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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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和方笙從頂樓下來了。只往下走了一層樓,方笙就又帶高歌走了進去。

這一層比起頂層安靜多了,類似西餐廳。此時人很少,方笙在靠樓道口比較近的位置上坐下,準備和高歌在這裡吃晚飯,畢竟到現在倆人晚飯還沒吃。

這一層環境不差,但在這一層吃飯的人並不多,非常安靜。配合著悠揚的小提琴協奏曲的背景音樂,讓人心情放鬆愉悅。

高歌中午因為朱二斌的緣故,沒吃好飯,此時此刻他剛要吃飯的時候,從樓道口附近,走上來一個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方笙看到來人,也露出了一絲錯愕:“巧了,這就是神童。”

這是一個小男孩,從外表上看大概只有七八歲左右。他髮絲凌亂,像是多日沒怎麼洗,搞成一個雞窩頭。而男孩的一張小臉上戴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因為他的年紀並不大,所以五官還沒長開,沒什麼明顯特徵。

讓人感到驚訝的是,這個傢伙,竟然是穿著一身白色大褂!看起來很滑稽。

這身白大褂,看著不像醫院裡醫生的穿著,因為上面全是汙漬,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跡。

他腳下更是踩著一雙小皮鞋,鞋跟有點高,整個鞋子上全是泥汙,也不繫鞋帶,就這麼套在那兒剛好。

這身行頭在一個孩子身上,顯得十分古怪。

他小小的身軀端著一個大大的餐盤,很費力的把餐盤放在靠高歌和方笙旁邊的位置,這個位置離樓道口也挺近。

他的盤子裡放著一大塊血淋淋的生牛肉,還有一坨攪成碎末的肉餡,最後是一整條的大腸,看起來好像沒洗,還帶著餡。

高歌瞬間沒了胃口。

小男孩又從白大褂的口袋裡掏出一個小瓶子,開啟了瓶蓋,然後往餐盤上面澆。

一股刺鼻的味道傳來,血淋淋的牛肉的表面逐漸變成了黑色。

好傢伙,居然是硫酸。

然後這個小男孩直接仰頭張口,把瓶子裡剩下的硫酸一飲而盡!

高歌已經從反胃變成了震驚。

“人生就是要嘗試不同的美食,學著點吧,新人。”男孩喝完硫酸,對著高歌老氣橫秋的說道。高歌無話可說。

“最近在忙些啥啊?小朋友。”方笙做出一個微笑,對著神童問道,不著痕跡替高歌打著圓場。

“大姐姐,我在嘗試解剖一些用學分兌換的人,看看與真人到底有什麼區別。”神童回答道,看得出來他和方笙關係也還不錯。

高歌心裡暗道得虧他還不知道朱二斌,不然真怕他把朱二斌給切片了。

“研究有什麼進展嗎?”方笙又問道。

神童撓了撓自己本就髒亂的頭髮,一張小臉繃成了苦瓜臉。說道:“遇到了很大困難。根據我的解剖結論,他們完全和正常人一模一樣,但是又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高歌忍不住問了一句,說實話,對於學校能兌換一個一心一意愛你對你百依百順的女人,這種事情對男性有著莫大的吸引力。哪怕高歌沒有兌換的打算,也是很好奇的。

小男孩直接往桌子上一敲,砸碎了瓶子,用碎片割開了自己的手腕:“你們看,正常人受傷會感覺痛,痛覺是為了提醒大腦身體某些地方出現了問題,是一種警告。

但是我解剖了複製人,發現他們雖然也能感覺到痛,但他們對痛苦的反應更像是對真正的人的拙劣的模仿。

隨著我的解剖的人數增多,我感覺他們的痛覺反應越來越真實,就好像馭夢學園發現了我在做實驗一樣,於是修復了BUG,新的複製的人的痛覺逐漸和正常人接軌。

之前解剖的複製人已經死了,新的複製人和正常人差不多,我的實驗卡住了。”

學校兌換的複製人也是人,至少高歌是這麼感覺的,他親眼看見了兵王兌換的女人,和正常人差不多。但神童殺起人來毫不手軟,而且,事實上,即便不是複製人,是真人,恐怕神童也會毫不猶豫痛下殺手,這人是個真正的瘋子。高歌覺得他的危險遠遠超出了兵王,如果兵王是披著人皮的狼,那神童就是披著小孩皮的惡魔。

