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異服癖(1 / 1)
小聰明是事務律師,她接下來的官司以及其他型別的案件,無論案件的具體情況是如何,只要她接下來了,那麼這些官司以及案件就一定要有人去處理。
黑澤明很顯然就是這個倒黴蛋,他向來無法理解她接官司的時候的那種心態是怎麼樣的。
應該接的那些案件她一概不理;不應該接的案件,她一律全部受理。
對於她來說,這些事情簡直就是小菜一碟,因為她是負責事務以及行政管理的工作,真正處理案件的是黑澤明這樣的律師。
當他知道,又有新的案件要受理的時候,其實他是不願意接受的,畢竟上一宗案件的上訴工作仍然在進行中,能不能順利上訴仍然是一個問題,他不希望在其他事情還沒完成的時候又跑去處理其他無關痛癢的事情,這樣很容易顯得他餘力不足。
尤其是這些案件是由法律援助處轉介過來的,律師費用由政府支出,問題就在這裡,政府支付的律師費用向來是十分低廉,如果有其他的選擇,沒有律師願意為轉介過來的案件辯護。
然而,她已經接下了案件,換言之,這個所謂的當事人,他是一定要見的。
本來他白天有多餘的時間可以與當事人會晤,可是有其他的事情妨礙了他,破壞了他原本的安排。
他只好在晚上的八點鐘前往西伯監獄與他的當事人會晤。
他很早就坐在單獨的會議室(向來用來律師與囚犯見面的地方)等候著當事人的到來,在桌面上放著這位當事人的具體資料以及案件發生的經過。其實檔案所陳述的現象往往不如一個人的證供,因此他作為一名律師,必須要了解事情的經過。
門緩緩開啟了,旦丁·斯蒂芬慢慢地走了進來,門隨後又緩緩合上。
旦丁臉上化著女人的妝容保留到現在,還有他的燻眼妝,塗抹的口紅,虛假的胸部,還有身上那股難以忍受的香味,不斷地刺激著黑澤明的鼻子,他不禁捂著鼻子問著:旦丁·斯蒂芬先生?
旦丁很虛弱地回應著:是的,我很高興你堅持稱呼我為先生。
黑澤明點了點頭,表示同意:如果在黑夜當中,我肯定會當你是一個性感、火辣辣的女人!不過你現在這種情況,就沒有必要保留著女人的外形,你覺得呢?
旦丁很倔強地為自己辯護: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服從與生俱來的性別?上帝安排了男人的身份給我,我就一定要扮演男人的角色?對此我十分的不能理解。
黑澤明捂著嘴巴,眼睛瞥向了另外一邊說著:我也不能理解,可是你得照顧我的感受,你最起碼摘下你的假髮,我對女人的假髮有很抗拒的反應,到現在為止,我都不敢直視你的臉。
旦丁無可奈何地摘下了假髮,黑澤明這才恢復正常的視覺。
“很好,我們來談談你的案件吧,首先你要告訴我,你當時為什麼會被逮捕,別說謊,對著律師說謊對你完全沒有好處。”
旦丁深呼吸著,似乎在醞釀著情緒:
“那天晚上,我參加了一個同性戀派對,邀請了很多同性戀的朋友一起參加,我們玩得很開心,喝了很多酒。後來派對結束了,他們都走了,我意猶未盡,對著一堵牆壁跳舞,或許這種行為看著很奇怪吧……身後突然出現了兩個警察,他們懷疑我參與了非法的活動,然後就將我逮捕……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我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難道對著垃圾堆跳舞也是犯法的?”
黑澤明撐著額頭,手裡的筆一直在寫東西:你參加了同性戀派對,換言之你喜歡男人對吧?
旦丁不以為然地說:“那倒不是,不完全是,有時候喜歡男人,有時候喜歡女人吧……”
黑澤明再次問著:你當時手裡有沒有攻擊性武器?或者藏有違禁品?
旦丁很沮喪地說:沒有!真的什麼都沒有!他們就這樣抓我回來了!
黑澤明停頓了一會,隨後又繼續記錄著:警察不會無緣無故逮捕你的,他們逮捕你肯定是有原因的,你好好想想,還有哪些地方漏了。
旦丁很納悶地說著:或許是因為我身上的膚色吧……黑人在這個國家……不對,或許是某一個地區可能是不太受歡迎。他們逮捕我的時候也說了,黑人不允許在公開場合跳舞。
黑澤明一下子就睜大了眼睛:他們當時真的這麼說了?
