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打工掙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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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

所有的嘉賓都懵了。

而直播間的所有觀眾則是期待著趙滕能整出什麼新活來。

“各位也都是很有能力的藝人,我覺得,掙錢對於各位來說不是難事。”

趙滕的話讓眾人陷入了沉思。

“而我們今天,就是不管你們用什麼技能,只要掙到錢,就好!”

“但相應的,這項任務有規則限制。”

“第一,各位嘉賓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饋贈。”

“第二,所付出的要和回報對等!”

“回報是否和付出對等,我們節目組和觀眾會進行評估,如果發現有任何違反規則的行為,節目組將會有罰款。”

趙滕這話一出。

現場的嘉賓叫苦不迭。

“啊?還有罰款?”

“導演,我們飯都沒吃,連掙錢的力氣都沒有啊!”

“導演,我能賣簽名嗎?可能一張簽名就夠我今天的飯錢了!”

趙滕微微一笑,看向了黃可可。

“簽名的價值,你覺得值多少?”

“這個……”

黃可可愣住了。

“你們需要付出相應的工作,也不能變賣自己身上的任何所有物。”

“如果自己沒有一方面突出的特長,那搬磚掙錢,我們節目組也是允許的。”

趙滕的話簡直是給黃可可潑了一盆冷水。

要知道,像他們這樣的藝人。

別說簽名了,就算是合張影,只要你願意開口,那些蹲點的粉絲們還是樂意掏錢的。

畢竟一張合影和幾十塊錢相比,這些粉絲們更願意要一張合影。

而沈夏的親籤,更是被炒到了天價。

所以,節目組從一開始就給出了相應的限制。

必須要付出工作,獲得的回報,才是有效的。

而且這份工作,不能是簽名或則合影這些完全不對等的。

也就是說,沈夏他們今天就是一個普通人的身份。

“這個……也太難了點吧?”

“導演,現在大清早的,我們去哪裡掙錢啊?”

許弋一臉的茫然。

而沈夏則是微微一笑。

這和他專業對口啊。

賣唱不就行了?

“行了,我們所有的規則就這些,大家,行動吧。”

“希望大家的第一項任務能夠圓滿的完成。”

“但是,關於早飯,各位在使用掙到的錢後,不能堂食,必須打包帶回來。”

趙滕揮了揮手。

但幾個嘉賓還是茫然的站在原地,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行動。

沈夏看向了沈依月。

沈依月和這些嘉賓都不怎麼熟絡,而且本身就不太適合綜藝節目。

如果不是公司非要安排的話,她是絕對不會參加這檔綜藝的。

沈依月站在一旁,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沈夏實在是看不下去,便走上去問道:

“有什麼打算?”

這一幕,讓直播間的網友炸開了鍋。

【臥槽!沈夏沈依月同框了!】

【而且還是沈夏主動的,我磕了!】

【沈夏真的不避嫌啊,之前兩人的緋聞我還歷歷在目呢!】

【真的是,沈依月主動示愛,但沈夏可是一直都沒有回應吧?】

【主要我覺得還是因為斐詩詩吧?沈夏現在和斐詩詩走的很近……】

【唉,我是真的很看好這一對啊,可惜了!】

【有什麼可惜的,現在沈夏還是單身呢不是嗎?】

沈依月抬起了眼睛。

“我……”

她尷尬的笑了笑。

的確,她不知道該從哪裡掙這早飯錢去。

“走吧,搭個伴。”

沈夏主動發出了邀約。

沈依月猶豫了幾秒後,還是點了點頭。

所有的嘉賓都幾乎是兩兩成對。

而這檔綜藝真正的看點這個時候才開始正式出現。

沈夏他們來到了大街上。

很空曠,幾乎沒什麼人。

除了需要早上班的上班族外,大街上,行人寥寥。

“掙錢……而且還需要和工作對等的回報,這個……”

“沈夏,我該怎麼做?”

沈依月小心翼翼的問道。

“會唱歌吧?”

沈夏知道,沈依月的聲音很好聽。

而且,兩人曾經同臺過。

“你的意思是,賣唱?”

“對!”

沈夏笑了。

【我靠!又要同臺啊!】

【之前這兩人的同臺就夠緋聞的了!現如今還要繼續同臺?】

【這兩人賣唱?難不成清唱嗎?】

【賣唱也是個技術活啊!不過沈夏現在的很多粉絲,估計都在朝著沈夏這邊狂奔呢吧?】

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

而沈夏則是心裡打定了主意。

他開啟了手機地圖。

“地圖?”

“最近的一家琴行,離我們只有幾百米的距離!”

沈夏笑了笑。

沈依月瞬間會意。

“你的意思是,我們給老闆打小時工?”

“沒錯!”

沈夏的聰明讓沈依月頓時一臉的歡喜。

“那還等什麼!”

而到達琴行的一瞬間。

沈夏愣住了。

因為許弋和黃可可竟然也在。

“喲!真巧啊!沈夏老師和依月姐也來了?”

琴行門口,許弋一臉的笑意。

而黃可可見到沈夏和沈依月後,臉上稍稍露出了一絲的不耐。

但這抹表情並沒有被攝像機捕捉到。

“先來後到!”

黃可可來了這麼一句。

“這個……”

許弋有些尷尬。

他儘量打著圓場道:

“沈夏老師,你們是什麼想法?”

“給老闆打小時工,賣唱,還能替老闆宣傳一波,而且這裡吉他也是現成的,老闆說不定還能給我彈個貝斯。”

沈夏的話讓許弋愣住了。

因為他們也是這麼想的。

“果然想法撞了嗎?”

黃可可又強調了一遍。

“先來後到噢,我們可是先來的,你們還是去別處吧。”

不知為何,這句話讓沈夏有些不爽了。

本來就是綜藝嘛。

是需要一點節目效果的。

而他們如果就這麼換地方的話,觀眾可能就看的有些憋屈了。

所以,在沈依月準備轉身離開的時候。

沈夏一把拉住了沈依月。

【上手了!上手了!】

【我磕死這一對CP了!】

【沈夏!別換,就在這裡!看老闆是要你們,還是要他們!】

【哈哈哈,節目效果要來辣!】

【我覺得,老闆肯定會選沈夏啊,畢竟沈夏現在幾乎是人盡皆知,而且沈依月也演了不少的影視,這許弋和黃可可,就是樂壇的新人,而且歌幾乎不是琴行老闆的喜好吧?】

【沈夏,幹他丫的!】

【就是,咱們也在這個琴行!憑什麼還先來後到,憑本事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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