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法無授權不可為,你在做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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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大理寺。

《婦孺律》出\\臺\\後僅僅一個月,各地朝大理寺上報而來的婦孺侵害案卷宗,便高達上千份之多。

如包小天所料,公養法一出\\臺,必然會有利慾薰心之徒為了騙取兩萬撫養費而侵害女性。

早前激烈反對包小天出\\臺此項違反三綱六紀的保護法的內閣成員,現在面對著卷宗,也再說不出任何反對的話。

反正律法出\\臺已成既定事實,他們並不太關心女子的生存境遇如何,反正只要不是自己家人,便無所謂。

回到監國幕府,幕府內各曹都在忙碌。

如今江北境內暫時恢復了安定,內閣成員們的幕府職能已然從對抗外敵,轉變為了治內。

包小天的監國幕府內的職能重心,已然轉向監察地方。

他的封地鄭州、南陽,除了大興工事以外,還要鑄造足夠全國流通的錢幣。

要做的事多且繁雜。

張俊特意從揚州而來,只為江南的事兒。

太學生伏闋事件突然爆發,又突然被包小天輕巧平息後,就再無人向朝中提醒江南了。

獨獨張俊還在執念這件事。

“包相……”

包小天一入書房,就看見張俊還賴在這。

不必多說,張俊賴在這不走是為何,他便能猜出來。

頭疼的包小天揉了揉眉心,操勞使他距離奔三的年紀還很遠,就已然有而立面相。

好說歹說把張俊給勸走後,包小天只想睡覺逃避現實。

……

黃州。

田壯被關在滿是黴臭氣的州府地牢裡,一關就是一個多月。

梁慶路秉持無為而治,不太能理解歐陽澈的越權行為。

《職權概述》明文寫著兩句話——

為官者,法無允許不可為。

為民者,法不禁止即自由。

也就是說,律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官吏不得擅自用權干涉。

而律法沒有禁止的事情,百姓都可以自由去做。

歐陽澈的行為,足夠他這個知州參他一本了。

不過那是《婦孺律》姍姍來遲之前。

州府內,已經被關到瘋癲的田壯被拖上堂。

黃州司法總管、大理寺黃州司直,兩名主審官同堂會審。

原告田張氏。

田張氏本不想來,但歐陽澈對她這件事異常積極。

歐陽澈告訴她,《婦孺律》規定,不論男女,皆有提出和離的權利。

而《戶律》規定,獨身女子也有權自立新戶。

思想和現實處境上習慣了依賴男子求存的田張氏,只能硬著頭皮聽從歐陽澈的建議。

她自己根本沒有任何概念,甚至她只知道——

若田壯被定罪,新田村裡的所有人,都再容不下她。

她也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

“兩位大人,”升堂後,歐陽澈主動站出來,替田張氏代言道:

“罪犯田壯公然強搶民女,意圖對民女行侮辱侵害。”

“被以現行犯當場緝拿,人證物證齊全。”

“田張氏主張,一,請求和離,二,自立新戶。”

“對罪犯田壯之官審,下官主張以‘殲淫婦女未遂罪’,處棄市問斬刑罰!”

“哇!”

此言一出,外頭圍觀的百姓都驚呼起來。

“未遂也要殺頭?太嚴重了吧?”

“就是啊,那要是做成了呢?五馬分屍?”

面對外頭的議論聲,歐陽澈大義凜然的轉身,大聲說道:

“如何處置罪犯,非從既遂和未遂角度來審判,而是主觀惡念!”

“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罪犯的主觀惡念是一樣的!”

“若主觀惡念深重者,只因犯罪被發現被打斷就從輕發落,試問諸位可能安心度日?”

“身旁生活著心懷惡念、惦記你們家年幼閨女!意圖shanghai你們的幼女生子謀財之人!”

“你們難道不會害怕!不會氣憤!”

田壯早就被嚇傻了,但也只是被棄市問斬的嚴重後果嚇傻而已,他都意識不到自己做錯了什麼。

只知道有點後悔不該白天去對孤娃起念。

“大人!小的知錯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求大人們饒了小的吧!”

“小的只是成親多年仍無子嗣,實在是太想要子嗣了而已!”

歐陽澈咬著牙氣怒斥責道:

“你想要子嗣!就強迫民女為你生子嗣?”

“是否我想要你為我做牛做馬!我也可以如此去做?!”

“死到臨頭仍不知悔改!仍只知為自己辯解!絲毫意識不到受害者將遭受怎樣的痛楚!”

“主審官大人!務必從重處置!”

田張氏從頭到尾都是懵懵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怎麼回事自己的丈夫田壯就要被棄市問斬了?

等她回過神來時,是被主審官的驚堂木驚醒。

“案情清楚,人證物證確鑿。”

“罪犯田壯,為一己私慾而對弱勢婦孺起歹念,被以現行犯捉拿仍不知自己錯在何處,實屬不該!”

“本官宣佈!”

“罪犯田壯罪名確鑿,殲淫婦女未遂罪成立。”

“但鑑於罪犯對律法心懷畏懼,知曉不應知法犯法,本官念及此,認為可給田壯改造的機會。”

“特,判處入獄三年,三年後看錶現論斷,並處以罰金一萬!”

審判結果讓圍觀的百姓鬆了口氣,但歐陽澈卻很震驚。

“才三年?”歐陽澈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他絕對不認為田壯經三年改造後,能學會做個有仁義道德的人。

而兩位主審官也大有因為罪犯是男子、所以加以維護的跡象。

這讓歐陽澈更加感到不滿。

兩位主審官對他投來一個示意的眼神,示意他去務公院私下聊聊。

“歐陽監直,你我同屬九寺五監的朝中直派官,有些道理不必我來教你吧?”

大理寺司直滿臉教導意味的對歐陽澈說道:

“一時起歹念而觸犯律法,一般都是不懂法的人。”

“若此人是知法犯法,那才稱得上是罪大惡極。”

“你想以殺雞儆猴的法子,威懾其他男子不敢犯案,我能理解。”

“但你可別忘了朝中派你來地方,是讓你來做什麼的。”

司直說完一席話,便拍了拍歐陽澈的肩膀就走了。

歐陽澈久久無語後,才能冷靜下來回味司直的話是何意味。

他是國子監監直,來地方,就是來為百姓普及學識的。

律法,自然也在普及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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