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好事連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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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藍天的事就不必了,還是按句話,如果藍天有需要,才疏學淺又能幫上忙,他肯定會幫的。”洛辰說。事實上,她現在給藍天旗下的歌手演唱的歌曲,藍天也一樣給他分成的。

而這個分成並不算工作室收入,是直接給他本人的。

洛辰將個人工作室掛靠在藍天的時候,簽約的條款裡面有一條:只要是洛辰原創作品,版權歸洛辰個人所有,外部或者藍天想用,需要洛辰授權,授權費或者分成所得,歸洛辰個人所有,不算工作室收入。

舉個例子,洛辰現在不是給《最美不過遇見》做了幾首歌嗎?這幾首歌授權給《最美不過遇見》使用,劇組給“才疏學淺”電視劇收入的10%分成,這10%分成是直接洛辰本人的,哪怕後續“才疏學淺”是洛辰的馬甲這個訊息曝光,10%分成依然算洛辰個人所得,不算工作室收入。

再舉個例子,《夏至未至》這首歌不是給藍天旗下歌手王夏演唱嗎?這首歌是上傳到各大音樂平臺的,由此產生的收益,洛辰也享有分成。而這些分成同樣不計算到工作室部分,直接歸洛辰本人所有。

再有,假如後續洛辰還和鄭舟和花木鳳合作,將自己作詞作曲的歌曲交給二人演唱,由此產生的收益,也算個人收入,不納入工作室收入範疇。

洛辰原創的劇本,包括藍天在內,誰想用都需要和洛辰購買或者讓洛辰授權,由此產生的受益,也算洛辰個人收入,不納入工作室收入範疇。

一句話,只要是洛辰原創作品,都算洛辰本人的,由此產生的版權收益,都不納入工作室收入範疇。這是洛辰將工作室掛靠在藍天的重要條款之一。

為何要有這個條款?因為洛辰將工作室掛靠在藍天,是需要將工作室收入的30%分給藍天的,對應的條件就是藍天公司的各種資源都能為洛辰使用,而且優先使用。

但原創這塊,完全看洛辰的腦力,藍天沒付出任何東西。若是洛辰原創的作品產生的版權收益也納入工作室收入範疇,那相當於藍天沒有付出任何東西,卻分了三成收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之前星空娛樂和長城娛樂給洛辰遞過來的頂級合同,洛辰一看到條款裡有洛辰原創作品歸公司所有這條,就直接將兩份合同都扔進了垃圾桶,原因就是如此了。

我憑自己能力原創出來的作品,你什麼都沒付出,憑什麼要給你分3成收益?憑什麼版權歸你所有?

對吧?

當然,星空傳媒和長城娛樂,估計就沒想過洛辰還有原創能力,之前遞過來的合同只是兩家公司旗下普遍使用的合同,若他們知道洛辰有原創能力,估計給出來的合同又不一樣。

許總這邊也沒想過洛辰有原創能力,但當時洛辰特地提了原創版權問題,她想也沒想就說版權歸洛辰自己。就連這條條款細節都是許總親自讓公司法務擬定的,主打的就是一個誠意。

洛辰顯然感受到了許總的誠意,所以當時看完合同之後就簽下了自己的大名,工作室正式掛靠藍天。

說那麼多,其實無外乎想說明,“才疏學淺”掛不掛靠在藍天作曲部任職,對洛辰而言其實區別不大。頂多就是少了300萬年薪而已。

“可咱們不需要問問才疏學淺大佬的意思嗎?”張楠有些疑慮地道。

“不需要,我說了,你把才疏學淺當成我的孿生兄弟就行,他的事我可以全權做主。”洛辰說。

張楠點頭,沒再說什麼。有一個念頭卻在她的腦海瘋狂滋生:洛辰這傢伙不會真是才疏學淺本人吧?

她想起洛辰曾經不止一次跟她說自己就是才疏學淺的話,她一直不信。可若非如此,才疏學淺為何獨獨透過了她的好友呢?要知道,哪怕到了現在,音悅論壇對於新增“才疏學淺”好友的事情,還是哀鴻遍野。包括巨頭公司在內,就沒一個成功的。

“才疏學淺”的好友是最難獲得的,已經成了音悅論壇公認的事實。而她透過了....不對,她申請好友的時候也沒透過,直到第二天她偶然向洛辰提過這件事情,然後“才疏學淺”這邊就透過了她的好友。這....細思極恐啊!

