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炒股炒成股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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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老闆和老闆的子女親戚不會被坑。

隨後李清河就把相應的債權還有抵押物,都轉移到京城顧氏集團裡面。

短短半個月內。

顧南就成了富興集團的最大債權人。

這樣一來,他就幾乎掌握了整個富興集團的命運。

當然這前提是建立在顧南不怕張大胖子當老賴,不怕自己追不回債務的基礎上。

他就能決定富興集團的生死存活。

一般人借錢借成股東,非得哭死不可。

而且還都一些優質債權。

都是有效抵押,都是可以及時換成錢的。

顧南靠這個就可以逼迫富興集團選擇更名。

同時對張大胖子採取措施了。

最後顧南也開始調查張大胖子各處資產。

預備將他的資產給收回來,用來彌補那3000多個專案的持續建設。

總之顧南可不會自己為他擦屁股。

而是要讓張大胖子自己弄乾淨!

最後查到的結果,讓人觸目驚心。

張大胖子在海外有許多房子,許多資產,還有許多私生子。

他還購買了大量信託。

超過百億以上的規模!

這真是個混蛋。

如果購買了信託的話,想要破信託,這就很難了。

尤其是海外。

因為理論上信託就是一種捐獻。

把錢捐給別人之後,這錢就理論上和你一點關係沒有。

別人也沒有辦法追回。

其實對方會約定好。

到時候給你子女定期撫養的資金。

別人破不了。

但顧南有辦法。

把這份信託的實質內容再轉賣給其他人……

也就是說直接將張大胖子所有私生子,親生子的銀行卡,都給控制住。

當信託按月轉來錢後,直接劃扣,再轉一手,轉給其他人賠錢。

這是少數能破信託的辦法。

一般人也用不了。

得是有大勢力的人才能用得上。

而那些被欠賬的人,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不過將自己遙遙無期的欠賬,得到了一個定時還貸的補償。

也是不幸中的萬幸。

總之顧南不會讓張大胖子坑了別人,便宜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子孫。

至於說不相信,顧南不用擔心。

他下屬那麼多企業老闆,還能不相信他?

這樣的話,大家都能得到好處。

吃虧的就是張大胖子還有他的孩子。

顧南就是讓這些該死的混蛋知道,休想將別人的血汗錢,變成自己的家族財富。

簡直是無恥到極點。

就這樣,顧南雙管齊下,終於在一番折騰之後,整個富興集團,可以說算是已經被他掐住了脖子。

顧南想讓它死。

它就得立刻死。

想讓它活,它就還能喘一口氣。

因為顧南靠著債權索償,可以直接引發整個集團的垮臺。

…………

與此同時。

這個時候,國際玉石投資集團G省省會,臨時辦公所在地。

一處豪華寫字樓中。

辦公室內。

範興皺著眉頭。

他發現自己收購的富興集團股票,已經不知不覺間超過了35%!

“什麼意思?”

“這麼說,我現在才是富興集團的大股東?”

他購買這些股票,花了足足700個億。

然而這對於他們投資集團來說也是有點傷筋動骨的。

畢竟這些股票可以說隨時都會變得一文不名。

只要顧南一句話,不再併購富興集團,它們根本賣不出錢去。

這還是因為範興用很多商業技巧,不然持有這些股票的成本更高。

他是以對賭的方式,和張四河的約定一樣,向股票持有者廉價收購。

雙方約定,他二次出賣的時候,將大部分利潤讓給原持有者。

也就是說他將風險接過來了,也將賺錢的可能接過來了。

對方仔細一盤算,就知道這不虧。

而且現在想要賣這些股票的話並不容易。

一賣就會大崩盤。

現在市場上到處都是富興集團的賣盤,買盤卻很少。

只是那些賣盤都是沒有投票權的股票。

所以真正想要下手的買家不會買的。

有投票權的股票,有相關的合同限制,不讓上市公開流通,只允許私下個人轉讓。

這其實就是張大胖子的精明,防止有人偷偷將集團所有權拿走了。

因此,範興花的錢也比較少。

正常情況下,這些股票可能價值數千億。

但實際上現在富興集團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範興現在也沒想到,他為了狙擊顧南,竟然炒股炒成了傳說中的股東。

小丑竟然是我自己?

他有點鬱悶地想著。

“不,沒事,顧南就是個狂妄自大的二代,敗家子,這樣的人,對面子特別看重。”

“說打人就不會罵人,說併購富興集團,就不會出爾反爾。”

“而且時間也不會真的拖太久。”

他安慰著自己。

他的決策不會有錯。

畢竟這一次如果拿捏住顧南,就從上次玉石礦拍賣現場來看,少說能賺1000億!

要是真賺到了這個數字,整個投資集團,不聽他還聽誰的?

任何一個股東、投資者都會青睞他這個財神爺!

“玉石投資”就是一個名頭,沒人規定只能投資玉石。

範興咬牙。

不過現在問題是:顧南似乎遲遲不動。

對方收購股票的速度沒有自己快。

似乎也停下來了。

看來對方應該發現已經上當了。

在搶奪富興集團的所有權上,已經陷入很大的被動。

根據範興的估計,現在整個富興集團的董事會,股權分佈狀況應該是這樣的:

他佔有35.3%,張家人佔有24.1%,顧南最多佔有13%,還剩下一些股權在一些高管手中。

能進董事會的股東,佔有整個富興集團的股權總和就是70%。

有些股權是屬於不具有投票權的。

例如進行股權激勵時,發放給員工的股權就是沒有投票權的股權。

而有人可以持有較少的股份,卻有更高的投票權。

一般是給企業創始人的優待,指望對方把握戰略方向。

而有人持股更多,卻只有很少的投票權。

而現在的情況相對簡單一些。

就是股權多少對應多少投票權。

主要是幾次張大胖子投資失敗,導致了他自己投票權被減少。

這是一種商業約定,事先談好了,你情我願。

創始人擁有較少的股份,但是投票權很高。

後來的投資者擁有更多的股份,但投票權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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