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兇手、路人甲、幫兇(1 / 1)
尋隊泡好兩杯茶,把刑斌和剛子叫進辦公室。
“今天這動靜不小,看來你們是找到去西天取經的路了,分說分說。”
尋隊指指沙發,“你看,剛擦過,我自己動手擦的。”
“我們站著回話吧。”刑斌示意剛子站起來。
剛子喝了一口茶趕緊放下杯子,“這茶好燙嘴。”
尋隊微微笑著,“茶不燙,喝不出香味,燙嘴的山芋才好吃,要是不想坐的話就站軍姿,我也喜歡。”
“其實,我們今天這個做法,是從零開始。”刑斌道。
尋隊看看桌子上的日曆,“接案到今天也過了些日子,我跟你說的是兩天跟我一彙報,讓我知道進展,我不叫你這張沙發你是不會主動進來坐的。行吧,前面歸零的先不說,先講今天。”
刑斌理了理思路,“我們初步的推斷是一宗情殺案,但情出何處,這個也正是今天大規模搜尋要找的其中一個方向。現場出現過三個人或更多,我們分析是三個人。”
“三個人?等等。”尋隊放下手中的茶杯,“三個人共同作案,就為對付一個小姑娘?”
“你得耐心聽我講完,我們分析的這個案發過程稍有點複雜。”
刑斌索性站起來拉上旁邊一張滾輪椅子,一屁股坐上去滑到尋隊辦公桌邊兒上,“沙發太遠,跟您說著累。”
轉頭讓剛子把白板也拉過來,又起身在白板上寫下:兇手、路人甲、幫兇。
“路人甲是你審過的趙國斌,他在現場客串了一把,我從頭給您捋。”
“來吧。”
“案發現場的蒐證沒有任何發現,這是我們的痛點,未來案犯歸案,證其罪也依然是我們的痛點。我們按慣例模式地去走訪詢問李雅聆身邊有過聯絡的同事、朋友,根據瞭解到資訊和最後手機上的資訊對應,分析她應該有一個男朋友。”
刑斌讓剛子在白板上畫了一朵雲,在雲裡寫下:魅影戀人。
“會畫霧嗎?”刑斌問剛子。
“我又不是美術生。”
“好吧,這個戀人,一直在雲裡霧裡。從7號李雅聆死亡到今天,硬是沒冒一個泡。李雅聆在穗市的社會關係簡單,來來去去認識就那麼幾個人,我們已經梳理兩遍了,沒有下文。這個活生生的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老是少,是男是女,是扛大包的還是搞IT的……,一無所知。有點查不動了,我都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
刑斌的話也說中了剛子,這一段時間走訪、排查、詢問,似乎找到一些線索,可最後發現,僅僅是在原點做了一個踏步的動作。
“我們一度想透過對公的處理,找運營商調取李雅聆聊天資訊,可我後來做過了解諮詢,後臺只保留七天,可我們接案情的時候都七天了,這個念想也斷了。”
“你喝口茶,我從不懷疑你的智商。”尋隊指指杯子。
“這兩天我一直和剛子得空就在想怎麼破這個局,既然是殺人,清理現場,逃竄,那麼這個人首先得進入案發現場,因此,進入和離開現場的路線和方法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
說完,刑斌坐下喝了一口茶。
“蒐證的結果的效果可能不是很好,東西是帶回來不少,我感覺有用的不多。”刑斌道。
“一點一點地積累,只要方向是對的,總能撥開迷霧,分析一下。”尋隊道。
刑斌咳咳兩聲,分析了大概幾個方面。
一:前後共有三個人出現。
二:第一個人到現場,因為某些原因殺害了被害人,但無法處理現場,於是立即離開,然後聯絡了另一個人過來處理現場,也可能是在現場通知他的另一個幫兇。
這裡有三個細節,第一是據第二個到達現場的路人甲所述,他並沒有被害人房間的鎖匙,而到現場時房間門並沒有關好,說明前者離開的時候應該比較慌張,也證明了前者不具備清理現場的能力,我們推斷是在離開現場後,才想起來找人清理現場。
第二點就是根據刀刺入被害人身體的角度,行兇者身高與被害人相仿或者比被害人略矮。
第三點比較詭譎,被害人死亡時身著裙子,但創口附近裙子表面,並無破口,整條裙子是完好無損的。據第二個到達現場的路人甲回憶,在他慌張離開時,被害人穿著是條長裙,不是連衣裙,因為慌張實在記不清什麼款式長裙。但被害人身著的連衣裙是路人甲為被害人購買的生日禮物,這個記憶一定不會錯。那說明用兇手為被害人更換了衣服,目的是什麼,或許是一種儀式,不過目前無從得知。