我去!

洛辰不會真是才疏學淺吧?不然哪有那麼巧合的事情?

可是不應該啊。

洛辰若是才疏學淺,有著如此驚人的作曲能力,當初在華藝的時候,怎麼混得那麼慘?

藏拙??

想不通,張楠也懶得想了。其實洛辰是才疏學淺本人亦或者是才疏學淺的孿生兄弟,區別不大。她只要知道,才疏學淺作的歌,能隨時被洛辰使用就行了。

張楠回覆許總去了。

許總雖然遺憾,但也不好多說什麼。

“才疏學淺”願意給藍天歌,已經是多少公司夢寐以求的事情了。

藍天要知足。

.......

與此同時,騰豐影業公司,《初戀物語》劇組導演丁俊正在大發雷霆:“怎麼回事?說說到底怎麼回事?我拍電影的時候,就讓你們去找主題曲了,現在三個月過去,我電影都拍完了,你們告訴我主題曲還沒著落???”

“丁導,不是沒著落,是我們連著給你找了好幾首,你都沒滿意啊。”騰豐影業公司負責音樂徵集的人辯解。

“怎麼滿意?我這電影是一部講述暗戀的電影,你給我找的主題曲,全都是些明愛的,不是傷感情歌,就是甜蜜愛戀,跟電影主題一點都不搭邊,你讓我怎麼滿意?”

“可歌壇那麼多火歌,我也沒看到幾首寫暗戀的歌啊。好不容易找了首《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也是一首暗戀的歌,也足夠火,但你也不滿意啊。”

“那歌不行,沒有那種感覺。能聽出來一點遺憾,但沒有將那種卑微、小心翼翼的暗戀展現出來。”

“看吧?這首你都不滿意,我還有什麼辦法。”

“向那些知名作曲人徵集主題曲啊!”

“你以為我沒試過啊?但人家不是騰不出時間,就是要價超過500萬,你就給我200萬的預算,怎麼搞?”

“.......”

兩個人大眼瞪小眼,事情就這樣僵持了下來。

就在此時,辦公室裡傳來一個弱弱的聲音,是音樂部剛來的實習生:“丁導,李部長,我聽你們討論了那麼久,我知道一首歌,有可能符合丁導電影要求的。”

“當真?”丁俊大喜。

音樂部負責人則呵斥了一下:“小麗,別亂說話,你不知道我們的丁導要求有多高。”

“......”那個實習生不敢說話了。

丁俊見狀翻了翻白眼:“幹嘛呢幹嘛呢!擱這說氣話呢?”

“我是怕你嚇到了我們部門新來的實習生。”

“好好的我嚇她幹嘛?”

“那可說不定,你現在不是在對我發脾氣嗎?”

“你辦事不利,還不允許我發個脾氣啊?”丁俊說,轉而看向那位實習生:“別怕,我要求高是高,但你推薦的歌曲如果不符合我的要求,我也不會吃了你,你大膽說就是。”

實習生則看向音樂負責人。

“沒事,說吧。”音樂負責人說。

“這首歌叫《追光者》,超級好聽的一首歌哦。丁導可以在各大音樂平臺搜來聽一下,或者我手機上下載量,給你們外放一下也行。”實習生說。

“外放吧,我也想聽聽這首歌怎樣。”音樂負責人說。

實習生小麗拿出手機一頓操作,《追光者》的前奏很快響起。

“如果說你是海上的煙火,我是浪花的泡沫,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如果說你是遙遠的星河,耀眼得讓人想哭,我是追逐著你的眼眸,總在孤單時候眺望夜空....“

當主歌唱完的那刻,丁俊眼前一亮。這歌詞真不錯啊,用來形容暗戀也適合。當你暗戀一個人的時候,對方在你眼裡都是非常完美的,連缺點都成了優點,閃閃發光,耀眼地讓你不自覺地自卑、不自信。就好像這段主歌裡寫的那般,他就好像海上的煙火,遙遠的星河,耀眼得讓你想哭,只敢躲在背後追逐著他的身影。

“我可以跟在你身後,像影子追著光夢遊。我可以等在這路口,不管你會不會經過。每當我為你抬起頭,連眼淚都覺得自由,有的愛像陽光傾落邊擁有邊失去著”

