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在沉默中滅亡(1 / 1)
斌斌正在對著天花板水晶燈掃射的時候,一名銀行前臺裡面的工作人員膽子頗大,悄悄爬動,想去按報警按鈕。
斌斌卻好巧不巧,發現了她。
那還能有好?
直接送她見了上帝。
一發子彈,打在那工作人員臉上,血水流淌開來,再度引得人們恐慌大哭起來,不少膽子小的人直接嚇暈了過去。
斌斌大喊著“Givememoney”,這是他為數不多會的洋句子。
整個銀行大廳內的人已經被斌斌控制住,他們全部一排蹲在了牆角落,害怕的都不敢抬頭。
斌斌感覺自己從沒有這麼成功過。
他叫朱二斌,出生在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
窮人總喜歡生孩子,他們以為多子多福,自己後代多總有一個會有出息的,於是越生越窮,越窮越生,或者乾脆只生不養。
他的父母生了兩兒一女,不多,但也不少。大哥朱一隆,老二就是他朱二斌,還有三妹朱三好。
可惜沒有一個有出息的。
大哥小時候發燒燒壞了腦子,全靠家裡養著,有一次爸媽帶著大哥出門,回來斌斌就發現大哥不見了。他知道父母扔了大哥,但他不敢說。三妹早早的談戀愛,輟學,然後打胎,然後再換物件,再打胎,再換物件,始終也沒結婚,最後去了髮廊。
而他自己,也不怎麼樣。
他的一生都是不幸的,怯懦的,自卑的。他從來都是被別人輕視,看不起。老師責罵他,同學霸凌他,女生背後嘲笑他。
肥碩的身材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斌斌不知道,只知道自己丑陋的外表下藏有一顆支離破碎千瘡百孔的內心。
他從沒談過戀愛,也從沒被愛過,連女生的手,也從來都沒牽過一回。他攢了很久的錢,偷偷買了個飛機杯,但很快被母親發現了,於是飛機杯被丟掉了,母親還說這是不好的東西,他感覺很丟臉。
他不喜歡上學,因為有人會欺負他,他不喜歡洗澡,因為他懶。髒臭醜是形容他很貼切的字眼。他做不成任何事,無論幹什麼都會失敗,不是在倒黴就是在倒黴的路上,也是因為如此,他對一切事物都毫不關心。
本來他只喜歡吃和睡,後來睡覺也不喜歡了,因為他總會被噩夢驚醒。他唯一的愛好就是吃。於是越來越胖。
不過現在他發現,自己還喜歡上讓別人害怕他的這種感覺,這種感覺讓自己頭暈目眩。
他從未想過自己居然可以這麼強大。從那些人的眼神中,他看到了那些人對自己的畏懼。
他很滿足。
斌斌拿著碩大的麻袋從銀行的各個存款地點,將大把大把的鈔票扔進袋子裡。
在他忙這件事的時候,銀行的大門外終於響起了“嗚啦嗚啦”的警笛聲。警察姍姍來遲。
數輛警車閃爍著警燈,從整個銀行的四面合圍住,車上走下來荷槍實彈的數十名警察,對現場進行了全方位的封鎖圍攻。
此刻的斌斌無所畏懼。我不會死,那,我有何懼?
他衝著門口的警察露出了嘲諷的笑容,然後豎起了中指。
也不管這些外國人聽不聽得懂,斌斌大聲罵著“曹/尼/瑪”,發洩著心中壓抑很久的感情。
他記得自己曾經被別人欺負,實在忍無可忍的時候他對著那人揮出了復仇的拳。
學校給他壓力,老師找到他,不允許他報警,可他還是報警了。
老師救不了他,學校救不了他,但至少警察可以,他是這麼認為的。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同樣姍姍來遲的警察開始和稀泥,希望息事寧人,各打五十大板。
斌斌絕不願意。於是警察威脅他,說他自己也動了手,這就構成了鬥毆的條件。要麼選擇原諒對面,同意和解,要麼兩邊一起進局子蹲幾天,再背個案底。
根本就不懂法的斌斌有著對警察的天生敬畏和對監獄天生的恐懼。
他怕了,於是他被迫選擇了“和解”。之後那人對他的折磨變本加厲。
斌斌就這樣熬到了畢業。至少也沒像三妹朱三好那樣輟學。
但是那群欺負他的畜牲沒有放過他,當有人發給他他的妹妹濃妝豔抹和五個男人一塊睡覺的影片時,他憤怒了。
這次他沒有報警,他先是找到了自己的妹妹,卻被妹妹告知她是自願的。
他不明白,妹妹長得很醜,為什麼也會被那些人看上,然而事實上那些人並不在乎美醜。
他告訴妹妹那些人根本就不喜歡你,你長得太醜了,那些人只是玩弄你來羞辱自己而已。
