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 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1 / 1)
但是被害人的手,指的是房頂。
不過裘萊雅理解為是被害人的手已經沒有力氣了,因為他的手勉強抬起來,還不到一寸的高度。
應該是沒有力氣轉動胳膊,指向姜辰。
所以給人一種錯覺,好像他指的是房頂。
隨後,姜辰就胡說八道,說什麼是個女英雄,殺了兩個劫匪之後躍上屋頂,消失不見。
雖然那地方都是平房,但是先躍上三米高的院牆,在躍上屋頂,那也是絕頂的高手。
如果真有那麼個女人,那麼那個女人的功夫也不在她之下。
所以裘萊雅根本就不相信。
她斬釘截鐵的說道。
“被害者是沒有力氣把手指轉向姜辰,因為他只是微微抬起了手指了一下房頂,然後就斷氣了。”
總監露出一臉的不屑。
“那個錄影我反覆看過,甚至拆解開分析過細枝末節,被害者所指的方向就是房頂,
並且他的指尖,是指向於姜辰相反的方向,正因為有這個錄影,我才能夠最後定案,此事與姜辰無關。”
其實這種細枝末節,這種拆解分析,裘萊雅,拿到錄影後就已經做過了細緻的研判。
一開始她也感到奇怪,受害者的手指尖,確實指向姜辰相反處。
看到這個讓人費解的動作,她一開始也是搞不清楚,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
“是被害者,被割喉之後,身體痙攣所造成的,他的手指尖已經不受意識控制。”
“你這樣說也只是猜想,沒有醫學上的絕對支援,要知道,被害者既然在臨死前還有意識,
能夠聽清你的問話,抬手指向犯罪嫌疑人,他的指尖絕不會因為痙攣,而改變方向。”
薑還是老的辣,總監這樣說,直接推翻了裘萊雅的猜想。
在醫學上,裘萊雅的猜測並不一定能站住腳,她一直是靠常規思維的推測而已。
看到裘萊雅一時語塞。
總監不再給她一點機會。
“裘萊雅,這個案子我親自督辦,你可以去察其他的案子,
如果連環強殺案,不能夠在一個月內破獲,我們兩個,就都要脫掉這身迷彩服了。”
這話說的沒有錯,其實這壓力,已經讓裘萊雅焦頭爛額。
到時就算有小姨這個後臺,也不能頂住大眾的輿論。
到時她只能是引咎辭職,讓她賴皮賴臉靠著小姨這個後臺,繼續坐在這個位置上,她做不到。
只能是放棄這個她心愛的工作。
她感覺自己好像就是為這一身迷彩服而生。
如果得到這份工作,她好像對什麼都不感興趣。
甚至小姨都提議過讓她去,混混娛樂圈,因為它的外形條件非常好,還會武功。
如果往娛樂圈發展的話,也許比干這一行,更有前途。
可是她不感興趣,人都是為興趣而生,或者說興趣決定命運。
穿上這一身迷彩服,是她從小的夢想,是她一生的追求。
刺客她感到亞歷山大。
就在一籌莫展時,突然她的副手一出現在門外,偷偷的遞給她一個眼色。
裘萊雅立刻走出去。
副手手上拿了一摞厚厚的材料。
激動到說話都有些顫抖。
“裘隊長,有了新的突破,剛才我們提取了姜辰的指紋,就在上個星期,
強殺案的案發現場,我們在水杯上提取到的一個指紋,跟姜辰的指紋完全一致。”
裘萊雅的眼睛一下亮了,滿臉的驚喜。
她辦過的案子已經不計其數,大案要案也不在少數。
可是她從來沒有這麼驚喜過。
說話聲音都有些岔了音。
“這也就是說,姜辰到過上一個案發現場。”
她這句話問出之後。
副手臉上又面露難色。
“不過還是有些蹊蹺,在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都是沒有查到過姜辰到過現場。
如果他是犯罪嫌疑人的話,那麼他是對那一帶非常熟悉,巧妙的避開了現場,或者說,他走的是下水道,
或是房頂,如果我們能確定姜辰武功高強,能夠穿房越脊,這個也就能解釋通了。”
裘萊雅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然後又說道。
“強殺連環案最後一個現場,現場處理的非常乾淨,我們甚至沒有提取到鞋印,就是提取到那杯子上的一個指紋,
再沒有其他蛛絲馬跡,那杯子上的一個指紋,也是在杯子底部,看來犯罪分子是在清理現場的時候漏掉。”
“應該是這樣,連環強殺案的犯罪嫌疑人懂得反偵查,懷疑他之前穿過迷彩服,並且他的體力非常強悍,
每次他把現場都清理了,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直讓我們無法有一點突破,整個強殺連環案到今天為止,
我們只得到這一個杯底下的指紋,我能夠90%以上確定,槍殺連環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這個姜辰。”
裘萊雅點點頭,她非常贊同。
她認為,姜辰是百密一疏,也是老天有眼,他最終在最後一個現場上留下了犯罪證據。
水杯就放在飲水機的旁邊。
那個犯罪現場讓人慘不忍睹,現場有兩個女屍,是兩個妙齡美女。
兩人是閨密,一起到那地方租房住。
尤其是當中的一個美女,已經有了一個月的身孕。
即便是如此,也還是慘遭了毒手。
犯罪分子簡直就是冷血的野獸。
沒有一絲一毫的憐憫之心。
這個傢伙也是非常的狡猾鎮定。
他應該是事先踩好了點,知道兩個美女沒有跟其他的人來往。
兩個人剛到這邊落腳不久,本來是在這邊找到了工作,還沒有社交。
犯罪嫌疑應該是用某種的藉口,或是冒充物業,或是冒充什麼水管修理工,敲開了被害者的家門。
所以他在進到裡面的時候,門沒有任何破壞,也沒有任何打鬥痕跡。
是屬於正常的進入。
然後才把美兩個美女給控制住。
最令人髮指的是,他竟然在那間房間裡,和兩個美女生活了一個星期。
整整一個星期,吃光了家裡所有的東西。
到最後沒有菜,就光吃米飯。
他沒有再買任何東西,也不讓兩個女人買。
不叫外賣,也不讓快遞送門上門。
因為所住的地方偏僻,房價還是比較低的地方。
那地方的住戶也不多,互相都不認識,也不來往,還有很多空房子。
這就造成誰都不關心誰,即便是幾天看不到,也不會有人感到異常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