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墨家俠女(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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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之主張每每與儒家相反。

以‘兼相愛’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異’。

以‘交相利’反對儒家的‘罕言利’。

以‘非命論’反對儒家的‘天命’論。

以‘事鬼神’反對儒家的‘不事鬼神’。

以‘節葬’反對儒家的‘厚葬’。

以‘非樂’反對儒家的‘禮樂’。

墨子的‘非命’、‘非樂’旨在強調人力的作用,不同意儒家的‘親親’主張,提倡‘尚賢’,即選拔賢人來治國。

認為社會動亂的原因在於人與人之間不能互愛互利,因此提倡‘兼相愛,交相利’,以緩和衝突。

由‘兼愛’發展出‘非攻’,認為攻人之國最為不利,以極端平等之思想反對周秦之貴族政治。”

黃承彥繼續道。

“我們墨家義士的八大操守,就是友好交往、恭謙有禮、節用而為、知廉知恥、說忠行義、奮發圖強、俠義能任、志勇前行,簡而言之,就是友恭節廉,忠強任勇!”

雪兒昂首挺胸,英姿颯爽朗聲道。

朗誦到激動處,雪兒臉色潮紅,星眸含淚。

“友恭節廉,忠強任勇!”劉禪和在場眾人都熱淚盈眶,熱血沸騰。

他們都真切地感覺到了‘墨家大俠’、‘國之俠者’那種為國為民、沉雄悲壯、慷慨激昂、當仁不讓、一往無前、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和蓋世氣勢,也跟著雪兒反覆朗誦。

稍加休息,劉禪又問龐德公道:“龐公,請說一下雜家和法家吧。”

“雜家列於諸子中,是很鮮明的一派,因為它是戰國末至漢初兼採各家之學的綜合學派,反映了學派融合的趨勢和要求。

其特點是‘採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雜家雖只是集合眾說,兼收幷蓄,然而透過採集各家言論,貫徹其政治意圖和學術主張,所以也可稱為一家。

呂不韋的《呂氏春秋》、劉安的《淮南鴻烈》為此派的代表作。如今,雜家作為一個組織已不復存在。”龐德公道。

“法家是戰國時期的重要學派之一,主張富國強兵、郡縣制,透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以法治國。

因提出‘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故稱之為法家。

春秋之管仲、子產為先驅。

戰國初之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開創了法家學派。

至戰國末期,韓非綜合商鞅之‘法’即法律和規章制度、慎到之‘勢’即權利和威勢、申不害之‘術’即權術和謀略,以及法家思想學說之大成。

秦之始皇帝嬴政就是典型的法家信徒,他製法治國,實行軍功爵制,秦國大興,國富兵強,得以橫掃六合,一匡天下。”龐德公道。

他話鋒一轉,嘆道:“然而,秦因法興,也因法亡。嬴政在全國施行重刑正義的嚴刑峻法,桓寬《鹽鐵論·刑德》評日‘昔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導致秦二世而亡。”

劉禪皺了皺眉頭,想了想道:“龐公所言極有道理。然吾卻不敢苟同龐公之見!”

“啊!”龐德公聞言吃了一驚,然後揚眉笑道:“願聞其詳!”

劉禪也不客氣,緩緩道:“正如您所言秦因法而興,證明法本無罪,法乃好法。

秦之亡,刑嚴法峻確實是其中一個原因,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因為在統一之前秦國就是一個法治之國。

然而秦法確實過於嚴酷,用法治國走向極端,法令為一統,事鹹決於法,輕罪重罰,法網嚴密。

本來可以用道德教化的輕微行為,卻要遭受重罰,人民動不動就要觸犯刑條,人人鹹知所闢。

生活得膽戰心驚,噤若寒蟬,被酷法壓得透不過氣來。此乃秦亡原因之一。”

龐德公蹙眉道:“那其他原因呢?”

劉禪微微一笑,繼續道:“其二是步子太快,恩信未立。

其三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

其四是專制暴政,焚書坑儒。

其四是二世失德,趙高亂政。

其五是窮兵黷武,擴張過度。

其六是樂以刑殺為威,統治殘暴血腥。

其七是大興土木,徭役繁重。

其八是橫徵暴斂,賦稅沉重。

故而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人民只好鋌而走險,奮起反抗。”

龐德公點頭道:“總結得很全面,很到位!那秦滅的根本原因到底是哪一條呢?”

“秦帝國僅存十五年便灰飛煙滅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政治制度問題,秦始皇廢除了以‘世卿世祿’為核心的封建制度,實行了徹底的郡縣制度。”劉禪輕描淡寫道。

一言既出,一堂皆驚。

龐德公、黃承彥、趙雲緊皺眉頭,陷入了沉思,苦思冥想起來。

“分封封建制源遠流長,自黃帝以來,裂土封侯,諸侯尊軒轅為天子,鹹來賓從,拱衛中央,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

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至西周達到巔峰,周天子統治長達八百餘年。

然而,周實行封建制,分封諸侯拱衛王室。

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們與王室的血緣漸遠,禮崩樂壞各諸侯間互相征戰吞併,弱幹強枝,形成了春秋五霸、戰國七雄的局面。”

劉禪輕嘆道。

良久,龐德公抬頭道:“東周也因諸侯自立割據,互相混戰吞滅而亡,歸根到底是分封制所致。”

劉禪舉目遠眺蒼茫群山,眼光深邃,道:“即使在先秦時代,諸侯爭霸,相互混戰,東周天子也維持統治地位三百餘年。

此中緣故,蓋因封建制度之功也。封建分封制度施行了近千年,已深入人心,與生俱來的融匯到歷史、文明和人民的思想血脈中了。

歷史證明,凡是採用了分封制的朝代,國運都比較長久。

然而盛極必衰,分封制到東周時走向沒落,諸侯勢力已然坐大,中央軍力薄弱,朝不保夕。”

黃承彥道:“東周之亡,不正好證明郡縣制勢在必行嗎?”

劉禪笑道:“作為一統天下的第一代帝皇,嬴政對東周之亡有切膚之痛,深刻認識到東周滅亡的根本原因是分封制過於徹底。

周之分封制度固然多樹屏藩,可以防止其他諸侯叛亂。

然而,由於中央不能控制地方之兵力、財力,久而久之,便導致諸侯坐大,天子勢弱。

為確保帝國能千秋萬代,永世長存,個性獨斷專行、剛愎自用、急於求成的嬴政便採取李斯之策,與時俱進,推行徹底的郡縣制。

郡守、縣令和縣長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根絕了諸侯割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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