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起風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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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島內各地的唱片行門口也陸陸續續的冒出了一些人。

如同周杰輪所判斷的一樣,當王沁凌的身份乃是剛發了一張專輯的內業半新時。

就算她的首專賣的不錯,她的死忠粉也不會多。

歌迷可能會支援她的專輯,但不會和追星一般趕在前線。

所以,在失掉‘疑似周舟真愛’這個噱頭後,她的專輯或許依舊能大賣,但不會爆賣。

銷量走勢會和所有的初生歌手一樣,‘慢慢’的爬升。

除非她的專輯裡出現了一首爆款歌曲。

而這個嘛……

在買到了王沁凌的新專後,絕大多數的少男少女都直接拆開了塑封,將磁帶塞進行動式的播放器裡。戴上耳機,按鍵播放,很快,新專裡的十首歌曲便陸續鑽進了大夥的耳中。

初聽《Honey》時,那迎面而來的甜膩讓他們享受的不行。

因為能在此刻走上街頭購買專輯的那都是王沁凌的甜妹粉。

都是被她的《愛你》所吸引的。

而接下來的《翅膀》和《飛吧》則讓他們想要快進。

但等《DaDaDa》出現後,融合了嘻哈、迪斯科、扭扭、踢踏等多種音樂元素的歌曲又讓歌迷感覺到了快樂,那圍繞周身的歡快讓他們嗅到了散佈在空氣中的甜蜜。

然後……

《木馬屠城記》和《失戀歌迷黨》又不行了。

接著……

《櫻花草》又有感覺了。

再然後……

《青春考卷》和《愛情城堡》又拉了。

實話實說啊,華納的這種曲目編排真的很垃圾。

這種在一首好聽歌曲的後頭跟上兩首一般歌曲的排曲方式真的是在折磨歌迷。

當品相一般的歌曲都是那種順風而過,不會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作品時,那種必須聽完的硬控會讓一些歌迷感到噁心,有的甚至還會嘟囔咒罵。

但沒辦法,他們不敢快進。

因為誰也不知道此番操作是否會讓他們錯過周舟的歌。

在等不少歌迷強忍著無奈,聽到第十首後……

好傢伙!

大夥直呼好傢伙!

隨著前奏的響起,只要是個正常的歌迷那都發現了不對勁!

有的人可能無法描述自己的感受,但迪奧這一詞已經冒出!

而副歌的出現則是讓這一感覺繼續放大!

直至歌曲走向終結!

當播放完畢的頓感出現後,不少人直接就倒起了帶,想要重聽一遍最後的樂章。

一次、兩次、三次……

等他們回過神來時……

“這真的是王沁凌的歌嗎?怎麼能這麼迪奧?”

“這首歌怎麼沒有宣傳過?它難道不配當主打嗎?”

“華納的鑑賞水平怎麼這麼狗屎啊?這首歌不就應該放在專輯首位嗎?”

“我靠!這首歌是周舟寫的?這首歌的感覺怎麼和他之前所有的歌曲都不一樣啊?”

只可惜,甭管歌迷們如何發問,此時此刻,那都沒人能回答他們的問題。

又或者說啊,很多問題那根本就沒法回答。

像王沁凌新專的歌曲編排,那就是華納故意這麼做的,當包小柏他們瞧見《給我一首歌的時間》後,他們便知道這首歌一定會成為專輯最佳,但……

他們不想把專輯最佳放在專輯的最佳收聽位。

因為那麼做就沒有噱頭了。

如果華納把《給我一首歌的時間》當做專輯主打進行宣傳,那他們的確能把王沁凌的二專熱度炒的很高,可之後呢?就王沁凌那風格明確的二專,它是接不住高企熱度的!

《Honey》《DaDaDa》《櫻花草》雖好。

但它們都是甜系風格的歌。

如果各路歌迷是被芭樂所吸引,進而購買了王沁凌的專輯,那當大夥發現王沁凌的專輯裡大多都是受眾很明顯的歌曲後,他們大機率會失望。

這會對王沁凌的未來發展造成影響。

所以,當正向帶貨可能會適得其反時,反向帶貨那就是最好的方式。

既然當下的市場覺得王沁凌是個甜妹歌手,那我們就按照甜妹歌手的思路包裝她,然後把王炸放到最後,讓歌迷自行發覺專輯最大的寶藏。

這樣一來,自來水不就出現了嗎?

歌迷的口口相傳比硬性宣發要好得多。

當然了,華納也承認,如果把這種宣發手段用在普通歌手的身上,那大機率會翻車。

因為歌迷都是普通人,碰到不喜歡的東西都會直接摒棄,不會有時間和你慢慢折騰。

而以王沁凌的體量來看,當下的她其實也沒法這麼玩。

她的粉絲群還不固定,死忠粉還不夠多。

但……

如果最優秀的歌曲是周舟寫的呢?