旦丁點了點頭,然後辯駁著:其實我的皮膚不是黑色的,我只不過是特意跑去曬黑,我本來就是白色的皮膚,他們對黑人有歧視,我明白;可我真的不是黑人!
黑澤明忍不住笑了:看你的樣子,你告訴我你不是黑人,真的沒有人相信。好吧,根據警方的報告,他們聲稱在逮捕你之前,那個地區發生了好幾宗的搶劫與偷車的案件,但是沒有抓到人,隨後他們就在附近的酒吧遇到你,覺得你有可疑,於是將你逮捕。說到這裡,我很慶幸你不是在美利堅合眾國,不然你在黑夜中跳舞,說不定當時已經腦袋開花。
旦丁抽搐著:我沒有犯罪,他們是不可以向我開槍的!
黑澤明打量著他全身上下:參加同性戀派對也不用喝那麼多酒,你當晚的酒精測試記錄顯示為,你體內的酒精含量完全超標,你究竟喝了多少,為什麼要喝那麼多?
旦丁似乎不太願意回答這個問題,刻意保持著沉默。
黑澤明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心領神會地收拾著桌面上的東西:既然你不願意合作,那就沒有辦法了。你自己想辦法吧。
旦丁喊著:慢著!隨後支支吾吾地說著:那晚……我的確是參加了同性戀派對,我男朋友也是在那個時候跟我提分手,我覺得很難過,很難接受,我很不開心,我甚至想過要服食安眠藥自殺……可是我又沒有勇氣,所以只能藉著酒精來麻醉自己……我都不記得我自己喝了多少……
黑澤明這下子就感興趣了,分手的事情總能吸引他的注意,因為分手的理由總是千奇百怪,多半是女方特別愛惹麻煩,最後弄了個分手的下場。他以前也處理過好幾宗類似妻子愛惹麻煩,最後導致要離婚的案例。男男女女的離婚、分手案例他接觸多了,但是同性戀的分手他還真沒有遇見過。所以說,他對此還是很好奇:我能不能問問,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旦丁很傷心很沮喪地陳述著: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從來不知道,也沒有發現我是男人,直到我們在一起一個月以後,他向我提出性行為,就在同性戀派對上,我知道那一刻不可能再隱瞞他,於是我只好向他坦白,我是男人的事實。他一聽到這個訊息第一反應不是更加興奮,而是很生氣很鬱悶地向我提出分手,還勸我以後不要再找他……
黑澤明翻開另外一頁筆記本,自言自語地嚷著:那倒是,你不能怪他,你是同性戀,不代表其他人也是同性戀。你一開始的時候就不應該騙他,你是男人的事實。我覺得他的反應已經很紳士了,換了是其他人,被隱瞞了性別,估計會殺了你……
旦丁哭哭啼啼地說:“我也不想……我知道他不是同性戀,我也知道他不可能接受另外一半愛人是男性的事實。可是我很天真地想過,用愛與溫柔來感動他,希望他可以接受我是男人的事實。沒想到他還是不能接受,最後還拋棄了我……嗚嗚嗚……
黑澤明安慰他:別傷心,請你別傷心!你現在一身女人的裝扮就不要在我面前哭起來,我無法忍受這樣的場景在我面前出現!
旦丁彷徨無助地問著:我只想知道,現在該如何挽回這段感情……
黑澤明徹底傻眼了:你這時候還想著其他男人?你現在要被政府控告從事非法活動,隨時會坐牢的,你知道嗎?你還想著這些兒女私情?我為什麼要坐在這裡跟你耗時間?我想幫助你,你現在居然跟我說這個?這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我就問你一句,你要愛情還是要自由?
旦丁猶豫了很久,才說出兩個字:自由……
黑澤明心滿意足地說:很好,那麼我們的談話即將繼續,那些不愉快的經歷,我們暫且先丟一旁吧……那個……你過兩天說不定就要上法庭了,你到時候要穿正裝,打領帶,可不能穿女人衣服,化濃妝,抹口紅,穿高跟鞋,戴假髮。
旦丁很激動地說著:不行!我不能穿男人的衣服!我一想到自己像個男人的模樣,我就會很想死,很痛苦還很絕望!你們這是怎麼了?我故意曬黑自己的皮膚,你們就當我是黑人,不允許我在陰暗的角落裡跳舞;現在又不允許我穿女人衣服出現在法庭上,我只是根據自己的愛好選擇外形打扮而已,難道這也有錯?為什麼?就因為我是黑人?這是一種歧視?你們是歧視黑人還是歧視有女性服裝癖好的患者?
