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要不,把香蕉皮烤來吃?(1 / 1)
入口的東西軟軟糯糯,香甜可口,味道非常熟悉。
“香蕉!”甜軟的口感,瞬間撫慰了李不凡的心靈,他的腦袋往後退開一點,低頭一看,頓時驚喜不已。
這是大毛第二次給他吃香蕉了。
那麼這個島上,應該還有很多香蕉,或許除了香蕉之外,還有別的水果也說不定。
“哪兒來的,這東西還有嗎?”他都多久沒嚐到甜頭了,李不凡恨不得立刻就找到香蕉樹,然後抱著香蕉樹,一次吃個夠。
大毛卻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見李不凡吃得歡喜,大毛咧著嘴直樂呵。
一把奪過大毛手裡被他咬了一半的香蕉,李不凡瞥了它一眼,把手裡的棕繩放到膝蓋上,“別以為你給我根兒香蕉,我就會原諒你。”
大毛咧著嘴一直笑,看著李不凡把香蕉吃完,一溜煙又跑沒影了。
“看在你給我帶香蕉的份兒上,我就勉強原諒你好了。”
吃完的香蕉皮,李不凡拿在手上都不捨得扔。
要不,把香蕉皮烤來吃吃?
李不凡還沒有流落荒島的時候,有一次在家看電視的時候,就看到有一個地方的人,發明了一道名為水煮香蕉皮的菜。
當時,那人還在節目裡試吃,說是香蕉煮熟之後,香蕉皮吃起來像是剝皮辣椒,蘸點兒醬油賊好吃。
可能是出於好奇,也可能是因為那人在節目裡吃的特上勁,一度掀起了一股吃水煮香蕉皮的熱潮。
要不,試試?
反正這玩意兒又沒毒,吃不死人,可能還比較好吃呢。
要不,怎麼有那麼多人,模仿吃水煮香蕉皮。
但他沒有炊具,吃水煮的可能不太行,烤香蕉皮倒是沒問題。
李不凡把膝蓋上的棕繩放到一旁,避免被火堆裡竄出的火星子燒到。
他從柴堆裡折下兩根又長又細的木棍兒,當作筷子,把香蕉皮夾起來,靠近火堆,讓它在沒有明火,溫度卻很高的地方翻烤。
不一會兒,香蕉皮經過加熱烤制,散發出了一股清香的味道。
“聞起來還不錯,不知道會不會好吃。”聞著這股子清香味兒,李不凡已經在幻想,這清香的感覺進入嘴裡,是怎樣一種美味了。
以前在城裡住著,雖然工資低,他大半的工資還給了阿珍,自己只留了一點微末的生活費。
好歹那時候他一天還湊夠了三頓,流落到這個鬼地方之後,就是他手上還有食物,他也不敢過得太寬裕。
所以,他現在每天是吃早上和晚上兩頓,中午是不吃飯的。
一般到了下午的時候,其實,他就已經處於飢餓狀態了。
不過,今天不同了,託大毛的福,他剛才吃了一根香蕉不說,現在還可以品嚐香蕉皮。
湊湊合合的,今天也算是吃了三頓。
幸福的日子離他,想必也不會太遠。
果然,做好事是有福報的。
前些天,他幫助浮屍入土為安,說不定,這就是埋葬了那三兄弟之後,獲得的福報。
好人,總要一生平安!
看著香蕉皮在高溫的催化下,表皮已經變成了黑色,裡面的那一邊嫩黃的表面,烤出了水跡,看上去軟軟的。
李不凡收回筷子,夾著香蕉皮放到嘴巴前面,往香蕉皮上面吹了吹氣。
那股清香的味道,始終撩撥著他的味蕾舌尖。
他伸手想要揪下一塊來,先嚐嘗味兒。
手才一碰香蕉皮,那烤出水的一面,突然落了一點汁液在他的手上,燙得他當即就發出一聲哀號。
李不凡疼得眼淚都冒出來了,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兒,他不停地往自己手臂上吹著熱氣,“呼呼呼!”
在吹氣的同時,他還不忘往香蕉皮上面吹氣。
把香蕉皮上的熱量吹散一些後,他的手背也沒那麼疼了。
撕下一條黑乎乎的香蕉皮,李不凡忙不迭地塞進嘴裡嚼啊嚼。
一股特別奇妙的味道,在他舌尖上瀰漫開來。
兩分清甜包裹在四分苦澀中,還有四分,是非常溢於言表的味道,無法形容。
隨著他緩緩地咀嚼,那兩分清甜很快就不見了,隨之而來的,是六分澀軟中緩緩滲透出了十分的噁心感。
而那十分無法言說的味道,混合著十分的噁心感,兩種味道相輔相成,合成了一種更加噁心且難以言說的味道。
“嘔······噗!”
李不凡臉上五官迅速向鼻子靠攏,表情逐漸扭曲,他一口把嘴裡帶著溫度的軟澀香蕉皮吐了出來。
緊接著,就是一陣口吐芬芳。
“淦、你、娘呢,這就是傳說中的,剝皮辣椒的味道?”
“誰家剝了皮的辣椒,會是這鬼、雞、巴味道!”
