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急性精神分裂(1 / 1)
尼克在經過這幾天對病人的觀察,發現他們的情況開始有好轉的跡象。
最開始將他們單獨囚禁在一個房間裡,他們會拼命地掙扎,一直在敲打著牆壁,發出很痛苦地呻吟與吶喊,後來慢慢的,他們都變得安靜了。
這就說明他們已經意識到神是不存在的,這樣就成功了一大半,不過情況仍然不太樂觀,他們不願意接受交談,繼續將自己困在單獨的房間裡,很顯然他們仍然在企圖嘗試尋找神的蹤跡,哪怕他們的幻聽與妄想開始出現消失的跡象。
連續觀察了他們好幾天,尼克醫生感到渾身上下都充斥著疲倦的感覺。
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間空出來的辦公室,剛剛休息了半個小時,就有人來打擾他。
他很不高興地說:我現在要休息,無論有什麼事,請在七個小時之後再來敲門!
諾曼以同樣的姿勢,雙手插在衣兜裡,饒有興趣地說:如果警察找你呢?也要在外面等候七個小時?這樣不好吧?
他無奈地說:如果是警方找我,別說是七個小時了,七秒鐘也是不行的。說吧,找我有什麼事。
諾曼開門見山地說:我已經跟律政司那邊商量過,目前沒有強而有力的證人可以出庭作證,我們決定找精神科醫生做專家證人,向陪審團說明患者的情況,這樣就可以順利拖延審訊的時間,為我們爭取更多的空間。
他愣了愣,自言自語地說著:你們要找的那個人就是……我?
諾曼滿懷信心地笑了:沒錯!其實我們研究了很久,發現你是最適合出庭作證的,你在精神科治癒病人的案例又多,底子又幹淨,沒有違紀,身家清白,而且又是精神科方面的權威醫生。你曾經去過英國與德國留學,並且在去年做過巡迴演講,這方面的資料都足以支撐你是權威的佐證。
他不以為然地說:其實以前我也跟律政司合作過幾次,上法庭的事情我都很清楚。我想,應該沒有問題的。
諾曼好像早就做好準備那樣:那就這麼決定吧。我已經安排了一批記者在明天庭審結束以後給你做一篇獨家訪問。到時候你可以將你的計劃與抱負都告訴記者,順便可以揚名立萬。將來有一天如果你想獨自外出掛牌行醫,自立門派,最起碼有一個知名度,肯定有很多生意光顧你。
他沒有想得那麼遙遠,不過他倒是注意到諾曼的計劃挺周詳的。
他好奇地問著:代表律政司做說客,說服我出庭作證,還附加那麼多具有誘惑力的條件,剛才那一番話你肯定演練了很久吧?
諾曼無所謂地說著:只要你願意出庭作證,當然有很多利益是屬於你的。
他輕描淡寫地說著:就算沒有這些條件,我也會出庭作證,協助律政司。不過至於你嘛,搞那麼多事情,你究竟在計劃什麼?
諾曼攤開手說著:隨便你怎麼想,總之這件事我是一點好處都沒有。
夜裡,突然颳起一陣大風,又打雷然後接著出現閃電。
狂風暴雨就這麼突然降臨了。
辛波絲卡弗在猶文太的故居,牆上貼滿了這一批極端主義的信徒在公共場合胡亂投放炸彈,造成一系列傷亡事故的報導。
而布朗·伊斯拉曼的照片則被訂在了牆上,這就說明,在她心裡,他就是她要對付的人物。
社會的動盪不安與她無關,但是現在鬧出了人命,尤其是被炸死在醫院的幾名醫生就足以引起她內心的憤怒,她不斷地告訴自己,無論如何,都要入他的罪!
普通法院
辛波絲卡弗今天沒有準備太多的資料,因為律政司給她訂製了一個方案,今天的主題不是要指證被告,而是找方法拖延審訊時間,因為最關鍵的證人仍然在沉睡中,未能甦醒。她要做的,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是拖延審訊時間。
林肯律師貌似也察覺到控方的一舉一動,似乎已經看到今天的審訊結果。
法官從外面走了進來,書記員喊著:COURT!
所有人紛紛肅立。
書記員:新猶太教涉嫌詐騙、非法斂財案件現作第三次公開審訊。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辛波絲卡弗微微鞠躬著: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一位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他是精神科醫生的權威人物——裡查德·尼克。
法官:本席批准。
尼克身穿黑色筆挺的職業裝,打著藍色的領帶,整張臉容光煥發,神采飛揚。
辛波絲卡弗:尼克先生,你作為一名權威人物,請問你主攻哪個方向的學術呢?
尼克:我讀大學的時候主修精神科,副修遺傳學,前前後後讀醫科一共讀了12年,出來實習之後就一直在聖瑪麗醫院工作,工作期間發表過多篇關於精神病的論文。
辛波絲卡弗:你對於精神科其實是有一個非常深刻的認識以及理解對吧?
