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記錄此事(1 / 1)
跟在蘇澤身後幾番廝殺,這幾個青州兵還回過味來,窮苦百姓還有什麼可搶奪的呢?一個個往死裡擠,也榨不出幾兩油水來,而是打破大戶人家的格局,那就是掙老鼻子的錢!
所以蘇澤應該嚴守紀律,除當初殺立威多人外,至今無人再敢觸犯。而且由於能搶到大戶人家的利益,他們心裡也很服蘇澤,無怨無悔。
鬥志不減反增!
不久,青州兵就開始衝進城裡,逐戶發動民眾。
“開門!開門!”
木門在拍擊中怦怦亂跳,在房屋內,甘五為保護自己的親人,手捧扁擔、神情緊張的瞪大了眼睛看著大門的走向,卻死也不願意開啟。
砰~
可是,木門卻被踢掉。
門外有人大罵:“李保,你弄毛,有事沒事就踹破門幹什麼?”
“靠,我沒用力好不好,鬼曉得這破門這麼不結實!”
兩名身著漢軍服裝的青州兵破口大罵地走進來,他們中的一人微笑著說:“老丈您莫要害怕,咱又不是什麼壞人。”
甘五並沒說什麼,只是看著自己家被踢得破破爛爛的門,臉上露出不相信的話。
望著荀攸踏著重重的腳步離去,曹操心說這不是平日裡對自己有太大的壓力了嗎,可這麼一想,荀攸那副努力而誠實的面孔就出現在了人們的視線裡。
好像不是!
打發荀攸離開後,曹操再次轉過身來,對方才始終默不作聲的曹叡說:“文和啊,在城裡的時候寫別急著說,你先帶我去長安好好走走。
我要先看一下自己缺席的這段日子長安發生了怎樣的改變。”
曹叡原本聽了曹操叫自己的大名,內心就有點忐忑,終究還是沒有問楊彪對於曹操近期所為發表的政治性言論,也擔心曹操是否處罰自己。
然而聽曹操說要巡邏長安時,他忽地又鬆了一口氣,連忙說:“微臣遵命而行。敬請皇上謹慎步伐,與微臣同行。”
隨後一段日子裡,曹操陪曹叡仔細觀賞長安街景。
果然處處整潔,有時不時身著戎裝的督隊,腰上別綴紅漆短棍短刀,三五成群地從身邊經過。
僅曹操所見街邊遊俠惡徒已減少不少。
堪稱長安治安大漲。
眼見著曹操望著不遠處督隊駐足,一臉沉思。曹叡心裡知道曹操還是想著督隊:“皇上真的是聖明瞭,這個督隊一現,長安的風氣真的是大起來了。”
曹操沒管曹叡的吹捧,而是搖頭道:“我在長安就是看士卒們一方面負責防守城池和攻打外敵的任務,同時還要治理城內治安的情況,熟以為不合適。所以才特設督隊讓傷殘士兵出任,治理長安治安,使其能人專責,還可以適當地安排退伍士卒的工作。”
停頓一下,曹操指一揚,直指不遠處民眾與督隊之間,
“可為什麼明明對民有利的善舉,公民畏督隊似豺狼猛虎?他們真的會吃人嗎?”
“陛下!”
曹叡上前幾步,繞到他的身後,先是拱了拱手,才肅然道:“陛下所思自然是好的,這番將軍隊自長安治安管理中剝離,也算得上是巧思妙想。
然而,部隊自身對待治安則是極其苛暴的,督隊也是來自於部隊,很自然地傳承著這種苛暴的作法。”
曹操不解道:“我不就是讓人向他們解釋得很好麼?應該強調過了,他們要面對的物件不是生死相向的敵人,不過是犯了罪的市民。”
“有的,皇上。但是這些愚民不知道一個字,陛下‘民事法典’太煩瑣了,督隊根本就不記得了,碰到難對付的局面,多半便不管是非,先打了一頓,然後交給官府。”
曹操:“......”
