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教死之節(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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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河聽了,更是哈哈大笑。他輕蔑地說:“梁勝,梁卑鄙,我也覺得奇怪,天上怎麼會掉餡餅?原來是你給我下的套。好吧,我就看看你還有什麼卑鄙齷齪的招術。既然你想折磨我,那就拼個你死我活。我就要把龍回中學的工作做得好好的。看你能奈我何?萬一龍回中學在你的錯誤決策下,失敗了,我把所有責任推給你。你看著辦吧。”

梁勝聽了,臉色更加蒼白,半天說不出話來。董家河看著梁勝的樣子,一邊鄙視了一眼眾人,一邊唱著:“說走咱就走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哇。嘿嘿,全都有哇,水裡火裡不回頭哇。路見不平一聲吼哇。該出手時就出手啊。”

唱著歌,他又拿出了錄音機,微笑著,心想:”梁勝,這就是你下套的證據,看是你死還是我活。”

董家河邁開堅定的大步,向著龍回中學走去。

調解無效,最後法庭判決:潘義陽意外死亡,縣教育局承擔40%的責任;龍回中學承擔20%的責任;潘義陽醉酒駕駛承擔30%的責任;劉海全等幾個聚餐者,對於潘義陽的喝醉酒與酒後駕駛有一定責任,承擔10%的責任。因此,縣教育局賠償40萬元,龍回中學賠償20萬元,劉海全等潘義陽的學生賠償10萬元,其中劉海全作為請客人賠償6萬元,其餘參與者每人賠償1萬元。

劉海全等潘義陽的學生不服,提出上訴,被法院駁回。理由是:朋友親友之間喝酒要適量。潘義陽喝到頭腦不清醒的程度,在座各位均有一定責任。如果在場的人勸了他少喝點,責任就小些。客觀上,在場的人均是互相敬酒,沒有勸阻行為。所以,一起喝酒的各位同志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聽了法官的解說,劉海全更不服氣了,他反問法官說:“大家一起來喝酒,為什麼我要賠六萬,不是均擔嗎?”法官很有耐心地解釋說:“從事情的發起來看,你是發起人,是這次聚餐的主要組織者。其他幾位是因你之邀而參加聚會的,他們是參與者,他們的責任是勸酒不利,承擔次要責任。”

聽到這個解釋,劉海全低下了頭,自言自語地說:“唉,以後還真不能隨便請朋友或長輩吃飯。”法官回應說:“請朋友或長輩吃飯沒有問題,關鍵是要注意安全,喝了酒,有醉意,一定要落實專人護送,將醉客安全地交給其家人。這裡我順帶說一下,必須將醉酒的人親手交給其家人,否則,他即使回了家,沒有親人在身邊,出了事,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以前有個人,送醉酒的客人朋友回家,送到家門口,就在客人朋友拿鑰匙開門之際,送醉酒朋友的人以為萬事大吉,就轉身先走了。可是,一場意外就由此發生了。”

劉海全認真地聽著,毫不思索地問道:”把朋友送到家了,也能出意外?真是太不可思議。到底是因為什麼?難道有人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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