“還上電視表演吃這個,怎麼想的。”
“難怪猴子吃香蕉都要剝皮,那傻叉,竟然上電視吃這麼噁心的東西,還吃得津津有味,什麼怪癖。”
罵了一陣兒之後,李不凡又冷靜了下來。
盯著散發著清香的香蕉皮,略帶疑惑地說:“難不成是我的吃法沒對,沒沾醬油?”
然後,他以最快的速度,夾著那條烤得黑裡吧黢的香蕉皮,奔到了海灘上。
醬油嘛,他是沒有的。
以前他可沒少吃。
就他知道的,醬油一般分為老抽和生抽這兩種。
生抽提鮮,老抽上色。
老抽也就是在生抽的基礎上,弄了點兒焦糖進去,製成了比較濃的醬油,適合在炒菜的時候,給菜上色。
無論是生抽還是老抽,其實都是一個鹹味兒。
醬油他是沒有,但是他有一片海。
想要鹹味兒還不容易,海水可鮮了。
李不凡夾著香蕉皮,下到海水裡,把香蕉皮放到海水裡浸了一下,再提起來,又撕下一溜兒,放進嘴裡嚼了嚼。
“嘔······”
這一次,還沒有上一次嚼得久。
烤香蕉皮的味道本就難以入口了,蘸了海水之後,那味道更是一言難盡。
“吃這玩意兒的,腦子不是進水了吧。”李不凡一臉苦澀。
他竟然會效仿那個衰人,把香蕉皮烤來吃,他的腦子也進水了。
來到岸上,李不凡嘴裡的味道經久不散,他的胃不由一陣翻湧,R不住腰桿一彎,把先前吃下去又香又甜的香蕉肉都給吐了出來。
擦了擦嘴,他一臉不甘,淚流滿面。
為了吃個香蕉皮,竟然把香蕉肉都吐了出來。
得不償失啊,虧大了!
回到坑洞裡,李不凡繼續搓他的棕繩,因為吃了烤香蕉皮的緣故,他的嘴裡一直保留著那種噁心感,口水都吐幹了,那種噁心的味道還沒散去。
搞得他連晚飯都想吃了,可肚子又不停地叫囂著。
他畢竟也幹了一天的活兒,不吃東西怎麼行?
越是在這種時刻,李不凡覺得,他越是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健康。
他的肩上,可是負擔著阿珍後半生的幸福生活。
否則,如果他發生什麼意外,他的阿珍要怎麼辦?
一想到阿珍會委屈求全地嫁給別的男人,很可能別的男人會對阿珍不好,他就恨不得把別的男人撕了。
手撕鬼子就行,手撕男人他李不凡也可以。
關於對阿珍好這件事,李不凡的看法是,不能把阿珍捧在手心裡,不能日日對她噓寒問暖,關懷備至,不能把自己的工資全部交給阿珍的男人,在有了孩子之後,讓阿珍屈居於家庭,操勞家務,孝順公婆,還要被公婆找茬的行為,那都叫對阿珍不好。
他害怕自己出事,他的阿珍會落到那種不好的男人手裡,那對於他李不凡來說,就是暗無天日。
所以,他拼了命地活著,就是為了回到城市裡,回到阿珍身邊,給她最幸福的人生。
讓阿珍成為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那才不枉此生。
他索性站起身,收拾了一下東西,趁著天色還早,去水坑邊舀了點水,含、在嘴裡漱了一下口。
漱完口之後,嘴裡那股噁心的味道淡了不少。
其實,水的味道也不是很好。
李不凡覺得,可能是因為水坑裡落滿枯葉的原因。
他蹲在水坑邊觀察了一下,挽起袖子,就把手伸進了水坑裡。
從水坑裡撈了一把枯枝腐葉,仍在一邊的泥地上,李不凡又把手伸進水坑裡。
水坑裡的水,因為他的攪、動變得渾濁不堪。
好一會兒之後,李不凡把水坑裡的枯枝腐葉清理出來之後,把坑底的泥也挖了幾把出來,拍在水坑旁的泥地裡。
先前他在水坑邊拉下的那坨“黃金”已經變成了一坨“黑金”,他從水坑裡撈起一坨稀泥,把它“黑金”蓋上。
總算不覺得那麼礙眼了。
這個水坑的位置,在兩個小山丘中間的溝壑裡,李不凡覺得,如果是因為下雨之後,雨水彙集而成的話,那應該會很快就乾涸。
然而,他到這座荒島也有大半個月了,再過幾天,就是整整一個月。
這些天,島上都沒有下雨,故此,沒有雨水,會匯積到這個坑裡。
但這個水坑看上去不深,那就是說,這個坑裡的水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從地下冒出來的。
為了印證這個猜測,李不凡又往下挖了幾捧稀泥起來,拍在旁邊的泥裡上。
如果真是地下水滲上來,那他完全可以把這個坑挖大,把它挖成一口井。
那以後,就再也不用擔心沒有乾淨的淡水的問題了。
這種事情做起來,就是一勞永逸,沒有一點兒壞處。
往下挖了大概二十釐米,李不凡便停下來,攪渾的水很快變得清澈起來。
待水坑裡的水徹底清亮之後,李不凡往坑底一看,頓時面露喜色,“哈哈,天助我也!”
【作者題外話】:據說愛老婆的男人是最性感的,看書投銀票的讀者是最善良的。你讀或者不讀書,書就在這裡,保持更新,不捨不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