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小藍車和卡西歐(1 / 1)
“行,我給你提示。
今天你們去了一個不該去的地方,你們進了那個地穴吧?”
“啊!”
聽年輕人提起那個地方,彬哥忍不住低撥出聲。
彬哥剛才就想到了那個地穴,只是還不敢肯定。
現在人家把話挑明,所以該來的還是來了。
看到彬哥臉上現出猶豫之色,年輕人也就愈發肯定。
他沒時間和垃圾佬耗下去,於是他打了一個響指。
“唰!”
隨著他這個手勢,一個護衛抽出腰間短斧,將彬哥的左掌齊腕砍下。
“啊!啊!啊!”
當彬哥像條蟲子般在地上抽搐時,年輕人卻笑得很開心。
“怎麼?捨不得交出來?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麼貨色!
交出我的東西,不然我就把你削成人棍。”
看著那年輕人的笑臉,彬哥知道這人沒有開玩笑。
劇痛讓他的頭腦非常清醒,於是彬哥做出了決定。
“好,我說。
東西在我剛才被抓住的位置,那裡的地板上有個洞,我把它們塞在洞裡了。”
彬哥才剛說完,立刻就有人出去了。
幾分鐘後,那人回到年輕人面前,將兩支突變槍放到了地上。
用腳踢了踢那兩把突變武器,年輕人先是愣了愣,隨後就哈哈狂笑。
再然後他就突然暴起,連續踹在彬哥的臉上。
“你這該死的垃圾佬!你竟敢耍我!
你以為我是為了一把螺旋飛彈和一把鑽頭來找你?我今天用的汽油都比這兩把爛槍貴!
你這下賤的胚子!你這死到臨頭還不知的蠢豬!”
年輕人下腳極重,幾下就踹掉了彬哥的牙齒。彬哥滿臉是血,但他卻沒停手的意思。
看到他如此兇殘,跪在旁邊的人們忍不住發聲驚呼,有人因為害怕而哭了起來。
“吵死了!所有發出聲音的,都給我殺了!”
只是這麼折磨一個人,還不能讓白西裝滿足,他的邪火立刻就轉向更多的無辜者。
他的命令就是最高指示,那些士兵立刻就遵照執行。
這裡的俘虜此前就被捆住手腳,每人的脖子上還都套上了繩圈,然後再與主繩相連。
也是因為如此,現在只要一個人收緊主繩,拴在同一根繩子上的十個人就全都動不了。
白西裝的手下也不用槍,就用刀抹脖子捅心臟。
他們的殺戮極為高效,大廳的地上到處都是鮮血,垂死者的哀嚎接連不斷。
就在又一排人被揪起來之時,一個尖利的聲音突然響起。
“別殺我!我知道你們要找的東西在哪裡,我告訴你。”
因為這聲喊叫,已經伸到王俊脖子之下的匕首停了下來。
接著就有人割斷了那根與主繩相連的繩子,王俊像是騾子一般,被人扯到那位貴公子的面前。
“剛才你說你知道我的東西在哪裡?”
“是,是的。”
看著畏畏縮縮的王俊,白西裝喘著粗氣,停下對彬哥的施暴。
“說吧!”
“這位先生,你找的東西肯定不在我們這裡了,它應該是被人帶走了。”
“什麼叫應該是被人帶走了?我勸你不要耍花樣。
從五點半開始起,我的無人機就盯著你們。
從那時起到現在,沒有人離開過這個營地。”
“先生,我們中的一個人在今天下午兩點半離開了營地。
他去了紅樹林,他是第一批下地穴的人。在第一批六個人中,只有他和我們首領活著回來。”
“是嗎?接著說。”
“他回來後就找了個藉口說要離開,然後就帶著所有家當匆匆走了。
當時我們只感覺奇怪,卻不知道為什麼。
現在想來,應該就是那人在地穴裡拿了不該拿的東西,所以才急著離開這裡。”
“這人叫什麼名字?你和他是什麼關係?”
“先生,這人叫葉尋。我和他睡上下鋪,我對他很熟悉。”
“按照你剛才的說法,你其實也不能確定我的東西就在他的身上?”
“先生,我確實沒親眼見到,但這不是明擺著嗎?
為了離開,葉尋說他要去找已經失聯兩年的未婚妻。
不管我們怎麼勸,他都執意要走。
這個藉口實在是爛透了,這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話。
如果他不是做賊心虛,為何要這麼做?”
“這個葉尋有說他要去哪裡嗎?”
“沒有,他只說會往南邊,而且肯定要穿過桃花山。”
“他有交通工具嗎?”
“沒有,他是步行離開的。”
“你剛才說你和他很熟?”
“是的,先生,我算是他的助手吧。
不過他是他,我是我,我最痛恨拿別人東西的人。
先生,求你別殺我。我對你有用,我能幫你找到他。”
王俊的表白讓年輕人微微點頭,然後他就吩咐旁邊的手下。
“讓他做一份葉尋的模擬像,你們也準備一下,待會全都給我出去找。
那人是步行,四個小時也就是20公里的範圍。
你們把搜尋區域擴大一倍,不!擴大到50公里,重點是南邊的方向。”
“七爺,如果要全面搜尋,我們的人手不夠啊。”
“沒關係,這附近不是還有其他垃圾佬嗎?
把葉尋的畫像挨個發到,告訴那些垃圾佬,誰能找到葉尋,我有重賞。
槍,藥,食物,我都可以給,但必須給我活著的葉尋。”
就在翠屏山遭受劫難之時,葉尋還在哼哧哼哧地趕路。
葉尋有四件寶貝,其中的三件在背囊裡,最後一件卻是藏在基地之外的樹林裡。
確定沒人跟蹤後,葉尋進入那個樹林。
再出來時,他就騎著一輛腳踏車。
這是一輛大災變前很常見的共享單車,也是如今最適合葉尋的交通工具。
它的實心輪胎不怕扎,也不用擔心沒汽油。
機動車有很多地方都過不去,它卻基本都能走。
葉尋是翠屏山的偵察兵,有時候需要單獨行動,這輛腳踏車就是他在某次外出時所得。
那時的葉尋已經在醞釀離開,所以他沒有告訴任何人,將腳踏車藏在了外面。
普通人的步行速度是每小時五公里左右,有了腳踏車,葉尋每小時就能走15公里。
第一天就行了將近60公里,他相當滿意。
當然這也是有原因的,若是葉尋不熟悉這些區域,他可不敢以這樣的速度趕路。
看看手上的卡西歐,葉尋發現快六點半了。
這時候天光還亮,但他已經準備找宿營地。
在末日的荒野上孤身一人走夜路,那就是找死。
葉尋可不想撞上夜行的根蔓怪物,或者是人類強盜,所以他得找個地方了。
這附近葉尋來過很多次,他知道路邊的樹林裡就有一處廢棄的變電站。
那裡有牆有天花板,是葉尋計劃中的過夜地點,所以他就推著腳踏車,進入那片樹林。
約摸十分鐘後,葉尋見到了那處鐵皮房子,然後他就後悔了。
此刻在那破房子外面,有四個半人。
這其中的三個是穿著皮衣的機車騎士,他們的摩托車就停在旁邊。
在變電站門口的地上,坐著第四個人。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只看到她被得如同粽子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