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1 / 1)
如果讓我選擇一種死法,我會選擇安樂死,慢慢的生老病死,等待生命一點一點的消失。餓死、天災人禍、撐死……都太可憐。
梁十安告訴我,比死更可怕的是,是行屍走肉般的活著。人有太多的慾望,隨著年齡的的增長,慾望只會變得越來越多,有一種妖精,叫做慾望僧人,雖然妖精,它的道行卻很高,算得上是半個大師,所以稱它為僧人。
這妖精既不害人,也不嚇唬人。可是當人被慾望矇蔽了眼睛的時候,這種妖精就會變多,在人的心靈上灑下灰塵,讓人越來越迷失。
綿綿細雨落在這座城市,雨季來臨了。我們五個人在旅館裡面打牌,輸的人看贏的人玩,每個人都有機會玩幾把。
屋子裡有些悶,我開啟窗臺,呼吸著清新空氣,雨點落在我的臉上,癢癢的,很舒服。
百無聊賴的看著車水馬龍的街頭,我看到了它——慾望僧人。
矮矮的,小小的,帶著黑色的斗笠,全身都被包了起來,無法看清它的模樣。
它靜靜的現在街邊,興許是注意到我的目光,它抬起頭來,不知它有沒有看到我,幾個人走到了它的面前,遮住了它,等到他們離開的時候,它也不見了。
城市越大,慾望越深,慾望僧人也就越多。
碎屍案鬧得滿城風雨,這已經是這個月第二起碎屍案了。也許慾望僧人的出現和碎屍案有一些聯絡。
關上窗戶,我繼續了我的醉生夢死的生活,畢竟我只能放開來玩這幾個月。
等到天晴的時候,已經是三天後了。再待兩天,我們又要轉移陣地,去遊西湖。
花市是女孩子的最愛,當然,這一刻請把我當做是個女的,雖然我的行為舉止不太像女生,可是從身體構造來說,我真的是個女孩子,我有一顆真真切切的少女心。
人多,梁十安怕我玩瘋了找不到他們,非要讓我抓住他的手臂,可是當我真的玩瘋了的時候,我巴不得留在這裡不走了,看什麼東西我都想要,最後我什麼都沒有買,老孃的錢不是那麼好騙的。
可是我還是動搖了,實在是因為那條手鍊太好看。“三百塊。”中年大叔一句話就讓我淚流滿面前,好貴。
“三十。”梁十安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到了我的身邊,幫我砍價,只是……這也太狠了吧。
“成交。”中年大叔的一句話讓我的下巴都要掉下來了,大叔,你的節操呢,剛剛要收三百塊的那個人去哪裡了?果然旅遊景點的東西不能買呀,居然翻了那麼多那麼多的倍,真的是坑我們這些老百姓。
最後我還是歡天喜地的帶著手鍊,繼續逛花市。感覺到有人盯著我看,轉過身,我便看到了一箇中年男子看著我,他穿得很乾淨,看起來也很樸素,可他剛剛的眼神太過於可怕,大白天的讓我打了一個寒顫。
“在看什麼?”萬年老二跟著我左瞄右瞄。
“沒什麼,隨便看看。”我回答道。
人有三急,我讓他們去一家奶茶店等我,然後我到處找廁所,隨便問了一個路人以後,我按照他指的方向走。
越走越偏僻,天色有些黑了,我約莫是我東南西北搞錯了,最怕別人和我說東南西北,為啥?因為我是路痴呀,說前後左右我還能應付,可是說東南西北我就真的是兩眼一抹黑了。
剛轉了個彎,我就被一個人拉住,是剛剛的那個中年男子。“有事?”我開口問道。
“你要去廁所?”他盯著我看。
我搖搖頭,“不去了,我在這裡等我的四個朋友,他們馬上就來。”
他笑了笑,“他們還在奶茶店裡吧。”
我面不改色,“你跟蹤我?”
他不說話了,就看著我笑,笑得讓我發麻。我突然想起最近的碎屍案,遇害的都是年輕女孩,兇手都是將她們先奸後殺,不過這位兇手有些特殊的癖好,那就是強姦完女孩子以後,喜歡用線將她們的下體縫起來。
他按住我,用紙捂住我的鼻子,紙上有迷藥。我笑吟吟的看了他一眼,姑娘我活了十七年,第一次和殺人犯近距離接觸,這是啥?天堂的路太過於平坦了,所以有些人就是喜歡往地獄闖。
三兩下我就將他打趴在地上了,雖然看得出來他是個高手,可是我有靈力,我會的技巧多了,而他只有蠻力,不輸才怪。
第二天一早,警察就在警局門口發現了一個被裝進麻袋裡,打得像一頭豬的男人,經調查,他就是碎屍案的兇手,然而不管是看監控還是問值班人員,始終找不到誰將兇手送到警局。
“你也是多災多難的。”火車上,字迷對我調侃道。
我抽了抽嘴角,不理他。
“果然大叔都愛蘿莉。”萬年老二添油加醋道。
“有些女孩子其實比男孩子還彪悍。”蕭若凌搖頭道。
“讓你以後跟緊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安慰我的,我一臉感激的看著梁十安。可是他接下來的一句話卻讓我直接端走了他面前的零食,“畢竟養豬發家致富,你被拐跑了我怎麼辦?”
沒過幾天,碎屍案的兇手就上電視了,也講述了他的殺人動力——他討厭女人和金錢。
據說他的前女友是嫌棄他沒有錢,然後跟著一個富二代跑了,他雖然沒錢,可是有一腔熱血。好不容易混到了主管的位置,他卻發現,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讓他激情滿滿了。
前女友的離開對他打擊很大,他成了性無能,於是他愛上了看恐怖片,在血腥中尋找快感。
後來他在微信上和一個小姑娘聊的不錯,他們還選擇了見面。可是第一次見面,小姑娘就問他,“你有多少錢?”他痛恨金錢,痛恨愛慕虛榮的女人,於是他強姦了那個女孩,準確來說,是一邊解剖她,一邊強姦他,這可以滿足他的慾望。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
還好我只是愛錢,還沒有達到貪心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