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300億美元的事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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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一夥名叫協一會的人出手。”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透過某個渠道得到了他們的股權,然後他們想把股權收回。”

“問題是我那些股權價值300億美元,他們卻只想用1億美元的價格收回,因為我拒絕了。”

聽到這兒之後,林遠還有身後眾人都倒吸一口冷氣。

300億美元,那可是2000多億的大生意。

而對方只想用1億美元收購,那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這誰能忍受?

嗯,比空手套是好一點,也就是好那麼億點點。

眾人再次看向林遠。

真是豪富啊。

這才是真正大老闆,動不動就是上千億的生意。

可以說300億美元足夠可以打上一場小型戰爭。

死傷得在幾萬人左右。

現在看來,對手此時只是炮製這種事故,暫時還是小打小鬧。

同時林遠提高警惕。

這樣大的數額,如果不盡快破案。

對方肯定會出手越來越厲害。

連環車禍?

工地塌方?

直接綁架?

都有可能。

哪個事件出了,他這行經隊長也做到頭了。

因為已經早有預警了。

眾人聽到這裡之後,也是個個警惕。

涉及到這麼多錢的話,對方使出這點小手段還是很平常的。

如果顧南不妥協,對方很有可能,不,是一定會用出更加暴烈的手段。

那可是300億美元!

絕非小數字。

一個國家之間的大單子,也就是這個數目。

因此聽到這兒之後,人人非常重視。

“既然如此,那我們堅決不能讓這夥人再囂張下去,我這就向上彙報。”

顧南點點頭。

林遠效率很高。

G省效率更高。

僅僅是一小時之後,就向全省,全大夏進行通告。

而且及時動員數萬警力,十多萬輔助警力,還有數百萬相關社羣工作人員,開始投入排查和尋找之中。

這些動作,一點兒都不誇張。

要知道,當初只是為了對付幾個持槍搶劫殺人犯,就拉了幾十萬人出去,進行連山搜捕的。

將對方生生堵住,然後抓捕。

換在海外,這人就這樣逃走了。

根本不可能如此興師動眾的。

所以海外,各種地方全靠百姓自己保護自己。

你有錢,你就享受高治安,你沒錢,活該被搶被打。

而現在那些人針對的可是第一大富豪京城顧氏集團!

現在只是因為對方處於警告顧南的時期,做下的事情還不是太大。

一旦拖延下去,對方肯定會做下更大的事。

而顧南一身肩負著數千個專案施工的進度。

為了眾多百姓,即便出動數百萬人次,也是應該的。

這麼多人,要對整個G省進行一次全面的盤查。

顧南看到這樣的大動作,也是微微一笑。

然後打過去電話感謝:

“那就辛苦你們了。”

“哪裡,顧總,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您在我們這兒投資,還幫我們解決了富興集團這個大問題。”

“一口氣讓數百萬個家庭都得以安心。”

“對我們G省的貢獻之大,難以描述。”

“您客氣了,這也是我為大夏做的一點實事。”顧南客氣道。

的確僅僅從這個點,他們也不能讓顧南受到一絲威脅。

而協一會的人,則是萬萬沒有想到顧南在顧南,擁有如此大的影響力,還有保護力度。

他們還本能地拿著在M國的思維方式考慮事情。

在M國,這種小衝突算個P?

幾百人的槍擊死亡不也就是那樣嗎?

擊斃了兇手就拉倒了。

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現在他們不過是小小警告一下,哪想到對方出動上百萬人次,來搜捕他們?

這不是他們愚蠢。

而是傲慢和自大。

還有就是資訊上的差距。

就好比很多大夏人還以為M國是處處天堂。

實際顧南卻是知道,得是精英才能進去如魚得水。

普通人進去,坑很多的。

他們以為可以透過這種小手段來嚇住顧南,那真是太可笑了。

顧南在大夏能動用的力量,遠遠超過他們的想象。

這是M國富豪所不能比的。

M國富豪說是牛,但也分場景和地方。

很多富豪也是一樣被搞破產了。

總而言之。

在數萬經力的通力合作之下,他們很快就抓住了對手的馬腳。

兩個慣犯被抓住了。

林遠邀請顧南透過內線轉播旁聽審訊過程。

顧南自然是非常欣然地接受了。

這其實就是向案件受害人實時通報案件情況。

雖然說這樣旁聽審訊,是有一些例外之處。

但是大家可以理解。

而在這時林遠正向慣犯A問道:

“老實交代吧,幕後操控你們的人是誰?”

“我想你們自己也遠遠沒有那個能耐和膽量,單獨針對顧總的集團去做出這這種事情來。”

對方低著頭。

林遠冷笑道:“

“你可以不回答,但是我可以告訴你。”

這件事情可是省府高度重視的,你們針對的可是咱們全國有名的大富豪。而且針對的還是著名民生專案復工工程。”

“可以說,你們行為屬於有特大危害的型別。”

“完全能以危害安全罪,來進行處置,最高是死刑。”

“什麼?”慣犯A時震驚了。

同時震驚的還有被審訊的慣犯B。

顧南看到這裡笑了。

林遠玩的是老套路。

這就是博弈心理。

兩個犯人同時審。

很少有人能同時抗住不說。

而且經查也會誤導他們以為同夥已經交代了。

經查會給出三種情況:都交代判8年。

都不交代,可能都只判3年。

但一個交代一個不交代,就是一個20年,一個3年。

最後犯人們基本都會選擇第一個選項。

慣犯A匆匆問道:“我們就是找點小麻煩,也沒有死人。”

“不是判個三年五年就出來嗎?”

“我們可是專門控制好的,不會死人的。”

他們作為屢次進宮的慣犯,自然也知道輕重。

所以說這幾次下手都沒有真的死人。

而最怕的就是那種愣頭青初犯,他們沒有輕重,可能剛一動手,就是滅門慘案。

當然。

幕後指使他們的傢伙們,自然是不在乎輕重的。

反正是到時候抓,也抓不到他們。

不過這些慣犯自己動手的時候,自然是沒有聽僱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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