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年少輕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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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劉海玉的講述,高總管小時候絕對是天下絕無僅有的老實孩子。

從小到大,一直到十幾歲,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就這樣一個小村莊,他住在西頭兒,都沒有去過東頭兒玩耍。

可是,不知什麼時候,就這樣一個如此靦腆的小孩子,性格突然發生天翻地覆的轉變。

或許是因為工作的緣故。

那個年代流行下海經商,高總管學歷不高,自己也正好不願意努力,於是就成為了最早那一批下崗待業的人。

儘管那個時候,他才僅僅二十歲而已。

那個年代,很多年輕人都因為不想吃苦而在家無所事事,其實包括現在,年輕人都是一個想法,不想努力,卻想獲取回報。

當年,高總管成天與一批小混混攪合在一起,撈魚摸蝦,碌碌無為,讓很多村裡的人嚼舌頭,所不恥。

恰逢當時出臺政策,要成立東莎鎮,一些周邊的村莊要進行整合,

原本東莎鎮成立之後,東莎村就應該不復存在了。

這個訊息一傳出來不要緊,村裡人都是老實人,上面怎麼說,下面就怎麼做,倒是沒什麼反應,可惹毛了這些小混混們。

小混混最講求的是什麼,當然是面子。

或許因為香港電影和上海灘故事的影響,這些小混混都很有地盤意識,當時與高總管玩的比較好的有什麼螞蚱、蛤蟆、蠍子(外號)等人,這些人都是在當地派出所能排上號的。

這幫人聽到被合併的訊息,感覺自己的地盤甚至地位都受到威脅,而且這根本不是什麼合併,這是吞併,就連村名都沒有了,自己以後還怎麼混!

不要忘了,現在他們這些人出去,人家都會老遠就說,“你看,這是東沙的螞蚱、東沙的蛤蟆、東沙的蠍子......”

但如果被吞併,自己的名號都會受到影響,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事情。

於是,高總管糾集一群人來到鎮駐地,找到一些相干與不相干的人,將其暴打一頓,當天高總管等人就被派出所請去喝茶了。

不過,因為當地人好像也清楚這些年輕人的手段,最終沒有敢追究。

所以,高總管等人很快就出來了,反而變本加厲。

不僅老村長王大光被他們威脅,就新成立的鎮上的領導都被他們挑釁,一定要鬧到上面,強烈反對除名。

老村長王大光無奈之下,找到全村開始投票,到底贊同合併還是不贊成。

村民不知所以,不過當然本心是不贊成除名。

於是,帶著全票透過的聯名上書。

鎮上也沒想到只是想將鎮駐地的名字改掉竟然這麼困難,但也不能不順應民意,只能將此事暫且擱下。

這一下,可把高總管等人樂壞了,自己的地盤與名號之爭竟然成功了。

接到訊息的當天,高總管就與螞蚱等人就在鎮上的飯店慶祝。

但是,此事並沒有了結。

雖然這不能算是完整意義上的吞併,但高總管這些人名聲大噪之後,直接威脅到其他人的勢力。

就在當天,西沙的鵏(bu、二聲)鴿、野瞧等人拉攏鎮上老大級人物獁狐,將高總管等四五個人堵在飯店之中。

當天中午在飯店,他們就幹了起來。

這些人之中,獁狐算是大佬級人物,原本他出面就能震懾高總管等人,但因為那天他們已經喝的很多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與獁狐幹了起來。

雙方,獁狐因為自大,導致受傷最為嚴重,額頭上被渣了好幾塊碎玻璃,藉著酒精,高總管等人竟然將鵏鴿連同獁狐打得頭破血流。

一戰成名!

原本只是被看作小混混的幾個毛頭小子,竟然一躍成為鎮上的一個有名的小團體。

其實,論到戰鬥力,高總管等人真的不如獁狐。

但是獁狐好似也有了歸隱之心,就在被打進入醫院之後,當即宣佈金盆洗手,那個時候,圈子裡傳的沸沸揚揚,說是高總管等人將獁狐逼的只能金盆洗手。

從此之後,高總管等人更是不可一世,尤其將鎮上大名鼎鼎的獁狐搞得如此狼狽,腰桿子瞬間硬了起來。

緊接著,或許因為不打不相識,也可能是對方有意歸攏,高總管等人漸漸與鵏鴿、野瞧等人不知怎麼搞到一起。

不過,後來高總管也自嘲過,因為當年獁狐歸隱江湖其實早就計劃好了,只是湊巧那一次進了醫院。

因為當年,獁狐宣佈金盆洗手之後,緊接著就與自己的女友結婚了,半年之後,就在老婆還大著肚子的時候,他就參軍去了。

高總管等人聽到此事之後,還特意查詢過獁狐,甚至還在獁狐回家探親的時候找過他,但是人家已經不想理會這些事情,最後還請他們吃了頓飯。

他們後來才感覺羞愧,人家獁狐混得才叫爺們,為了自己的女人,能夠在自己巔峰的時候退下來,不再幹一些有今天沒明日的事情,在老婆大肚子的時候能夠做出決定去參軍,這種果決與毅力,讓人為之欽佩。

更為重要的是獁狐的眼光,他知道,這樣混下去,早晚沒有好日子過。

果不其然,高總管等人就沒有獁狐這種預見性,集市上收個保護費,鎮上的飯店吃飯也不給錢,本來人家會選擇報警,不過那個時候,監察力度不夠嚴密,人們的法律意識薄弱,才讓這些人囂張跋扈了好久。

可是,他們雖然從保護費之中也獲得不少利益,可是怎麼能滿足他們花天酒地的生活,最終,從最開始的從家裡拿錢,發展到坑蒙拐騙偷。

就在縣裡第一次嚴打的時候,他們頂風作案,最終除了高總管之外,螞蚱、蠍子、蛤蟆、鵏鴿、野瞧等人全部進了局子。

聽說是喝醉了之後,去了另一個鄉鎮的路上,打劫了人家一輛長途大貨車。

他們當時可能喝太多了,也不動腦子想想,那個時代能僱得起汽車拉貨的人,身後的實力背景要多深厚。

這也算踢到了鐵板上,不過好在他們只是要了點酒錢,沒有傷人,性質沒有想象中那麼惡劣,最終也被判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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