒,可是他並沒有放棄想好怎麼對付迴歸的策略。咱們也打算舉辦一個烹飪大賽,吸引許多的人一起過來,新手動手做自己的菜品自己品嚐,或許做得好的話可以列入自己的菜品,並賦予一定的廣告費和成本費。
這一活動的舉辦頓時將水雲間重新拉入了大家視野,水雲間在短短几天之內也混得風生水起來了,勢頭一舉越過對手的餐廳。
過了幾天,警方終於查出來了嫌疑人是錢嶸,警方找到了程明傑,希望他配合警方的調查,將錢嶸給引出來。
程明傑既然聽到警方都這樣的要求他了,這樣也是不敢違抗警方的命令,所以說在短短几天之內便準備好方案,以及跟警方探討好怎麼將錢嶸給引出來的方案的。
呃,錢嶸在這個時候剛好路過一座工廠,便心想著要不要進去試試看裡面有什麼東西的,說不定有什麼廢舊的東西可以拿一拿什麼的,可是他一進入工廠的時候便聽到有人在竊竊私語,他趕緊躲到一個柱子後面看著向前方看去,原來是方遠斥在跟齊強的父母在交易,他乾隆因為有點近視,所以說看的並不是很清楚,他戴上眼鏡仔細看了一眼,他就是驚了一跳,發現他們兩個交易的不是什麼東西,便是毒物
錢嶸看到這一幕之後也是不敢說什麼,他也不敢發出一時生涯,因為如果自己如果發生意識點的話,那自己可能就會葬送於此,自己可能就會因為發生這件事情而被其家人殺了滅口的多,所以說他自然是不敢發出一聲響的,連大氣都不敢喘,他就這樣親眼的目睹了方遠賜跟齊強父母家的暗箱操作。
錢嶸現已被警方列入重點嫌疑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