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遭遇歹徒綁架(1 / 1)
“李夏教授,今天怎麼有空給我打電話了?”章辛笑道。
“那個,章總,我剛剛在微信上給你發了一份合同,你看看。然後告訴我,最低可以讓利多少,好嗎?”李夏吩咐道。
“沒問題,我現在就辦,您稍等。”章辛工作歷來雷厲風行。
五分鐘,章辛便回電:“李夏教授,合同沒有問題,可以簽約。您先讓他們填寫好相關資料,簽名蓋章,然後您拍照發給我,我用3D印表機列印後,我這邊簽名蓋章,再發給您,然後您讓他們列印出來,一式兩份,您簽名後,帶回一份給公司就OK了。至於讓利,公司的出廠價是70元一瓶,建議可以60元一瓶。”
“好,我知道了。”李夏便按照章辛的要求跟劉坤鵬處長交流了,劉坤鵬處長立馬拍板:“先簽2個億。半年之後,我們可以建立一個長期軍地合作協議,貴公司可以作為我們國安局的創傷藥生產基地,您是我們國安局的人,自然要優先考慮您的公司產品,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劉坤鵬建議:外包裝上可以印上“部隊專用”四個字,供給國安局的產品是可以免稅出廠的。我們的採購合同上都有特別說明,公司拿著合同去稅務部門申請,稅務部門會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減免。
按照章辛的流程,雙方蓋上紅色大印的兩份合同已經填寫完畢,就等雙方代表簽字,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劉坤鵬代表購買方,在合同是簽下了名字;李夏代表賣方在合同上簽名。一份2億的訂單合同便正式搞定。
劉坤鵬還告訴李夏,由於先前購買的創傷藥還有庫存,就先簽2億。等到我們的合作協議審批下來之後,每年向貴公司採購的創傷藥不會少於十個億。
“十個億?好像有點多。”李夏自言自語道。
叮鈴鈴,手機的來電聲音打斷了李夏的沉思,一看是父親李遠洋來電,趕緊接聽:“李夏,你在哪?李紅遭到歹徒綁架了,你快來救她。”
聽到李紅遭遇綁架,李夏禁不住心裡緊張起來,立馬問道:“李紅被綁架了,在什麼地方,你發個定位給我,我馬上到。”
張建國聽到了李夏親人遭遇歹徒綁架,立馬拿出手機吩咐陳妙:“陳妙,帶上你的特警隊,跟李夏少校一起去營救人質,要快。”
“謝謝張局長,後會有期。”李夏向張建國、劉坤鵬告辭後,飛身下樓。陳妙已經集合了特警隊在一樓停車坪整裝待發,李夏跳上陳妙的車,開啟李遠洋發來的定位,陳妙開啟專用警笛,五輛滿載特警的車隊呼嘯著向歹徒作案地點飛馳奔去。
不一會,車隊就到達出事地點。李夏剛下車,李遠洋便跑了過來,告訴李夏事情大概。原來是李紅帶李遠洋夫婦逛完商場之後,路過這家珠寶店,心血來潮拉李遠洋夫婦進去,想買一對戒指送給李遠洋夫婦,沒有想到剛剛準備進去,就遭遇歹徒搶劫,李紅趕緊把李遠洋夫婦推出門外,自己卻被歹徒做了人質。
陳妙跟現場的安保人員溝通後,與李夏一起觀看了透過技術手段調來的珠寶店的內部結構影片。透過確認,歹徒一共有五個,有3支手槍,兩把匕首;珠寶店內有十二名人質被劫持。
為了穩定歹徒的情緒,警察正在對歹徒喊話:“裡面的人聽著,你們已經被包圍了,勸你們不要再做無謂的抵抗,那隻能是死路一條。放下武器投降,是你們的最佳選擇。只要你們放下武器,釋放人質,我們可以保證你們的生命安全。”
砰,一聲槍響,好像是倒下了一名人質。從裡面傳來歹徒的叫喊:“再那麼多廢話,我們就殺光人質,然後大家同歸於盡。”
警察這邊見歹徒兇殘狂暴,為了減少人質的傷亡,便停止了喊話。
見警察這邊不再喊話,珠寶店裡的歹徒便向警方提出了條件:“馬上給我們準備2輛車,加滿油,半小時內,開到珠寶店門口,不準熄火併把車門開啟。”
“可以,我們答應你們。但你們要確保人質安全,還有我們要先醫治剛剛被你們開槍打傷的人質。是我們進去醫治呢,還是你們送出來?”
“你們派2個人到門口抬,不許帶武器。”歹徒說完,把那被槍打傷的人質踢出門外。受傷人質本來已經痛得暈了過去,被歹徒一踢,便不省人事了。
陳妙趕緊叫了兩名穿著防彈衣的手下,去把受傷人質搶回來,看看能不能偷偷觀察到裡面的具體情況。看到這種僵持的狀況,李夏心急如焚。偷偷地爬到珠寶店旁邊的樓房上,看看能不能發現什麼,到了那裡一看,心裡涼了半截,根本看不到裡面的任何情況,只好無功而返。
李夏回來對陳妙說道:“看來只好答應歹徒的要求了,裡面很是嚴實,根本看不到裡面的狀況。為了人質安全,減少無謂犧牲,只能在路上實施營救了。”
“外面的人聽著,你們的要求我們已經答應了,受傷人質也抬回去了,現在只剩下十五分鐘,再不答應,我們一分鐘殺一個人質,而且現在開始是直接殺死。”珠寶店裡再次傳來歹徒的叫喊聲。
“不要激動,我們的車馬上就到。”警察這邊趕緊回應,吩咐把車開到珠寶店門口,按照歹徒的吩咐,沒有熄火,並開啟了車門。
“很好,叫你們的人全部疏散到二百米之外,並且放下手中的武器。”歹徒繼續要挾談條件。
看到警察這一方全部滿足了他們的條件,一群歹徒便準備押著人質離開。
首先出來的是珠寶店的一名女員工,背後是一名用槍指著她的歹徒,歹徒很是狡猾,一直躲在女員工的後面不抬頭,坐上了第一輛車。
第二名歹徒抱著一名小孩,手中的匕首架在小孩的脖子上,歹徒抱著小孩坐上了駕駛室,並把小孩放在副駕駛座位上,匕首也一直沒有離開小孩的脖子。
第三名歹徒押著李紅也上了第一輛車,歹徒的槍口一直指著李紅的腦袋,歹徒命令李紅上車後,迅速坐上了副駕駛,並把小孩抱著前面,命令李紅關上車門。
第四名、第五名歹徒每人押著一名女人質,一起走上第二輛車。
第一輛車的歹徒看到同夥全部坐上了車,便開動汽車往城北方向奔去;第二輛汽車則往城南方向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