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請歐陽靜靜吃飯(1 / 1)
“我選吉他吧。”
鋼琴林曉上一世學過,不過半途而廢了,他比較喜歡聽鋼琴曲,但不喜歡自己彈鋼琴!
至於古琴,雖然古代的琴藝大家很多都是男的,但在現代,想到古琴,他就會想到捏著蘭花指撥動琴絃的動作,那也太娘了!
“吉他又分為木吉他和電吉他兩種,看你的情況不缺錢,你各自準備一把吧,儘量買好一些的,你準備好了,隨時可以叫我。”
“行,對了,歐陽老師你會彈鋼琴?”
“嗯,會一些,如果你想學的話,我也可以一起教你。”
“看情況吧,我未必有那麼多時間。那歐陽老師,這件事就這麼定下了,如果你明天有時間的話,我希望你能陪我去一趟哈市,我對樂器方面不瞭解,希望你能幫我參考參考。”
“可以,明天你什麼時候去,直接來學校來找我就行。”
離開歐陽靜靜的辦公室後,林曉和孟校長將捐贈教學樓,以及基金的一些細節都敲定下來。
現在的教學樓是三層的,孟校長希望林曉捐贈的教學樓是五層的,因為三層樓的教學樓,現在很擁擠,每個班級至少都都達到了60人,不是缺老師,而是缺教室。
另外就是一些物理、化學方面的實驗器材。
其他地方的學校怎麼樣他不知道,反正他高中三年,老師從來沒帶他們做過物理、化學方面的試驗。
孟校長還希望林曉能捐一批電腦,被林曉拒絕了。
對高中來說,電腦純粹就是面子工程,一個星期就一節課,根本學不到什麼東西,純粹是浪費時間。
至於更具體的,接下來,林曉會讓夏曼麗跟學校方面對接。
助理嘛,就是隨插隨用!
第二天,林曉開著車,接上了歐陽靜靜,兩人一起來到哈市,在一家琴行,選購了兩把吉他,一把木吉他,一把電吉他,另外,他還買了一架鋼琴,反正房子大,空房間有的是。
琴行的車,跟著林曉的車,一路將鋼琴送到明縣。
“你就住在這兒?”
看到林曉住的房子,比自家房子還差了一些,歐陽靜靜有些難以相信。
“那邊的小二樓是我家,不過,這個房子也是我的,以前是朋友住,現在朋友搬走了,就空下來了。”
林曉帶歐陽靜靜來的是以前蔣欣住的那套房子,主要是這套放在縣城裡,要是把上課地點放在糖廠的住處,對歐陽靜靜來說太不方便了,主要是不安全。
歐陽靜靜和蔣欣,當初是縣一中的三朵金花中的兩朵,打她主意的男人可不少,在縣城裡沒人敢把她怎麼樣,但是,要是出了縣城,那可就不好說了。
“那正好,我家就在後面那條街,在前面的衚衕一拐,正對著衚衕,黑色大門那個就是我家。”
“那還真是挺巧的,擇日不如撞日,今天讓你跟著我跑了一天,不如我一會兒請你們一家吃飯吧。”
“還是我請你吧,不過,我可請不起飯店,只能去我家裡吃。”
“改天我再登門吧,今天還是我請,正好兩位師傅也辛苦了,一會兒一起去喝點兒。”
兩個跟著來送鋼琴的師傅連連搖頭,“不行,這天都快黑了,我們得抓緊趕回去,不然家裡老婆孩子會擔心。”
“竟然這樣我就不留你們了,這兩盒煙你們收下,一點心意。”林曉拿出兩盒華子,分別遞給兩人。
兩人少不了一番感謝,雖然平時經常能收到煙,但一般都是三四塊錢的煙,收到華子,還是第一次。
而歐陽靜靜看著林曉隨手就送出兩盒華子,有些心緒難平,這兩盒華子,都夠她一家三口,一個月的生活費了!
很快,鋼琴就除錯好了,歐陽靜靜試了試,沒什麼問題,林曉將鋼琴的尾款給了兩位送貨的師傅。
送貨的師傅走後,林曉笑著對歐陽靜靜道:“歐陽老師,要不要彈奏一曲試試?”
“好,那我就給你彈一曲。”即便林曉不說,歐陽靜靜也想彈一曲試試,家道中落後,她已經十幾年沒摸過鋼琴了。
在鋼琴前坐好後,歐陽靜靜雙手放在琴鍵上,深呼吸了一口氣後,彈奏了起來。
一開始,很是生疏,琴聲斷斷續續的,其中還彈錯了幾個音,一首曲子,只彈奏了一半,歐陽靜靜就停了下來。
調整了一會兒後,歐陽靜靜又重新彈奏起來。
第二遍,明顯就連貫了很多。
“讓你見笑了,好些年沒彈,都忘記鋼琴怎麼彈了。”
“厲害,很多年沒彈,還有這水平,找你給我當老師,果然沒找錯人。”
“你是怎麼想到找我當給你當老師的?”
林曉故意唉聲嘆氣道:“唉,看來我存在感太低了,我可是上過你六七節課,你對我就一點印象沒有?”
“啊?你以前是一中的學生?”愣了一下後,歐陽靜靜笑道:“你也知道,音樂老師和其他老師不一樣,學生太多,哪能記得住,給我留下印象比較深的學生,也就三五個,都是本身就懂一些音樂的。”
林曉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已經五點二十了,歐陽老師,你回去叫一下你家人,咱們去吃飯。”
“行,那你等我會兒,我去叫他們,很快就回來。”
歐陽靜靜心情很不錯,有了這麼一份工作,家裡的日子很快就能好起來,而且,林曉還買了一架鋼琴,以後,她就可以經常彈鋼琴了。
只是,她的好心情,只維持到走進自己家裡。
聞著滿屋子的酒氣,聽著震天的呼嚕聲,看著滿屋的狼藉,她還能有好心情才怪!
其實,她並不想帶丈夫跟林曉一起去吃飯的,因為只要在飯店吃飯,肯定要喝酒,可她丈夫只要一喝酒,就喜歡吃牛。
都說酒後吐真言,可她丈夫是個例外,越是喝酒,越喜歡撒謊騙人!
只不過,她怕丈夫誤會她和林曉的關係,所以才決定帶丈夫去跟林曉見一面。
可丈夫現在這個樣子,帶去幹嘛?丟人現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