尼克:是的。我做了精神科那麼久,接觸過的病人比正常人還要多。
辛波絲卡弗:最近聖瑪麗醫院是不是接收過一批精神病人?
尼克:是的,大概在八九天之前,我們醫院接收了一批從同一個地區過來的精神病人。
辛波絲卡弗:他們之間有沒有共同的地方?或者共同的症狀?
尼克:他們所有人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地方,分別是患上嚴重的妄想症與精神分裂。他們妄想與所謂的神進行交流,而且出現幻聽的情況,以為神在跟他們對話,因此他們出現自言自語,思想行為古怪的現象。
辛波絲卡弗:你剛剛說,他們是同一個地區送過來的,所謂的同一個地區,請問大概的含義是什麼呢?
尼克:同一批精神病患者,他們其實是從同一個教會送過來的,他們所信奉的是新冒起的新猶太教,這個教派的歷史非常短促,可以說是聞所未聞。在他們身上都同樣地刻畫著屬於新猶太教的徽宗,所以他們是同一個教會的教徒。
辛波絲卡弗:一個信教的教徒,信著信著,就出現了精神分裂的症狀?
林肯: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主觀性猜測。
法官:反對有效。剛才的一番話,陪審團不需要記錄。
辛波絲卡弗:你可以不可以告訴我們,一個人如何在較短的時間內會患上精神分裂症?
尼克:在多數的情況下,精神分裂是屬於慢性的,如果是急性,那麼就會有以下幾個症狀。
首先他們會對一個存在的東西極度信仰,然後如果他們有服食藥物的習慣,例如興奮劑、安非他明之類的依賴性藥物,使他們日常持續在一個極度興奮的狀態下,越是興奮就越是相信存在的東西是十分合理的,而且認為那些東西是無所不能。我舉個例子,就好像人們所信仰的神那樣,越興奮,他們就越是認為神是存在的。再加上不斷被人灌輸心理暗示或者行為意識,他們的思想就會逐漸受到控制,無法脫離宗主的範圍內,這個宗主就是他們的神。久而久之,他們就會聽到神在跟他們說話,指使他們去做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例如示威,例如恐怖襲擊,甚至是自我焚燒……
以上就是急性精神分裂的形成條件,多半是出現在不合法的宗教社團……
林肯:反對!
辛波絲卡弗:法官大人,我也贊成辯方的反對!請問那些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的患者,在他們的血液內是否發現了興奮劑的成分?
尼克:是的,而且成分還不少。
辛波絲卡弗:他們體內的興奮劑的成分是否足以構成精神分裂的條件?
尼克:是足以構成的。
辛波絲卡弗:以你估計,那批患者大概還要多久才會康復?
尼克:其實急性精神分裂是很容易治療的,只要不算很嚴重,一般來說,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能治好。不過也要看患者的康復程度。
辛波絲卡弗: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專家證人。
林肯遞了一份檔案過去給他的助手,然後思考了一會,接著站起來。
林肯:尼克醫生,你覺不覺得自己是一個專業的醫生?
尼克:這個問題我想,我沒有必要回答你,這是很顯然的事情。
林肯:急性精神分裂除了跟宗教有關,還跟哪些因素有關?
尼克:如果患者在患上精神分裂之前要面對生活的巨大壓力,承受著比一般人更多的痛苦,他們往往是選擇逃避這種現實,然後會在潛意識中產生妄想意識,從而導致會出現精神分裂。
林肯:也就是說,生活壓力大其實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尼克:是的。
林肯:我想請問你,精神科醫生一般在診斷一個精神病人之前,最基本的工作是要做什麼?
尼克:問病情,查家宅,問歷史,問清楚病人過去發生過什麼事情,遇到過什麼人,總之就是要對他們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交圈子進行一個徹徹底底的調查。
林肯:請問你對那一批急性精神分裂的病人是否做過最基本的調查工作?
尼克:由於事情太突然,醫院一下子轉介十幾個病人過來,我們精神科不夠人手……
林肯很粗暴地打斷他的陳述:你只需要回答我,有沒有做過最基本的調查工作?
尼克深呼吸著,但又很無奈地說:沒有!
林肯:沒有看症,沒有詢問過病人的最基本情況,甚至對病人的具體資訊也不清楚,對吧?
尼克:是的。
林肯:有沒有跟病人聊過天。
尼克:他們的情況很嚴重……
林肯:請你回答我,有還是沒有。有還是沒有!
尼克:沒有。
林肯:你沒有跟病人聊過天,也沒有接觸過,連最基本的資訊都不清不楚……你憑什麼可以判斷他們的急性精神病與他們所信仰的宗教有關!還是說,你認為科學與宗教不能共存,所以你就刻意在法官與陪審團面前詆譭宗教,以正你所謂的三觀!
尼克:我沒有!你別詆譭我!
林肯:你知不知道全球有多少人依賴成癮性藥物?
