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正常人誰買冰糖買一克?(1 / 1)
李義臉色凝重的聽著王濤的彙報,手裡拿著林天的所有資料。
從各方面來看,林天好像並不是一個窮兇惡極的毒販。
相反,他的一切行動都很正常。
賣冰糖。看店鋪。
維護網店。
怎麼看都是個普通青年。
這讓李義有些難以判斷,這小子到底是個什麼成色。
要知道。
C城位於西南。
販毒活動屢禁不止。
禁毒大隊每天都是鉚足了勁在追捕這些販毒分子。
為的就是保這一方平安。
但是,最近從各方訊息來看,似乎販毒人員又多了一些新面孔。
這個林天到底是不是毒販,僅憑這些資料,並不是非常全面。
現在讓王濤去盯梢林天。
也是出於謹慎考慮。
經過王濤這一兩天的觀察,林天表示的十分‘像’一個普通人。
這讓李義立馬鬆了一口氣。
不過,如果他是毒販,能偽裝的這麼好。
也是一個讓人細思極恐的事情。
幸好現在。
林天還沒有表現出什麼異常的地方。
他要真是個毒梟,身份資訊不會這麼容易被查到。
而且,誰家毒梟的家世看起來如此清白?
哪個身上不是背了數條人命。
但,還是不能放鬆大意。
謹慎期間。
李義下達了命令:
“王濤,繼續盯著林天。”
“仔細盯梢他的一舉一動。”
“是。”
現在隊裡王濤負責盯梢。
還有一部分人員繼續調查林天的身份等各項資訊。
在沒有確定之前,林天依然是個危險且可疑的犯罪嫌疑人。
如果林天知道,自己此時已經被扒的‘底褲’都沒了,不知道會是什麼心情。
幸好他不知道。
這會兒。
他正坐在作坊裡,喝著汽水。
在網上發著冰糖廣告。
發完一波廣告後,再維護下冰糖的網店。
想到即將擁有的美好未來,林天的心情更好了。
敲鍵盤的手更快了。
今天這生意做的開心。
客人要的冰糖,是正常價格的正常斤兩。
這生意做的正當。
不像之前那兩個。
只問多少錢一克。
忽然想起,那天發貨後,忘了跟那個買家說一聲。
趕緊點開對話方塊,發個訊息過去。
“貨已發。”
對方沒有立即回覆。
不過,林天也不著急。
等回覆期間,林天腦袋也沒閒著。
最近。
他一直在思考買家的真實身份。
這生意做的有些奇怪。
他已經隱約感覺有些不對了。
不知道買家的身份,是不是他想的那樣。
幾分鐘後。
飛信閃動。
對方回了個訊息。
“好,貨款已轉。”
嗯?
貨款轉了?
剛好,看看貨款有多少。
就知道你到底是個什麼樣子的人。
正常人,還是癮君子!?
林天掏出手機,查詢起銀行卡餘額。
比之前多了四百。
果然。
這客戶就是他心中所想的那種。
現在的林天完全沒有第一次收到轉賬時的驚訝。
此時的他,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交易中。
對方問冰糖純不純時。
他就已經明白這客戶是什麼情況了。
正常人誰買冰糖問純度?
但。
有一類人會問純度。
那就是癮君子。
被他拉黑的買家,以及這位新買家。
看樣子應該全部都是癮君子。
他們哪裡是來買冰糖的。
他們要的是冰毒!
林天眼睛盯著兩人交談的對話方塊。
頓感無語。
“哎,賣個冰糖怎麼還跨界了!?”
“我只是想單純的開個冰糖網店啊!”
看這事兒整的。
“不過,想要找我退錢是不可能了!”
“錯誤是你們犯的,後果自行承擔吧。”
林天可沒有一點感覺虧欠的意思。
這錢,是他們自願給的。
價格也是他們能接受的!
至於不是他們要的那種冰糖。
那關林天什麼事?
反正是他們弄錯了。
林天有什麼錯!?
他只是想賺錢而已!
他也懶得解釋。
當然,也不準備解釋。
這樣的吸毒癮君子,不值得同情。
賺誰的錢不是賺!?
何況,再說了。
林天這也算是幫他們戒毒啊!
這是做好事。
日行一善,積攢功德。
至於他們收到貨後,會不會生氣。
會不會罵人。
那更是跟林天無關了。
反正他們罵他們的,林天是聽不到的。
大不了,他們在飛信上罵人。
直接拉黑就是了。
距離這麼遠。
想揍他都很難。
林天美滋滋的想著。
這樣看來,他又做了好事,又賺到了錢。
還有什麼事情,比這個更好的嗎?
忽然。
林天想到蘇貴說的,他要報案。
猛然回過神:
“握草,那些人該不會直接自爆吧?”
不過,這要是報警了。
那他們這些癮君子豈不是自投羅網?
引火燒身?
自己坑自己,應該幹不出來吧。
不過,這事兒可說不準。
萬一呢?
萬一他們中間有個人收到林天的冰糖。
發現不是他們要的那種。
就像蘇貴一樣。
會不會氣到不行,真的跑去自首。
到那時候。
那不得直接給他供出來?
怎麼感覺有點得不償失啊。
林天緊皺眉頭。
這事兒鬧得!
忽然,林天想到關鍵問題:
“不對,他們就算去報案,說我啥啊?”
“說我販毒?”
“但是我賣的是貨真價實的冰糖啊!?”
不管怎麼查,這玩意兒就是冰糖。
不含任何有毒成分。
可是舉報他詐騙?
癮君子們瘋了這是?
不過,萬一真的舉報成功。
也不是不可能。
“冰糖當冰毒賣,這事兒算詐騙嗎?”
好似這個問題,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啊!
一想到那些人哭哭慼慼跑到警局報案,說自己買的冰毒是冰糖。
那場面,林天忍不住想笑。
不過,詐騙這事兒還是要多思考下。
畢竟他也不知道這事兒算怎麼個屬性。
想到這裡。
林天決定在網上查詢下。
開啟是搜尋引擎。
輸入問題。
這一搜,算是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
原來。
只要單筆金額不超過兩千。
就不會構成詐騙罪。
而且這些癮君子的罪責可是比詐騙重多了。
他可不相信這些癮君子會自爆身份,就為了把他捉拿歸案。
加上他幾百幾百塊的收,從未達到過詐騙金額。
看著這條白底黑字的法律條款。
他想到了一個賺錢守法兩不誤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