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人打了一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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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賈張氏來找趙大志要了一輛馬車,就想著寫一部小說消遣一

趙大志是真的一點頭緒都沒有,

這兩位到底在想什麼。

他正準備去找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告狀,

他很想說這輛車是從哪裡來的。

竟然還厚顏無恥的向她借車?

趙大志哼起了小曲。

不緊不慢的朝著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他的目光,根本沒有落在賈張氏,也沒有落在易中海的身上。

如果是普通人的話,

這是這個時代的三重第一重。

好大的手筆!

至少也要說幾句好話,

但凡是個正經人,都會帶上一袋喜煙和一袋喜糖。

不管多少,

態度很關鍵。

賈張氏似乎忘記了她白天還在罵趙大志不如賈東旭,

連一輛腳踏車都買不起,

完全忘記了,剛才在院子裡被人打了一頓。

說到無恥,

這是一種享受。

“趙大志,你的車有王主任的推薦信,我也不能拒絕。這件事我不會上報,但是明天賈東旭就要結婚了,你的車,能不能借給我?”

賈張氏肥胖的臉上,露出了幾分得意之色。

鼻子上還粘著一條繃帶。

這讓她本就肥胖的臉上,更是多了幾分令人作嘔的味道。

他的臉色依舊是那副模樣,

我們賈家,能騎著你的車過去,那是多大的榮幸啊!

對於這個結果,易中海也無可奈何。

畢竟,他和秦淮茹是一對。

一夜夫妻,百日恩愛。

他希望秦淮茹出去的時候,也能揚眉吐氣

再說了,賈東旭畢竟是他的弟子。

趙大志見他對自己的弟子如此之好,心中一喜。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一定會感興趣的!

趙大志看著賈易這對前世赫赫有名的搭檔,臉上露出了一絲喜色。

原來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

他懶得理會。

“一叔,大家都住在一個院子裡。哪有這麼做鄰居的趙大志?明天我們就要結婚了,這可是大喜事!他怎麼可能不借?”

易中海臉色難看。

你特麼的叫什麼叫?

更何況,他現在對自己弟子的母親賈張氏,已經有了相當大的恨意。

這不是敗壞他的名聲嗎?

還有,

賈張氏打的什麼主意,他又怎麼會看不出來?

不就是因為秦淮茹是一個農村出來的女人嗎?

他要做點什麼!

“賈夫人,如果你不希望東旭過得好,那就去吧。”

他的聲音很平靜,

語氣中,帶著一絲威脅。

賈張氏一想到自己兒子要靠著易中海才能成為一個正式的律師,心裡就不是滋味。

在院子裡,

而且,他還需要用自己的名字來吸血。

頓時被嚇得不輕,

連忙為自己辯解。

“一爺,我生氣了。你也不想想,東旭可是你的弟子,我怎麼能讓他這麼做呢?騎著腳踏車去接老婆,多拉風!”

“好了,別說了!”

易中海的臉色也變得難看起來。

說完,他又換了一張臉,對著趙大志說道。

“大志,你別忘了,賈太太雖然嘴上說的難聽,但心裡卻是暖暖的。她沒有惡意,今天的事,我代他向你道個歉。東旭成親,是我們家大喜事,你要是有腳踏車,就借東旭一輛。這份恩情,賈家上下都會記住的。”

趙大志恨不得放聲大笑。

賈張氏雖然嘴上說的難聽,心裡卻是暖暖的?

難道賈張氏不懷好意?

這也太搞笑了吧···

還他媽被道德綁架了,

賈家的人,都是忘恩負義之輩。

這件事,誰人不知?

讓他們記得,

再見,

這會讓他的壽命縮短的。

“媽的,真是倒黴。我在院子裡見過李叔,他把自己的腳踏車,借給了李哥,讓他娶媳婦。”

“大家都住在一個院子裡,結婚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你想借我的車,我也沒辦法。”

賈張氏聞言勃然大怒。

老李家在前院?

只有一個農夫,

一個在街道辦事處做臨時工的人,

怎麼能跟自己的東旭相提並論?

他結婚了,

怎麼比得上自家東旭的媳婦兒?

我們賈家才是這一片最落魄的人家,你怎麼不幫我們一把?

“趙大志,你……你……”

賈張氏不敢罵人,

趙大志眼中閃過一絲寒光。

如果她敢開口的話,

他要一巴子扇在這胖女人的臉上。

“大志,東旭是我的弟子,你能不能幫我跟老李說一聲,讓小李親自來一趟?”

趙大志的目光落在了易中海的身上。

這傢伙也太無恥了吧。

“要不,你和老李說一聲?我擔心李叔會不會一怒之下,掏出匕首來。”

易中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老李聽到這個訊息後,也是大吃一驚。

那豈不是要拿刀砍我?

老李以前是當過農民,當過兵。

如果是平時還好,

他怎麼可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兒子結婚?

賈張氏要撒野,

再看看趙大志,他也沒那個膽子。

無奈之下,他只能轉身向賈家走去。

看著賈張氏離開,

易中海沉默不語。

跟在賈張氏身後,往賈府走去。

聽不清他在說什麼,

易中海一臉笑容的走出了辦公室。

對於這幾個傻x,趙大志並沒有放在心上。

然後反鎖了門,把自己的電腦拿了出來。

李曉曉的出現,讓所有人都大跌眼鏡。

這也讓他感覺到了這個時代的風範。

但自己的本體,

沒有受過多少教育,

一個初中生,

自己要怎麼跟這位冰山美女搭上關係?

趙大志沉吟了一下,

還不如寫個小說,

在這個時代,寫書的人都能賺不少錢。

但要寫些什麼,

現代的玄幻小說,他是絕對不會看的,因為這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

金庸的這個武俠小說,應該也沒那麼好看吧?

如果自己寫了,肯定會被人懷疑自己是僱傭兵。

這一年,

這才是真正的革命精神。

然後呢?

趙大志從書架上拿出一支墨水、一支鋼筆和一本筆記本,拿了出來。

原來這具身體的父親,並不是一個不識字的人。

許多書籍上都有標籤。

趙大志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說的就是李雲龍,一位退伍的老兵!”

“亮劍!”他大喝一聲。

最適合自己的,

這樣的故事,在這個年代,就是最好的寫法。

肯定的,

只有前面的部分,

後半部分,就比較危險了。

一片赤子之心!

愛國心,

趙大志也在裡面添油加醋地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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