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糟了(1 / 1)
這裡可是荒島!
他確實沒錢,可這裡沒人管呀。
只要他有能力有本事抓到螃蟹,那這裡的螃蟹,還不是由著他吃。
“哈哈哈······”一想到這一層,李不凡都R不住笑出了豬叫。
看來他流落荒島,也不全是壞處。
還是很有可取之處嘛。
揣著這樣的心思,李不凡幹起活兒來,手腳都輕快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了。
非常有儀式感的在石壁上畫上一橫,跟太陽婆婆打過招呼,迎著海風打了一套拳。
然後去溝壑裡,那個淡水坑前,喝了一點水,還順帶洗了把臉。
這是李不凡這麼多天以來,頭一次洗臉。
洗過之後,他頓時覺得整個人都神清氣爽。
黑瞎子涼涼之後,這個淡水坑對李不凡來說,就跟來自家水井似的。
現在他再用這裡面的水,再也不用那麼心驚膽戰了。
他甚至有種揚眉吐氣的感覺。
大毛的體內好像自帶生物鐘,天一亮,這傢伙就自動醒了。
李不凡練拳它也練,李不凡去哪兒,它幾乎形影不離。
不過,他對李不凡這洗臉的行為,顯得不甚理解。
也對,畢竟猴子不洗臉。
跟大毛在一起生活了幾天之後,李不凡現在的的生物鐘,基本上已經跟大毛一樣了。
他不知道這是受了大毛的影響,還是因為沒了手機電腦的緣故。
雖然,來到這裡的過程讓他感到非常心酸,但他已經在這裡了,這是現實的問題。
目前,他有吃有喝,有個洞給他容身,這樣的結果說實在的,他還挺滿意的。
唯一的瑕疵,就是他的阿珍不在身邊。
想想,李不凡又覺得,阿珍不在這裡也好。
阿珍可是他捧在手心裡的優樂美,怎麼能來這種地方,跟他一樣灰頭土臉地捱餓?
即便他再窮,他也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讓阿珍過上舒適的生活。
這樣的日子,他一個人過就好。
不管要在這座荒島待多久,他都會堅持下來,總有一天,他會回到阿珍身邊,跟她結婚。
他只要一直活著就好!
以前在城裡上班,做著最重的工作,拿著最低的薪水,白天干活不說,夜裡還要加班。
那麼一點點微薄的工資,真是掙到人頭禿。
真是萬惡的資本主義啊!
那時候,他就想,要是能多放兩天假,讓他好好睡一覺,好好休息一下,那就太好了。
但資本能讓他輕鬆嗎?
一旦跟資本沾上了邊,就算你是個死人,也會被他們榨乾剩餘價值,甚至,連最後身體裡的骨和皮,資本也都能給你榨成鈔票。
想啥呢,你以為你的皮和骨榨成的鈔票就是你的?
做夢吧你,你都死了還能要個啥,鈔票當然是資本的。
所以,他一邊厭惡著在城裡被資本剝削的生活,一邊在資本手上討生活。
若不是為了阿珍能好好讀完大學,他大可以在農村種莊稼,或者在臨近的城鎮裡找個餬口的活兒,不用跑到那麼大的城市裡,過著那麼卑微的生活。
他可以苦,可以累,但不能苦了阿珍。
他覺得,這是他身為一個男人該做的事。
這也是他,該承擔起來的責任。
吃過早餐後,李不凡帶著大毛去海灘邊的叢林裡砍了幾根樹幹,折了一些棕葉回來。
昨天洗過的肉,他今天必須要掛起來了。
這座荒島上的溫度比較高,李不凡估摸著,這兩天平均氣溫得有二十七八度,這樣的溫度,不適宜儲存鮮肉。
況且,這堆肉已經放了一天多了,要是再不哄,他這坑洞就要被蒼蠅佔領了。
到時候,肉變了質,可就浪費了。
要真是那樣,對於李不凡來說,那就是實打實的損失。
所以,他必須快些行動起來。
把幾根兩米長,手腕粗細的樹幹扛進坑洞裡,李不凡在火堆的左右兩邊各一米的位置的地面上,用鋒利的石頭挖了兩個洞。
然後,李不凡把兩根樹幹擺在地上,讓兩條樹幹所呈現的橫線互相平行。
再拿了一根樹幹,綁在這兩根平行樹幹的一端,用三根棕葉擰成的繩子,把兩邊藉口捆緊。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門字不要那一點的形狀。
接著,李不凡把“門”撐起來,再把“門”的兩隻腳,塞進方才挖好的洞裡,抓著一個石頭在橫杆上往下砸,一點一點兒,把門的腳往下砸緊。
等“門”穩穩地立在火堆上方,李不凡才把先前挖出來的泥巴和石頭,填到門的兩個腳上,把這個“門”牢牢地穩定住。
