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撿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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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在著急地轉了好幾個圈之後,終於一跺腳,一咬牙,彷彿豁出去了似的,對程知勿說:“你要是幫老頭子找到那地方,我就……我就幫你種地!”

程知勿沒忍住又賞了他一個白眼,雖然沒指望這老頭能給出什麼好條件,但這也太抽象了點。

“得得得,您也別提種地,我帶您去就是了。”程知勿放棄了繼續捉弄對方的打算。

可老頭卻不依不饒了起來,叉著腰,振振有詞:“那不行!老頭子不能平白受你恩惠,哪怕你是我大爺……”

“閉嘴。”程知勿在聽到“大爺”倆字的時候面色再次僵了一下,憋著三分惱怒呵斥道。

老頭一縮脖子,他很怕程知勿一怒之下拒絕幫他找那地方,但又不願意平白無故蒙人恩惠,於是時不時抬眼關注程知勿的表情,同時繼續小聲謹慎地說著:“你別瞧不起老頭子這個窮種地的,我跟你說啊,我種的地那是要啥長啥!種西瓜長葡萄,種麥子長葡萄,種甘蔗長葡萄!”

程知勿一愣:“那長出來的葡萄好吃嗎?”

“我不愛吃葡萄。”老頭正色說。

程知勿:“……?”

這老頭是不是來拿我尋開心的?

“哎呀,反正我的意思就是,你想要什麼,我都能給你種。”

程知勿已經不敢再相信什麼了,只繃著臉指著眼前的地面,對他說:“那你把這兒的靈芝挖出來我瞧瞧,展示一下你種地的技術。”

聽到程知勿的要求,剛才還信誓旦旦的老頭頓時就蔫了下來,“這個那個”地支支吾吾了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這老活寶到底哪兒來的……程知勿嘴角抽了抽,還是決定把這老頭帶上。

對方能獨自出現在這裡就已經夠奇怪了,而且看樣子還是已經在這附近生活了有一段時間,要知道,自己光是一路走來這一個多小時間都遇到了不少暗中注視的目光,這片山林中生活的野獸絕對足夠輕易殺死那瘦弱的老頭。

“跟上吧,種地就算了,我不需要……”程知勿朝他招了招手,轉身走進密林。

老頭聞言一喜,大步跟上。

“你在這裡待了多久了?”

老頭掰著手指頭,想了半天,說:“可能,大概……一個月吧。”

“一個月?平常都住哪兒?吃的喝的怎麼辦?”

“平常啊,就找棵樹爬上去睡,或者開闊點的地帶,沒個固定的地方。至於吃喝,這裡到處都是能吃的,還能補充水分。”老頭說著便伸手揪了一顆旁邊灌木叢里長出來的紅果,都不仔細辨認,擦了擦就扔進了嘴裡,邊嚼邊說:“實在渴的話,往東走十來分鐘還有一條小溪。”

見老頭手法熟練,言辭也不似作假,程知勿姑且信了他七分。

“你要去的地方,被稱作沸騰之淵,那裡的環境對你一個普通人來說太過危險,你若執意要去,話先說在前頭:我不一定能護你周全。”

“不怕不怕,我命大得很!”老頭一點也沒被嚇到,反而得意地拍著胸脯。

程知勿嘖了一聲,沒再多勸他。

雖然程知勿不說話了,但老頭的話匣子卻還沒關上,也許是獨自在山林中待了太久的時間,好不容易見到一個能交流的人,老頭的話分外的多。他往前快走了兩三步,來到程知勿的側邊,說:“那個……咱爺倆也算是認識了,總不能‘喂喂’地叫嘛。”

“誰跟你爺倆!再提這茬我就把你丟在沸騰之淵,自己離開。”程知勿瞪了他一眼,“我姓程,程知勿,你願意怎麼叫我就怎麼叫,除了叫大爺。”

老頭熱臉貼了冷屁股,倒也不尷尬,他臉皮反正是厚得很,只嘿嘿笑著說:“行,行行行,我的名字怪難唸的,你叫我老張就行。”

