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肯定要推廣的(1 / 1)
江雨知道他們要的專輯改編和翻唱權。
目的是想趁著自己還沒有在網路上發行,搶先找人制作好線上釋出。
像是這樣的小心思,江雨怎麼可能答應,直接拒絕了他們的授權要求。
當然,也有一些音樂平臺是直接買下江雨的網路發行版權的,開的價格也很高,但是江雨並沒有答應。
他最近在逛這些音樂平臺,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一張只有兩到五首歌的數字專輯,在他們平臺直接買二十塊一張,完整的十首歌以上的專輯賣到五十塊。
這樣的價格都趕上實體專輯的裸碟了,這對於買了實體專輯的粉絲太不友好了。
除了這個原因,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在專輯收益劃分上,他們只給兩成。
就這樣的要求,這樣的收益分配,很顯然江雨是不能接受的,直接拒絕了他們。
雖說他們這些平臺流量大,在他們那裡發行數字專輯能得到很好的曝光率。
可收益太少,而且對自己粉絲方面也不友好,江雨自然不願意跟他們合作。
那些被拒絕的音樂平臺,見到江雨不同意,在回去之後,一個勁兒的在自己官博上陰陽嘲諷。
江雨對他們這些嘲諷並不在意,轉頭立馬組建了網路技術團隊,另外成立了一家公司。
這家公司專門用來運營自己公司的音樂平臺,目的是想做一個開放性的音樂平臺。
這個音樂平臺做兩個版本,一個版本是優質收費無廣告,另一個是萬花筒,主打翻唱免費。
兩個軟體的名字都起好了,一個叫金樂音樂,一個叫銀樂音樂,一個主打收費無廣告,一個主打免費。
本來這家公司王大倫和楊振不同意成立的,可在江雨一致要求下,兩人也才同意注資一千萬進去。
想著這一千萬扔進去試試水,要是這兩個軟體開發出來,能起到很好的左右,那就繼續投入進去。
要是做出來的成果和成績不理想,還可以拋售出去,即便是這公司最後倒閉了,也就賠一千萬。
這一千萬對於王大倫來說沒什麼,對於楊珍彥來說也不是很多,可對於江雨來說是個天文數字。
按照江雨的想法,這一千萬應該能支撐個三五年,甚至更長時間。
可結果在軟體成品階段就用了將近五百萬,一問原因才知道,做音樂軟體的話,要給很多專利費。
音樂軟體嘛,要做成商業產品的規格,肯定要支付一些專利費用,裡面一些構架是需要花錢的。
千禧十八年,兩個音樂軟體在做了兩個月的測試,在五月份就開始進行上線了。
裡面放的歌曲只有江雨自己的,一共有十六首,這十六首都是系統獎勵的歌曲。
其中有兩首歌曲,還是之前授權給張成武和長孫月的——《改變自己》和《虛擬》。
只有十六首歌的,是主打無廣告收費的金樂音樂。
金樂音樂歌曲少,是因為江雨這邊還沒有進行版權洽談,不過他並沒有打算去跟人家洽談歌曲版權。
畢竟要是花錢買版權的話,那自己剩下的幾百萬,根本運營部了多長時間。
他是打算把這個收費軟體製作出來,專門釋出自己公司的音樂作品。
其他非合作方的產品,有選擇性的選擇上架。
相比於金樂音樂,主打免費的銀月音樂,歌曲的數量有點多了。
不過上面的那些音樂,基本上都是一些無版權歸屬,開放性的音樂。
是公司裡的音樂總監,去跟音樂協會那邊申請過來的。
對於這兩個音樂軟體,江雨沒有花錢做廣告。
而是找了王大倫和自己一起在官博,找了個合作的短影片平臺開了個直播,想著透過這樣的方向推廣。
王大倫在看到音樂軟體成品的時候,見到金樂音樂上面只有十幾首歌曲,覺得有些寒酸,心裡很不淡定。
在直播平臺開播之前,他就找了原來跟自己熟悉的唱片公司。
找他們討要一些版權到期的,其他歌手的音樂作品,想著放在江雨負責的公司音樂軟體上撐撐排面。
那些唱片公司也很給王大倫面子,當即給了大部分已經不流行的歌曲,授權了過去。
不過他們授權的要求,是讓金銀國風品質公司這邊上架到金樂音樂銷售的。
可結果這些歌曲基本上被江雨扣下來了,說是要先走免費渠道,等大資料測評過了,再上金樂音樂。
一聽到要走免費渠道,就有部分的唱片公司不樂意了,紛紛表示不願意給授權。
有些願意上免費渠道的,卻表示要支付授權費,這些版權費不貴,也就打包價一兩千塊一首。
江雨知道公司現在資金不夠,要是走購買版權的路子,肯定不出一年公司就倒閉了,也就決絕了他們的。
金銀國風音樂科技有限公司,辦公室裡。
王大倫不知道送走了多少家唱片公司的代表人了,他有些無奈的回到了辦公桌上看向了江雨。
“雨哥,我的祖宗哎。”他有點欲哭無淚地哭訴道,“你這不願意買人家的版權,還要求人家免費。”
“這事情擱誰誰願意啊。再說,你這音樂軟體上面沒有幾首音樂作品,要不,還是別做推廣了吧。”
“不行,肯定要推廣的。”江雨說道,“要是不做推廣的話,誰知道我們公司還有做音樂平臺啊。”
他仔細琢磨了一下,提議道:“要不這樣,銀月音樂這個平臺,邀請那些短影片音樂人入駐怎麼樣”
“短影片平臺不是有很多民間音樂人嘛,跟短影片平臺那邊商量一下,讓他們把作品庫授權給我們。”
“我們只要他們二次創作的演唱授權,先把銀月音樂這邊的曲庫充足起來,等以後我們流量上來。”
“再跟一些獨立的音樂人,主播合作,推出版權清楚的音樂作品,上到金樂音樂上架,這樣可行吧?”
“這個做不了的。”楊珍彥在這邊看著調研報告,插話道,“短影片平臺跟其他音樂平臺有合作協議。”
“他們旗下的主播,翻唱的任何作品,只能在制定的音樂平臺上架試聽,不能給其他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