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勝券在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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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進入發問環節!”

“原告是否要對被告進行提問!”

海業質證完畢,甚至還進行反擊,庭審環節也進入了第三個階段。

“額~第一個問題,被告是否認可由於你在網上的言論、影片等,對我當事人名譽造成的破壞!”

這問題問的,雖然可能大家感覺沒有多大意思。

但是卻大有可問。

那感覺就是無論你如何答辯,但是如果認了這麼一件事,那之前的答辯其實也就是廢話了。

你都承認自己給對方造成了傷害了,還解釋又有啥意義。

若是一般人,還真的就認可了,因為這畢竟是事實呀。

好在海業怎麼說也是一個優秀的辯論選手。

這種局面,自己只要認了,就會受到對方抓著這一點無攪蠻纏打的辯論,他遇到多了。

雖然,在這裡對方不可能無攪蠻纏,但是也還是小心為好。

他面對的,可不是普通的辯論選手,而是非常專業的,非常資深的律師。

“我在網上釋出的影片,言論,只是就事論事,若是傷害到他人,那也是我作為一個公民監督的責任和義務,並沒有惡意中傷他人。”

海業還是說得有所委婉,若是隻說一個‘不認可’三個字,是不是有些顯得太蒼白了。

反觀梁律,聽到海業這麼回答,突然感覺陽光普照,絕處逢生。

“這麼說來,你是認可你的行為是對我方造成了傷害了,請正面回答問題!”

若是面對的也是律師,也是資深的律師,梁律也許不會問這沒有意義的話了。

但是,現在覺得他可以逼迫海業認可。

海業說得那麼委婉,那就說明海業心理是認自己的行為傷害到了金槍娛樂的聲譽的。

再加上,他從金槍娛樂那裡得到的對海業的瞭解。

一個三觀正到沒朋友的、剛剛從學校出來的萌新,

由於那所謂的良心作祟,他幾乎可以百分之百確定,海業是不可能昧著自己的良心不認同傷害到了金槍娛樂的。

只要海業說‘認同’,那一切事情就結束了。

都認同了自己傷害了別人,那賠償就是應該的了,即便是不賠償,那也可以一直和海業打下去。

他本來就是做這個的,李金槍給錢,他收錢做事,他何樂而不為呢。

憑藉金槍娛樂的財力,想要耗死海業太簡單了。

每天都有官司纏身,根本沒有精力去作別的。

別說是海業一個還負債的人了,加上海業的家人親戚、朋友等等加一起,財力都不夠金槍娛樂耗的。

這些事情,他這些年做得多了。

這也就是很多娛樂公司的明星夢少年,明明知道自己被坑,但是不敢撕的原因。

撕了,贏不贏都不知道,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財力,都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也因此,很少有個人敢錘這些資本家們。

而海業這個無知的初生牛犢,將會是下一個被耗掉大量的時間精力,毀掉一生的人。

這是他最擅長做的事。

“我認為,對方律師應該尊重法庭,這裡是法庭,而不是辯論賽,我的言行只是作為一個公民監督的責任以及義務。

但是你卻因為你的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害,而一直無攪蠻纏,這是不尊重法庭的表現!”

話裡,海業依然還是承認損害到了金槍娛樂的聲譽,但是那意思就是你們活該,我沒錯。

“原告,是否還有其他問題要發問?”

就在梁律還要說什麼的時候,審判員發聲,打斷了梁律的話,他在給梁律施壓!

正如海業說的那般,這裡是法庭,不是辯論賽,

點到為止,大家心知肚明就可以了。

若是硬要抓著已經明擺著的事情不放,硬要一直說這話題,顯然不妥。

“好,第二個問題,原告是否認同你對我當事人聲譽的損害,造成了我當事人的鉅額經濟損失!”

這他們損失兩百萬的證據,在海業被告席前也是有的。

但是,海業連翻都懶得翻,真假他不知道。

因為,毫無意義。

“我覺得作為一個資深的律師,邏輯思維總不能比我差吧!”

“你們當事人的名譽損失,與我無關,那都是咎由自取。”

“怎麼卻成了我對你們當事人造成的聲譽損害了呢?”

“又何來的我帶來的鉅額經濟損失?”

海業這說得,已經不像是在法庭上了,而像是在罵街評理。

可卻沒有任何人覺得不妥的感覺。

這看不見的氣氛,彷彿能影響到了梁律師一般!

“請問,原告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好一會,梁律等人都沒有再說話,審判長的聲音才再一次響起。

“我方沒有問題了!”

“好,那現在被告有什麼問題要問原告嗎?”

說著,又看向了海業。

這是流程。

“好,請問原告,你們的道歉、賠償等的訴求,還是基於,我在網上發的影片、言論屬於違法行為嗎?”

這,其實就是走一個過場而已,不用問都知道是基於這個的。

而現在,即便是有別的依據,也不是時候說出來的。

“是的!”

梁律的回答有些勉強,因為此時他知道他已經輸了。

“我在網上發的影片,以及我的言論,只是行駛了公民的監督義務而已,並非是惡意中傷,所以你的述求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我的詢問完畢,謝謝合議庭!”

最後時刻,海業雖然覺得說不說都沒多大的意義了,但是還要強調一下自己的立場。

“好,下面應該還有一個法庭辯論環節的,不過此案較為簡單!”

“現在詢問原被告雙方,是否需要進行辯論環節!”

意思很明顯,就算是事情這麼明朗了,其實不用再辯論了,但是你們雙方需要的話,也不會剝奪這個權利。

畢竟這辯論環節,是對爭議點進行辯論的。

可是現在,貌似這事情根本就沒有爭議點了。

證據已經那麼明顯,就是原告設計陷害被告的,還有啥可爭議的。

除非是,梁律師那邊認為海業的影片是假的,也是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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