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爵士的故事(1 / 1)
當這對不太可能的情侶向南漫步時,戈弗雷把哈里克留在了向北的路上。他沿著一條几乎空無一人的道路行進;除了散佈在維德雷維北部無邊無際的森林周圍的小村莊,什麼也沒有。唯一的其他旅行者是偶爾的小販,他們為村莊提供更好的織物、香料或青銅製品,以換取毛皮。戈弗雷一如既往地匆忙趕路,只過了一個星期,他就到了遙遠的北方,再也沒有路可走了。他又遇到了幾個村莊,在那裡他可以給自己買一頓飯和一個乾燥的地方睡覺。又過了一個星期,這個也沒有了。
不像Adalrik和Heohlond,耕地和Alfskog之間的界限是明確的,Vidrevi在人類居住的森林和平靜的林地之間沒有這樣的界限。隨著時間的推移,護林人只是知道他們可以走多遠;超過一定程度,他們就不允許返回。由於人口稀少,護林人欣然接受了這一點;他們自己的森林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他們所有人,他們並不介意把最北端留給看不見的守衛。
戈弗雷不顧他們的警告,離開最後一個村莊七天後,跨過了所有林務人員都知道要提防的邊界。他吹了一聲口哨,一副無憂無慮的表情,走進了阿爾夫斯科格。
一眼望去,森林裡沒有明顯的變化。這裡的樹木、聲音和動物都和更南邊的地方一模一樣。如果維德雷維的護林人膽敢向北冒險,他們既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周圍環境的變化。
戈弗雷的情況似乎不是這樣。當他的腳步向東北走去時,他就像一條脫皮的蛇。他額頭上的皺紋變得光滑了。他的肩膀放鬆了。他的腳步不那麼急了。他的舉止表明他很自在。他走著走著,一手拿著手杖,另一隻手伸出手去,路過時觸控樹木;每隔一段時間,他的臉上都會掠過一絲微笑。樹梢上,鳥兒向他啁啾,有時讓他抬起頭來,咯咯地笑起來。當他彎下腰去溪邊喝水時,溪水會突然向他噴射,他也會笑起來。
戈弗雷離開維德雷維一週後,進入阿爾夫斯科格一週後,他看上去是個平靜的人。
又過了幾天,戈弗雷突然停了下來。他慢慢地轉過身。在樹林之間,一個精靈偵察員走了出來,已經把箭放回了箭袋。話從她嘴裡滔滔不絕。
作為回應,戈弗雷點點頭,微笑著。“謝謝,我會很感激的。我上次來這裡已經有好幾年了。”
小精靈回答道。
“請原諒,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說過你會驚訝的語言了。”
她笑著用頭扔了一個東西。戈弗雷和她一起朝那個方向走去,他們繼續交談,各自說著自己的語言。
在偵察員的陪伴下,戈弗雷走了三天,直到她向他告別。她把他留在森林裡一個向上傾斜的地方,他順著斜坡走。一個小時後,他來到一條小溪邊。水流過懸崖,形成瀑布。戈弗雷在這裡坐下來等著。他挖出一些食物,分給一隻好奇的松鼠。
他沒有等太久;不久,一個小精靈出現在他身邊。“你回來了。”
“很好,Ælfwine。”戈弗雷高興地說。
在古代被稱為Alfmod的精靈給了他一個怒容。“你笑了,但你的訊息從來沒有給我做同樣的理由。”
“該死的行當。”那旅客承認道,站了起來。“你表哥也在這兒嗎?”我得跟你們倆談談。”
阿爾夫莫德搖了搖頭。“他帶著他的債券在追捕。不過,他們已經走了好幾天了。我懷疑他們今天或明天就會回來。”
“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就等著吧,你走吧。”
“當然。跟我來。”
阿爾夫莫德轉過身,領著戈弗雷朝瀑布走去。他們從小溪後面經過,進入了後面的一個山洞。一個訓練有素的眼睛可以觀察到,已經進行的工作不僅是對這個洞穴,而且是對接下來的洞穴。
很快,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是一個自然的地方;相反,一個村莊在戈弗雷面前的山下展開。走廊通向各個方向,可以進入新的房間和區域。他們不時地遇到其他精靈,他們總是滿懷敬意地迎接他們。漫無目的的眼睛還會看到精靈在各個洞穴裡工作;弓匠、織工、織布工和其他一些人負責村裡的簡單需要。至於照明,牆壁上裝在玻璃裡的奇怪寶石發出內部的光,就像燈一樣。
阿爾夫莫德把他帶到一個很小的房間,比壁龕大不了多少。“我猜你累了,”精靈指著裡面那張簡單的床說。
“我是。”戈弗雷走到他身邊,把魔杖靠在牆上。
“我會給你找食物和水的,”阿爾夫莫德承諾道,他扯下了一張充當門的鹿皮。在黑暗中,戈弗雷躺下睡著了。
“戈弗雷。”聲音是從鹿皮被拉開的洞口傳來的。戈弗雷睜開眼睛,看見阿爾夫莫德低頭盯著他。“阿爾弗布蘭德回來了。”
“已經?”
