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獅子大開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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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廳裡,一大群人分賓主坐下後,簡單做了自我介紹。

張四河知道了眼前來人,就是京城顧氏集團請來的專家,著名業內經濟併購案專家,李清河先生。

李清河接著就說道:“咱們開啟天窗說亮話,張先生應該也明白,我們對您手頭上富興集團的股票有興趣。”

“不知您願意不願意出手?”

張四河聞言一喜。

隨即臉上又變得雲淡風輕,一副不在乎的樣子。

其實,張四河早就打算出售手中的股票。

不過他手中的股票,擁有4%,這數量相當巨大。

如果在市場上丟擲的話,一是花費時間長,二是會引起股價大量下跌。

富興集團的4%股票,可是一個大體量。

至少是大集團才能一口吃下的。

在股票市場上,足以引發波動了。

所以他一直沒有拋售,只是小量的套現。

不過,現在富興集團出了問題,他就想快點出手。

這樣一來的話,最好是達成私人轉讓協議。

直接出售給某個大集團。

其實,他在看直播時,發現本家張大胖子正被人催債,他本來擔心自己股票會一落千丈。

正要忙不迭地趕緊想辦法賣掉。

甚至他都做好了割肉的打算。

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那個顧南,真是個敗家子。

竟然高調宣佈入住富興集團。

這一下子就穩住了富興集團的購房者們,也穩住了富興集團的股票市場,這也就意味著股票就值錢了。

因此,他在心中笑罵對方就是個愣頭青,果然是個只會鬥氣的富二代。

本來對方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趁著張大胖子手忙腳亂的時候,直接派第三方,吃下他廉價的股份。

而現在嘛?

他就要待價而沽了。

他這種自私自利的人,自然不會想到,顧南還受到一號的看重,做事之間,還要考慮更多的無辜購房者。

而不是利字當頭。

再說,顧南的資產又豈是他能比的?

顧南越敗家,老爸老媽越高興,給的錢越多。

而且顧南也有意讓這些高管們,先高興高興,等到將他們剝奪到一無所有時,他們就會明白:

顧南絕對不是愣頭青。

他們也絕對沒有佔到便宜。

而且這種先有希望,再絕望的過程,才是真正讓人難受的。

此時的張四河,自然想不到那麼多。

他此時只是悠哉遊哉地說道:“當然可以,只是我對富興集團還是很有感情的。”

“畢竟是我們張家創立的集團,身為張家一分子,我更是親手將它拉扯大。”

“十幾年的功夫,才擴張到現在這個地步,那些股份可是我的心頭肉,掌中寶……”

“因此……”

“哦,那要怎麼樣?”李清河問道。

“要加錢,”張四河說出一句時下流行的梗,“我要價也不高,只要比市價高出150%就行了。”

什麼?

聽到這裡,李清河頓時臉色一變,怒氣橫生。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不是顧少提前出聲穩定局面,不然的話,此時對方的股票就是一堆廢紙!

根本沒人要的廢紙。

因為現在的富興集團非但股份不能分紅,還有一堆債務。

弄不好還會因為是股東,而承擔連帶還債責任。

現實中的事,可不是那麼簡單的。

不是說你不還錢就可以不還的。

那些灰色地帶的人,知道你手中有股份,是股東,參與過大量分紅,還能放過你?

前高管,也得被他們找到要錢。

李清河收斂怒氣,然後淡淡道:

“張先生,未免太過自大了。”

“您相信嗎?只要顧總一聲令下,宣佈不再併購富興集團。”

“那您手中富興集團股票,立刻就會跌成白菜價。”

“我記得現在每股19塊多。”

“我敢賭,只要顧少宣佈一下,立刻能跌到每股一塊多,甚至幾分錢都沒人要。”

張四河聞言一徵,隨後又自通道:“那是不可能的。”

“顧少是什麼人?”

“金口玉言,一言千億的人物,怎麼可能做出爾反爾的事?”

“這不是貽笑大方嗎?”

其實他內心也有點忐忑。

這種商業上的事,做出許諾又譭棄的案例,還少嗎?

宣佈併購,又退出併購的事情也是數不勝數。

他還真擔心顧南一怒之下,選擇放棄併購。

畢竟他知道年輕人怒氣大。

自己的要價看來是有點高了。

他一開始還想要三倍的溢價。

臨到嘴邊,變成150%,也是擔心富興集團隨時隨地可能被迫退市。

然後宣佈破產。

要知道顧南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話喊出去了,但和捐錢一樣,拖著不併購。

等到富興集團破產核算後,才開始收購相應資產。

那時候就是地板價。

而集團股票也是一分不值的。

因為資產抵扣了債務都不夠。

在銀行面前,就需要將抵押資產廉價出售。

這時候顧南出手購買就行了。

只是震盪會很大。

週期也很長。

最吃虧的自然是購房者們。

他們或許要再等待個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才能等到抵押核算完成,併購完成,才能重新動工。

顧南也很生氣。

他有錢,但是不容許別人將他當成冤大頭來宰。

沒有人希望別人當自己是傻瓜。

現在的富興集團,完全是因為有了自己的一句話。

才能維持住股票價格。

張四河持有的股票才能值這麼多錢。

對方竟然還不知足,還想在市價基礎上,想要溢價150%。

不要覺得溢價150%,不多。

對方4%的股份,按照市場價格價值上百億,溢價150%,至少要多出數百億去收購。

當然張四河不會知道。

這次的收購,只是走個流程。

他最後絕對是拿不到錢的。

因為他還欠了富興集團,欠了許多人一大筆債務。

他提前跳車,將債務留給集團和公司,財產留給個人。

顧南早就和李清河等人在做方案時,就做過了。

表面合同看來是要收購,但在支付之時,就會將對方的債務找出來,然後互相抵扣。

這在律條上自然是合法的,也是合規矩的。

我有你的借條,自然有資格在購買你的資產時,直接拿借條抵扣現金。

而顧南的勢力,自然能讓張四河乖乖遵守規矩。

總之,他就不可能真的給這種混蛋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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