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繩之以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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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如衣最近這幾天正在跟丈夫王浩商定離婚協議。

大家都是體面人,並沒有因為一場十幾年婚姻要終結就撕破臉。

他倆還難得在一塊吃了一頓沒有爭吵的午飯。

然後大大方方開出了各自的條件。

房子,孩子還有銀行存款歸裴如衣,夫妻共同名下的公司歸王浩。

這樣分配也算公平,畢竟這些年公司都是王浩在打理,即便她真的有心去爭奪公司的控制權的話,王浩也有能力把公司完全做成虧損狀態,然後另起爐灶重開張。

兩人當天就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公證下籤署了協議,又去民政局走了手續。

現在離婚有個三十天的冷靜期,提交了離婚申請,一個月後才能辦理正式的離婚手續。

這是民政部門,對於大夏國內,年年升高的離婚率的有意遏制,至於能不能起到效果,還要等施行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統計資料。

兩人一前一後從民政司走出來,相對無言,都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就在這一刻再去回憶這十多年來,從相識到相戀到相愛,再到相互憎惡,最終要相忘於江湖,腦海裡走馬燈一樣閃過各種畫面。

期間有過歡喜也有過有仇怨,但現在那些都是過眼雲煙。

裴如衣還猶豫要不要最後擁抱一下,讓這個結束有個儀式感。

停在路邊掛著龍城牌照的車卻已經在按喇叭。

想來坐在車裡的那個人,就是曾經往她郵箱裡發過王浩出軌影片的那個年輕姑娘吧。

現在她贏了。

但裴如衣覺得自己也沒有輸。

秦牧曾經,跟她說過:婚姻的本質是一種財產製度,婚姻的開始是因為人類發現了鹽,有了鹽就能醃製食物,醃製的食物就能長期儲存,於是原始的人類有了剩餘財產,那些原始人就想把這份財產留給自己真正的血脈,於是大家聚在一起胡搞亂搞的那種生活不行了,否則很難確定哪個是自己的嫡親血脈,也是就需要固定的伴侶,才產生了婚姻。

秦牧總是會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奇談怪論,乍聽的時候會覺得荒謬,但琢磨一下的話也有幾分道理,這也是裴如衣會喜歡跟秦牧在一起的原因之一,他們可以在肉體相互取悅,精神上也能互相滿足。

如果婚姻只是一種財產製度,無關愛情的話。

這場婚姻,她就沒有輸,畢竟房子,車子,孩子,票子她都得到了一些,如果跟徐飛燕那場婚姻作比較的話,她都贏麻了。

目送著王浩坐上那輛車窗一直緊閉的車,不知道為什麼淚水還是湧出了眼眶。

她坐到車裡,並沒有著急把車開走,反正今天也在單位請假了。

開啟來安日報公眾號的手機端後臺,點選率關注度都在蹭蹭的漲。

公眾號上最火的三條影片就是“萊安大俠當街教育社會人”“大鵬化工汙水排放”和“萊安男子水下連救四人”。

裴如衣今天穿了一件闊袖的大花襯衣,外邊套一件掛脖黑色修身馬甲,下邊穿了一條修身的工裝褲踩了一雙細高跟,來這裡之前還特意去做了做頭髮。

正是因為來這種場合,她才更要容光煥發。

現在婚姻已經結束了,她想她應該考慮一下自己的事業。

家庭和事業,女人不能,要一頭沒一頭。

或許該辭職去自己運營個新媒體賬號,短影片也好公眾號也行,她現在在網上多少是有一些知名度的,而且對於剪輯影片,書寫文案,蹭流量也有了足夠的心得和經驗。不敢說能大富大貴,但是靠自媒體養活自己和孩子還是有信心的。

她真的應該出去闖一闖了,待在萊安日報社那種暮氣沉沉卻又勾心鬥角的單位裡早晚是要被時代拋棄的。

在這種所謂的事業單位裡生存,就像是猴山上的猴子,望上看全是紅屁股,往下看全是笑臉,左右兩邊都是耳目,明明沒有多少油水能拿,每個人卻都在費盡心機的表演。

這時候有一個陌生的座機號打了進來。

自稱是來安縣,巡捕司行動隊的探員。

一開始裴如衣只當是那種詐騙電話,最近萊安市民都反應詐騙電話多了起來。

裴如衣直接結束通話,對方卻又打了過來,還報出了自己巡捕證件號,讓她去縣行動隊報到,說如果不聽從傳喚就強制傳喚了。

裴如衣查證了一下那個座機號,發現還真是巡捕司的號碼。

心中有些疑惑,這行動隊都是抓大案要案的,怎麼自己離個婚還驚動他們了。

反正也沒什麼事情,就把車開到了縣行動隊。

一進門,就被安排進了一件審訊室。

等了十幾分鍾卻也沒人進來。

楊若水嘴手裡端著一杯奶茶,透過影片監控觀察審訊室裡的裴如衣。

她還在盯著夏天那個城中村爆炸案。現在已經能夠證明死在爆炸現場那個男人的身份了,是個西陸人,當過兵,是個職業殺手,算得上死有餘辜。

當日在現場找到了一把水果刀,經過鑑定是拜占庭,呼羅山刀鋪出品,通體大馬士革鋼很名貴。

於是取證了刀背上的數字程式碼,跟拜占庭呼羅山刀鋪那邊發郵件詢問這把刀的買主。

本來這是個沒有辦法的辦法,沒想到呼羅山刀鋪那邊,卻回覆了郵件。

在確認了楊若水這邊的身份和案情之後,把買家的資料發了過來,當然這一來一回還是浪費了很多時間,儘管萊安只是個小縣城,但是論起做事效率來卻要比國外的一些大城市都要高的多。

買主是個叫王浩的萊安商人,家在萊安的秀水灣別墅區,這個王浩常年在龍城做生意,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案發當天他不可能身在萊安。

於是行動隊就鎖定了這個家裡女主人裴如衣。

行動隊副隊長雷橫走過來問道:“楊隊,你覺得這個女人有可能是殺手嗎?”

楊若水吸了一口奶茶:“不可能,殺手是個武林高手,身手敏捷,刀法嫻熟,你看看這個影片”。

楊隊長把手機遞給雷橫,“來安日報”公眾號上,那條正火的影片,就是秦牧在萊河裡救人的那一條。

雷橫點點頭:“我看過這個影片了,這小夥子太勇敢了,那種水勢敢一而再再而三的下水救人,很了不起,我要在現場都未必有這種勇氣”。

楊若水把手機拿回來:“我懷疑,這個影片裡頭的人,跟省城虹橋大廈墜樓案的兇手以及那個當街以一敵五的萊安大俠,是同一個人”。

雷橫活動了一下頸椎說:“還打算繼續盯著那個叫秦牧的小子呀,我覺得吧,就算是他乾的這些事,那也是為民除害,救民於水火,咱們有必要追著他不放嘛”。

楊若水眉頭一縮:“雷隊長,注意你的身份,咱們是執法人員,他不管殺得是什麼人,又救了什麼人,他都是犯罪分子,咱們都有義務將他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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