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我還看過這種書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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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內,王漸一邊看著電腦螢幕,一邊捏著有些痠痛的手腕自言自語。

“這本《異常》,居然有500多萬個單詞。”

“許多知名作家,終其一生,也寫不出這麼多的字數吧!”

他回憶了一下劇情,微微點了下頭。

“即使到了結尾,情節也沒有出現明顯的重複。”

至於大量的情景描寫,和對話...

“當然是選擇,滿足喜歡日常的的讀者們了。”

他笑著搖了搖頭,進入了twitter話題區。

“這就結束了?最終大boss這麼弱?”

“一直在說希靈使徒等於神,王,你真的不準備再講講所謂的希靈帝國嗎?”

“透過神經病女神,我感覺那個希靈帝國非常的有趣!”

“哈,你們不知道《星球大戰》拍了多少續集了嗎?放心,希靈帝國一定會有的!”

呃?

王漸將注意力,放到腦海中的書架上。

之後,他又看向那個留言,露出苦笑。

“這...也不是我能決定的啊!”

這時,又一條留言,映入了王漸的眼簾。

“《異常》完結了,感覺有種莫名的悲傷。”

“的確如此,在1996年3月的某一天,一個叫戴姆男孩的青春結束了。”

“快去看,‘暢銷書之王’斯蒂芬金在網站上,發表了一部叫作《迷霧》的作品。”

“暢銷書和網站作品的風格,完全不同。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戴姆留言,“不過...反正有免費部分,我去試讀一下。”

之後他的留言,是在三分鐘後。

“好吧,戴姆的青春,又回來了!”

我去...

王漸看著留言,輕輕的笑著。

“你這時光倒流的速度,也太快了。”

“不過,斯蒂芬•金先生,已經開始在網站上發表作品了?”

他關閉twitter,也進入了《迷霧》目錄。

半個小時之後,王漸意猶未盡的揉了揉眼角。

“大師級作家的文字駕馭水平,的確非常強悍了。”

受世界末日理論的影響,災難類小說在美國文壇上,很有那麼幾本。

而這種異能類的小說,在網站上就更多了。

斯蒂芬•金將兩者結合之後,居然讓王漸有了一種全新的閱讀體驗。

“感覺就像在溫暖的咖啡館裡,看著在暴雪中奔跑的行人。”

“看著風景,感覺到非常寒冷。可仔細感覺,反而更加溫暖了。”

他點選滑鼠,準備繼續觀看。

“shit!”王漸低罵一聲,“竟然,已經閱讀到最新章節了!”

“求更新!”王漸的手指,在鍵盤上飛快的打著字。

“這是...王的留言?”

“哈哈,你也有今天啊!”

“王,你終於理解我們的痛苦了吧!”

“我艹,”他低罵一聲,“忘了換twitter號碼了。”

“王,你可以看一下丹•布朗的《達芬奇密碼》,也非常的精彩。”

達•芬奇?寫藝術家的小說?

這在網站上,可非常少見...

王漸想了想自己的人設,便用滑鼠點選連結。

“我看看在作家心目中,真正的藝術家是什麼形象。”

可僅僅第一章內容,就讓王漸目瞪口呆。

身為哈佛大學符號專家的男主,居然被墮落天使路西法給附身了。

“作為在耶和華身邊,同等地位的存在。我一直對耶穌的死亡真相,感到懷疑。”

男主角忍受著劇烈的疼痛,聽著這位墮天使在腦海中說道:“現在有一個機會,擺在了我的面前。”

“掌握這個秘密的一個峋山隱修會的成員,突然死亡了。”

“如果你想活下去,就去調查吧。”

“那個成員是誰?”男主角大聲問道。

“他在人間,好像是一個叫做盧浮宮的博物館館長。”路西法聲音低沉,“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負責的一件藏品。”

“一個叫達•芬奇畫家的作品,你們稱之為《蒙娜麗莎》。”

“放心,我會在關鍵時刻,給你提供一定的力量幫助。”

“what?”王漸看看書的名字,又看了看第一章的內容。

這tm的,是異能類小說吧?

可接下來的劇情,就更讓他大跌眼鏡了。

峋山隱修會的成員,各個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

為了阻止男主角調查下去,他們使用了包括收買、色誘、暗殺等各種手段。

可主角在死亡的壓力下,透過路西法的幫助和自身過硬的知識,還是在一點點揭開耶穌死亡之謎。

這些情節,讓王漸徹底目瞪口呆了。

“都市異能、升級版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啊!”

“不對,”他看著電腦,搖了下頭,“比福爾摩斯,還多了一點宗教色彩。”

這時,一條私人的twitter訊息,傳遞給了王漸。

“王,感謝你編寫的‘小白文寫作指導’。”

“有了它,我好像更能明白網站連載作品,和實體出版的區別了。”

王漸看了看發信人,正是暢銷書作家丹•布朗。

“小白文寫作指導”?

他眼睛盯著《達芬奇密碼》,又想了想《迷霧》。

很久之後,他才長長的嘆了一口氣。

“這些全美知名的暢銷書作家,還真是...太厲害了!”

忽然,王漸的腦袋出現一陣暈眩。

這種熟悉的感覺,是又要出現新的小說了嗎?

他趕緊朝腦海中的書架看去。

只見這次出現的,不是一本作品,而是很多小冊子。

《xxx敗家子》、《xxx神豪》、《xxx太有錢了》...

“我靠,這麼多作品。”王漸一邊欣喜的開啟小說,一邊興奮的自言自語道:“這次,能賺更多的錢了!”

可片刻後,王漸就恨不得衝去衛生間,洗洗自己的眼睛。

“我以前,還看過這類小說嗎?”

如果說這些小說有什麼共同點的話,那就是天上掉下來一個大大的餡餅。

億萬富翁在這些主角面前,也只能低頭哭泣。

因為這些主角們,可是越花錢,越有錢的存在啊!

至於花錢方法,也基本上就是那幾種。

以前朋友看不起自己,現在有錢了,就讓他們去羨慕主角。

更喪心病狂的幾本裡,連父母都能寫成極度拜金的了。

“這些小說,不同於《奧術》、《極道》、《異常》。”他在腦海中做著對比,“在西方文壇上,從來沒出現過這種型別的小說。”

“連tm大的分類,都沒法分啊!”

這些東西,能賺錢嗎?

王漸考慮了很久,還是搖了搖頭。

錢景,太不明朗了!

而且,剛剛看到斯蒂芬•金、丹•布朗等暢銷書作家,已經把“小白文寫作指導”玩出花來。

“自己再去寫這些,是不是太過於丟臉了?”

王漸在腦海中,看著新出現的作品,做出了決定。

不過很快,他就“咦”了一聲。

怎麼每部小說裡,有錢了之後,都要去買一個蘋果手機?

這個蘋果,就是自己知道的那個蘋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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