所有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對吧?

而在第一批歌迷品嚐到美味的同時,媒體們也都甩開膀子幹活了:

“周舟終於展現了自己的才華,他第一次向世人展現了自己在R\u0026B上的功力,然後我們就聽到了一首近乎完美的《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首歌曲有望衝擊今年的年度最佳。”

這是中視的評價。

咳。

收過錢的。

“《Honey》《DaDaDa》《櫻花草》讓我們瞧見了周舟在甜妹歌曲上的功底,但最讓人感到驚豔的乃是《給我一首歌的時間》,這首歌是非常純正的歐美R\u0026B風,好像是周舟之前從未做過的東西。我們暫不知曉周舟為什麼會把這首歌送給王沁凌,但這首歌被王沁凌演繹的很好。如果說之前,王沁凌給人的感覺那就是充滿著青春活力的甜蜜少女,那麼現在,她的歌聲裡充滿著那種少女懷春但又心碎的感覺。”

“和第一張專輯相比,她的唱功進步了不少,但不知道為什麼,在聽《給我一首歌的時間》時,我們總感覺她的聲線和情緒的呼叫和唱功沒關係。”

“若是非要形容,那就是有一點點玄幻的靈魂共鳴的感覺。”

“這種情況讓人驚喜,也讓人迷惑。”

這是中立派的評價。

因為是蹭熱度嘛,所以他們其實才是吹的最狠的。

而那些和周舟有仇的三民治嘛……

“周舟終於露出了自己的馬腳!他和王沁凌就是有一腿!”

“證據就在《給我一首歌的時間》這首歌的歌詞裡!”

“‘能不能給我一首歌的時間’指的是他們合作過的《童話》!”

“‘緊緊的把那擁抱變成永遠’指的那就是《童話》MV裡的擁抱!”

“‘在我的懷裡你不用害怕失眠,哦,如果你想忘記我也能失憶’這指的是他們原來很相愛,但因為某些特殊的原因,周舟和孫燕茲在一起了!但周舟捨不得王沁凌,又不忍心再傷害她,於是告訴王沁凌,如果她想遇到更好的,可以將他忘記!”

‘……’

當這種報道出現後,阿爾法那懸著的心終於死了。

從表面上來看,三民治這是在膈應周舟。

但實際上,當他們對著歌詞去做閱讀理解後,本來就感興趣的歌迷直接就去買專輯了,不感興趣的歌迷那也都開始感興趣了,因為這種送歌表白的方式真的很酷啊!

而在三民治這種就連隊友看了都搖頭的傻嗶的攪和下……

“王沁凌!”

“王沁凌!”

“王沁凌!”

正在跑宣發的王沁凌受到了天后一般的待遇。

每當她拿起話筒舉起右手和歌迷打招呼時,現場那都會響起亢奮的嚎叫。

在等她詢問歌迷想點什麼歌后……

那清一色的高呼讓她的眼神有些迷離。

但就算是這樣,她還是認真的唱完了歌。

不過,歌迷好哄不意味著媒體好應付。

當那些沒有底線的傢伙舉起長槍短炮後,他們最喜歡乾的事情那便是問東問西。

面對那些刁鑽且無理的問題,王沁凌是真的很想說實話,但……

“我和周舟什麼關係?”

“那當然是合作關係啊,他是我的師兄,這個你們不是已經報道過了嗎?”

“周舟為什麼要給我寫歌?你說這是孫燕茲才能有的待遇?”

“噢,這你們就搞錯了,福茂唱片的張紹涵的大火歌曲不也是周舟做的嗎?”

“然後還被富士電視臺給買走了。”

滴水不漏的回答讓記者們很不開心。

於是有記者便直搗黃龍,道:“那麼請問,王沁凌,你喜歡周舟嗎?”

這個問題讓王沁凌呆了一下。

但下一秒,她笑著點頭道:“我想,這個世界上應該沒有幾個女效能拒絕周舟吧?”

“啪嗒——”

“哼——”

當王沁凌的受訪影片傳到新加坡後,孫燕茲直接就把手裡的遙控器丟桌上了。

冷哼一聲,瞪著周舟。

那副模樣還真有幾分洪興十三妹的味道。

而周舟嘛……

他決定先下手為強。

“咋了?你男人有魅力也有錯?”

他抬起雙手,擺出送拷的姿態。

“那你把我拷走唄。”

“把這個世界上最有魅力的男人拷走唄。”

‘……’

孫燕茲聽呆了。

連珠炮般的發問和堪比城牆厚度的臉皮讓她的質問直接就卡在了嗓子眼。

憋了好半天后,她這才緩過勁來。

“噢——周舟——這難道才是真實的你嗎——”

她哭笑不得的望著周舟。

“怎麼這麼說?”