此時,本來是曹操所指的3名督隊成員以及督隊按下的人都已快步向曹操走去。見此情景,曹操一揮揮手,向親衛隊示意釋放。
他要當面問那些人有什麼看法。最初曹操看到東漢軍隊、治安與防務不分家,就動起腦筋來,把二者割裂開來。
部隊仍思戰,監軍以部隊退伍和傷殘老兵充任,掌管街道巡邏、維護長安秩序和專司治安事宜。
對此,曹操又根據他對後市交警,警察和種種條文的印象,再加上荀攸的幫助,制定出《民事法典》。隨後又成立民事法庭。
東漢民事處理完全取決於官吏,小吏本人的評判,存在很大不確定性,憑藉此法典,可以為官吏和吏員提供標準。
這部法典既為民事法庭判案提供了基礎,又為督隊辦理事務提供了依據。
但是且不說法典在民事法庭中的使用情況如何,從目前看,多數負責治安工作的督隊都沒用,還是按老一套有多狠,打得他害怕,他服氣。
此時,督隊3人與市民1人,穿越重重防守,最後來到曹操身邊。
“小人,見皇上。”三督隊齊跪,口在君前。
反倒是長著張猴腮的人,完全不知該怎樣和曹操見面行禮,一開始手足無措,看到督隊敲門後,他才連忙跟督隊的人跪在地上。
“小人,亦見皇上。”
“大家趕緊起床吧,有什麼想請教大家的。”
話音落了下來,四人連忙站了起來,隨即全都耷拉著腦袋,根本不敢亂說話。
唯有長著雙猴腮的男人,轉動眼珠,接著眼睛餘光撇了一下曹操。
看到這一張張稚嫩得太過分的面孔,王立再想起那些大老爺們的話,心裡充滿了難以置信。
當初聽大老爺說,現在陛下還不到十二歲,卻已親率大軍,接連打敗李傕,郭汜,馬超等人,很多改革都是陛下所為。
本來他還是有點不服氣的,他不是這些傻瓜。
十二歲?
自己家孩子也只有十三歲了,十二歲孩童什麼樣他不知道?這樣可以領兵作戰並取得勝利嗎?又可以治理朝廷、改革法度嗎?
可是現在看陛下這種悠閒的舉止和這種威嚴哪像是一個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呢?似乎坊間很多傳言,很多還很可能屬實.
例如曹操一天吃十頓飯,每頓飯吃一斛米、十斤肉。
又如曹操每日御十位童女,早、晚各五位。
又如曹操就是炎帝的轉世、下凡去殺死那些叛逆漢朝韃子的仙人。
有了它,王立越發感到曹操的恐怖,忍不住兩股大戰起來。
曹操見了束手無策,知道皇上是威嚴的,可是想不到,竟然可以如此威嚴。光是一見面,讓小民幾乎站不穩了,便低聲安慰道:“不用怕,不知道自己姓啥?”
王立支支吾吾的,還是嚇得緊緊的。
“小人者,小人之名王立。”
“嗯。”曹操點了點頭,然後溫柔地拍著自己的肩說:“別怕。朕為大漢天子,自須保朕百姓,不傷汝。”
他的勸慰無濟於事,王立非但沒能平靜下來,還直接癱坐在地上,雙腿叉開,一股黃色液體從地上流下來。
“噗嗤!”督隊三人大笑起來,連左右守護曹操的死士都不禁大笑。
身周的嘲笑聲使王立更無地自容了。
還好,曹操迅速對著奚落自己的男人瞪視起來,大家又都老實起來,連自己一向畏懼的督隊都不敢多說什麼。
“王立來了。大丈夫能這樣沒有勇氣嗎?再說我也不會再吃掉你的。”
“有的。”
王立顧不上被雨淋溼了的褲腿,驚慌地站了起來。
“稱陛下。”
曹叡及時提醒。
“有的,皇上。”
“嗯。”
曹操點頭,沒有在意王立的失禮,和顏悅色道:“王立和你三督卒。吾此次召汝,乃因督隊乃新設之機關,朕有不放心之處,遂召汝問之。你,可願意替朕釋疑?”
指名道姓的三位督卒面無表情,卻又與王立在一起,誠實地說:“小人甘之如飴。”
“非常不錯。”
曹操指著四個人剛才在哪裡問:“你剛做了什麼?為什麼三個督卒要這樣對待你們?”
王立在曹操的注視下,猛地一激靈,便打出自己最本真的演技。
跪下,大喊:“陛下,小民是冤枉的呀,求陛下給小民作主呀。”
三名督卒被下了一跳,死死的盯了王立一眼,也趕忙跪下,齊聲喊道:“皇上,這個王立是個血口噴人的人,吾等公正無私,其哪有冤?”
