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想收養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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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等五個人在長城腳下尋找獵物。

他追蹤著某種有蹄類動物的腳印,大機率是野山羊,他的任務只是帶著隊伍找到獵物。

查爾斯和鮑里斯負責擊殺獵物,兩個保鏢負責保護他們的安全,順便幫他們補槍。

五人追蹤一個小時,失去獵物蹤跡,於是在一片碎石灘上休息。

瘦保鏢開啟背囊,拿出麵包、煮雞蛋和水壺分給大家。

麵包裡夾著糖和奶油,王振華咬一口,吃到濃郁的甜味,原來麵包里加了蜂蜜。

烤得酥脆的外皮,‌奶油香味在咀嚼時四溢開來,勾出了他的口水,嘴裡面又酸又甜。

每人兩個麵包,王振華吃一個,把另一個裝進揹包。

“振華兄弟,你是飯量太小,這可不行。”鮑里斯說道。

“你可能誤會了,我想讓家人嚐嚐麵包的味道。”王振華回道。‌

奶油麵包六毛錢一斤,價錢倒是不貴,但麵包票很難出在平民手裡。

老孃、弟弟和妹妹這輩子都沒吃過奶油麵包。

鮑里斯想起在西伯利亞挖土豆的兄弟姐妹,頓時沒了食慾。

“羽絨服絕對在莫斯科大賣,鮑里斯兄弟,你可以相信我。”王振華笑著道。

“如果你再提羽絨服,那麼一切都完了。”鮑里斯拍拍他的肩膀。

王振華果斷閉嘴,推銷羽絨服的願望再次破滅。

現在買家是爺,賣家是孫子,國內和國外的國情截然相反。

兩個保鏢給他使眼色,鼓勵他不要放棄,一定要繼續推銷羽絨服,功勞大家都有份。

“振華兄弟,鮑里斯只是想起了那條去世的小狼,請你原諒他的無禮。”查爾斯說道。

“沒關係,我不介意。”王振華搖搖頭,思考去世的小狼是什麼鬼?

查爾斯道,“鮑里斯是犬科動物研究專家,曾經去北極研究北極狼,有隻北極狐經常找它索要食物。”

“那條狐狸十分可愛,每次討飯都會用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樣。”

“鮑里斯把麵包分給白狐,跟它結下深厚友誼,只要鮑里斯離開營地,白狐就會找他討食。”

“後來,他的隊友脫掉了小狼的衣服,做成靴子穿在腳上。”

一口氣說完,查爾斯摟住鮑里斯的肩膀,眼神裡帶著歉意。

這是個悲傷的故事,王振華看著鮑里斯,馬上想起他的朋友小赤狐。

小赤狐找他討食的時候,也是用兩條前腿刨地,就像狗狗一樣撒嬌賣萌。

幾個月沒見,赤狐一家還好嗎,小狐狸應該已經長大,應該被父母趕出了家。

它是那麼親近人類,但人類有好有壞。

所以它現在還活著嗎,有沒有變成狐皮靴子?

想到這,王振華心情不太好,抬頭盯著對面的松樹林。

等大家吃飽喝足,他收拾心情走向山林深處,很快又找到野山羊的蹤跡。

穿過鬆樹林,三隻正在吃草的野山羊見到他們,沒命似的向山坳狂奔。

砰砰砰三聲槍響,兩隻野羊斃命,另外一隻逃進山坳。

開槍的是保鏢和查爾斯,王振華看著保鏢的自信,確定查爾斯放了空槍。

“打中了,我們打中了!”查爾斯手舞足蹈。

眾人端著槍走過去,發現打死兩隻母羊,它們的體型比家養的山羊小,加起來最多一百斤。

保鏢掏出匕首給山羊放血,就地開膛破肚,從背囊裡拿出燒烤用的器具。

查爾斯感慨,“咱們運氣真好,羊肉是最美味的食物之一。”

鮑里斯道,“查爾斯兄弟,不是我們運氣好,而是我們有經驗豐富的獵手。”

他摟著王振華的肩膀,笑著道:“狩獵最重要的是找到獵物,不是嗎?”

“你說得對。”查爾斯給王振華點贊,“謝謝你找到山羊,謝謝你給鮑里斯一個好的心情。”

“別客氣。”王振華微微一笑,考慮要不要繼續忽悠鮑里斯訂購羽絨服。

草地外邊有一片空地,保鏢搭起烤肉架,點燃篝火開始切割羊肉。

很快,五人圍著篝火烤肉。

羊肉香味在空氣中瀰漫,飄進旁邊的草地和小樹林。

肉烤好,王振華灑上鹽巴和孜然,咬一口肉用力咀嚼。

肉質緊實有彈性,鮮而不羶,完全沒有普通羊肉的腥羶味。

“好吃!”他忍不住讚歎,“這就是野味啊,最美味的食材只需要最簡單的烹飪方式。”

“說得對!振華弟弟,你為什麼總能說出有哲理的話?”查爾斯詢問道。

“嘿嘿,我是胡說八道。”王振華給他點贊,低頭繼續吃烤羊肉。

五個人大快朵頤,很快吃得滿嘴流油,臉上都出了汗。

兩個保鏢面帶傻笑,這輩子都沒打過這麼富裕的仗。

王振華吃了一整條羊腿,肚子撐得難受,準備再烤個羊肝。

兩張羊皮鋪在篝火邊,幾大塊羊肉和羊下水擺在上面,加起來大約有四十斤。

瘦保鏢盯著他,眼裡帶著笑意,“王振華同志,剩下的羊肉怎麼辦?”

王振華知道他們想法,笑著道,“二一添作五,咱們五個平分。”

瘦保鏢心中一喜,急切道,“振華同志,這樣做不違反紀律,是吧?”

王振華搖頭,“按照狩獵的規矩,這些羊肉歸咱們所有,咱們可以隨意處理。”

兩個保鏢相視而笑,他們天天保護領導,其實肚子裡也缺油水兒。

就在這時,王振華聽見嚶嚶聲,扭頭看見一隻赤狐從草叢裡鑽出腦袋。

它嘴裡發出聲音,兩個前腿不停刨地,看著眾人撒嬌賣萌。

“小狸!”雖然幾個月沒見,王振華一眼認出了小狐狸。

就是它帶著王振華打獵,撒嬌賣萌提供情緒價值,陪他度過枯燥的山村生活。

“別開槍。”鮑里斯突然大喊,大聲呵斥已經舉起獵槍的保鏢。

小狐狸受到驚嚇,腦袋縮排草叢,撒腿跑向對面的樹林。

“小狸別跑,你不認識我了?”王振華拿起烤肉架上的羊肝,背起獵槍去找小狐狸。

他在小王村生活這麼久,已經跟小狐狸結下深厚的友誼,打算帶它進城。

“振華兄弟,我想收養它,我願意用一千件羽絨服換它。”鮑里斯突然大喊。

“臥槽!”王振華如遭雷擊,差點一頭栽在草地裡。

一千件羽絨服的外匯訂單,又是大功勞一件,足夠讓弟弟妹妹從農業戶口升級到城鎮戶口。

最重要的是,可以堂堂正正卡小黃鴨的脖子,可以徹底摧毀小黃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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