做好了這些之後,李不凡扔掉手裡的石頭,搖了搖“門”,感覺穩固了之後,李不凡才把堆在角落裡的肉,一坨一坨往杆子上掛。
不過,顯然李不凡失策了。
他弄的這一根杆子顯然不夠用,想了想,他又去山坡下的叢林裡,折了幾根食指粗細的短木棍兒。
回到坑洞裡,李不凡把短木棍兒折成十釐米的短棍兒,然後用石頭把短木棍兒的一端削尖。
短短的幾日,李不凡原本白皙細膩的手,變得又烏又粗糙。
他的手指根部,還長了幾個黃乎乎的死繭。
石頭畢竟不是刀,沒有刀那麼鋒利,削木棍兒的時候,李不凡好幾次削到了手。
對於木棍兒來說,石頭可能不算鋒利,但對於李不凡的手來說,石頭還是挺鋒利的。
石頭比不上刀鋒利,削到手之後,也只是破了一層皮。
索性並沒有傷到血管什麼的。
但李不凡還是疼得跳腳。
大毛還以為李不凡在跟它逗趣,大嘴咧到了耳根子不說,還拍起了手掌。
“幸災樂禍”抱怨了一句,李不凡恨不得揍大毛一頓,讓它也知道知道疼。
話雖這麼說,李不凡卻沒有動手。
把手夾在褲襠裡蹦了一會兒,疼痛感減弱了一點兒之後,他又坐下來,開始削木棍兒。
每一根木棍他都削尖了,然後,從地上撿了一坨大一點兒的石頭。
抓著饅頭大小的石頭,李不凡把削好的木棍兒,尖的那一頭,對準火堆上面那面牆壁。
這個坑洞是一個大石頭鬆動後,滾落到山坡地下形成的,火堆這邊的一面牆壁,上面有幾道裂縫,是石頭和土一起拼成的牆壁。
李不凡一手拿著短木棍兒,一手拿著石頭,把木棍兒釘進石縫中的泥土裡,釘進去大概五六釐米的樣子,留了個木樁子在外面。
一口氣,就把所有的木棍兒分散開,全都釘進了牆壁裡。
木釘和木釘之間留了一小塊空間,這樣他以後再抓到什麼東西,也不怕不夠燻的。
弄好之後,他把剩下的,沒有掛起來的肉,全部掛在了牆面上的木釘上。
然後,李不凡又忙不迭地出了坑洞,到海灘邊的樹林子裡撿了一捆柴,有一部分是乾柴,還有兩個泡過水的爛樹根子。
他把乾柴放進火堆裡引燃之後,又把剛撿來的爛樹根子架在乾柴上面。
然後,本來燒得很旺的火堆,再燒到爛樹根子的時候,就憑生了許多煙出來。
似乎還覺得不是很夠,李不凡又把沒有用完的棕樹葉,蓋在了爛樹根子上面,這樣一放之後,煙霧更大了。
煙燻肉,那肯定得有煙啊。
沒有煙,怎麼燻肉?
不但要有煙,而且這個煙,每天還不能斷,直到把肉燻幹為止。
這是李不凡的想法。
以前家裡做臘肉的時候,他見過,卻沒有實操過。
所以,他只能憑藉記憶中婆婆的做法,省略了許多步驟,用現有的資源來改良之後,再模仿臘肉的做法燻肉。
至於結果如何,那就要等過一段時間才能知道了。
因為,他也不能預料結果。
掛好臘肉之後,李不凡躺在地上歇了一會兒,轉身看了看,沒有在坑洞裡看到大毛的身影。
想著大毛可能又到外面抓蟲子吃去了,也就沒有在意。
歇了一小會兒,李不凡想了想,覺得要做燻肉,他還需要更多的柴火。
正打算出門兒,就看到那張完整的熊皮。
想了想,李不凡決定,先把熊皮拿到水坑那邊洗一洗,等它晾乾了,可以鋪在地面上當床也行,或者像原始人一樣,做個小背心小披肩,或者小短裙也行。
總之,這張熊皮也是不可多得的資源。
他現在就是個鐵公雞,一毛也不願意拔。
什麼他都要,所有的東西,對他來說都有用處。
哪怕是一根草,一塊石頭,這樣不起眼的東西,對他來說,那都有莫大的用處。
熊皮還挺重,李不凡估摸著,這張皮得有個二十多斤。
一想到晚上可以躺在這張熊皮上,再也不用躺在泥地上睡覺,李不凡心中又雀躍起來。
這要是回到城市裡,他有這麼一張熊皮,那傢伙,別人不得羨慕死。
說不定,還會以為他是富豪,哄得那些小妹子一個勁兒衝他拋媚眼,問他需不需要大腿掛件呢!
不過,他心裡只有阿珍,那些妹子,就讓她們眼紅去吧。
李不凡看著熊皮,一邊意Y,一邊傻樂。
來到水坑邊上,他還沒有開始洗,耳邊突然傳來一聲吼叫。
“大毛?”
李不凡站起身來,四下望了望,卻沒有看到大毛的身影。
難不成是聽錯了?
不應該呀,他還沒餓,怎麼也不會出現幻覺吧!
正在李不凡自我懷疑的時候,一陣吼叫聲又在附近炸響。
這一回,李不凡可以確定了,這聲音就是大毛。
大毛的聲音好像是從森林那邊傳來的。
森林?
“糟了!”李不凡抓起熊皮,就往森林那邊跑去。
【作者題外話】:作者正在努力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