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測試力量(1 / 1)
“葉瀾,年齡二十六歲,高中輟學,曾短暫從事服務業,之後進入工廠工作,一年前突然辭職離開,現處於無業狀態,基本情況就是這樣,沒錯吧?”
葉瀾微微點頭,他是肉身穿越,系統的力量果然強大,輕易地修改了他的資料,省去了許多麻煩。
男警官再次仔細地檢查了一遍,確認沒有犯罪前科後,直接說道:“你現在可以離開了,下次注意別再衝動行事了。”
見義勇為雖然值得讚揚,但前提是必須確保自身的安全。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勇氣可嘉,他對此表示讚賞。
“多謝。”葉瀾伸了個懶腰,緩緩起身。
在他的左側,劉闖正與那位美麗的警花進行激烈的辯論。
“哎,我跟你說,我現在真的不一樣了,我成了超級英雄,能拯救全人類的那種,你不能逮捕我。”
劉闖唾沫星子直飛,濃重的東北口音讓琪琳不禁皺起了眉頭。
她停下筆,瞥了劉闖一眼:“誰說的?”
琪琳覺得眼前社會青年幻想過於幼稚,但昨晚巷子裡的異常和女孩證詞,確實透露著不尋常。
劉闖雙手抓住臺沿,急切地說:“妹子,你怎麼就不信呢?”
琪琳嚴厲地呵斥:“老實點!”
葉瀾整理衣物,抬頭看見一對男女走了進來。
男人一身黑衣黑褲,戴著黑墨鏡,留著短髮,顯得幹練而神秘。
女人則是一頭罕見的紅髮,上身夾克裝勾勒出優美的曲線,露出肚臍,修長的雙腿雪白圓潤,臉上帶著冷漠的表情。
兩人的氣質與眾不同,在大廳裡顯得格外出眾。
他們很快找到了目標——葛小倫,這位大學生正在點頭哈腰接受批評。
葉瀾與他們擦肩而過,薔薇眼神微動,但未停留。
“不是我吹啊,女警察,性感女警察,你要是真……”他走出警務大廳時,劉闖還在那裡喋喋不休。
“這傢伙……”葉瀾無奈地搖了搖頭。
荒山。
經過昨天的加點,葉瀾綜合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
脫下上衣,陽光灑落在他帥氣的臉龐和挺拔的身姿上,肌肉緊繃,猶如鋼鐵鑄造,每一塊都蘊含著無窮的力量,腹肌隨著呼吸微微顫動,散發出一種隨時準備爆發的氣勢,猶如一座即將噴發的火山,屹立在天地之間。
他不在收斂力量,步伐沉穩有力,每一步都踏得地面微微震顫,彷彿大地都在顫抖,深吸一口氣,站穩腳步,猛地打出一拳,伴隨雷霆萬鈞之勢,宛如撕裂虛空。
“轟!”
霎那間,拳風如雷鳴般炸響,帶起無數枝葉和雜草蓆卷前方,猶如狂風過境,席捲出百米之遠,這股力量強橫無比,將一切阻擋在前的障礙全部摧毀。
“轟!”
又是一拳重重錘向地面,伴隨著一聲震耳欲聾的轟鳴,土地瞬間炸裂開來,碎石飛濺,出現了一個巨大深坑,彷彿是被從天而降的隕石砸過,周圍的土地也在這一拳之下顫抖不已,裂紋迅速蔓延開來,附近山林一陣搖晃,樹葉紛紛飄落。
“這就是超越人類極限的力量!”
葉瀾吐出嘴中的灰塵,從坑洞深處緩緩拔出手臂,輕輕一抖,泥土散落,心底默默計算。
這個結果在意料之中,令他感到滿意。
每次解鎖力量都是成倍遞增,絕非簡單的1+1。
雖然強大,但對於許多重型機器來說,也能達到。
然而,機械終究是機械,人是人,兩者的意義截然不同。
你能想象一輛擁有鋼鐵之軀的巨無霸卡車在城市中以每秒數百米的速度橫衝直撞的場景嗎?
測試完力量之後,接下來是速度測試。
在極速奔跑下,穿著衣服會影響感官的敏銳度。
為了方便起見,葉瀾脫下了鞋子和褲襪,放在草坪上,只穿了一條四角褲。反正是深山老林,沒人能看見。
膝蓋彎曲,頓時地面凹陷,下一秒,人已消失不見,只留下原地爆破聲和無數風浪,彷彿一道閃電劃破天際,瞬間便消失在視線之外。
太快了!簡直快得驚人!
人影飛掠而過,後方塵土飛揚,眼前的景色如同幻影般模糊不清,綠色和黃色交織在一起,彷彿能超越時間的束縛。
上一秒還在踏碎鵝卵石,下一秒已經越過對岸,朝著山谷奔去。
蕪湖!
難怪那麼多人喜歡飆車和極限運動,彷彿人都快要和風融為一體了。
這算不算是弱化版的閃電俠?
可惜沒有超級大腦和神速力,單憑神經反應勉強跟上了速度,但思維卻慢了半拍。
在密集的山林中穿梭,極速飛躍,葉瀾圍繞眾多大山快速跑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除了四角褲稍微有些破損之外,全身上下一道刮痕都沒有,心跳一直處於平穩階段。
“舒服!”
“不用上班,自由自在的日子真爽!”
幾個起落間,踏足山巔,透過連綿的群山,隱約窺見市區的幾座摩天大樓直刺蒼穹,葉瀾內心激盪起無盡的豪情壯志。
“我TM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夜幕下,巨峽市正沉浸在一片寧靜之中。
“那個劉闖真是氣死我了!他居然膽敢威脅警察!”
在警車內,琪琳雙手交叉抱在胸前,作為巨峽市的警界之花,父親還是位高階領導,她從小到大,還從未被這樣的流氓威脅過!
“嗨,別生氣,有我保護你。”男警察輕鬆地笑了笑。
琪琳翻了個白眼,“別吹牛了,我需要你保護嗎?”
“好歹我也是警校出來的,對付那些混混,打十個都不成問題!”說完,她轉過頭看向窗外。
涼風從車窗吹進,讓琪琳的心情稍微平復了一些。今天不知為何,她感覺異常煩躁。
男警察搖了搖頭,“這可說不定,你沒看見警務部門來了一批特殊人員嗎?今天這件事恐怕不簡單!”
上級透露的訊息並不多,但也能猜到一二。
以劉闖犯下的罪行,本應歸屬警所管理,但不知為何,案件被轉移到了其他部門,已不再歸他們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