尼克:這個我沒有了解過。
林肯:我來告訴你好不好,是2億人。如果按照你的邏輯,2億人都是由於宗教的關係就跑去嗑藥,嗑著嗑著,就嗑出了精神分裂是不是?那些神父,傳教士都是興奮劑的代言人?!
辛波絲卡弗:反對!法官大人!問題與本案無關。
法官:反對有效。
林肯:很抱歉,法官閣下,我收回剛剛的話。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的病人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們的精神分裂是從入了教會開始的?
尼克(氣急敗壞):沒有!沒有!你滿意了吧!
林肯不以為然地說: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疑問。
法官低著頭記錄著剛才的摘要,隨口地說了句:控方可以繼續傳召下一位證人。
辛波絲卡弗恭恭敬敬地站了起來:法官大人,相信剛才尼克醫生的證供你也能接納。控方的幾位重要證人仍然處於準備康復的狀態,在此之前,他們是不適應出庭作證。為了更好地審理該案件,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審訊一個星期,希望法官閣下批准控方的請求。
林肯:反對!法官大人,押後審訊是對我當事人非常不公平。控方要舉證,控告我當事人,應該在開庭之前就已經準備好所有的人證物證,而不是到了現在才申請押後審訊。這種做事方法是十分不允許而且不提倡。希望法官大人,駁回控方的要求。
辛波絲卡弗:法官大人,正因為檢控是控方的責任,人證物證對案件的審訊是十分重要的,為了表示審訊的公平制度,我再一次要求法官大人批准控方的請求。
法官:本席考慮到這一次的檢控是非同小可,故此本席同意控方的要求,將案件審訊押後一個星期。
林肯:法官大人,既然控方要押後審訊,辯方也無話可說。但是辯方要求擔保我當事人!
辛波絲卡弗:反對!法官大人,由於被告是牽涉一宗教會詐騙的案件,他的出現必然會引起軒然大波,況且最近社會秩序受到擾亂,我認為被告是不適宜被保釋外出的。
法官:本席同意控方的觀點,被告的身份比較特殊,姑且不允許保釋外出。今天的審訊到此為止,下一個星期繼續審理,退庭!
書記員:COURT!
等到所有人都離席以後,林肯律師饒有興趣地朝辛波絲卡弗的方向走過去。
他帶有挑釁的語氣說著:挺厲害的嘛。懂得跟警方合作,先傳召精神科醫生說明情況,然後找藉口拖延審訊,還斷了我擔保當事人的後路。恭喜你,如果你生在戰爭的年代,你一定是一個人物,因為你夠狠毒!
她輕描淡寫地說:打官司純粹是個人技巧,沒有合作這種說法。我不認為我狠毒,畢竟我是站在法律程式的角度做事。還是你比較厲害,我好不容易傳個專家證人出來,差點被你打垮他的供詞。他可是一名很專業的專家證人,被你這麼攻擊他,他以後的專業名聲會因此受到影響。說到狠毒,我是真的不如你!
他整理了衣衫:你既然傳召他出來,當然會預料到他會被質疑。不過說到影響他人聲譽這種事情,我認為還是你比較在行,你過去是怎麼為當事人辯護的,我很清楚,你現在應該沒有資格指責他人的做事方式。
她很冷靜地回應著:是的,你說得很對,我很高興認識你。再見。
在她即將離開法庭之際,他喊了她一句:我提醒你一句,警察與律師是不同世界的。我建議你還是遠離他們吧,他們的建議從來不是最好的選擇。
她沒有回應,一聲不吭,非常瀟灑地離開了法庭。
林肯離開了法院,索馬利亞從後面跟了上來。
“很高興見到你,林肯先生。下午你預約了約翰先生。”
“取消。”
“明天早上你預約了伊麗莎白女士。”
“取消。”
“明天下午你還預約了羅斯福先生。”
“拜託了,全部給我取消。”
“這太不可思了先生!法庭已經將案件審訊押後,你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忙?”
“控方還有重要的證人,我不能掉以輕心。在這段期間內,其他客戶的會議你全部給我取消!還有一件事,別給我接新的案件,我還沒有心理準備應付新的官司!”
“好的,先生。還有其他的事情需要我為你效勞嗎?”
林肯剛剛回答了沒有,但很快他又想到了新的事情。
“索馬利亞女士,你做我的事務律師多久了?”
“快三個月了,先生。”
“我有個任務想派你去完成,不知道你行不行。”
“這完全不是問題,先生。”
“幫我調查這幾個人的身份背景,他們的具體資訊我稍後會給你一份副本。能不能做到?”
“先生,只要他們的身份資訊不是百分百保密,一般都能查到。”
“那就最好了,給你三天時間好吧,三天之後就將查到的資料轉交給我,一份給法庭,一份給我,另外我需要其他宗教的歷史與教義,這些資料就拜託你了。”
“願意為你效勞,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