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死也得脫層皮(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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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以為自己在網路上能夠自由地獲取資訊,自己可以從中立的角度去判斷事情的真偽,一副智珠在握、不會被人欺騙的模樣。

太天真了。

如果發生了一件事,有正反兩方面的分析,正方的意見鋪天蓋地都是,反方的意見確實在網路上也有,但是誰都不提。

一個非專業人士,對這麼一件事還能得出什麼結論?

人們以為自己慎重思考,綜合各方面的資訊才得出的結論,其實完全操縱在各大媒體的手裡。

像程啟也有5000多為他說話的員工,更不要說還有一些不管什麼原因,反正支援程啟的帳號,為什麼他們的意見別人就聽不到呢?

很簡單,三個人,兩個人辯論,一個做裁判。裁判不負責說誰贏誰輸,但可以禁制某人發言。

這場辯論的勝負誰決定?

你有千條萬條雄辯,不讓你說就行了。勝負操縱在誰手裡,一目瞭然。

勝負就操縱在微博圈的運營團隊手裡。他們並不關心誰對誰錯,也不關心誰勝誰負,但他們希望這場爭論能夠持久、熱烈,能吸引更多的網路使用者加入到微博圈,這才是他們的利益所在。

他們一開始以為秦壽是弱勢一方,為了均衡兩方的力量,很是壓制了程啟一方的力量,動不動就以“不文明”、“不合事實”等理由刪除了支援程啟的博文,卻對秦壽一方的汙言穢語、人身攻擊視若無睹。

事情的發展大大出乎了他們的意料,網路上竟然興起了強大的倒程力量,等他們發現情況不對,想反過來支援程啟的時候,運營團隊卻又接到了指示:“尊重輿論,嚴禁搞小動作。”

運營團隊的老總李春光心中大罵:尊重個屁啊,這種“小動作”搞的還少嗎?直接說不許支援程啟不就完了!也不知道這程啟到底得罪了誰,要這樣搞他?

連日來粉絲暴增,更把程啟的帳號打壓地說不出話來,秦壽可謂是志得意滿。他已經開始幻想,等程啟屈服的時候,到底要收多少的“諒解”費了。

秦壽從緊鎖的一個抽屜裡拿出一個用小巧的銅鎖鎖住的小木箱子,又費力地搬起床腳,拿出壓在下面的一個小鑰匙。

用鑰匙開啟小木箱子,裡面有一個小小的筆記本。黑色封面,裡面的紙張都已經發黃,看來是有些年頭了。

秦壽快速翻到後面,面帶得意笑容,看著上面記錄著的一筆筆賬。

基本上都是“某年月日,從某公司處收到某萬元”。

數一數,最大的一筆是去年從一個國企手裡得到的25萬元,所有數累加起來已經超過了100萬。

這些就是自己的價值啊,這些就是自己兒子在美國留學的學費啊!

程啟這個狗皇帝不是有錢嗎?有錢好啊!這次非得敲他個1000萬的好處不可,還得是美元!這還不算,得讓那個狗皇帝來京城,擺上百八十桌,顯示一下誠意,要不怎麼能顯得自己的厲害!

到時候倒要看看,那些平日裡道貌岸然的同事、院長、校長們,會怎麼來跪舔自己!

躊躇滿志的秦壽在筆記本上加了一筆,“收狗皇帝程啟諒解費1000萬美元”,將“美元”兩個字寫得大大的,再狠狠加粗。

寫好後秦壽將筆記本攤在桌面上,側著頭從各個角度欣賞著自己即將收穫的“戰果”,越看越開心,越想越是得意,不禁放生大笑。

笑了好久,笑得歇斯底里,笑得涕淚交流,笑得連筆記本被風吹拂,一頁頁翻動也沒有察覺。

好半天才平靜下來的秦壽,快手快腳將筆記本放回小木箱子,用小銅鎖鎖好,放回抽屜鎖好,再將鑰匙藏回床腳壓住。

他還要再加把火,讓那狗皇帝早日投降,自己兒子可是打電話回來了,這錢又不夠用了。這小崽子一個月要花1萬多美元,也不知道在美國搞什麼,一點也不體諒自己父親辛苦。

不過不要緊,只要有這一筆,我秦壽就再也不用為錢發愁了。

秦壽興沖沖地開啟電腦,在登入微博圈之前卻發現自己有一封電子郵件,寫著“十萬火急,狗皇帝的新罪狀!”字眼。

秦壽暗自得意,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狗皇帝不得人心,我坐在家中,關於他的罪狀和罪證就自己源源不斷而來,真是天助我也!

郵件一看就是臨時申請的郵箱發來的,發件人也很謹慎啊,難道這發件人是程啟的員工?要不怎麼這麼瞭解程啟,又能獲得這麼多程啟的資料呢?

郵件中有8張照片,其中4張照片中顯示得很清楚,程啟開著一輛軍綠色的越野車,透過和背景其它車輛對比,可以很明顯地發現這越野車非常的巨大、粗獷。

另外4張照片則是運送車輛的大貨車,非常巨大,它們似乎在把運送的越野車卸下來。

郵件中做了說明:“尊敬的秦教授,在您的領導下,我們對狗皇帝展開了聲勢浩大的聲討,成績斐然。然而,狗皇帝卻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肆無忌憚。

“秦教授請看,這是我拍到的狗皇帝開軍車的照片。秦教授可能不瞭解,這越野車叫霸龍XXL,是我們國家最新研發的軍車,是武器裝備!是不可以流入民間的軍用物資!

“據我瞭解,這個狗皇帝還不止買了一輛,不知道他透過什麼樣見不得人的手段,整整買了31輛這種軍車。運送軍車的車隊把整個道路都塞得水洩不通,這是很多人都看到了的。

“我並不是很懂法律,但我相信這樣肯定有問題,請秦教授一定要聲張正義,務必要將這種人渣繩之以法,還太平世界一個朗朗乾坤!”

署名是“正義的朋友,知名不具”。

這個發郵件的人自稱不懂法律,秦壽卻覺得他懂的很,要不怎麼會發來這樣的照片呢?這照片拍得很清楚,程啟開著這軍車在道路上行駛,絕對抵賴不得。

按照規定,駕駛軍車上路必須要有3證1令:軍人駕駛證、軍人證、軍車行駛證、部隊的出車令。別的不說,程啟不是軍人,絕對不會有軍人駕駛證和軍人證。

更不要說程啟還涉嫌倒買倒賣軍用裝備。軍用裝備是絕對不可能透過正常渠道流入民間的,秦壽知道一個“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可以適用到程啟身上。

這次,程啟不死也得脫層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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