“你已經睡了一天多了。”小精靈指了指戈弗雷的身邊,那裡有一罐水,旁邊是一個盛著幹兔肉的木盤子。“你打鼾。大聲。”
“我的禮物很多。”戈弗雷用胳膊肘支撐著自己反駁道。另一隻手抓住水,一飲而盡。他把肉捧在手裡,站了起來。“帶路。”他告訴阿爾莫德,嘴裡已經嚼了起來。
他跟著精靈進入了洞穴網,走了一條與之前不同的路線。最後,他們找到了出村的另一條路;戈弗雷彎著腰,從一棵大樹的樹根下走過,發現自己又回到了森林裡。當他離開時,他身後的缺口似乎縮小了;如果戈弗雷回頭看,他什麼也看不見。相反,他向前看。
在他前面,阿爾夫布蘭德正在工作,正在清洗一對兔子。當Alfmod叫的時候,他的親戚站起來,轉身面對著他們。站得近了,親緣關係很明顯;雖然他們的關係是表兄妹,但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傳說中他們被稱為劍客兄弟。此刻,除了阿爾弗布蘭德的刀,他們誰也沒有帶武器,但即使他們穿著樸素的衣服,他們與其他精靈之間的差異也就像狼與狗一樣。
阿爾夫布蘭德盯著戈弗雷;最後,他把刀扔到鬆軟的地上,伸出手去抓住旅行者的胳膊。“見到你,我的心情很沉重,但即便如此,你的出現讓我很高興。”
“我也是。”戈弗雷回答。
“我猜想你會來。你派來的那些孩子們的存在,我表姐兩年前的夏天失蹤了……我知道你不會離我很遠,”Alfbrand聲稱。
“孩子?”
“現在這並不重要,”阿爾夫莫德急忙說,“你為什麼來,戈弗雷?”
