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你會看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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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會看書?”

林北再次寫道,雖然他覺得這實在是有些不可思議,但仔細一琢磨,林北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大。

眾所周知,猴族的智商很高,很多猴族和人類相處久了,很多猿猴都能說出很多話,懂得很多事情,比如後來的峨眉山,比如後來的峨眉山的金絲猴,它們會群起而攻之,會搶奪遊客的食物,甚至還有一些更強大的猿猴,它們會從乘客的揹包中偷取,將所有能食用的東西都帶走。

這些猿猴都是有靈性的,只要經過訓練,只要給他們足夠的金錢,他們就會學會花錢,然後用金錢購買他們想要的食物,就好像是在學人一樣,而且,這些猿猴的語言都是用吼叫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這頭金頂猴顯然是一種很聰明的猿類,可以這麼說,這是一種類似於愛因斯坦的智慧生物,只要有人教會了這一點,再把文字的含義說出來,或許就能和人類一樣理解了。

林北剛一落筆,那小傢伙就嘰嘰喳喳的叫個不停,一手在地上比比劃畫,林北仔一瞧,頓時大失所望,他認得文字,卻不認得。

有點自相矛盾,這樣說,小猴王肯定認識這個文字,可是有些文字,他不認識,就跟現在的古文一樣,看懂了,可是看不懂。

“看來是見人寫的,感覺很熟悉,但具體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林北暗道。

但也算得上是好東西了。毫無疑問,這隻猴子是個聰明人,只要在人類世界待上個三五年,再有個導師教導,它就能學到很多東西,除非變成聾子。

當林北的名字被他記錄下來後。小猴子對林北的態度發生了變化,似乎一點都不害怕林北,小猴王跳到林北面前,用手指戳了戳林北,卻沒有任何回應。小猴王大吼一聲,一躍而起,跳到了林北的頭上,小猴子顯然是樂見其成,在林北的頭上轉了一圈,然後坐了下來,就像是一個普通的人。要不是那一身毛髮,還真是活脫脫一個調皮搗蛋的傢伙。

林北愛吃的毛病,再次發作。林北瞬間就對這小猴子產生了好感,要是它會說話,他一定會叫小猴王跟著自己一起去,只是沒辦法和它交流。林北不會認得文字,他沉吟了一下,緩緩挪動了一下身子。

他想起了小猴王對自己的態度,自己要是離開了,它會不會為了自己的霸氣,哭著喊著要跟著自己。拜託,貌似很多小說中都有這樣的馴服方式。

林北的舉動引起了四周猴群的一陣躁動,小猴王嘰嘰喳喳的叫喚著,雖然不算響亮,可是猴群好像得到了什麼命令一般,紛紛四散而逃,轉眼間,整個猴子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對於這一頭巨大的猿猴,林北也是眼饞不已,這可是遠古時期的大金剛啊,若是能夠馴化成為自己的護衛隊,那絕對要超過自己,但是林北倒是看得很開,若是能夠將這頭大猩猩馴化,那豈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從它的語氣來看,它似乎很喜歡林北。

但很快,林北就意識到,自己是不是多慮了。

林北走到山崖邊,小猴王跳下林北,落在那隻猴子的肩膀上,對著林北行了一禮,猴子轉過身來,小猴王對著他做了個鬼臉,跟著猴子一起走進了樹林,只剩下一片狼狽。

“就這樣離開了?不是說好的霸氣嗎?你不是說,那些異獸都是想要給你當金主嗎?”

過了好一陣,林北才確信這位小猴王是不可能再來了,自己可沒有這麼大的號召力,能讓一位第一眼就認出自己的主人。

從那以後,林北一帆風順,凡是有懸索橋的山上的崗哨,都被林北一一擊斃,現在已經是正午時分,按理說,這些村人已經在崔蘭的指揮下向黃巾發起了攻擊。

林北是從一座吊橋上下來的,這可比攀巖要容易的多,當林北抵達那座廢棄的村子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村子已經打贏了。

村子裡瀰漫著一股濃濃的血腥味,滿地的屍體都在訴說著戰鬥的殘酷,士兵們從那些死去計程車兵的屍體中,將他們的兵器和鎧甲等值錢的東西拿出來,經歷了這麼多的戰鬥,他們的身手都變得像是士兵一樣,地上的屍體對他們來說,沒有任何的意義。

士兵們見到林北,連忙將訊息傳給了崔蘭。

崔蘭穿著一套盔甲,滿臉戾色,但更多的是欣喜:“主人,這一仗,我擊斃了七百多名黃巾,俘虜了二百七十名黃巾賊子,五十一名士兵陣亡。”

林北深呼吸一聲,強自鎮定下來,“你抓到的那條黃色絲帶裡,有沒有敵人的頭目?”

“沒有什麼大人物,頭兒也被殺了。”

“先將這些黃色布條分開,再讓人打聽一下,他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是否還有其他的黃巾兵馬,另外,將死去的將士記錄在案,妥善掩埋,選一天進入英靈塔。”

“諾。”葉伏天應了一聲。

崔蘭正要離開,林北卻攔住了崔蘭,“崔蘭,你過得怎麼樣?”

