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事務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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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突如其來的情況,黎昂一時沒反應過來,倒是這隻貓一揮尾巴,很是輕蔑地瞟了他一眼,繞過黎昂跑了出去。

這貓的神態咋這麼……算了,就是隻貓。

話說,剛剛是這隻貓開的門?

黎昂思忖著要不要走進去,聽見屋內的傳來了一道無奈的聲音:

“以撒,以撒!你這傢伙,又踩了一串腳印,我剛拖的地!”

隨著一陣“噔噔噔”,維因快步從樓梯上走下。

“啊……是你,果然來了。”

“呃,早上好?”看見這傢伙此時的形象,黎昂嘴角一抽。

維因那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偵探造型蕩然無存,先前披著的那件看上去價值不菲的深灰色風衣就這麼被他系在腰間,像塊破布,身上的襯衫皺巴巴的,袖子挽上小臂,灰白條紋領帶鬆鬆垮垮,一看就沒少扯過。

怎麼說呢,這身行頭送到乾洗店,絕對是能讓老闆眼前一黑的級別。

“很好,來得挺早,免得我一個人幹活。”維因將手裡的拖把丟了過來,“你去把二樓再拖一遍,我去收拾書房。”

“哈?”

猝不及防地接過拖把,黎昂呆看著維因走進樓梯邊的房間,隨即傳來翻箱倒櫃的聲音。

怎麼什麼都沒說,就開始幹活了?

一時半會兒搭不上話,黎昂只好按維因所言,去二樓拖地。二樓的地板不能說有多糟,只能說一片狼藉,地上的水漬說明某人拖地前壓根沒弄乾拖把上多餘的水。

這樣能拖好地才怪啊!

在二樓找了一陣,廚房、餐廳、衛生間、陽臺和臥室應有盡有,總面積應該在四五十平米。

陽臺放了臺洗衣機,旁邊還有供拖把使用的水池,黎昂重新洗了遍拖把,嘆口氣,賣力地將二樓的水漬擦乾。

等幹完活下來,黎昂見樓梯邊的房門虛掩,試探性地一推,房門開啟,維因蹲在一摞摞的紙質檔案前,左手右手都拿著一疊,正來回翻看。

“這個沒用,可以燒了。這個……算了,留著吧。這,嘖,不愉快的回憶啊……”

維因自言自語著,忽有所感,扭過頭:“你搞完了?行,幫我把那一摞搬到地下室,和其他的放一起。地下室是壁爐右邊的那扇門。”

唉,又是做苦力……黎昂認命地彎腰抱起那一摞檔案,前往地下室。

在行走途中,他下意識看了兩眼手裡檔案的封面,是一個七芒星圖案,下方用的語言是他無法辨識的,似乎原主也未能掌握這種語言。

黎昂原先以為書房裡那麼多檔案已經夠誇張了,但一進地下室,他才知道書房只是小頭,地下室裡的檔案數量至少要翻個三四倍。

也不怕被老鼠啃了……

放下檔案,他回到一樓,維因居然已經坐在一樓客廳的沙發上。

黎昂環視一圈,兩張棕色的布藝沙發放在壁爐兩邊,還有一個貓窩。沙發間放著一張紅木矮桌,上面有堆著的檔案袋、散落的紙張,還有隻白瓷茶杯和一盤甜甜圈。壁爐左側的牆上掛著一塊告示板,上面用一些小圖釘固定著的紙張、照片和地圖,右側是窗戶,望出去能夠看到外面的街道。

除了剛剛的書房和通往地下室的門,一樓還有一扇門,不知道是幹什麼用的。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那房間一直空著。”

黎昂眨眨眼:“你在跟我說話?”

“要不然呢,我在和甜甜圈先生暢談人生?”維因左手託著下巴,“這裡沒第三個人吧。”

“可你……”

“我怎麼知道你在想什麼?”維因一哂,“你的目光都落在那扇門上超過5秒了,難不成只是在欣賞上面漂亮的木紋路?”

“……”

這傢伙確實很聰明,但嘴裡吐出來的話怎麼都帶著嘲諷意味?

“坐吧。”

黎昂在另一張沙發落座,開口道:“我是來……”

“籤吧。”

黎昂話卡在嘴邊,順著維因所指看了過去,是桌上的幾張紙:“這是什麼?”

“契約,現在流行叫合同。”

“……哈?”

“剛打出來的,新鮮熱乎著呢。”維因把胸前口袋的筆掏出丟給黎昂,“簽上你的大名就行。”

黎昂皺眉:“你就這麼確定,我一定會當你的助手?”