“我相信瓦爾馬克還會有一場戰役。也許這一次,它甚至會到達前廳。”
阿爾夫布蘭德看著他清洗過的死兔子。“你以前是這麼說的。”
“那是五百年前的事了。”戈弗雷抗議道。“我幾乎沒有養成這樣的習慣。”
“你打算怎麼辦?”Alfmod問。
“我能做的就是阻止這一切。不出意外的話就拖延。但如果真到那地步,我將在前廳裡做最後的抵抗。”
“會發生什麼?”阿爾弗布蘭德問。“你過去從未面對過我們的敵人。”
戈弗雷深吸了一口氣。“我不知道。但我擔心無論如何都不會有好結果。”
“那你為什麼來?”阿爾夫莫德又問。
“因為他想讓我們的劍上戰場,”阿爾夫布蘭德插嘴道,彎下腰撿起他的刀。
“是的。”戈弗雷證實道。“我需要你。”
“我們不能為你贏得這場戰鬥,”阿爾夫莫德宣佈,“我們也不能讓我們的同類走上戰場。宋朝已經從南方消失了。我們在這裡幾乎保護不了它。”
“不,”戈弗雷表示贊同,“但屠龍者和刀鋒歌手的出現,或許能起到扭轉風向的作用。”
阿爾夫布蘭德轉動手中的刀,看著血淋淋的刀刃。“我已經有一千年沒有拔出我的劍了。”他說。“我現在還不想這樣做。”
“利害關係太大了,”戈弗雷爭辯道。
“我們做了我們該做的,”Alfbrand反駁道。“我們已經打過仗了。”
“還有一場戰鬥。你一直都知道。”
“表哥,”阿爾夫莫德看到阿爾夫布蘭德沉思的臉,馬上說,把一隻手放在他親戚的胳膊上。“這件事現在還不能決定。我們不要再談這個了。”阿爾夫布蘭德微微點了點頭,坐下來繼續研究兔子。
晚上,當大多數精靈都睡著了,阿爾夫布蘭德在洞穴的走廊裡走動。他來到一個放著無數弓杆和箭的房間。它還有許多用於狩獵野豬的帶刺長矛,還有一些華麗的盔甲陳列在那裡。蜘蛛網表明後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被使用過。阿爾夫布蘭德走到一個靠牆立著的大箱子前,開啟了它。裡面主要是織物。亞麻襯衫,羊毛絨布,還有幾件皮衣。阿爾夫布蘭德在他們的身下挖出一把劍。它的鞍子是藍色的;劍柄上刻有符文,就像他的堂兄和戈弗雷所使用的劍一樣。
他沒有拔出劍來,而是把它護在鞘裡。他擺出武士的姿勢,向前刺劍,然後收回劍。起初他動作緩慢,但隨著他開始做更復雜的動作,手腳步調一致,他的速度加快了。他劍術的表演越來越快,直到額頭上滿是汗水。他行動優雅,即使在精靈族中也頗具傳奇色彩,但他從不讓劍離開劍鞘;他也許是一個吟遊詩人,但他的劍在這個夜晚是安靜的。
門口傳來一個聲音。一個女人站在那裡,穿著村裡所有人都穿的簡單衣服。她在鑲嵌在牆上的水晶的昏暗光線中微笑著,對他說話。
他停止了動作,放下了劍。帶著疲憊的表情,他回答了一句,然後把劍藏回了箱子裡。
當他轉過身來面對她時,她穿過房間,撫摸著他的臉頰,仍然帶著悲傷的微笑。他們又交換了幾句話,直到他砰地關上箱子,他們離開了武器庫。
第二天,阿爾夫莫德跟著戈弗雷出了村。這是愉快的一天;太陽提供熱量,樹木提供陰涼。精靈把水和食物遞給旅行者。“歡迎你多待一會兒。”
“一個誘人的提議,”戈弗雷承認,“所以我必須拒絕。在這片森林裡,時間總能從我指間溜走。”
“隨你便。那樣的話,我祝你一路順風。”
“阿爾夫莫德——你表弟會打仗嗎?”
小精靈深吸了一口氣。“你對阿爾弗布蘭德要求太高了。戈弗雷,你從未像我們一樣與敵人對峙過。我不怕死,但我怕他。”
“我知道,但我還是要問。”
“我想我表弟會的。在他心裡,他知道的和我一樣。有些戰鬥似乎永遠不會結束。”
“至少我們可以時不時地得到喘息。”戈弗雷苦笑著想道。
“如果沒有別的事,我也會去的。”
“我知道。”戈弗雷點點頭。
“時機成熟時再發出訊號。”
“當麻雀歌唱,狼嗥叫的時候。”戈弗雷苦笑著說。他們握著手。
“明天見。”
“在那之前。”
這對古怪的夫妻離哈里克沒走多遠,就開始爭吵起來。
“你為什麼只帶水?”達米恩的聲音很憤怒。
“這對奧斯特的樹木來說已經足夠好了,對我們來說也足夠好了。”這句話是咬緊牙關說出來的。
“酒。的精神。啤酒。即使是你們這些苔蘚蟲稱之為蜂蜜酒的蜂蜜水也足夠了。你可以選擇這些可能性中的任何一個!”
