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猶文太邂逅辛波斯卡弗(1 / 1)
布達拉美宮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發達的城市,一個寸金尺土的地方滯留了一大批可憐兮兮的負資產在毫無希望的空間裡猶如行屍走肉的幽靈般,漫無目的地行走。所有的企業稍不留意就會被實力雄厚的大企業所吞併。
其中雜誌行業的風險是最大的,因為只要封面毫無吸引力,該期雜誌的銷量無疑是會產生巨大的下降,第二天雜誌社可能就要裁員,稍微嚴重一點就會直接更換老闆,換了其他的老闆,裁員的危機仍然會誕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就是這樣接踵而來。
到了這一星期,雜誌社的老闆終於不用再擔心銷量的問題了,裁員的問題也不用考慮,因為近期的一宗交通事故的官司就足以轟動全城,只需要將這宗官司的點點滴滴拿來做頭版頭條,自然可以吸引無數的讀者。
果然,所有的雜誌在一夜之間就全部賣光了。
其中最令人讀得津津有味的就要數標題的撰文了。
“辯護律師當眾揭發醫生的醫療事故作為辯護的手法,令人聞風喪膽的辯護方式。”
很顯然,此標題具有暗諷的含義。
APPLE狠狠地將所有的雜誌丟到一旁,還打電話讓其他朋友幫忙攔截這一期雜誌的出版數量以及準備出一封律師信給雜誌社的老闆。
辛波斯卡弗表現得無動於衷,悠悠然地享受著香濃的咖啡。
夢麗拉娜突然出現在咖啡館,這一次她沒有戴墨鏡,但辛波斯卡弗一如既往地戴著墨鏡,她笑著從前臺端來一杯特製的咖啡,端到辛波斯卡弗的面前,並且對其讚歎不已:我果然沒有找錯人!第一次開庭就將對方的證人擊至奔潰,這一仗乾得很漂亮,我剛剛去了拘留所看了我的丈夫,他也很滿意你在法庭上的表現!希望你繼續這樣表現下去!
辛波斯卡弗沒有回答對方的任何問題,反而扭過頭去繼續喝著咖啡。
APPLE眼看現場的氛圍變得如此尷尬,她立馬跳出來打圓場:夢女士你放心!辛律師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我老闆她就是這樣,一到了晚上就會變得沉默寡言,不太愛搭理別人,希望你不要見怪!你的意思她會明白的。
夢麗拉娜落落大方地說:沒關係!人才往往都是這樣,獨來獨往,一意孤行!這就是我找她為我丈夫辯護的理由!今天就到此為止吧,接下來的事情就要拜託你了。
辛波斯卡弗離開咖啡館以後,很孤獨地走在大街上,一路上有很多人都在盯著她看,這也難怪,一個形單影隻的女人戴著墨鏡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不多不少都會引起路人的注意。
她逛了超市,逛了公園,穿過擁擠不堪的地鐵站,在一條繁華似錦的街道上不斷地來來回回繞著圈子走,她走了很長很長的一段路,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
她其實並不在乎路人的目光,這時候的她只需要找到一處震耳欲聾,沸沸揚揚的地方躲起來安靜地思考接下來的問題。很快她就找到了一家酒吧叫做’別走’
她要了一打啤酒,放在冰桶裡冷藏著,一點一點地喝著……
猶文太今夜又開始失眠了,本來他在家裡吃著那些過期的罐頭,一邊吃一邊看著充滿雪花的螢幕,還喜歡喝雪花啤酒,吃著喝著,他突然特別想念阿MAY,那種思念的感覺特別強烈,強烈到令他無法安心做任何事情,他放棄吃吃喝喝,關掉電視,關掉屋內所有的燈,他固執地認為,只要躺回床上,強行閉上眼睛不再思考任何問題,他就可以熬過這痛苦的夜晚。但沒想到,阿MAY的臉龐、笑容、聲音都不斷地在他腦海裡反反覆覆地回放著,猶如老電影那樣,一幀幀地從腦海裡閃過。不斷地刺痛著他的大腦,使他翻來覆去,無法安心入睡。
在掙扎好幾個小時以後,他終於決定出去逛一逛,喝酒也好,吃東西也好,總之他不可以再待在家裡,不然他早晚會瘋掉。
因為在這間屋裡,承載了太多他跟阿MAY之間的回憶。
他走在街上,漫無目的,四處尋找一個熟悉的身影,但是他也知道,這一切是不可能的。
很快他便意識到肚子太撐了,聽說喝酒可以幫助消化,於是他決定去一家酒吧解決消化不良的問題。
他坐在’別走’酒吧的門前,坐在階梯那裡坐了很久,因為他的腦海裡全是阿MAY的身影,他很痛苦地敲打著自己的腦袋,他不斷地告訴自己,從這一刻開始,他要徹底忘記阿MAY,他懇求上帝給他一個重生的機會。他還對自己說,待會進去酒吧第一眼看到哪一個女人,他就會徹底地愛上她。想到這裡,他便鼓足了勇氣,站了起來,走進酒吧裡,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在酒吧裡跳著豔舞的金髮女郎;也不是放蕩不羈,風情萬種的寂寞女人,而是一個默默喝著酒,在燈光閃耀的環境下,仍然戴著一副墨鏡的女人,她也是金髮碧眼,但他很容易就看得出來,那是假髮。
這種偽裝的手法,作為警察的他,早已經是司空見慣。
他進來看到的第一眼就是她,於是他告訴自己,他一定要愛上這個女人,並且要追到她。
本著自己立下的誓言,他竟然破天荒地主動坐在一個陌生女人的旁邊。
“你好,美女,可以請我喝一杯酒嗎?”
