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狸貓換太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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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曉晨和唐小龍,瞬間被老默的提示點燃了。

“對啊!靠!我怎麼沒想到。”

唐小龍直拍大腿。

高曉晨已經掏出電話撥號。

“何叔,有空來下茶樓,找你開工。”

電話裡是車水馬龍的聲音。

“好啊,我就在舊廠街附近呢,馬上到。”

唐小龍問道。

“是何田嗎?你倆一直有聯絡?”

高曉晨點頭確認。

想當初,還是唐小龍介紹何田給曉晨的呢。

沒一會兒,何田的小麵包車就停在了後院。

他伸頭從車窗裡出來,笑著打招呼。

“唐小龍!你這麼有空呢?”

唐小龍一臉惆悵,幫何田開啟車門。

“唉,別提了,快進來喝口茶,我告訴你怎麼回事。”

小龍帶著何田來到三樓辦公室。

他又大概講了一下事情的始末,然後拿出資料。

“就是這個劉志飛,他是原告。”

何田拿出本子,記下原告的個人資料,並問道。

“他也是費鳴的同學兼室友?”

“他們學校全稱是什麼。”

高曉晨拿過何叔的本子,幫他寫在上面。

何田收好本子起身就走。

唐小龍叫住他。

“老何,我跟你一去去唄?”

何田當場拒絕。

“不行,你是涉案公司的負責人,有利益關係的。”

“你不方便出面的。”

“如果被劉志飛發現,你有騷擾證人的嫌疑。”

唐小龍失望地跌坐在沙發上。

何田忍不住笑了。

“你就老老實實等我調查結果吧!”

第二天下午,費鳴和他的小夥伴們抵達京海。

唐小龍接上他們,直奔集團總部的信和律所。

高曉晨早就在歐陽律師的辦公室裡等著了。

費鳴等四人一進屋,高曉晨就徹底明白唐小龍的意思了。

四個剛畢業一年的的年輕人,看起來就像35歲以上的樣子。

鬍子拉碴、頭髮亂蓬蓬的,衣服也都和季節不太搭配。

這明顯是四個不問世事的資深宅男。

四人揹著四個雙肩書包,老老實實對著律師打招呼。

然後整整齊齊坐在沙發上,四臉茫然不知所措。

高曉晨一時間很想笑。

他想到了龍叔的那個形容詞:書呆子。

這四個雖然不是書呆子,但也是那種沉浸在自己世界裡的人。

通常,只有性格簡單的人,才能做到如此。

歐陽律師透過眼鏡,認真打量著四個年輕人。

他一反常態,沒有像平時那樣威嚴,也沒有咄咄逼人。

他拿著資料站起身,走到沙發這邊,坐在四人對面。

他清了清嗓子,用盡量平和的語氣說道。

“你們誰是費鳴啊?”

第一個進來有點微胖的小圓臉,怯生生地舉起手。

歐陽律師點點頭,繼續和藹地問道。

“我是昨天和你通電話的人。”

“我提到的你們最初設計遊戲時用到的電腦硬碟。”

“你帶來了嗎?”

高曉晨都有點恍惚了,他從沒見過歐陽律師如此溫柔。

看來歐陽律師也怕嚇到這幾個傻憨憨。

費鳴重重地點頭,算是回答歐陽律師的問題。

他開啟抱在懷裡的雙肩書包,拿出了一個硬碟,遞了過去。

歐陽律師確認道。

“就是這個?”

費鳴又點點頭。

歐陽律師盯著他看了半天,方才問道。

“這個,我應該怎麼能看到裡面的內容呢。”

費鳴這才說道。

“我可以把這個,裝在你的主機裡。”

他指了指辦公桌上的電腦。

這也是費鳴四人進屋後,第一次開口說話。

得到歐陽的允許後,費鳴過去拆開了電腦。

又將他帶來的硬碟裝在裡面。

歐陽、小龍、曉晨,都湊了過去。

費鳴指著螢幕中的一個檔案說道。

“這個就是我們最初設計的初稿。”

高曉晨也挺無奈的。

這孩子真是個憨憨,只給大家看檔案的縮圖。

“額,麻煩你開啟屬性,給我們看看檔案生成的初始日期。”

費鳴開啟屬性欄之後,所有人都愣住了。

唐小龍抓住費鳴的肩膀,質問道。

“你確認這個是最初版本嗎?”

費鳴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無辜地眨著眼睛道。

“確認啊!當時我用的就是這塊硬碟啊。”

他順手開啟了檔案,執行起第一版《龍年》。

他檢查了幾個細節後,確認道。

“就是這個版本啊。當時我們一時興起,很多東西都不細緻。”

“這個俠客的劍都沒做好,還有這裡,山峰只做了一半。”

“這兩個女性角色,我們都沒來得及設計髮型,都是光頭呢。”

高曉晨不認命地繼續問道。

“額,你能不能再找找,還有沒有存在別的資料夾裡?”

看著費鳴一臉迷茫,他只能解釋道。

“這個日期,你確定是初次建稿的日期嗎?”

費鳴長大了嘴巴,呆了一會兒,嘟囔道。

“這我怎麼記得啊!我只記得是6月,要畢業了嘛。”

唐小龍激動地再次抓緊費鳴的肩膀。

“你給我好好想想,日期,具體日期。”

費鳴哭喪著臉,哭唧唧的聲音又出來了。

“這我真的不記得了嘛,當時就是隨便想的。”

“真沒想到後來做成了,還火了。”

“更沒想到會被冤枉啊!”

“誰會特地去記日期嘛!”

歐陽律師推了推鼻子上的眼睛,輕聲嘆了口氣。

高曉晨很明白他的反應。

費鳴說的是實話,也是正常人的行為模式。

即興而發的平常舉動,正常情況下沒人會特地記日期的。

高曉晨看這情況,從費鳴這兒是問不出什麼了。

他走向沙發那邊,問另外三個人。

“你們誰記得,第一次在電腦上建立遊戲初稿的具體日期。”

三個人面面相覷,緊張地抱著書包,紛紛搖頭。

他們也只記得是6月而已。

可要知道,原告提供的證據裡,初稿建立時間是6月5日。

而費鳴電腦裡初稿的建立日期,是6月17日。

相差半個月的時間,如果說剽竊創意,那是完全有可能的。

這時,費鳴檢查了硬碟的其他儲存內容,驚呼道。

“這不是我的電腦硬碟啊!”

高曉晨再次跑過來,問他判斷的理由。

費鳴雖然對外界的事物有點傻憨憨。

但對電腦和遊戲這些他專業的內容,他精明得很。

“這系統版本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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