“如果你這麼關心我們的補給,你為什麼不帶呢?”
達米恩抓住身邊的劍柄。“我做了!我完成了我的部分。”
“那你為什麼不把它塞進嘴裡呢?”
“滑稽。如果你不能緩解我疼痛的頭——你是一個女祭司——至少讓我聽到你刺耳的聲音吧。”他把手放在額頭上。
“是你提出來的!”再說,哪個傻瓜會在出發前一晚去喝酒呢?”
“我不知道我要去旅行,是不是?”沒有人警告過我要去阿達裡克。”他反駁道。
貢沃爾公司停止了。“如果你在這次旅行中這麼不明智,也許你應該回到哈里克。我可以很容易地走自己的路。”
他繼續往前走。“不,我們繼續。”
“為什麼?”她一動不動。“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他回頭看了看。“我發過誓要護送你安全到達米丹哈爾,蒙特莫的達米恩信守諾言。”他把頭朝路上一甩。“來吧。”
她開始挪動身子,懷疑地盯著他。“有些事情不對勁。”
“你嗅出來了,是嗎?”我還以為奧斯特喜歡獵鹿,不喜歡獵獵犬呢。”
“你不妨告訴我。”
他清了清嗓子,舉起一隻手擋住來自東方的刺眼陽光。“唯一的問題是我的頭很痛,你說的話只會讓情況更糟。”
她加快腳步想趕上他。“那麼,快點!”到米丹哈爾還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照你這樣走,我們得花兩個月的時間!”
“用匕首代替舌頭。”他嘟囔著,加快腳步趕上來。
“我們應該在這兒過夜,”貢沃爾建議道。
“天還亮著呢,”達米恩邊回答邊往前走。
“因為我們快到夏至了。”貢沃爾反駁道。“天不會黑下來,但我們還是會累的。”
“現在還不到晚上,”達米恩爭辯道。“我們再聊一會兒吧。”
她看了他一眼。“考慮到今天早上你拖拖拉拉的,你精力還挺充沛的。”
“就像你說的,離米丹哈爾還有很多天。我們走的路越多,所需的時間就越短。”
“你希望我們能找到一家酒館。”
“你的話裡有刺,我不喜歡。”他繼續往前走,眼睛盯著前方。
“它們也有道理。你就像一頭貪吃栗子的豬。”
他突然停住腳步,看著她。“你是在叫我豬嗎?”
“只有你的行為,達米恩大人。”這稱呼說得很不敬。“大人,您還記得我的名字嗎?”
他回頭看了一眼路。“當然。”他嘟囔著,向前走了幾步。
“他們給了我一個神志不清的醉漢來保護我,”貢沃爾惱怒地說。
“我沒有糊塗!”達米恩咆哮著,回頭看了看。“你要來嗎?”
“沒有。我累了,現在想睡覺,明天我們可以早點出發。”
“起得真早,”前騎士驚叫道,“天哪!”
“因此,我要在這裡找個地方睡覺。”貢沃爾離開大路,走進了鄰近的森林。“不用我,你們可以繼續。”
達米恩看著他的孩子離開了他。他悄悄地詛咒了一聲,跟在後面。
儘管達米恩有強烈的願望,但他們在南行的過程中並沒有遇到任何酒館或客棧。這條路穿過森林,沒有經過任何村莊。有時,他們會偏離小徑,到樹林裡去覓食;這主要是由貢沃爾完成的,她的綠袍知識使她非常適合這項任務。達米恩跟在她後面,咒罵著樹根,這讓他絆了一跤。
“我不會聽這樣的語言,”貢沃爾在他們再次上路時宣稱。十天過去了,雙方頻繁的口頭交鋒,隨後是長時間的沉默。
“七和八!”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你又來了!”你以如此粗俗的理由使用神聖的語言,人們怎麼能把你的誓言視為神聖呢?”