“那你之後怎麼做呢?繼續實驗嗎?”方笙問道。

“當然,我的字典裡沒有‘失敗’這兩個字,只不過兌換大量人,需要的學分很多,我只能先暫停實驗,去做幾個無聊的測驗賺一些學分。

我不打算去做我最擅長的解謎類噩夢了,雖然揭秘那些最困難最無解的噩夢學分非常多。

我有考慮去一些戰爭類噩夢或者殭屍類的噩夢。

我要在噩夢裡做實驗!解剖夢裡那些人!解剖那些殭屍!哈哈哈哈哈哈。”神童非常高興,講到這裡,他臉上的肉都笑的快扭曲了起來。

一個孩子露出這種笑容,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中邪了。

神童興奮的把表面已經焦黑的的肉塊扔進嘴裡,大口咀嚼。咀嚼的幅度還特別大,上下顎不斷地開合,牙齒與牛肉撕咬中發出“咕嗤咕嗤”的聲音。

隨著男孩的咀嚼,一些牛肉裡濺射出來的血水混著唾沫,從他的的嘴角邊流下來。神童也不管,繼續大口大口往嘴裡送。噎住了就舔一下自己的手腕的傷口上流出的血。

看著他吃東西,高歌感覺自己在看一個瘋子,半點胃口也沒有了。

神童個頭很小,飯量也不是很大,不久便吃完了。

吃完後整個嘴巴都是血淋淋的,他也不擦嘴,很快就離開了。

高歌很無奈,他已經很餓了,但是想到剛才那一幕,他就無比的反胃,甚至有些想吐,也吃不進去東西了。

“你已經見到了兵王和神童,還想見見戰神嗎?戰神我也認識,這個時候他應該還沒吃完飯。”方笙問道,此時她也已經吃飽了,還很不優雅的打了個飽嗝。

“不見了不見了。”高歌心有餘悸。

“戰神比起這倆人還是正常不少的。”方笙有些忍俊不禁,“至少他愛吃正常的食物。”

“下次一定。”高歌是真的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老師提起的五個人裡面我也就認識兵王,戰神和神童。”方笙說道,“公子對女生來說太危險了,至於仙尊,一般人很難接觸到。”

“別的先不說,這個神童是個十足的瘋子。”高歌生前從沒見過這麼變態的人物。

“他是個天才,真正的天才。領先時代無數年那種。”方笙否認了高歌的觀點,“論跡不論心,論心無完人。如果有一天全人類能夠被救贖,我覺得他一定可以。”

“怎麼說?”

“他生前就是最頂級的科學家,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科學瘋子。他真的研發出了返老還童的藥。”

“所以他這麼年輕,你是想告訴我他雖然外表是個小孩但實則是個成年人?”

“我並不是想說明這個。而且他的藥怎麼說呢,能夠讓人返老還童,但並非不死藥,不能夠讓人永遠不死。”

“所以他最後老死了?”

“並沒有,他最後意識到了即便靠著返老還童藥,自己的軀體還是會慢慢腐朽。於是他萌生了只保留自己的大腦,捨棄身軀來達到永生的方式。可惜最後他失敗了。”方笙講述了神童的死因。

“原來如此。”高歌明白了方笙覺得神童是天才的原因,但還是不認可,他問道:“你知道世界上最公平的是什麼嗎?”

“什麼東西?”

“是死亡。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死亡,無論是誰,上至達官顯貴,下至赤貧百姓,都會死。

縱有千年鐵門檻,終須一個土饅頭。

死亡,是世間最大的公平。而追求永生,本就打破了這唯一的公平。那些追求長生的人,在我看來都是瘋子。”

“你想法太片面了,你有沒有想過生離死別讓多少人遭遇了痛苦。

痛苦本就不值被推崇,但凡人類有機會消滅痛苦,可能世界上就沒有馭夢學園存在了。”方笙希望永生來消滅人類痛苦的根源。

“如果人人都可以長生不死,那沒什麼不好。但現實情況不可能這樣。

長生的技術被研發出來。上層階級一定會先享受到特權,這是無法避免的。

他們不會分享給大眾的,資源有限而壽命無限,對於資源的爭奪只會愈演愈烈。

退一萬步講,哪怕神童發明了永生藥,告訴了全世界所有人,能讓所有人都長生。也不會讓所有人幸福。只會造成更加穩固的階級固化。

上層一直是上層,底層始終是底層。雖然我很不想承認,但人與人之間是存在差距的。

種種差距導致最後有人能成為領導者,有的人被迫成為了被領導者。

本來,上層的後代也不一定優秀,也有可能發蠢,底層的後代不一定無能,也可以逆襲跨越階級。

但是,如果人人長生,優秀的個體無法死亡,底層則會被永遠奴役。而且因為長生,這種痛苦永遠無法停歇。

在所有人都長生的情況下,強大的人的人遠遠比弱小的人幸福,弱小的人沒有翻盤的可能,難道這就是你追求的沒有痛苦的世界?

從有人的那一刻起,攀比就已經開始了,這是沒法停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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