崔蘭微笑著說道:“你不會為那些死去的將士傷心吧?其實你也不用這麼做,我們都是軍人,時刻都要為你出生入死,要不然村子裡怎麼會太平?崔蘭想起了一個阿郎曾經說的一件事:“貪生怕死,就不要參軍,這一點崔蘭很贊同。”

林北:“……”

村子打贏了,百姓們也就能透過了,當他們經過此村的時候,林北才注意到,那些百姓根本就不怕那些黃色頭巾的屍體。一邊說著,一邊還有些羨慕地看著周圍的村民,林北覺得,現在的人類,對於死神的反應還真快。

不知為何,林北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岳飛曾經對岳飛說過:“世間如何太平?岳飛說:“文臣不貪圖錢財。”“臣子甘願赴湯蹈火,方能大安,在林北的眼中,崔蘭率領的那些士兵,真的是悍不畏死,也許是因為自己的信念,也許是因為西山鄉的未來,總之,林北已經完全的接納了這個世界。將來,他一定會殺更多的人。

因為時間不早,要到第二天,村子裡的人都在村莊周圍安營紮寨,崔蘭身為隊長,自然不能休息,只能讓士兵們在山上佈置防禦,這是她用的方法。派遣士兵在前哨站崗,並把持著懸索橋。

村子裡的氛圍,此時已是十分放鬆。有了長山縣,九真、日南二縣的威脅就不大了,可以宣告遷徙大獲全勝,所有的擔憂都煙消雲散,整個村子都洋溢著喜悅的氣息。

晚餐時分,林北招來卞吉等人,商討對策。千夫長也在其中,一邊吃飯,一邊聊著天。

“明天我要去一趟燕子關。”林北道。

林北要到燕子關的訊息,他已經跟卞吉他們說過,現在也不過是提前打個招呼,卞吉等人倒也不覺得奇怪。

“明天我們就翻越這座大山,找一個落腳的地方。卞吉已經做好了準備。

林北點了點頭,對崔蘭說:“這座懸索橋是一條重要的道路,必須要嚴防死守,我們現在還不知道軍隊和蠻人的戰鬥情況,若是我走了,或者有軍隊想要翻越長嶺,崔蘭,你就讓人把懸索橋給砍了。”

“我知道了,崔蘭。”

其實卞吉一進長嶺,就打算一過了這座懸崖峭壁,免得夜長夢多,但轉念一想,吊橋一毀,官軍和黃巾都進不去,村子又要回去了,到那時肯定會受阻,所以他們猶豫了一下,決定在過了這座山頭之後,要在這裡駐紮十天以上,若是朝廷軍隊和黃巾還沒到,也就沒有懸索橋,萬一官軍和黃巾派人過來,他們就可以將吊橋給砍了。

林北對著其他的百夫長說道:“十天之後,我會回來,你們要注意安全,有什麼事情,可以去找隊長和老師,你們都是我們村子的中流砥柱,不要讓我失望。”

四人齊齊應了一聲:“諾。”

林北小睡了一覺,第二天一大早就起來了,林北一起床,幾個工匠就站了起來,給林北穿上了盔甲。

鎧甲早就做好了,林北很不客氣的給它起了個名字,叫做‘玄鐵聖衣’,這是他心中給自己起的一個綽號,這件鎧甲被盲人李早命名為大威龍王鎧。

無論是黑鐵聖衣,還是大威龍鎧甲,穿上這套鎧甲都會讓林北抓狂,他花了整整三個小時才把這套鎧甲給穿上,林北給他減輕了體重,他身上的鎧甲已經從六千五百公斤增加到了兩千七百公斤,而這套鎧甲的重量也達到了四百公斤。

工匠們給林北套上了一塊又一塊的金屬,要不是幾個工匠時不時的幫林北翻個身,林北早就昏昏欲睡了,直到太陽昇起,他才將鎧甲穿戴完畢,三個多時辰的時間,他還真沒有忘記。

“主人果然厲害。”瞎子李一雙獨目,盯著自己的作品。

林北的鎧甲很有氣勢,也很兇猛,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頭和尾巴,他的頭盔上有兩個半透明的鋼製的,這兩個鋼製的犄角很大,每一個都有三米多長,足有手臂粗細,等林北全力一擊,只要鐵角能夠擋住,林北完全可以一拳打爆牆壁,哪怕被大軍團團圍攻,林北也可以強行破開一條血路。

再往下就是一把重達三百公斤的錘子,每一把都有一個巨大的錘子,足有一個巨大的圓盤大小,上面佈滿了鋒利的倒鉤,每一把都帶著鋒利的倒鉤,每一次揮動,都會讓林北筋疲力盡,所以,這把錘子就是他的夢魘,若是換做是普通人,恐怕早就被砸的四分五裂了。

林北活動了一下身體,感受了一下身體的重量,又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身體,由於肚子下面沒有金屬,林北的動作並沒有什麼問題,只是他的身體還有點吃力,畢竟他的負重已經達到了兩千多公斤。

林北皺眉,盲人李問道:“怎麼樣?這鎧甲能穿在身上嗎?”

林北問:“和我一樣大嗎?”

“自然。”葉伏天淡淡道。

所以林北很疑惑,為什麼不能近距離接觸,因為他的拳頭要大一些,所以林北的動作和力量都受到了極大的限制,林北仔細觀察了一下自己的情況,頓時明白了過來。

蛇的骨骼很小,鱗片下面的肌肉都是收縮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看到蛇的時候,蛇雖然一動不動,但是我們可以感覺到它在動,人類穿上鎧甲的時候,都是用骷髏支撐著自己的衣服,就像是一個盲人,但是林北的皮膚上沒有任何的骨骼,他怎麼可能會靠近自己?

還好,他的鎖鏈和鎖鏈都被他用來調整,“你把鎖鏈和鎖鏈綁得更牢一點。”貼身衣物要比穿著寬鬆的衣物更容易發力,電視劇裡的武者都是用來裝叉子的。

林北本來打算一大早就出發,但因為有了鎧甲,所以到了下午,卞吉等人也過來檢查,直到林北對這套鎧甲的鬆緊程度滿意,這套鎧甲也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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