“誓言和詛咒,這兩個詞都適用於任何一種原因,”達米安爭辯道,“不管我是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發誓,那是我的事。”
“我猜你對諸神的漠視是意料之中的。”貢沃爾喃喃道。
“我一直尊敬諸神,”他為自己辯護,
“哈,我聽說不是這樣的。”
他伸手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拉過來面對自己。“這是什麼意思?”
“放手!”她掙脫了他的手。
他臉紅了。“有人敢玷汙蒙默的達米恩的榮譽嗎?”
她毫不畏縮地回望他的目光。“你告訴我。我聽說蒙特的達米恩是個背叛者。我聽說他是聖堂騎士,但被高等教父羞辱了。難道這些都不是真的嗎?”
他怒不可遏,雙拳緊攥,盯著面前的綠袍。“我沒有違背誓言,”他最後宣佈。“不是這樣的。沒有直接。”他的聲音越來越弱,他的憤怒也越來越弱。
“其餘的呢?”你被剝奪了軍銜,你的劍斷了?”
他把劍柄握在身邊。“也許吧。”他喃喃地說。
她的表情變得難以置信。“這是同一把劍嗎?”你唯一的武器是一把破劍嗎?”
“它沒有壞,”他為自己辯護,“只是——重新鍛造後變得脆弱。”
“那我就放心了!”她惱怒地伸出雙臂。“這樣它就能撐過一次,不會再斷了!”只要我們只被一個強盜襲擊,我們就安全了。感謝上帝,它們不會成群結隊地到處遊蕩!”
“安靜!他咬著牙對她說,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拖到路邊。
“我告訴過你不要碰我!”
他無視她的反對,用另一隻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到一叢樹後面。“安靜,”他嘶嘶地說,放開她的胳膊,指著路。一群弓箭手從樹林裡的小道上出現了。從他們的衣服看,他們顯然是維德雷維人,每人都裝備了一把弓和一個箭袋。他們有說有笑,同時仍然保持著快速的步伐,向南移動。
一旦他們離開視線,隱藏的一對放鬆了。貢沃爾突然做了個動作,抓住達米恩的手,把它從嘴裡抽了出來。“謝謝你,我不是一個應該保持沉默的孩子。”
“幾分鐘前不是這樣的,”達米安反駁道。
“為什麼隱藏?這些人看起來都是普通人。強盜不會沿著國王大道走。”
“他們也不是商人或農民,”達米安指出,“他們只帶著武器。他們是戰士,他們要去南方。我猜,他們在阿達裡克的戰爭中嗅到了機會。”
“即便如此,也沒有理由認為他們會對我們懷有敵意。”
“你把一個男人變成了戰士,戰爭就會在他的腦海裡,即使在和平時期,”達米安喃喃自語。“我知道。我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戰士中度過的。”
“就是因為這個,你才這麼快就跟別人吵架嗎?”她神色大膽地問道。
“不,那只是家裡的脾氣,”達米恩反駁道,突然狂笑起來。他的歡笑開始得快,結束得也快。“我們走吧。我們是在浪費時間。”
他們繼續向南行軍。
一天晚上,在他們旅行了將近兩個星期後,他們看到遠處篝火搖曳的燈光。
“我們應該去森林裡,”達米恩說,“睡在那裡,讓這些人走在我們前面。”
“或者我們可以看看他們是不是友好的人,”貢沃爾建議。“我們不必認為遇到的每個人都是我們的敵人。”
“你不必那樣想,因為我是為你而做的,”達米恩爭辯道。
“達米恩大人,如果我去米丹哈爾的整個旅程都必須和你在一起,我會瘋掉的。”
他皺起了眉頭。“好吧。”過了一會兒,他承認道。“在這兒等著。”
她看著他躡手躡腳地走上前去。他在哈里克時經常出現的那種磕磕絆絆的行為或搖搖晃晃的動作已經看不見了;達米安帶著一個經驗豐富的夜襲者的潛行,悄悄地移動,直到黑暗將他從她的視線中籠罩。
貢沃爾靠在一棵樹上,等待著。她從隨身攜帶的包裡拿出盒子,開啟蓋子。裡面有許多種子,被整齊地用木塊分開的泥土堆著。他們被認為處於休眠狀態,等待時機到來時被水喚醒。它們將成為米丹哈爾大廟花園的福音,為諾恩們提供原本稀缺的治療草藥。
“很安全。”一個聲音在她身邊輕聲說道。
貢沃爾砰的一聲蓋上蓋子,她猛地一跳。“我不是你要偷偷接近的人!”
