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議談招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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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易光,本姓謝,三歲時,許林搶劫其村,殺其父,奪其母,收他為子,一起做江洋大盜的生意。

收義子,是明朝人創業常見的做法,朱元璋收了20多個義子,每個義子都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其中沐英為大明收回了大西南。

然朱元璋收的義子,都和他出身一樣,是乞討的孤兒,而許林收的義子,卻是殺人爹,淫人母,奪人子。

許易光長大成人後,也算是獨當一面,佔了潮州一帶的海域。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許易光做的就是這個生意,相當於海上收費站,對往來的船隻計舟榷稅,對商船“抽分”。

前方500米請交費!

此非明王朝法紀所容,但對海商來說,交了過路費之後可以船貨安全,為潮州海商所接受。

但官府就收不到稅了,帶兵去剿,打又打不過,弄的疲憊不堪,只能搬出招撫一策。

秦邦和盧巧兒靠舟上岸,秦邦在客棧安頓了盧巧兒,隻身去往潮州府。

秦邦見了潮州知府林均復,說明這次他的來意。

林均復和朱秋崖年齡相當,但看起來比朱提督溫和的多,讀書人嘛,喜怒不形於色。

雙方寒暄客套了一番,約定次日邀約許易光共同商議此事。

夜間,秦邦和盧巧兒閒逛集市,燈火輝映,好不熱鬧,小攤小販的攤子上擺滿了各種舶來品,什麼香料、塗脂抹粉的玩意,也有些男人愛的物件,如倭刀。

此情此景,秦邦想吟詩一首,但是卻腦袋空空,只記得前人寫過一句: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秦邦買了盒櫻花胭脂給娘子,盧巧兒倒害羞了,說長這麼大,還沒擦過這東西呢!

“你好歹也是抗倭團團練的女人,屬於有編制人家的家屬,自然要打扮漂亮點!”秦邦說著,就拉著盧巧兒的小手,一路有說有笑地朝前逛去。

秦邦逛了一大圈,心想:這些海盜,只要不殺人放火,搞點正常的貿易,對社會還是有貢獻的嘛。

次日,在府衙見到許易光。

許易光進城,比欽差大臣還闊氣的多,一百多個隨從個個帶著兵器,駐守在府衙外面,比明軍穿的還氣派。

潮州城裡小偷小摸的,婆媳打架的,受冤不公的,老百姓往往不找官府,卻去找許易光的人來主持公道。

他們主持公道簡單粗暴,有個婆婆折磨媳婦,被他們打掉了三顆牙,說以後再犯,拉到海上供兄弟們消遣。

皇權不下鄉尚可理解,這是朝廷和宗族鄉紳預設的,鄉里族長常將自由戀愛的女人浸了豬籠,縣裡也是知道的,但是你要插手去管,這些鄉紳就不給你維持地方秩序了。

但黑社會出來管理一個府,簡直有些過分了。

秦邦向許易光自報身份,說他是朱提督轄下的千總。

臨時胡謅的一個身份,總不能說自己是民兵團光桿子司令吧。

許易光本來沒拿正眼看秦邦,聽說是朱提督帳下千總,頓時有了些敬意。

他打點了不少地方官員和海防將領,但是朱提督是個漢子,軟硬不吃的傢伙。

不被人捏小辮子的人,總是讓人害怕。

“我希望許老闆協助我們除掉許林!”

秦邦開門見山地說道,跟這些混江湖的人不用繞彎彎。

“哈哈哈,讓我們自己人幹自己人,然後你們再幹掉我?”許易光一向不太相信官府里人說的話。

“你和他不是一路人!”秦邦非常肯定地說道。

“何以見得?”

“我在你眼裡看到了善良!”

秦邦此話一出,自己都不相信,沿海一帶,為爭奪地盤,每天大大小小的海匪頭子殺來殺去,以前有100多個大哥,現在殺得只剩下許林、許易光、汪鋥(zeng)、陳四盼、盧七、沈九這些人了。

善良的人根本活不到今天。

但是秦邦必須把話說圓。

“你做此行當,也並不是官府所逼,恰恰是許林造成了這一帶很多人家破人亡,沒有父母的孩子被迫無奈上了賊船,原本可以讀書上仕途,即使讀不了書,也能過上種田打魚的安穩日子。”

“有些人天生就是江洋大盜,孃胎裡帶來的,而你不是,你是被逼的。”

有些人的成功,確實是被逼的,但許易光的成功是以失去父母家人為代價的,而這一切卻又是培養他的義父乾的。

林均覆在一旁搭腔道:“如今朝廷下派的海防軍,指明的是剿滅匪首許林,其餘以招撫為上,故許老闆不必懷疑我等誠意!”

“如果我手裡沒有這些兄弟和兵器,你們會和我談招撫?”許易光發出了輕蔑的笑聲。

戰場上得不到的,談判更得不到,許易光沒讀過多少書,但不代表他傻。

“要想招安我,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個條件。”

“許老闆不妨直說!”林均復說道。

“那就是不能斷了我的營生,我這一干人等,不可解除所持兵器,南澳島周邊十餘個島嶼歸我所有,此一帶海域的買水錢歸我收取。”

買水錢,是海上的黑話,路上叫買路財,水上叫買水錢。

“我給朝廷的回報有三,一,我答應幫你們拿到許林,二,那些沿岸擾民的小嘍囉們,我幫官府收拾乾淨,三,買水錢我和朝廷對半分。”

這個條件看起來還算是公平交易,但秦邦並無權力答應他,只能和林均復商議,得向上請示,然後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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