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結為異性兄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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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師謀的一番分析,讓公子華越發來了興致,他接著問道:“墨者行會,乃天下仁人志士聚集之地。西墨鉅子腹䵍大義滅親,可謂公矣;東墨鉅子田襄子齊國為相,萬民稱頌;南墨鉅子孟勝,率百八義士陽城赴死,義絕天下。工師兄身處墨者行會,不知師從何人?”

墨家現今分裂成為了東墨、西墨、南墨、北墨四家,東西南三家都有出名的人物,為世人所熟知。唯獨北墨,一向低調,且行事及其隱秘,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甚至於史書都未有記載。

而工師謀,恰恰師從北墨鉅子趙耕。

工師謀只聽老父親講過自己混跡墨者行會之事,至於師從何人,卻沒有人告訴過他,自然也就無從知曉。所以他只好迴避道:“家師一向低調,不喜有人提及名諱,還請嬴兄見諒。”

公子華微微頷首:“失禮了!”

菜餚很對胃口,所以三人飲酒也更加帶勁。

幾杯酒下肚,眾人隱約有了些醉意。

韓敬興起,舉起隨身攜帶的寶劍,提議道:“不如趁此雅興,切磋一下劍術如何?”

公子華本是武將出身,一向也是劍不離身,亦將寶劍立在案上,高呼道:“甚好!甚好!”

只有工師謀,雖然知曉自己也算是練家子,但是斤兩幾何卻不知道,且身邊也沒有趁手的兵器。

因而說道:“後院甚為寬敞,正是施展拳腳的好去處。二位大可盡興,在下能夠一飽眼福,也著實榮幸。”

於是三人來到後院。

韓敬與公子華二人擺開架勢,在院中桃樹下,拔劍切磋起來,工師謀則是提著酒罈子,斜趟在臺階上欣賞著。

“哐當!哐當!”

一時間,兩劍碰撞之聲響起,刀光劍影之間,韓敬與公子華敏捷的身姿交相輝映於炎炎烈日之下。

“好身手!好身手!”工師謀一邊飲酒,一邊拍手稱讚,很是享受。

許久,兩人已然揮汗如雨,卻依舊難分高下。公子華終究是酒喝得多些,再切磋幾招後,稍稍落於下風。於是停罷,拱手認輸:“韓兄身手果真了得。”

二人亦在臺階上坐下,拂袖擦汗。

此時烈日當空,三人繼續對飲,權當解暑。

工師謀一口酒下肚,卻沒感覺些許涼意,不禁嘆了一句:“要是有塊西瓜多好!”

西瓜原產非洲,直到北宋時期才傳入中國,而現在是遙遠的戰國時代,所以工師謀自然是沒有口福的。

韓敬好奇地問了工師謀一句:“西瓜為何物?”

工師謀說道:“瓜中之王,解暑神器。”

說完連連吞嚥了幾口哈喇子,彷彿那西瓜的汁液已經沁入心脾一樣。

一陣風吹來,前方牆角之下,剛剛韓敬與公子華比劍的那株桃樹隨風搖曳起來。那樹上掛滿粉紅的大桃,隨著樹幹的搖動“沙沙”作響。

工師謀眼睛一亮,徑直走到桃樹下面,藉著酒勁,縱深一躍,“咻”的一下順手摘下一個大大的桃子。那桃子離地至少丈餘,尋常之人根本不可能一跳就能夠著,所以不單工師謀自己沒想到,就連韓敬與公子華二人也看傻了眼。

工師謀意猶未盡,又連跳兩下,再摘了兩個桃子扔給了坐在臺階上的兩人。

然後大笑道:“沒有西瓜,就用桃子將就一番吧。”說完將那桃子在身上隨便蹭了幾下,張口便咬開。

很甜!解暑效果雖不如西瓜,但也甚是清透。

公子華亦咬了一口桃子,笑道:“工師兄不單胸懷奇才,武學造詣竟也如此了得。”

工師謀吃著桃子,又瞅了瞅那在風中搖曳的桃樹,隱隱有所聯想。於是朝韓敬和公子華二人說道:“今日我三人對飲,情投意合。不如就以此桃樹為證,結為異性兄弟如何?”

“甚好!”韓敬和公子華二人異口同聲。似乎他們心中也早有此想法。

於是各自說起年齡。

韓敬最為年長,便為大兄;公子華次之,為二兄;工師謀最小,是為三弟。

三人斟滿酒爵,來到那桃樹下,一字排開跪下,同聲道:“義結兄弟,同生共死!”

道完一飲而盡,高呼一聲:“痛快!”

公子華帶來的一罈趙酒,有十斤之重,且為烈酒。三人剛剛結義,心情大好。又回到臺階上,你敬我一爵我敬你一爵,後來索性將酒爵扔掉,相互之間傳遞起了酒罈子,已全然忘記了自己的酒量。

午後本就是乏困之時,再加酒勁上來。三人便橫七豎八地躺在臺階上睡著了。

“呼——呼——”

整個後院,響起了三人雜亂的鼾聲。

不知過了多久,工師謀第一個醒來,感覺有些頭痛。剛要用手去錘頭,卻見公子華手中的酒罈已經傾倒,壇中美酒如線條一般往地上流淌著。

而那血狼旭八,正在“吧唧吧唧”地舔舐著地上的美酒,隱約可見眼角還泛起了點點紅暈。

韓敬亦起,見此情景,大笑道:“某等原來還有一四弟。”

公子華被吵醒,翻身站起,順勢提起酒罈準備再酌一口。

“嗷——嗷——”

血狼旭八沒了酒,便衝著公子華嚎叫起來。

“哈哈哈!”韓敬與工師謀二人大笑。

公子華這才發現這廝,於是蹲下身子,將酒罈放倒,說道:“抱歉!抱歉!”

壇中美酒再次流出,旭八箭步衝過去用嘴接住,生怕浪費一滴。

公子華大笑道:“三弟的寵物,好生別緻。”

他見旭八身型似狼,又周身火紅,便問了一句:“這小狼生的詭異,三弟哪裡得來?”

工師謀答道:“山中打獵,偶然遇到!見其很通人性,便留在了身邊。”

對於遺失戰馬一事,即便眼前是兩個剛剛結拜的兄長,工師謀也一字不提。畢竟此事事關重大,不敢疏忽大意。

公子華常年在西邊草原與戎人作戰,對草原上兇狠狡猾的狼群,也很是崇拜。故而見到血狼旭八,也甚是歡喜。忍不住伸手就去撫摸它毛茸茸的狼頭。

旭八感覺到有人在撫摸它,竟然不再喝酒,轉而用舌頭舔舐其公子華的手掌來。

公子華讚道:“果然是通人性的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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