“我的歉意。”達米恩聽起來並不是特別真誠。“他們是一群簡單的商人。我看他們不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
“我們過去吧,”貢沃爾建議道。她向小營地走去,達米安躲在她身後。
即使在偏遠人煙稀少的維德雷維,國王大道上也經常有遊客,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條路已經成為連線阿達爾梅拉克主要城市的道路的名稱。沿途偶爾的空地上,到處都是天然的露營地。每一群正在休息的旅行者都會砍下樹枝當柴火,他們的牲畜也會在地上吃草;就這樣,多年來,空地面積慢慢增加。不可避免的是,不同的地區有時會遭受災難,通常是戰爭。由此導致的貿易和旅行的減少將使森林慢慢地重新佔領空地,直到和平恢復,商人也會隨之而來;遊客數量的增加將開啟新的迴圈。
在這個特殊的營地,兩輛車停在一邊,他們的貨物用粗糙的皮革罩保護著。牲口在附近吃草,大約有十個人圍著一堆火坐成一圈。從祖父到父親和兒子,每一代人似乎都在場,還有母親、妻子和女兒。他們都沒有攜帶武器,腰帶上的刀也不算在內。
“願奧斯特的和平降臨到你們所有人身上。”貢沃爾喊道。“即使是晚上,她的眼睛在休息。”
旅客們都轉過身來看著她,有幾個人驚恐萬分;當他們看到一個穿著綠色長袍的女人時,他們放鬆了下來。“女獵手保佑你,修女。”其中一個男人喊道。“來,和我們一起生火。”
“謝謝你,我的同伴和我,”她回答道,做了個手勢,示意穿著深色皮衣的達米恩走上前來。他的出現使人們在火堆周圍交換了幾次目光,但沒有人說話,人們給女祭司和她的保護人騰出地方來坐在圍圈裡。
“什麼風把綠色的妹妹吹來了?”一位面容慈祥的老婦人問道。她已經把麵包撈出來掰開,分給新來的每個人一半。
貢沃爾解釋說:“我正在前往米達哈爾的朝聖之旅。”
“如果他們認為哈特的姐妹需要保護,那真是糟糕的時候,”有人評論道。
“我在自己的朝聖之路上,”達米恩喃喃道,“喂,你身上不會剛好有一滴麥酒吧?”或者我敢指望喝點酒嗎?”
“對不起,朋友。”“前幾天我們喝了最後一杯。”達米安聽到了像受傷動物的聲音。
其中一個孩子,一個小男孩,用達米恩的劍柄偷了東西。前騎士反應迅速,一巴掌把男孩的手開啟。“不許碰。”
男孩毫不掩飾地盯著達米恩。“你是戰士嗎?”
“不,我是個裁縫。快走吧,孩子。”他開始把麵包塞進嘴裡。
“過來,小夥子,別打擾他。他一定是累了,”男孩的母親責備道。
“那你為什麼帶著劍呢?”
“我的縫衣針。”
“你用它殺過人嗎?”
“不,”達米恩隔著嚼著的麵包回答。
“這不是劍的用途嗎?”