周舟故作懵懂。

“以前我覺得你再怎麼皮,那也是個正常人,但現在嘛……”

“你覺得我不是正常人?”

“不,我覺得你和個小孩子一樣。”

“這難道不對嗎?”

“怎麼?”

“男人至死是少年啊!恭喜你,你已經把我的外衣脫下了啊!”

周舟嬉皮笑臉的湊了過去。

孫燕茲則是一臉嫌棄的想要躲。

但推了兩下,沒有推動。

於是她放棄了。

在老婆的面頰上蹭了兩下後,周舟又道:“而且,你覺得我像小孩還有一個原因哦。”

“什麼?”

“姐姐~”

若是換做尋常,孫燕茲是不喜歡姐姐這個稱呼的昂。

這個稱呼會讓她覺得別人把自己喊老了。

但現在嘛……

“哼……”

孫燕茲嬉笑的咬了上去。

雖然周舟人在新加坡,但《倚天》也好,《Honey》也罷,所有的訊息他都知道。

至於緣由?

那還不是因為他的電話被周建輝給打爆了嘛!

當《倚天》站上風口,收視大爆後,大陸的各路媒體,所有電臺,那都想給他做專訪。

不僅如此,大火的綜藝也都想請他去做客。

即便在此之前,他專輯爆賣的時候,就有綜藝向他發出了橄欖枝。

譬如說芒果的某某大本營就邀請過他,想讓他去做遊戲。

但,之前所有的邀約都沒有這一次來的強烈。

因為電視綜藝那是電視的藝術。

大火的演員上綜藝時,觀眾的感觀是強烈的。

或多或少都見過嘛。

而歌手就會差麼一點點。

很多時候啊,主持人是需要用更多的時間向電視機前的觀眾介紹歌手的。

即便發專真的很賺錢。

但在周舟的劇爆了後,已經在無數觀眾的面前完成刷臉的周舟那就是最好的嘉賓了,尤其是當下的他還從未上過綜藝,在這種情況下,誰能拿下他的一血,誰的收視率就會爆炸。

只可惜……

條件暫不允許。

不過,就算是這樣,各路電臺也很熱情,甭管是誰,在和華納溝通時那都表示,等條件好轉後,只要周舟有空來,他們可以隨時錄製,一定首播。

既然這些電臺硬要把宣傳口往周舟的手裡塞,那周舟也就笑著收下了。

至於什麼時候用嘛……

那當然是在電影上映前跑宣傳時咯。

在時間上要精打細算嘛!

(笑~

而訪談邀請、綜藝邀約僅僅只是劇炸之後的反饋之一。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廠商找上華納,希望周舟能夠代言自己的產品。

有一說一啊,對於明星來說,代言這個東西其實是多多益善的啊。

但周舟不想接太多代言。

在其他人的眼裡,代言越多,掙的也就越多。

但在周舟的眼裡嘛,代言,那是和廠商互惠互利。

他幫廠商帶貨;

廠商在他休息的時候幫他營業,或者在他遇到問題的時候幫他解決麻煩;

這個才是良性的合作。

如果他這邊幫廠商帶貨,那邊廠商就指著他帶貨,那就算這些廠商能把代言費開到每年一千萬,周舟也不願意去接,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名聲的問題。

當一個廠商沒法在明星休息的時候幫明星營業,沒法在明星遇到問題的時候幫明星解決問題,那他們自己遇到問題後是一定會把明星拉下水的。

這就像是明星代言理財產品,明星代言陽澄湖大閘蟹一樣。

當廠商在自己的領域裡都沒法擺平一切時,他們的負面新聞會成為明星身上的汙點。

當然了,周舟也承認,自己不是個聖人。

如果當下的他缺錢,面對蜂擁而至的代言他肯定來者不拒。

但當他既不缺錢,也不缺曝光渠道時……

愛惜羽毛是所有正常人都會去做的事情,對吧?

這就像小馬。

沒錢的時候我身姿柔軟,可以男扮女裝。

做大之後……

那不就是在笑曾經的對手活成了網紅嘛。

所以,在精挑細選後,周舟只接受了一個品牌的邀約。

那便是益達。

單人三年兩千萬,兩人一起四千萬。

沒錯,現在的廠商想籤他就只能兩個一起籤。

除此之外,可口可樂,美邦,移動也都和周舟聯絡了一下。

當大陸的形勢有些不對勁時,可口可樂和美邦非常活絡的取消了線下活動。

他們也怕招惹麻煩。

而移動嘛……

他們直接就帶著合同來新加坡和周舟簽約了。

不僅如此,他們還表示,如果情況到三月份還沒有好轉,那麼原先佈置的所有線下宣傳將全部取消,但,周舟可以放心,廣告他們是會按時放的。

畢竟,把廣告打到央視對於他們來說不要太簡單。

但這不是雙方商談的重點,重點是……

“周舟,還有一件事情我們想要和你溝通一下。”

“因為線下活動有被取消的可能,所以我們可能會用另一種方式向民眾介紹你的歌曲,阿美莉卡的彩鈴你應該知道吧?畢竟你都去玩納斯達克了……”

是的。

彩鈴才是重頭戲。

當線下推廣可能遭受影響後,如何去拉線上的業務量那就是移動頭疼的事情。

所以,他們便想把彩鈴業務推上馬。

而當彩鈴業務需要上馬時……

拿下大陸銷量最高歌手的音樂版權不就成為必然了嗎?

