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江雨的實體專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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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青花瓷》,《千里之外》是江雨最喜歡的。這兩首歌可以說是新銳國風的天花板。

不管是詞還是曲都是那麼委婉動聽,他有信心只要這張專輯發不出來,肯定能驚豔樂壇裡的所有人。

江雨原本是打算先把專輯製作好了,再籌辦自己個人經紀公司的事情。

可楊珍彥覺得還是先開好公司比較妥,有了自己的公司,到時候出專輯啥的,進行起來也方便。

出專輯不單單在網上放出來就行,還得需要做宣傳,做商務演出。

要是沒有經紀公司幫忙運作的話,就算是專輯做得再好也沒法坐到流量轉現。

楊珍彥聽過江雨唱的專輯歌曲,他覺得那麼好的專輯還是得大張旗鼓的發行比較好。

而且她也想跟江雨一起投資,建立一家新的娛樂公司,這樣以後方便對接商務活動。

在兩人仔細商定了之後,八月份左右兩人拿著準備好的資料,到了工商局把公司註冊了下來。

一人各自投資兩百萬,共計四百萬成立了一家娛樂公司——彥雨傳媒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只有一位經紀人楊珍彥,一位藝人江城雨和兩名新招的員工,她們兩人負責財務和業務客服。

公司註冊下來了,江雨就從公司呼叫了經費,開始趁著暑假閒暇的功夫,開始著手製作專輯。

楊珍彥這邊也帶著公司僅有的兩名員工,給江雨進行一定量的網路宣傳,以及接一些個人金主的演出。

到了開學之際,江雨十首歌的專輯基本上小樣都完成了。

這一張專輯基本上都是他一個人自主完成的,剩下的,只差混音錄製,製作成母帶找廠家合作發售了。

工資這會沒有那麼多資金,楊珍彥的想法是想找發行商合作,協商安排出售江雨實體專輯的事情。

可在找發行商的時候卻碰到了麻煩,這些發行商就好像是統一打好了招呼一樣。

只要聽到是江雨出售專輯,他們一個個都表示出不了,說公司裡忙,暫時沒有時間接其他合作的單子。

楊珍彥知道,這些事情肯定是靈動那邊搞得事情,故意讓這些發行商這樣推脫的。

現在實體專輯很難賣,出實體專輯的更是少之又少。

其實靈動那邊發話倒是其次,主要發行商也有自己的考慮。

實體專輯不景氣,很多發行商都不熱衷於實體專輯了,尤其是新人的專輯,他們更加不願意合作。

想到實體專輯這塊不景氣,楊珍彥想著把從江雨這張專輯選一首主打歌出來,先發布在網上。

先發布一段時間做一下推廣,等資料做起來了,再拿去發行商那邊尋求合作。

可誰知道,那《青花瓷》這首歌單曲去找音樂平臺的人洽談的時候,又碰了滿鼻子灰。

他們連歌曲聽都沒聽,直接讓楊珍彥這邊在他們後臺釋出,說要是歌曲真不錯,倒是官方會安排。

楊珍彥見到這個情況氣不打出來,把這件事情告訴給了江雨,同時說出了自己另外一個想法。

那就是她想自己找人,研發一款音樂軟體,專門放江雨的歌曲在上面。

一聽到這個情況,江雨也同意她的這個想法,可兩人一合計突然就放棄了。

因為製作一個軟體的需要的費用有點高,而且後期運營維護成本也需要不少,沒有個一兩千萬搞不來。

而且這個音樂軟體製作出來,只發售江雨一個人的歌曲,這就顯得有些奢侈,有點過於浪費了。

其實,江雨覺得自己要是開啟了音樂商城,這自己公司的音樂軟體開發出來,還是很有用的。

上面統一放自己公司或者合作公司的音樂作品,到時候憑藉自己一己之力,撼動數字音樂媒體不成問題。

可問題是現在公司沒有那麼多資金做這些,不得已兩人只好放棄了這個想法。

想著看看能不能找到發行商或者合作商來投資,把江雨這張實體專輯發行出去,推廣一下,順便掙點錢。

一說到這個,江雨就想到了王大倫,想著他應該可以幫一下忙。

可打電話跟王大倫說這事情的時候,王大倫聽到江雨放的那《青花瓷》,莫名有些心動。

突然說要跟買下江雨這張專輯的歌曲授權,意思是由他來進行演唱發售這張專輯。

而發行專輯所得的銷售額,除去成本按照六四比例來分,也就是江雨他們拿六,王大倫拿四。

楊珍彥一聽,本來不太願意的,可江雨卻自作主張答應下來了。

為此他被楊珍彥一直說個不停,說這張專輯是他好不容製作出來的,怎麼能就這樣讓給別人了。

江雨聽了不以為然地告訴她,這張專輯王大倫只知道有《青花瓷》這首歌,其他十首什麼歌曲他不知道。

而且這張專輯裡面有幾首歌,江雨剛才都沒有跟王大倫講清楚,這中間不就有了操作的空間了。

聽到他這樣說,楊珍彥立馬就反應了過來,可細細一想一張專輯最少也要七到十首。

只給那首《青花瓷》,剩下的九首不給,那又得重新找上幾首歌給王大倫,這幾首歌上哪裡找啊。

這事情江雨還沒有跟他講清楚,王大倫那邊就打來了電話,說明天就過來洽談合作的事情。

聽到王大倫明天要親自過來,江雨立馬慌了,在電話裡讓不要過來了,回頭他發曲譜過去就好。

還跟王大倫要求說,這張專輯給他唱的話,讓他也幫自己聯絡商家幫忙出一張專輯。

王大倫聽了很明顯不願意,可能也猜到了江雨想藏其他歌曲專輯的事情。

在經過他仔細思考了一番,他放棄了購買江雨這張專輯自己唱的想法,不過合作方面並沒有放棄。

在電話裡商討了一番,最終王大倫願意個人出資五十萬,幫江雨製作精良的專輯,還有聯絡發行商發行。

不過這次要求專輯的收益比列劃分,等倒轉過來,也就是出去相應的成本後,兩人按照四六來分。

四六對於江雨和楊珍彥來說是能接受的,也就答應了王大倫的這個條件。

王大倫在第二天也飛來了陌都,在簽訂了一系列,江雨公司擬定的合約後。

江雨的實體專輯,在王大倫的幫助下也開始正式籌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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