“這不是用來殺人的。”這位前騎士一邊嚥下食物,一邊回答。“這是為了保護。”
“有時候為了保護別人,你不需要殺死一個人嗎?”其中一個男人問。
“這絕不是我作為保護者的命運,”達米恩只是說,“你有水嗎?”我好渴。”有人遞給他一張皮囊,他貪婪地喝了下去。
“你們這些好人要去哪裡?”貢沃爾問道。
“去特里哈夫。”年紀最大的一個說。“我和我的兒子們通常會去西爾弗裡薩,賣皮草換銀子,但由於戰爭,我們不敢走那條路。”
“我們希望Trehaf會有島民船隻,樂意購買我們的皮草。”
“我明白了,把家人也帶來了。”貢沃爾指出,
“哈里克太冷了,我的骨頭受不了。”老婦人說。“我哥哥的孩子們已經在特里哈夫了,他們答應收留我們。”
“哈里克的生意不太好。”傳來一聲感嘆。“它一直都太靠北,太偏遠。海水和大海是商人發財的地方,記住我的話。”
“歡迎你加入我們,”老人說。“至少在特里哈夫和米達哈爾之間的道路分叉之前。”
“我不認為——”前聖殿騎士開始說。
達米恩被貢沃爾打斷了。“我們很樂意。”
他對她皺了皺眉頭;在閃爍的火光中,她似乎沒有注意到。“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退休了,”達米恩帶著酸溜溜的心情宣佈。“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你為什麼沒有盔甲?”男孩問。
“七和八!”
“注意你的話。”
他們又跟著商人一家走了幾天,來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護林人向西,向特里哈夫和大海走去;兩人向東,向著阿達裡克和戰爭前進。他們在交換祝福和小禮物(主要是食物)的情況下分開。達米恩保持沉默,一隻手放在劍柄上,另一隻手放在腰帶上;最後,他只是開始走路,並強迫貢沃爾結束告別,跟在他後面。
擺脫了拉車的牛的緩慢步伐,他們在這片風景中更快地移動。隨著他們的前進,周圍的森林越來越稀疏;最終,它完全停止了。
“我們已經到達阿達裡克了。”達米安平靜地告訴貢沃爾。
“你怎麼能肯定地說?”
“這些田地沒有播種。我敢打賭,周圍沒有男人播種,因為他們在打仗。我們現在是在以撒王國。”
“嗯,林巫人也好,龍人也好,我想他們都尊敬穿長袍的女人。”
“哈瑪拉住我!有我在你身邊是你的幸運。”
“達米恩大人。”她責備地說。“注意你說話的方式。”
“士兵們唯一尊重的就是這個。”他的手放在劍柄上,神氣活現地握著劍。
“你看事情太悲觀了,”貢沃爾爭辯道。“每叢灌木都可能結一顆爛漿果,但我敢打賭,他們大多數都是善良、誠實的人。”
“我不關心善良、誠實的人。”他居高臨下地說了最後幾句話。“一個爛漿果就能給我們帶來很多麻煩。”
“我還以為你是個強大的戰士呢。”貢沃爾譏諷地笑了笑。“聖殿騎士不應該是所有領域裡最兇猛的戰士嗎?”
“我不再是聖殿騎士了,”達米恩喃喃自語,加快步伐進入伊薩恩統治的土地。
在阿達裡克的第一天早晨,達米恩醒來發現自己孤身一人。他花了一段時間才注意到這一點。他伸了伸懶腰,揉了揉眼睛,貪婪地喝著眼睛裡的水。他站起來朝岡沃爾的鋪蓋看了一眼,才發現它是空的。他站了一會兒,臉上帶著明顯的困惑;他用一隻腳戳空鋪蓋。只有織物和下面的泥土與他的運動相符。
他彎下腰準備戰鬥,交叉著手去抓劍柄;他的眼睛掃視著他們露營地周圍灌木叢。“如果這是精靈人耍的什麼把戲——如果你帶走了我的同伴,你要知道,我已經為你準備好了精良的鋼材。”他大聲喊道,但聲音不是太大。
身後傳來一陣沙沙聲,他轉過身,劍離鞘只有幾英寸。灌木叢的葉子散開了,一個綠色的身影穿過來。達米恩放鬆了他緊張的身體,因為他看到了貢沃爾;她驚訝地盯著他。“你在和誰戰鬥?”