“我今天心情不好,請你不要在這裡煩我。”
“是嗎?我最近的心情也很差!我的女朋友離開了我,她走的時候一句話也沒有說,分手的時候冷酷無情,說翻臉就翻臉,弄得我很不開心。”
“如果你不開心,只想找人聊天,請你找其他人,我今晚不想聊天。”
“你不想聊沒關係,我說給你聽就行。”
“我叫猶文太,是一名警察,可是我常常抓不到賊。愛情失意,事業也失意,我覺得很失落。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她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一直在喝酒。
他沒完沒了地自言自語。
“一個女人如果她在大晚上還戴著墨鏡,說明只有幾個原因。第一,她很喜歡戴眼鏡;第二她失戀了,不想讓別人看到她剛剛哭得紅腫的眼睛;第三她很沒安全感,戴著墨鏡就能將自己與全世界都隔絕起來。你是屬於哪一種呢?”
她沒有回答,歪著腦袋,看樣子快要喝醉了。
他妄自猜測:我覺得啊,你肯定是失戀了,而且哭得很厲害,因為從我進來開始,你就一直不斷地喝酒,喝酒是一種麻醉自我精神的意識行為,你想灌醉自己,逃避那些異常痛苦的感覺。
她仍然歪著腦袋,手裡的杯子搖來搖去,搖搖欲墜的樣子。
他不以為然地問:你喜不喜歡吃罐頭?阿MAY超喜歡吃罐頭,她說吃罐頭是最節省時間的一種方法,她常常說時間是很寶貴的,我們真的浪費了太多的時間了。可是我回心一想,放棄了一段經營了很久的感情,難道就真的不算浪費時間嗎?可能她只是厭倦我一成不變的狀態吧?吃個夜宵都有那麼多的選擇,更何況是男朋友呢?我其實真的有想過,問題是不是真的出在我身上呢?你有沒有試過夜不能寐的感覺?那種感覺真的很痛苦,不過呢,只要做劇烈運動,出了一身汗,體內的水份就會完全蒸發掉,這時候的你就會喪失所有的力氣,慢慢就能入睡。這個方法呢玩試萬靈,可是我呢最近常常失眠,這個方法對於我來說已經沒用,我已經免疫了。你可以試試,光是喝酒是不行的,你說對嗎?
他推了一下她,只見她緩緩倒下,腦袋壓在手臂上,毫無反應。
這下子他才意識到,她已經醉倒了。
他撫著她離開了酒吧,在附近的一家酒店裡開了房間,他將她放在床上,她側躺著,戴著墨鏡,腳上還穿著高跟鞋,尖端那一部分非常的高。他小時候就已經聽說過,如果女人穿著高跟鞋睡覺,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的腳就會腫起來。他雖然不相信這種說法,可是他望著熟睡中的女人,最終還是溫柔地脫下了她的高跟鞋,拿紙巾在擦拭高跟鞋的底端部分,他發現她的高跟鞋的磨損程度很嚴重,她今天一定是走了很長的路。接著他叫了兩份外賣,一份是牛肉披薩,另外一份是雞翅套餐。在深夜裡,他開著酒店裡的電視機,終於不用對著白茫茫的畫面,看著有色電視,他就很心滿意足,開心得像個孩子那樣,痴痴地盯著電視螢幕,看著無聊的國際新聞,看著毫無新意的新品釋出會,看著看著,他手裡的食物也逐漸地消化完畢。他本來去酒吧就是想著消化食物,但是到了現在他又開始餓了,他總是在不由自主地感嘆著,年輕就是好,消化能力比一般人都要強很多。在這個時候他竟然還能吃得下兩份食物。他看著新聞,看著看著突然就笑了起來。
不知道過了多久,天就開始亮了。
一絲絲的朝暮從窗戶裡照了進來,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看了一個通宵。
天亮了,但躺在床上的女人卻還在睡覺,他微笑著替她蓋好被子,幫她放好高跟鞋,輕輕地將門帶上。是的,他要離開了,現在是早上的六點鐘,他突然想去跑步,讓自己出一身汗。
在他離開以後,熟睡中的女人也慢慢地醒了過來,她坐在床上,捏著自己的腳,慢慢地露出了笑容。這是她難得一見的微笑,就連APPLE也很少遇到她的微笑。
早上的七點鐘,他在一個廣闊的足球場跑步,繞著彎拼命地跑起來。
他跑了一個多小時,直到天空莫名其妙地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他這才停止下來。
這時候的他,心裡還在惦記著酒店內的女人,不知道她醒來以後會不會感到非常的孤獨因此而哀傷起來呢?她醒了以後還會到處走嗎?她接下來會去哪裡呢?她是不是真的失戀了呢?
他突然意識到,可能以後都沒有機會再看到那個女人,想到這裡,他立馬跑回去,回到酒店的前臺經過詢問才知道,她早就走了,她貌似早就預料到他會回來找她,所以留了一樣東西給他。
他手裡拿著她留給他的東西,不禁笑了起來。
那是他為她擦拭高跟鞋底下部位時所使用過的紙巾,雖然是髒了一點,但是他仍然當紙巾是寶物一樣,藏在衣袖裡。
在經過三分鐘之後,他將會意識到,他很快就會重新愛上這個女人。
到了十點鐘,他正式回到了警局,椅子還沒坐暖,阿MAY就不知道從哪個角落裡跳了出來,慌慌張張地提醒他:你明天要上庭,還記得吧?
此時,他腦海裡全是昨晚喝醉酒的女人,其實他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喝醉了,她彷彿什麼都知道了似的。因為過度的思念導致他心不在焉,並沒有聽到阿MAY問的問題。
她很不耐煩地再次反覆地問著:喂!我問你啊,你有沒有在聽?
他這時候才聽見她的聲音:我記得!你不用提醒我了!
是嗎?她似乎有點生氣了:既然這樣,你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