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危!輿論一邊倒(1 / 1)
“兄弟們早上好啊!”
上午,蘇鳴如往常一樣開啟直播間。
彈幕起初稀少,慢慢多了起來。
【這就是寫出《囍》的主播嗎?】
【好帥!】
【新來的朋友點點關注不迷路。】
【剛來,請問上一次唱漠河舞廳的也是這個主播嗎?】
【這麼帥還這麼有才華,愛了愛了。】
隨著人氣不斷上漲,彈幕多出了許多陌生的id。
這些都是新來的觀眾,因為漠河舞廳跟囍的橫空出世找過來的。
蘇鳴早上起來的時候看了下播放量,已經四百多萬,衝上了排行榜第三,超越自己也是時間問題。
這首歌不僅能讓usoul橫空出世,也讓他人氣漲了不少。
此時再看粉絲數,早已經突破十萬。
蘇鳴對這部分觀眾,自然是歡迎之至。
熱情的與他們互動。
如此下去,人氣起飛是遲早的事。
但他開播還沒一個小時,彈幕畫風忽然一變。
【這就是抄襲狗?】
【原來就是他抄襲的我家琪琪?】
【已舉報。】
【鳴哥快看圍脖,你被掛了!】
【你們要不要點臉啊,翻唱也能叫抄襲?】
【自己唱的垃圾,還不允許別人唱的好了?】
不知何時,彈幕忽然吵了起來,並且十分激烈。
原本還在和水友們互動的蘇鳴,這下子也互動不下去了。
正準備問問是怎麼回事,手機忽然傳來震動。
拿起一看,是運營小姐姐發來了訊息。
沒有任何文字資訊,只有一條連結。
蘇鳴下意識點開,跳轉到的介面是圍脖。
上面是一個使用者的主頁。
看了下名字,名為琪琪。
這個名字對蘇鳴來說有些熟悉。
因為他在之前找歌的時候看到過,囍在這個世界的名字叫慼慼情事,原唱就叫琪琪。
看了下主頁的介紹資訊,對方還真是一名歌手。
“運營小姐姐給我發這個幹什麼?”
他一時不解,狐疑的往下翻閱。
結果在看到第一條動態的時候,徹底傻了眼。
因為這條動態下面的圖片,就是《囍》的封面,而上面的文字,則無比突兀。
“當了這麼多年歌手,還是第一次被抄襲,原來現在的新人都這麼沒有底線的嗎?長見識了。”
動態的內容,是毫不客氣的抨擊與諷刺。
下面還掛著囍的封面和視屏歌詞的分析。
這動態映入眼簾,即便蘇鳴再鎮定,也忍不住頭皮發麻。
倒不是因為擔心,而是有些無語。
“這算怎麼回事?”
據她所知,這首歌林宛瑜是買了版權的,說是翻唱,其實在商業上已經算是林宛瑜得到了授權的。
結果錢花了,版權買了過來改編一下,影片發完剛有些熱度,原唱先跳腳了?
這可正有些說不過。
任何歌曲一旦釋出出來,任何的引用或商用,只要涉及到利益都是會交付版權費的。
就像商品一樣,說到底就是拿來賣的。
歌曲能被更多人用,不管是用來做什麼,對原作者來說都是白白拿錢。
這種情況下,買版權再使用基本已經是常識。
結果這個原唱忽然跳出來說人家抄襲,這不是有病嗎?
蘇鳴點開評論區,果然畫風也和他猜的大差不差。
“過氣歌手差不多得了。”
“怎麼就成抄襲了,這不是擺明了翻唱嗎?”
“原作那麼垃圾人家改編好了就說抄襲?”
“這是什麼鬼物啊。”
“我記得她從出道起就沒拿出過什麼能聽的歌吧?”
“過氣歌手蹭熱度的醜態。”
評論區熱評前幾條,幾乎是網友清一色的譏諷。
顯然,網友也不是傻逼,你說抄襲就抄襲,那不是什麼都由你定義了。
但在這些評論中間,也不乏一些不同的聲音。
“過氣那也是歌手,是哪裡來的阿貓阿狗都能碰瓷的嗎?”
“有什麼神氣的啊,他的影片火難道不是我家琪琪的原作伴奏優秀嗎?”
“連個伴奏都寫不出來只會抄襲的小主播,還真當自己有什麼才華了啊?”
“主播的孝子就別來洗地了,這要不是抄襲,那還有什麼是抄襲?”
“琪琪都這樣發聲了,指不定那什麼女團連版權都沒有呢。”
“還偶像呢,連作品都是蹭別人的。”
“純路人,說句公道話,這個叫什麼usoul的,是寫不出自己的歌嗎?”
……
類似的聲音一大片,全是網友們的互相怒噴和對罵。
也有不斷的爭辯。
看到這些,蘇鳴的眉頭就逐漸皺了起來。
這種評論何其熟悉,可不就是帶節奏麼。
而且原作者隻字不提版權的事,上來就直接把抄襲的帽子扣在了usoul的頭上。
怎麼看,都是有人在背後操縱。
雖說也有網友明白抄襲和翻唱的區別,但這種事架不住鋪天蓋地的輿論啊。
如果不慎重處理,很可能真會給usoul扣上個抄襲的帽子。
這才剛出道的女團,上來就背上這樣的汙名,對以後的發展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但應對這件事,林宛瑜顯然不是吃素的。
只在圍脖上翻了下,就看到了天藝傳媒的澄清宣告。
天藝傳媒的官方賬號上,第一張圖片就貼出了版權簽訂的合約事宜和其中的詳細條例。
其中重點被標出來的一條,就是天藝對購買的作品享有改編、商用在內的一切權利。
這條澄清宣告出來的同時,天藝的公關也鋪天蓋地的開始了。
雙方的爭論,就在這一刻開始。
一個是新出道團體,一個是過氣女歌手,二者的人氣放在全網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是因為《囍》的存在,關注這首歌的人還是挺多的。
不只是普通路人,還有一些大v也轉發了動態。
有些轉發歌手琪琪的,有些則轉發天藝的澄清宣告,他們的轉發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自己的態度。
看上去,兩邊都有支援的人。
但是這樣的平衡,沒一會兒就被打破了。
“我是這首歌的作曲者何志,雖說改編沒有錯,但改編了連原作者的名字都不寫出來,就有些不厚道了吧?@天易傳媒、@琪琪、@娛樂八卦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