程知勿微微點了點頭,沒再搭話,他並不想跟這不知道哪兒冒出來的怪老頭多聊。

兩人專心趕路,終於在天徹底黑下來之前抵達了那長得和筆架一般的山巒之底,站在山腳抬頭望去,這是一座稱得上陡峭的山,但好在山壁上多是凸起和凹坑,登山的難度並不大。早在從尤老伯的船上跳下來時,程知勿就目測了一下這座山的高度:大約四五百米的海拔,說不上多高,但也絕對不是兩三步就能竄上去的小山包。

如果老張沒跟著的話,程知勿可能就連夜登山了,但考慮到自己還帶了個六七十歲的拖油瓶,晚上登山顯然是不明智的決定。

“休息一晚上,明早天亮再出發。”程知勿對老張說。

老張沒什麼意見,他找那地方已經找了一個來月,而那個夢也已在他腦海中盤桓了一輩子,一晚上的耽擱還不至於讓他急得抓耳撓腮。

此時,天光盡斂,最後一縷餘暉被遠處山林那剪紙一般的輪廓給吞沒殆盡,整個天空頓時像是失了色澤,變成了和白開水一樣乏味又平淡的模樣。夜幕降臨,對一些生物來說是休息的訊號,但對另一些傢伙,則才剛剛開始一天的忙碌。

夜晚的山林並沒有安靜下來,反而比白天更加熱鬧,到處都有窸窸窣窣的動靜,可到處都看不見聲音的來源,就好像有無數隱形的來客包圍了這裡。

以防萬一,程知勿在山腳清理出了一片乾燥的營地來,並在附近溜達了十來分鐘,拾了一抱乾柴回來準備整夜都生火。不管這兒的野獸到底有多餓,起碼也會顧忌顧忌火焰的威力。

程知勿去拾柴的時候是自己一個人去的,沒有喊老張,而當他抱著柴火穿過樹林回到營地的時候,卻呆愣地看見老張正吭哧吭哧拖著一頭看上去比三個他還要重的野豬往這邊走。那野豬頭上有一處明顯的外傷,大概是從什麼地方掉下來,運氣不好直接摔死了,便宜了撿到它的老張。

“這皮糙肉厚的玩意兒沒啥好吃的,將就填填肚子得了,不過可先說好,野豬我出了力拖回來,烤肉的工作可就交給你了!”老張氣喘吁吁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對程知勿說。

“你撿的?”

見老張點頭,程知勿呲了呲牙,圍著那野豬轉了兩圈,這玩意兒要是活著的話,自己都得避一避獠牙的鋒芒,也不知道老張怎麼這麼好運。

“這有什麼的,前些天我還撿到過豹子,味道吧……一般,不過估計比野豬好點。”老張得意洋洋地說著。

程知勿這次沒有懷疑他在吹噓了。

他眼神古怪地反覆打量著老張,這個弱不禁風的老頭到底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守株待兔都沒這麼誇張的,這分明就是獵物搶著往他懷裡送!難怪老張能在這處山林安然無恙地生活一個多月,就憑他這古怪到離奇的運氣,別說一個月,就算是一年他都能生龍活虎,估計還得再多長兩斤肉。

問老張,老張也說不清楚,他覺得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只不過是運氣好了點。

算了。程知勿搖搖頭,自己碰上的怪事還少麼,不多這一件。

很快,程知勿熟練地生起了火來,又找來尖銳的石塊將野豬切割成塊,架在火上炙烤起來。不一會兒,豬皮便冒出一股滋滋的黑煙,伴隨著蛋白質燒焦的氣味在四周散播開來。

程知勿臉色一變,壞了,忘脫毛了!

不是經常處理生鮮的人,誰想得起來這茬啊!

兩人又手忙腳亂地把豬毛除了一遍,這才吃上了快烤焦的野豬肉,雖然沒有調料,但單純肉類的鮮味也足以稱為不錯的食物。

吃完之後,程知勿便倚靠著山腳下的一塊大石頭閉上眼睛休息起來,這一休息,便直接睡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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