當副歌響起來的剎那,丁俊直接拍案而起,讓現場不少人都嚇了一跳。

“好好好!這歌詞,好,畫面感太強了,字裡行間都透著一股小心翼翼、卑微,讓人心疼,完全符合我們電影的要求。”丁俊開懷大笑。

音樂負責人琢磨了一下,別說,還真吻合。

丁俊執導的這部《初戀物語》,講述的是一段學生時光的一場暗戀,在大學裡相遇相愛的故事。

北大校草淮南偶然認識了同校平凡女生洛枝,兩人一見如故,他漸漸被她吸引,但前女友的簡訊告訴他洛枝是破壞自己上一段感情的“元兇“。在追查真相的過程中,他卻發現洛枝對自己的暗戀史。

原來洛枝從初中、比較青澀懵懂的時候,就喜歡上了男主淮南。十幾年來,她在自己的世界裡演著這場暗戀的獨角戲,對男主淮南感情複雜,既因他的優秀而被吸引,又因過去雙方家庭一些原因而渴望超越他。

這電影講述的就是洛枝暗淮南,從此努力改變自己,追隨淮南考上了同一所大學。

然後又因為各種機緣巧合,不對,不能算機緣巧合,因為所有的機緣巧合都是洛枝處心積慮營造出來的,也在她的處心積慮,二人終於走近。經過層層考驗,最終走進婚姻殿堂的故事。

洛枝十幾年的暗戀,真的很卑微,小心翼翼得讓人心疼。而這首《追光者》完全將那種傾訴表現出來了,也難怪丁俊如此激動。

讓丁俊更驚喜的是,這首歌后面還得到了昇華。

當聽到“有的愛像大雨滂沱卻依然相信彩虹”這句的時候,丁俊再次拍案叫絕。

“太棒了,這歌詞真的太棒了。”

而且這歌,真的好符合電影主題,符合洛枝這個角色。洛枝,喜歡上了淮南,而淮南太過耀眼,她自卑,不敢將她對淮南的愛展現出來,但她不自棄,而是努力改變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優秀,完成醜小鴨向白天鵝的蛻變。

所以她才能以優異的成績和淮南考進了同一所大學,並在大學裡,很快吸引了淮南。如果不是她的自我蛻變,淮南那樣優秀的人物,是不可能第一時間被她吸引的。

“這歌是什麼時候出來的?我怎麼沒聽過?我之前幾乎將整個歌壇都翻了一遍了啊。”音樂負責人疑惑。

“正常,李部長,《追光者》是這月才出的新歌,顏茉小姐姐唱的,上傳才幾天呢。”

“難怪。”

“你說的顏茉小姐姐是演《最美不過遇見》顏值夫婦那個顏茉嗎?“丁俊問。

“是的,丁導。”

“原來是她,我說這個名字怎麼那麼耳熟。”

“別耳熟了,幫我聯絡這個顏茉,將這首《追光者》拿下來,這歌簡直是為我這部電影量身定做。”

“聯絡顏茉估計沒用,這歌是才疏學淺作詞作曲的,版權歸屬才疏學淺,得聯絡才疏學淺才行。”那個實習生說了一句。

“小麗你不懂。無論這首歌版權歸誰,我們聯絡原唱歌手錶達相關意願,原唱歌手肯定會替我們轉達的。這種事情歌手可不敢隱瞞,也不敢擅作主張,不然被爆出來,以後哪位作曲人還會與這位歌手合作啊?”音樂負責人說,轉而看向丁俊:“但丁導,我剛剛看了一下,這歌現在挺火了,排在新歌榜第一,200萬可能拿不下。”

“你去談,500萬之內都沒問題,授權而已,又不是買斷,500萬怎麼也能拿到使用權吧?”

“可你之前不是說只有200萬經費嗎?”

“那是之前,遇到那麼好的歌,多花一點也沒關係。反正你去談就是了,錢的問題我來解決。”

“好。”

音樂負責人先去查了許慧敏的相關資訊,看到許慧敏簽約了洛辰工作室,又查了下洛辰工作室的聯絡方式,很快就找到了張楠。

“辰辰,丁俊執導的《初戀物語》想要用《追光者》作為主題曲,並希望到時候敏敏能在《初戀物語》的首映禮上獻唱,所以聯絡咱們,看咱們能否幫他聯絡才疏學淺大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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