但他的話刺痛了妹妹,倆人鬧到不歡而散,於是他放棄了妹妹。
他又一次選擇了逃避。
再後來,他去打工,畢竟人還是要吃飯的。老闆欠他工資,他多次討要無果,報警卻被告知去勞動局,可他壓根不知道勞動局在哪。
他站在工廠的頂樓,假裝跳樓,以此逼迫老闆給錢。最後驚動了警察,他終於要到了自己的工資。
但這還沒完,警察把他送進了監獄,罪名是擾亂單位秩序,把他拘留了。
從裡面出來後他丟了工作,雖然要到了工資,但他感覺自己還是輸了。
於是走投無路的他借住到妹妹家,妹妹卻嫌棄他不上班,於是他自殺了。
斌斌的人生就是這麼悲慘。但他卻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有多苦,包括那些重生的室友,他只是簡短說了下自己因為被霸凌然後自殺的事情。
這次他又遇上了警察。而這一次,他並不打算躲避。
他小心翼翼把裝滿錢的麻袋放到掩體後面,防止搶來的錢被子彈打爛。
然後直接對著外面開火,雙方對射起來。
也許是因為倒黴,也許是因為身材龐大容易被擊中,又或者是因為對面受過專業訓練,斌斌很快中槍了。
但是,也就僅僅是痛而已。斌斌早就已經習慣了疼痛。
既然習慣了,那就根本不痛,一點也不痛。那些殺不死你的東西,只會讓你更堅強。
已經負了傷,那就不需要掩體了。
斌斌無所畏懼,走向那些警察,像個勇士一樣迎著槍林彈雨向前走去。
於是斌斌看到了,那些高高在上的警察,那些趾高氣昂的警察,現在狼狽地向後方退去,他們看自己的眼神充滿了畏懼。
斌斌感覺很痛快。
不過他沒有給這些米國警察一個痛快,子彈打斷了他們的腿。他們便只能躺在地上翻滾吼叫。
今天註定是斌斌自有記憶以來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天,死在自己手裡的無辜生命多到已經數不清,雖然有些感到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此刻,斌斌只會覺得,多幾條,少幾條,已經無所謂了。
斌斌從害怕,到興奮,到狂熱,最後終歸平靜。
搶來的錢塞滿了一輛警車,所有的警察被他殺光了,所有的錢被他搶光了。銀行裡面的人,看不順眼的也殺了,尤其是穿著講究西裝筆挺的銀行高層和管理。剩下的一些看著可憐的人他放了。
除了自己搶的警車,剩下遇到的所有車,都被他打爆了車胎。
他本不會開車,但是現在,他開著車向著和自己的同伴們約定好的地方駛去。
開車不難,當你凌駕於一切規則之上,自身不會因為車禍死亡死亡的時候,開車,輕而易舉。
“警車來了,我們先退吧。”駕駛座的老黑雖然近視,但不瞎。他立刻對著眾人說道。
“還沒接到斌斌呢,再等等吧。斌斌是不會死的。我們要相信他。”王洋疑遲了一下,說道,“就一輛警車,能對付。它要是讓我們開車門檢查,我們就趁機開槍。”
這邊的大夥兒可沒有不死身,一個個握緊了手裡的槍。
高歌也握緊了手中的筆,他希望克里斯蒂娜先進繪畫冊裡躲一躲,但是克里斯蒂娜拒絕了。
她說道:“我們是同伴。”
高歌也笑了,說道:“你用錯詞兒了,這個叫‘同夥’,不是同伴。”
“不,就是同伴。”克里斯蒂娜固執道。
警車很快停了下來,斌斌跳下了車。他也是考慮到了開警車可能會嚇到同伴這種情況。於是離著一段距離就停車了。
他朝著同伴興奮地揮手。
眾人發現是朱二斌,於是老黑開車上前接應。
身上的槍傷已經消失了,但衣服已經被血浸溼。斌斌毫不在意這些,他的臉上掛著笑容。
眾人投來詢問的目光,他只是簡單說了句:“我殺完了警察,搶來的錢都在警車上。接下來就靠你們了。”
是的,斌斌已經完美完成了自己的任務。
眾人又搶了輛車,然後把警車裡的鈔票轉移過去,這次由高歌開車。他和老黑是唯二有駕照會開車的,兩輛車朝著機場駛去。
接下來的事情很順利。
沒有任何追兵,一路上暢通無阻,車子直接開到了機場。
這自然歸功於高歌,歸功於他的對不起筆記。當然,這也離不開朱二斌的戰鬥,是他殺完了敵人。一個斷後,一個搶劫,倆人都有很大功勞。
飛夏國的飛機已經沒有了,眾人決定在附近酒店再待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