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拋售股票(1 / 1)
王海濤也不是什麼死硬分子。
一開始還打算頑抗到底,但隨著警方拿出越來越多的證據,王海濤的心理防線迅速被突破,並將王海燕攀咬了出來。
警方去抓捕王海燕的時候,王海燕因為聯絡不到王海濤,意識到不好,提前跑了,但警方透過王海燕的人際關係,僅用了一天,就在王海燕的朋友家抓到了王海燕。
王海燕被抓後,供認不諱,全部交代了。
據王海燕交代,她並沒想殺害林德友。
一開始,她只是有些眼紅林德福借給林德友一筆錢買下印刷廠,可林德生卻不許他們去向林曉和林德福索要錢財什麼的,林德福也沒說主動提攜一下他們家。
她在跟弟弟王海濤打電話的時候,在電話裡抱怨這件事。
然後王海濤就提出,如果僱人把林德友打進醫院,那麼,印刷廠就沒人管理了,到時候,就可以讓林海藉機提出去幫林德友打理印刷廠。
這樣一來,就算林德友出院後,也不好意思把林海趕走。
不過,這個計劃,漏洞太多。
就算林德友被打住院了,還有老婆呢,也用不著林海啊,而且,林海無論能力還是性格,都不夠管理一個廠子的,還比不上王嵐呢!
就算王嵐要照顧林德友,沒時間管理廠子,讓林海進了廠子,但林德友出院後,廠子也得乖乖的還給林德友,林德友就是不趕林海走,林海也只能在廠子裡掙一份工資。
如果是這樣,辛辛苦苦謀劃一番還有什麼意義?
於是,王海濤就提出,乾脆就把林德友的雙腿都打斷,讓他下半輩子做輪椅,這樣一來,林德友就沒辦法管理廠子了。
王海燕貪念佔了上風,就答應了。
王海濤則藉機從王海燕那裡拿到8萬塊錢。
然後,王海濤用五萬塊錢僱了郭老大,剩下的三萬,讓他私吞了。
而且,王海濤之前跟王海燕的那番說辭,只是為了拉王海燕下水,他心裡清楚,就是打殘了林德友,印刷廠也落不到林海頭上。
別說只是殘疾,就是林德友死了,印刷廠也落不到林海手裡,還有王嵐呢,還有個女兒呢。
再退一步說,就是印刷廠被林德生一家接手,但是,對於他王海濤來說,又有什麼好處?他犯得著為此冒險?
王海濤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拿捏到王海燕的把柄。
在他看來,林德生一家既然傍上了林曉這個全國首富,那麼,發達起來是遲早的事兒。
他還知道,自己這個姐姐生性涼薄,就算林德生家發達了,她也跟著水漲船高變成有錢人,最多也就是給他這個弟弟一些湯水喝。
與其如此,還不如拿捏住王海燕的把柄,將來王海燕有錢了,他有萬海燕的把柄在,那些錢,還不就是屬於他的?
不得不說,王海濤還是挺有腦子的。
若不是徐長河恰好對郭老大產生懷疑,從郭老大那裡得知僱兇殺人的是他,無論是林曉、林德福、林德友,都不會懷疑到他身上,尤其是林曉和林德福兩人壓根就不知道他這個人的存在,怎麼懷疑?
警方也不會懷疑到他身上,畢竟,他只是王海燕的弟弟。
林曉在林德友轉入普通病房,徹底脫離危險後,就離開了。
這件事的後續如何,他不打算跟著摻和。
清官難斷家務事,他晚輩的身份,摻和進去不合適。
回到深城後,他把這件事跟眾女一說,讓眾女很是唏噓了一番。
……
“開始出貨吧!”
隨著時間來到1999年年末,就在超越集團年會即將舉辦的時候,林曉給章瑩打了個電話,通知她開始出貨。
至於細節,林曉在M國的時候,就跟章瑩有過交代。
接下來的一個半月,投資公司會將公司所持有的大部分股票都出掉。
唯獨留下ICQ和音樂商店的股份。
雖然網際網路泡沫被戳破後,ICQ和音樂商店的股價也會雪崩,但這兩家公司,是他在M國那邊的基本盤,他的影響力,就來自於這兩家公司。
如果把這兩家公司的股票也拋掉,確實能避開這次網際網路泡沫,但是,他的影響力就會大幅度下滑。
至於說先拋掉,等股價跌到谷底的時候再回購回來?
這種想法很美好,但他不能這麼做,這會讓他的名譽受損。
他拋掉其他公司的股票,大家只會覺得他眼光毒辣,預判到了網際網路泡沫要被戳破,一些年輕人,還會因此而崇拜他。
但他如果拋掉ICQ和音樂商店的股份,那這就是逃跑的行為,如果後期再回購回來,則是投機。
一旦他做出這種置股東於不顧的行為,以後誰還敢跟他合作?
除此之外,港城那邊的股票,林曉這次也一併丟擲。
去年的時候,他留了市值五十億美元的股票在港股中,一年多過去,隨著恆生指數的一路上漲,這五十億美元的股票,已經增值到86.5億美元。
其實,這是一個做空M股的好機會。
但他卻只能忍痛放棄,晨曦投資,只是一家投資公司,而不是對沖基金。
如果只是做空某個個股,這沒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做空整個M股,那就會變得跟所羅斯一樣招人恨。
關鍵是,他不是M國人。
搞不好,他就會上制裁名單!
電話另一端。
得到林曉命令的章瑩,長長的舒了口氣。
林曉有著上一世的記憶,所以林曉的底氣十足。
可她卻沒有林曉這樣的底氣。
除了高盛、摩根大通等大型機構外,沒人比她更知道科技股瘋狂到什麼程度。
僅僅是1999年這一年,晨曦投資天使投的那批網際網路公司,就已經有51家成功上市了。
這51家公司,在她看來,真正具備上市資質的,不足5家!
其他的幾十家網際網路公司,都是靠著這次網際網路大潮,被炒起來的。
不吹牛的說,如果讓她回到兩年前,給她二百萬美元,她這個對網際網路一竅不通的人去成立一家網際網路公司,都能把這家公司給做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