“是啊,很確定。”維因頷首,“來得這麼早,坐軌道車來的吧?”

“對。”

“既然要坐軌道車,就得花錢,錢是我留下的旅店押金裡劃出去的吧?”

“是的……”

“你看,你現在口袋空空,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黎昂兩手一攤,“也就只有我能幫你,而且多個願望一次滿足。”

“就算你想要聯絡其他穿越者同鄉,很遺憾,我剛剛確認了一下,他們現在都不在卡斯帕斯——這座城市。這裡不比你的老家,沒有方便的城際網路,最近的一座城,坐陸行艦都得花上3天,而且車費,嘖嘖,一個工人家庭一年攢下來的錢大概夠買一個下等座。”

“也就是說,你得先攢錢,還得躲著官方,正規的打工場所你肯定去不了,他們要身份牌。除了我這裡,你剩下的選擇要麼是去鄉下農莊當短工,要麼加入黑幫,做見血的買賣。”

“衡量一下,不難得出你會做出怎樣的選擇。”

黎昂表情垮下來:“說實話,我想的都沒你多。”

他先前在旅店也只是糾結要不要去找維因,壓根沒想出來不去找維因的其他出路是什麼。

“所以,籤吧。”維因一副“言盡於此”的樣子。

黎昂拿起合同看了看,這份合同簡單到令人髮指,只提到他要擔任維因的助手,什麼薪水、工作、時長、日期之類的,一個字沒提。

像是小學生玩企業經營類遊戲擬出來的合同。

“這份合同當真有效?”

“當然無效,走個形式罷了。現在的中產階級不都講究要有那什麼,儀式感。”

我可去你的儀式感……黎昂翻了個白眼:“我怎麼簽名字,用我老家的字籤嗎?”

“你們不是有和現代通用語差不多的英文嗎?”

“但我不是英國人,我的名字是,呃,漢字寫的。”

“Hanzi?”維因咀嚼著這個陌生的發音,“有意思,你一個同鄉好像提過。怎麼寫?”

黎昂在另一張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喏,都是方塊字。”

“沒見過呢,發音是什麼?”

“黎昂。”

“Liang……”維因摸摸下巴,“是姓還是名?”

“是全名,黎是姓,昂是名。”

“嘖嘖,有趣。”

思索一陣,維因在紙上寫下一行他所謂現代通用語書就的名字:“那就叫這個如何?”

黎昂看了一眼,嘴角一抽:“AungLee——昂·黎?”

這什麼鬼名字?

“雖然怪了點,但至少能用。”維因對這名字似乎頗為滿意,“就這樣吧,昂?”

“你這叫得像個語氣詞。”

“那就,黎?”

“全名算了,嘖,要不用Leon——利昂,我前世的英文名。”

利昂的發音剛好和黎昂很像。

“那也行,姓氏呢?”

“就黎(Lee)吧。”

“喔,那用你們那世界的漢語,你豈不是就叫黎利昂了?”

“閉嘴吧你!”

總之,黎昂在紙上籤下了“利昂·黎”,作為自己在這個世界的名字,總得來說還是叫黎昂。

“這份合同也就做做樣子,丟書房裡就行。”維因接過合同和筆,也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黎昂瞄了一眼,維因的姓名拼寫“維因·諾耶斯”,換成前世的英文,是WeinNoyes,有點怪異。

WeinNoyes——weinnoyes?

簽完字,維因彎腰摸了摸系在腰間的風衣口袋,從中拿出了一個印章。

“這是姓名印章,每個公民都有,任何簽署的檔案都要再蓋個章。當然,你身上也沒這東西。”維因將印章在印泥上搗了兩下,在合同上一戳,“完事。”

“話說起來,沒有這種印章和你提過的那什麼……身份牌,我豈不是活動起來很受阻礙?”

“是這樣沒錯,身份牌和印章在入住旅店、透過哨崗、離開城市、辦理證件、尋求工作等地方都要用上,就連乞丐都有這兩件東西,不然被認定為黑戶,是要被市警隊抓起來的。”維因將合同一折,“但問題不大,我在黑市有個朋友,能偽造出和官方出品一模一樣的證件和印章,只要你不傻乎乎地拿著假證去市政廳求核實,一般人也看不出問題,只是你得儘量別和官方人員打交道,因為他們有這個。”

“哪個?”

維因放下合同,然後拉開茶几下的抽屜,摸出了一臺……

智慧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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