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卑鄙的我三(1 / 1)
“這個金承燮的身份核實了嗎?”趙貞媛並沒有表現出十分激動的樣子,畢竟自從知道金承燮的本名後,我們不止一次的核實了名叫金承燮的可疑人員的身份。畢竟韓國重名的現象太多,金承燮甚至找了一位本名就叫金承燮的替身。即便是那位替身已經死在了指認現場的路上,但也只是少了一位金承燮。大韓民國還有無數本名叫做金承燮的人。
“並不是死去的那位。”我說,“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金承燮很可能就是我們要找的金先生。”
趙貞媛思索了一段時間,才又問我:“金英姬死前受過侵犯對嗎?”
我知道她想問什麼,於是主動回答道:“金泰燮比姐姐小兩歲,案發時是十五歲。”
“十五歲嗎?”趙貞媛嘆了口氣,這說明金泰燮是有作案能力的。趙貞媛這才說:“你把案卷給我一份,我會想辦法再給朴忠永一份。”
“好的。”我說,“接下來這段時間咱們兩線作戰,一邊從張宰政這邊入手,另一邊從這個案件入手,我覺得咱們要加快速度,爭取打金泰燮一個措手不及。”
“你現在的身份是不是不利於查案?”趙貞媛問我。
我搖了搖頭,報喜不報憂:“我現在的身份更加自由,這樣就能集中精力做現在緊要的事情。”
“如果遇到需要調查許可權的事情怎麼辦?”趙貞媛問。
“沒事,你忘了我還有一個檢察次長做靠山嗎?”
“這件事情還是人越少參與進來越好。”趙貞媛提醒道。
“我知道,沒有十足的把握,我不會連累樸友賢的。”
趙貞媛見我說得輕鬆便也沒再說話,她還需要熟悉這邊工作的事情,我告辭後直接回了警察廳。
我在我小巧的辦公室裡,再次研究起了1970年的那起兇殺案。
1970年9月的一個清晨,大邱的一位大嬸在出門的時候意外發現倒在小巷中的女孩兒。報警後警察迅速趕到現場,經法醫鑑定,女孩死於當天凌晨一點鐘左右,生前遭受了虐待和侵犯。這名女孩就是金英姬。
案件破獲的很快,女孩兒的男友崔浩被當時的刑警鎖定,抓捕後很快招供。
崔浩是一名幫派成員,在學校幫人出頭時對金英姬一見鍾情。瘋狂追求金英姬兩個月後崔浩終於得償所願,金英姬同意與崔浩交往。案發時間是兩人交往後的第二個星期。
崔浩在案發前一天晚上與金英姬相約,金英姬等家人熟睡後偷偷溜出來與崔浩約會。二人見面後在陰暗的小巷內親熱了一番。按照崔浩的想法,金英姬既然在這個時間肯出來見他,就是默許了和他發生關係。但兩人只是在小巷裡親親抱抱,金英姬卻怎麼也不允許崔浩進行最後一步。於是崔浩終於露出了禽獸的真面目,對金英姬進行了毆打,並且強行對她進行了侵犯。
之後崔浩擔心事情暴露,就用隨身攜帶的刀具嚇唬金英姬,可是金英姬卻以為崔浩要殺人滅口,因而反應激烈,於是崔浩痛下殺手,用匕首割破了金英姬的喉嚨。
這是一件五十年前的案子,案卷雖然粗糙,但是大體上沒有什麼問題。
我將案卷又翻了幾遍,沒有發現什麼疑點,於是坐在我舒服的辦公椅上考慮起案件的調查方向。
最快的辦法是直接調查金英姬和金承燮。但是這絕不是最好的辦法。以金承燮的老謀深算,在自己出身的地方一定會有佈置。我貿然去調查恐怕會打草驚蛇。對付金先生的我們,就像給貓掛鈴鐺的老鼠。機會只有一次,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當年調查這個案件的警官基本都已不在人世,我倒是透過戶籍查詢,發現當年的兇手崔浩還活著,而且已經在三十多年前出獄。
但接觸崔浩也是有些風險的,金先生在崔浩身邊安插耳目的可能性不大,畢竟五十年已經過去,崔浩沒被金先生整死,很可能就說明金先生已經放過了他。只是我還是不敢冒險,即便是接觸崔浩也要迂迴一些。
我正在思考,一個負責保潔的大嬸敲門進了我的辦公室。
“李警監,我有事情要和你說。”這是位姓李的大嬸,她進屋後關上了房門,一副神神秘秘的樣子。
“您叫我什麼?”我問。
“警監啊。您這不是馬上就要升級警銜了嗎?”李大嬸對我說。
看來這些大嬸的訊息也十分靈通,我這正式的檔案還沒有下來,她們就知道了我要升職警監的事情。
“您可不要到處說,這事兒還沒有正式確定下來呢。”我趕緊給她解釋。
大嬸卻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現在整個警察廳都知道了你們幾個升職的事情。”
“那也不太好,請您還是叫我俊秀吧。”我對大嬸客氣地說了一句,又轉移話題問道:“您找我是有什麼事情嗎?”
大嬸這才想起自己的正事,她的聲音又變得小心翼翼:“俊秀啊,你覺不覺得最近咱們清潔劑用得很快?”
“哦,是清潔劑不夠用了嗎?”我拿出庫房的鑰匙遞給了大嬸。
大嬸卻並沒有伸手去接,而是對我說:“要我說俊秀啊,你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我想說的是有人在偷偷地將清潔劑拿回家。”
“你是說張大嬸嗎?”我立刻反應過來李大嬸說的是誰,“這怎麼可能?咱們的清潔劑都是大桶的,她怎麼可能拿出去。”
警察廳這種大型場所的清潔劑自然都是量販裝的大桶,最小的也是10L裝,想要裝在包裡或者裹在衣服裡偷出去根本就不可能。
我略微想了一想,又問:“她是分裝後偷拿的嗎?”
李大嬸卻擺了擺手:“哎~你想錯了。她就是那麼堂而皇之地拿出去的。”
我有些驚訝,警察廳的門口是有門衛的,不可能讓人隨便將警察廳的東西偷出去。
李大嬸看出了我的不解,說道:“一個保潔人員拿著清潔劑並不過分吧?就那麼拿出去沒人會攔的。”
原來是我陷入了思維誤區,李大嬸的提醒讓我恍然大悟。可是張大嬸她的膽量是真的大,雖然門衛不攔她,警察廳裡可是有監控的。如果張大嬸真的拿了警察廳的東西,只要一查監控就是證據確鑿啊。
我看了一眼一臉期待的李大嬸,並沒有立刻發飆去進行調查,而是許諾李大嬸一定好好調查後將她哄走。
職場上的事情與查案子相比,是另一種程度的複雜。即便是這些保潔大嬸,之間的勾心鬥角也不是職場笨蛋的我能夠隨意參合的。我如果盲目行動,很可能就被人當槍使了。
不過這件事情倒是給我提了個醒,有些事情大張旗鼓的做,反而不引人注意。
於是我看了一眼資料上崔浩的地址,給張恩熙打去了電話。
“恩熙小姐,今晚能邀請你共進晚餐嗎?”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