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張強(作案動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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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兄弟去劇本殺社拿回資料之前,張強讓鄭建先休息一下,他也沒多問別的。獨自一人回到辦公室裡面,一邊喝茶,一邊用左手敲擊著桌面,認真思考。

這時,門外傳來敲門聲,打斷了張強的思緒。

小秦進來了,這個丫頭片子滿臉的興奮。

“小秦,你發現什麼線索了嗎?”

“一組的前輩們調查死者的時候,死者芮敏兒的工作夥伴曾經說過。在當天晚上,榜單大哥去找過芮敏兒。當時,我們從資料上只能看到榜單大哥是本地人。前輩們和交警隊聯絡了,在高畫質攝像頭下,看到了一輛邁騰車,套牌。司機是死者芮敏兒,兇手在後座,穿著巴托里伯爵夫人的戲服,看不清楚。”

雖然小秦彙報的很詳細,但從小秦的神態上,張強已經看出來了,小秦發現了重要的線索。

“說吧,你發現了什麼?”

“打賞記錄,我讓行政科和APP官方聯絡,得到了打賞芮敏兒的賬戶。戶主是鄭建就職那家劇本殺社的老闆杜軍。”

小秦興奮的說完,把資料遞到張強辦公桌上。

……

在這之前,張強還在想鄭建呢……

沒有不在場證據,作案工具都能從劇本殺社獲得。在韓大凡自首這個事件上,有利用親情和對韓大凡的熟悉程度誤導警察的嫌疑。

沒錯,鄭建目光柔和,看上去誠實善良。但是,張強這一輩子都和罪犯打交道,狡猾的罪犯多了去了。

所以,鄭建有可能說的是事實,也有可能是做1+1=幾的謊言引導。

在整個案件當中,唯一不能讓張強確認的是鄭建的殺人動機。從現在調查資料上顯示,鄭建和芮敏就見過一次,芮敏拒絕了鄭建的服務,而鄭建發現芮敏兒在劇本殺的齷齪交易時,選擇匿名報警。

一般情況下,當事者如果用報警的形勢解決矛盾,就不會發生命案,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報警了就說明當事人很冷靜,會用法律的武器。

但是張強卻在意一點,那就是嫌疑犯的殺人手法,用刀放血。根據現場調查報告,芮敏兒手腕上的傷口已經能流血致死,但是兇手仍然在其他位置,給芮敏兒放血。

這是典型的精神病態殺人動機,如果小秦沒拿到這份資料,張強幾乎已經判定了鄭建就是以獵奇為目的的精神病態殺人兇手。

……

看到這份資料之後,張強猶豫了。劇本殺社老闆杜軍的身高和鄭建差不多,偏瘦。如果在衣服裡塞上足夠多的棉花,很難辨認影片裡的杜軍和鄭建。

鄭建的腳偏小,172的身高,39碼的腳。可兇手穿的是41碼的國際喬丹鞋。

在剛才的口供當中,鄭建說過他在案犯前換鞋出來的,這一點不止劇本殺的攝像能證明,前臺也能證明。

至於誰打得報警電話,攝像頭也能證明。

雖然鄭建很篤定的這麼說,但張強其實已經猜到了,雖然兄弟去了,但攝像頭或許出問題了。

只有攝像頭出問題,兇手才能嫁禍鄭建。換言之,只有攝像頭出問題,鄭建才敢大大方方的把這些說出來。

可現在看來,杜軍也可能是殺人兇手。從小秦提供的資料看,杜軍給芮敏兒打賞的金額可不少,這可不是一個劇本殺老闆能負擔的金額。

破案中有一個關鍵點,叫破案不能只看一根樹木,要看整片森林。如果杜軍和芮敏兒的交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那杜軍的殺人動機或許比鄭建更具有說服性。

“小秦,你通知老趙一聲,四個小時內找到杜軍,把他給我帶到刑偵大隊來。”

“那我呢,這是我發現的線索啊。”

“你去技術科那邊。”

“我不去,他們根本就是誤導,現在誰不知道,那個腳印是喬丹鞋。隊長,你看看資料還寫著耐克鞋呢。”

張強笑了,這丫頭可真倔。他笑著問:“在直播殺人影片上,你能看到兇手穿了喬丹鞋嗎?”

“當然沒有,影片是半身影片,連兇手的身高都可能是偽裝的。我還不是從鞋印……”

小秦說不下去了,吐了吐舌頭。

“那只是你的一種猜測,既然喬丹是耐克製造,兇手或許穿了一雙耐克鞋,或許穿了喬丹鞋,這可不一定。”

張強耐心的教導著小秦,當然這是他懷疑鄭建的地方。鄭建根本沒見過韓大凡,自然不知道警方的問話,但他的言論好像故意說到鞋,就好像他知道警察能在案發現場發現兇手穿了喬丹鞋一樣。

所以,張強給鄭建下了一個陷阱,他告訴鄭建,技術科發現了兇手穿的是耐克鞋。

“隊長,我知道錯了,您讓我去技術科做什麼?”

“這件事本來不用技術科,但技術科的老郭和醫院那邊關係熟,讓老郭出馬找醫生專家組對鄭建進行精神鑑定。”

“關係熟?咱們破案還要講關係嗎?”

這丫頭真是大學畢業,什麼也不知道。張強苦笑一聲:“按照規定,醫院精神鑑定要半個月才出鑑定結果。而我們的破案時間只有四十八個小時。”

四十八小時,才過了十一個小時,張強已經鎖定了兇手。現在,只要證明杜軍和鄭建誰更有殺人動機,就能確定兇手了。從目前的掌控的證據看來,張強更傾向於兇手是鄭建,只要證明鄭建的精神狀況。

案子就能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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