“你走了。”他嘟囔著,讓寶劍滑入劍鞘。“我還以為有人把你抓走了呢。”
“我只是在收集一些堅果和漿果。”她手裡拿著她紮成一捆的布。“你早上睡得那麼晚,不可能醒來。”
“士兵的習慣。你要學會盡快、儘可能多地睡覺。”
“這麼說,你至少保留了你當兵時的一個習慣,\"她一邊收拾東西,一邊尖銳地說。
“這聽起來像是一種含蓄的侮辱。”
“我接下來的話會更清楚。你要麼繼續握劍,要麼勒緊腰帶,要麼把手藏在背後。”
“奇怪的觀察,”達米安喃喃自語,拿起他的斗篷,作為他的鋪蓋。
“你的手在發抖。你渴了嗎?”
“我就是喜歡拉著我的腰帶。”他突然生氣地喊道。“別瞎看,你這該死的袍子!”
“手一抖,劍就斷了。”貢沃爾嘲諷地說。“你怎麼能自稱勇士呢?”
“好像一個該死的女祭司會知道這些似的!”
“我不是毫無防備!她抽出腰間的匕首,反駁道。
本能的反應,達米恩抓住她的手腕,彎曲它,使她的刀掉下來,痛苦地尖叫。“小心。”他咆哮著,放開了手。“你要拔出劍來對付一個人,你最好準備好用它來對付他。”
“你這畜生,”她皺著眉頭說,拿起匕首。“你比你應該保護我的強盜好不了多少。”
他發出刺耳的笑聲。“相信我,我殺死的人比你見過的任何強盜都要多。”
“我記得你說過你那把易碎的劍從來沒有殺過人。”她指出來。
“這是一把神聖的劍,在聖殿裡使用是神聖的。”他冷笑著對她說。“在我宣誓成為聖堂騎士後,我從未殺過人,除了……”
“除了?給我講講你的豐功偉績吧,偉大的勇士。”
他皺著眉頭,拿起自己的東西。“我們在浪費時間。”他沒有再等,就沿原路返回。盯著達米恩的背影,貢沃爾最終以他為榜樣;他們開始向東移動,彼此保持距離。
從森林到農田帶來了另一個變化;這對旅行者開始在旅途中參觀村莊。它們都不在國王大道附近,因為這條路的唯一目的就是連線各大城市,但他們看到遠處升起的炊煙表明了人們的家庭和壁爐。在幾天的旅行之後,他們不可避免地經過了一家為疲憊的旅行者提供食物和住所的客棧。
“我們應該停下來過夜,”達米恩宣佈。
“太陽還沒有下山,”貢沃爾指出,“我們可以輕鬆地再走一個小時。”
“既然有床,為什麼要睡在地上?”
“過去三週都不是問題。”
“我們可以吃一頓熱飯。睡吧,不要讓根在背後戳我們,”達米恩用一種誘惑的語氣說。
“這種舒適變成了一種柺杖,”女祭司不太確信地回答。
“你可以和我以外的人交談。”
貢沃爾撥出。“如果能讓你安靜下來,好吧。但是我有硬幣錢包,我可以決定我們把它花在什麼地方。”她拍了拍掛在腰帶上的小包。“食物和床鋪,僅此而已。我們喝水,”她尖銳地告訴他。
“如你所願,”達米恩同意了,聽起來很溫順。
他們走進公共休息室,發現裡面基本是空的。幾個男人分散地坐在桌子周圍,喝酒,聊天,玩骰子。從他們的裝束看,他們是附近村莊的農民;沒有人像貢沃爾和達米恩那樣有長途旅行的標誌。
“願上帝保佑你,修女,還有你的同伴。你要什麼?酒館老闆問。
“給我們倆一頓飯,還有一張簡單的床過夜。”她回答。
“當然。你們每人給一個銀圓,我可以讓我的孩子去打水洗澡。不會多花你一點錢的,”店主說。
達米恩輕蔑地揮了揮手。“前幾個月我洗過澡。”
貢沃爾看了他一眼。“我很感激,好主人。”她從錢包裡掏出兩枚銀幣。
“一點也不麻煩。你們自己找個地方坐下,一碗燉菜馬上就會送上來。”
“請給我點水喝,”貢沃爾很快補充道。達米恩看了看別處。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