曹操眉頭緊鎖,一手虛壓在督卒這邊,向王立說:
“你先靜一靜。王立,將整個事情詳細的向朕說了一遍,不可以掩飾。如果這裡面真的有什麼委屈的話,朕就會很自然的說你們說了算。若敢有所欺,莫怨朕法不容情。”
王立的身體再次顫抖起來。
“有就是有。”
“事情還得從今天起。原來小人家有個一女一字,小人的女兒名叫王小妹,她的兒子名叫王發,我的頭髮還不知道造孽的事,終年多病。
婆娘新死,我那兒子是咱的,您說他病了,我不能不救吧,我那女......”
“說到做到!”
曹操擺擺手打斷王立的談話,此人言語不倫不類,十分煩瑣。他想,要是讓他說話,也許他可以整天都不帶停頓地說話。
曹操可就是東漢帝國的皇帝,即使有時間,他也不可能這麼浪費時間。
“是。小人兒子不是病了嗎?今早便提了錢,打算去市井給小兒買塊肉,給他熬成粥補補身子。
卻不料,小人只是無意中把錢袋子扔到馬路上了,那三個人就說小人亂扔東西,想把小人拉出去見當官的。不但如此,非要小人自己丟掉錢袋子。
皇上,你說說看,在這個普天之下,發生了什麼事情呢?簡直是他們看到我錢袋子就起歹心。”
愈聽愈緊,曹操眉頭也就緊了起來。
錢袋子、丟了、見官了。
史書上看到過很多後代貪官汙吏,尤其是明代小吏不擇手段撈錢的手段,曹操認為,那是貪腐案件。
不由怒火中燒,自己尚未贏過馬騰和韓遂,甚至對關中也未完全掌握,貪腐的這頭又起?
當然,沒有聽督卒的話,也不那麼容易對督卒判刑,只是看著督卒,雙眼微眯,面色也變得略顯淒涼。
“王立表示這件事情是這樣的,你還能辯駁嗎?”
在徵得曹操同意後,憋了半天的3個人也叫了出來。
“小人委屈了。”
“皇上,我行我素只為公正無私,決不有私吞錢袋子之念。”
“皇上他瞎說。”
“停停走走,你說。”
曹操指著一位看上去比較有靈氣、剛開口比較靈活的督卒說。
“小人謝天謝地。這個王立說的話多半是真的。但本人等決無貪墨其財之念,只是公正無私。”
“秉公辦事?”
“是,陛下。按您給出的新制度,‘隨地棄灰者,罰十錢......’一律,我等見其將錢袋丟在路上,應當督促其親手丟好垃圾,並押送見官,罰十錢。
小人本是戰場中撤退的殘卒,受了皇上的大恩惠,才得此官,永不貪筆墨,有負於皇上。”
“???”
曹操打量著他,他身穿絳衣,又高又壯,遺憾的是兩手斷了一個,而且臉上有一個自眉角切在鼻子上,直到上嘴唇上的傷疤極大地摧殘了還有幾分帥氣的臉龐。
看著他興奮的樣子,曹操心知這應該就是事實。
嘆了口氣,一邊揉著太陽穴,一邊問道:“那麼,錢袋你憑什麼全部當垃圾處理掉呢?我法典都沒寫完,人家一不小心東西掉在地上了,還要罰錢嗎?尤其是錢財這類事情不該這樣對待嗎?”
“這......”那人一臉遲疑,卻抬起頭說:
“我們很自然地知道這種珍貴的東西,不可能作為垃圾來處理,但是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才會有人把廢棄的東西也說成珍貴的財物,而我等等卻又無可奈何,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主官就叫大家、無論何事、凡落在地上的、甚至寶劍、都一起這樣辦理。”
好刻板的處置方式讓曹操按了搖頭。
“那麼,為什麼一定要讓王立丟了自己的財產?還有,我的法典裡不是寫清楚了嗎?這類事件,均是督卒徵收罰金,夜間回到官衙共同上告統計之官,記錄此事。”
曹操在重新開始的時候就考慮過這樣的事情,試問如果一點小錯誤就抓官衙去見主官的話,那麼主官或者督卒,豈不是都要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