當然了,這是周舟最想要的東西,所以大家聊起來很痛快。

“我們可以把現在未來所有歌曲的運營商版權賣給你們,但我想知道我們怎麼分成?”

“1585。”

“1585?”

“對,你們拿85,十年起籤,到期後自動續簽,第二次續簽時轉終身合同。”

處於業務擴張期的移動啊,那真的是個大善人。

前面說過,在推SP業務時,移動幹過15:85的分賬,從而救活了國內所有網際網路公司。

而在幹彩鈴時,他們也依舊用的是這樣的分賬。

15:85,版權方拿85。

真的是在做慈善。

不過,雖然移動在做慈善,但這裡面還是有套路的,那就是彩鈴也屬於SP業務,所以唱片公司若是想要吃到彩鈴的錢,那就得和SP公司合作。

譬如新浪、豬場、搜狐。

然後,歸屬於資本家的套路便來了。

因為這裡面有巨大的利益嘛。

宋科,也就是麥田的老闆曾經說過,移動給SP公司的分成是15:85,但SP公司給到版權方的數就沒有這麼多了,一般情況下都是55或者64。

是的。

SP公司僅僅只是一個代理,但因為有招牌,他們就要拿85中的一半甚至更多。

假設SP公司拿的是一半,那麼版權方到手的便是42.5。

接著,版權方需要從這裡面拿走一部分,然後在分給歌手、詞曲作者。

在這麼分下來後……

歌手其實就沒有多少錢了。

唱《老鼠愛大米》的楊成鋼就在零九年時因為這事懟過唱片公司,懟過SP代理。

他表示,《老鼠愛大米》鼎盛時單月下載量有六百萬次,按照兩元一條彩鈴費算,這裡面的營收有一千兩百萬,但他到手的錢只有三十幾萬。

簡單算一下就能得出,他拿的只有百分之三。

這連人聲型歌手的最低分成都達不到。

但更慘的是他的師妹,唱《豬之歌》的香香。

她的錢被公司拖了兩三年,最後鬧到了法庭上,但公司申請破產了。

而以上這些幾乎是所有歌手都會遇到的甚至是無法解決的問題。

不過,當一個故事很黑暗時,那自然就得有與眾不同的勇士。

不然這個故事也就沒意思了對吧?

而在這個故事裡,唯一的例外便是周杰輪。

因為他是移動的代言人,他的合同是和移動直接籤的。

中間商想要賺差價?

不好意思!

別說周杰輪了,就連移動都不同意!

當週傑輪和移動之間沒有中間商時,他躺在家裡一年都能分到一個億!

不過,這些都是周舟上輩子的事情了。

現在嘛……

“你確定是15:85然後十年起籤?”

“當然,這是代言人的待遇,我們不可能給其他人這樣的待遇的。”

“那有什麼限制嗎?”

“當然有,關於你自身形象的維護這個我就不說了,你們可以找個律師慢慢看合同,除此之外,我們的要求就是,等大環境好了後,你和你……呃……”

“老婆。”

“好好好,等大環境好了後,你發了三專後,你和你老婆要回大陸開演唱會,然後演唱會的主題就是動感地帶,票務由我們獨家代理,你們的演唱會門票只有我們移動能賣。當然了,我知道你老婆是新加坡人,她進大陸得走九州,但這個你不用管,我們解決。你們兩個一年給我們開個十二場不過分吧?全當地推了。”

“噢——這個當然不過分——我三專大概年底發,所以明年開始唄——不過,我還有一個問題,我的演唱會事項已經籤給華納了……”

“這個沒關係啊,外資是不允許在大陸做演出經紀和票務的,而當我們移動要做你的票務時,華納敢不給嗎?他們是覺得大陸的唱片市場進入的太容易了?還是電影市場觸控的太簡單了?亦或是影院市場進來了就不用守規矩了?”

“好,既然是這樣那我就沒問題了。”

“那我把合同給你留下了?”

“可以,我找律師看看,如果沒問題的話我們就可以簽了。”

“行,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當移動的副總主動伸手後……

周舟便毫不客氣的握了上去。

是的,毫不客氣。

但凡猶豫半點,那都是對十億富豪身份的不尊重。

在送移動的人上飛機時……

嘖,不知道為啥啊,周舟覺得這天,好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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