三:第二個到達現場的是已經放走的路人甲,從證據到調查,他不是兇手。
他只是因為和被害人有約,然後到達現場,在目擊被害人已經死亡後,當然,被害人當時也許並未真正死亡,但出於恐懼和害怕,沒有選擇報警,並在逃離的時候,擔心警方透過調查手機瞭解到他和被害人有約定見面,會有兇手的嫌疑,拿走了被害人手機,然後丟棄。
這裡一個細節是他離開的時候,是肯定鎖上了門,因為緊張,關門的聲音響動還比較大。
四:而最後一個到達現場的人,就是幫兇。
他的目的就是清理現場的所有痕跡,現場確實清理的相當乾淨。
他有充裕的時間也明確知道被害人獨居,而刑斌和剛子嘗試過在現場做一次模擬清理,用了大概四個小時。
房間雖然不大,但這不同於普通的家庭衛生清潔,門窗、地板、臥室的衣櫃、床、床頭櫃、梳妝檯甚至衛生間的地漏都被清理過,沒有留下一絲可提取痕跡。
所以有理由相信幫兇所用的時間更多,同樣,他離開的時候拿走了被害人的錢包以及洗浴間裡的洗漱用品,證明他的反偵察意識很強,普通人不會有那麼細緻的思維。
這裡有一個細節是他是無障礙進入的房間,也就是用鑰匙開門進入。推測他到達現場的時間,最起碼是在14:30以後,根據這個時間,那麼他離開的時間就一定在晚上了。
“今天大範圍大規模的蒐證,主要是為了確定幫兇往返現場的一條路線,而這條路線或多或少會留下痕跡。既然從被害人身邊無法獲取更多有用線索,那不妨反過來,我們從結果來推演過程,這就是我們的思路。”刑斌道。
“你們分析這個幫兇是透過體校進入林子,然後從林子穿過進入小區,完成現場清理後,再原路返回,是這樣吧。”
尋隊看著刑斌,“你是要添水嗎,剛子給他續茶,我聽著。”
刑斌喝了一小口茶,繼續給尋隊分析。
一:關於這個幫兇,他到現場的目標任務是很明確的,因此推斷他肯定會有充分的準備,應該要帶一些工具,或是需要從現場帶走一些物品,所以肯定需要容納這些工具物品的袋子或包,要麼是揹包要麼是挎包。
從需要爬牆的角度考慮,揹包更適合。
二:既然他要做的事是去罪案現場清理證據,那麼他從出發到回去,應該都有一套設計好的線路,往返需要的交通工具。並且如何避開一些這條線路上攝像監控,也會有詳細的考慮,只有這樣才能儘量的不引人注目。
三:南山別景地理位置很偏,公交車只到體校總站,二者之間有一片林子,白天不會有人晚上更沒人,這是最好的掩蔽。體校那一片是比較熱鬧的,但從體校往南山別景那邊走就荒涼了,雖然環城大道人少車少,晚上一個人從南山別景走大道出來,可識別度應該比較高,而且要經過體校北門,那裡有攝像頭。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坐車到體校或體校附近,體校西門對面小區周邊可以是一個選擇。在體校可以避開大門找個無人處翻牆進去,從校區穿到另一邊牆再翻出去,從林子裡走到南山別景翻牆進入小區,離開的時候同樣如是操作,這是上佳的選擇。
刑斌頓了頓,在白板上寫下:行動軌跡。
“昨天晚上,我和剛子按這個套路去大致上走過一次,南山別景和體校那片林子,直線距離約一公里,昨晚我們用了大概二十分鐘,走出一身臭汗。主要是覆草太密腳底坑坑窪窪看不見,容易絆倒摔跤,剛子就吃了一嘴草,天黑草密,不小心摔倒掉了東西很難找。同理我們推論這個幫兇也會遇到跟我們一樣的情況,這是我們今天搜尋的目的,希望他真的摔一跤留下點什麼。還有,穿過林子走到體校牆邊肯定滿頭大汗,總要稍事歇息擦擦汗,要不進了體校總會時不時撞見學生,蓬頭垢面一身大汗,在晚上的時間點還是引人注目。當然,我們接案是在幾天後了,如果掉了東西幫兇有足夠的時間去找尋,但也有露出痕跡的風險。我們今天算是‘海底撈’,不保證有收穫。這裡面還有一點,能想到用這個方法來隱蔽的進入現場然後離開,這個人對體校環境肯定熟悉,不排除本來就居住在體校的可能。還得有一定膽量,一個人夜半三更穿那片野林子是讓人普通人發怵的,一慌亂那就有會無意中的留下痕跡,而且不只一處,但從我們剛理完的這些物品看,感覺沒有像是比較近期留下的。”
刑斌一口氣說完,坐下來喝了一大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