黑澤明愣了愣,在筆記本上記錄著一些細節上的問題:聽著,這不是一種歧視,沒有人會在乎你的私生活,可是你的膚色為你帶來了很多麻煩。最重要的是,法庭不會允許一個男女觀念混淆的被告出現……慢著,你從來沒有穿過男性的衣服?
旦丁很痛苦地搖著頭說:我從出生那天開始就已經覺得自己是一個女孩,無論我走到哪裡,只要我看著自己的模樣,看著自己穿著男人的衣服就會很絕望很痛苦,彷彿就像是穿上了一件非常不合身的衣服那樣。無論我怎麼努力都不能擺脫這種痛苦,這件不合身的衣服怎麼也脫不下來。我只能在打扮成女人的時候才能找到那麼一點點的安全感,彷彿找到了安穩的藏身之處那樣。我很享受這種感覺,甚至有一種上癮的氣息。到現在為止,我還是不能說服自己重新穿上男人的衣服,所以我不可能換掉身上的打扮。
黑澤明捂著額頭,語重心長地說著:額……你這是一種很嚴重的心理疾病,你喜歡穿女人衣服只能說明你有異服癖,你現在的情況是完全抗拒迴歸自己的性別。如果你不能克服心理恐懼,是不能上法庭的,那樣只會造成相反的後果,得不償失的。
旦丁很糾結很迷茫地問著:那我應該怎麼辦……我感覺很迷失……
黑澤明看了看時間,開始收拾著東西:你放心,我會安排心理醫生為你做心理診斷——直到你的心理問題完全得到解決方案為止。至於法庭方面我會申請延期,你的問題解決不了,很多事情是不能擺在法庭上解決。今天的時間差不多了,我該走了。
旦丁喊住了他:律師先生,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黑澤明站住了,饒有興趣地問著:說吧,什麼問題?
旦丁很憂慮地問著:雖然你是我的律師,但是,但是,你會歧視我嗎?關於我的膚色,關於我偏愛女裝的習慣……或許聽起來難以理解對吧……
黑澤明只能安撫著他:我不會歧視任何人,你儘管放心好了……
黑澤明坐計程車回到了律師樓,在此之前,他在LUNE酒吧喝了一點酒,咖啡他實在是喝不下,胃不舒服是一個原因,更重要的是,他需要酒精刺激大腦神經。因為他有一種預感,某個人即將要出現。
果不其然,他在辦公室的接待處發現了一個很眼熟的女士在等著他。
他記性並不是很差,他很輕易地喊出了她的名字:珍妮絲·利特曼女士。
她沒有想到他居然記得她的名字,他一直記得,大概是因為她的名字很特別吧。
他看了看周圍的環境,說了句:聽證會該不會在這裡舉行吧?
她沉默了一會,然後說著:不……聽證會的事情暫時放到一旁,我這次來主要是找你談話的。
他愣了愣,起初是不敢相信,然後刻意地站在門口的位置,手撐在門的扶邊:是嗎?整個聽證會唯獨你一個單獨跑來找我談話?
她簡單地回應著:是的,如果你實在是不方便……我們可以另外約時間。
他連忙地說著:不不不……我有時間,我有很多很多的時間呢。不過呢,我很累,你如果不介意,我覺得可以去我的公寓“深入瞭解”……
她沒有聽出他的弦外之音,沒問題,去吧,我開車來的。
他笑了笑:不用那麼麻煩,我的公寓就在辦公室的後面那堵牆。
他推開牆的門,進入了一個迷你版的公寓,裡面的環境很狹窄,但看起來很整齊,靠在牆壁的架子裡放滿了肉罐頭、燕麥粉、牛奶、黃油、乳酪、咖啡、火腿片之類的東西。
他略微靦腆地說著:我還沒吃晚飯,要不要一起?
她饒有興趣地觀察著公寓裡的擺設,再研究了架子上的食物,帶著嘗試的心態:這可是一個很好的主意。
他脫下外套,放下法律詞典,從架子上拿下燕麥片,開啟包裝,往杯子裡倒;燒了一壺水,衝了兩杯燕麥加牛奶;用微波爐加熱了火腿片,用其夾在漢堡的夾層裡,新增了微量的肉罐頭,抹了抹黃油,一頓晚餐就這樣完成了。
她咬了一口漢堡,對食物讚不絕口,同時不忘記抱怨他:你真的不擔心聽證會對你的不利宣言?這可是涉及到你身為律師的職業。
他用勺子在攪拌著燕麥,覺得牛奶還不夠,繼續往裡面新增:我不擔心,我一點也不擔心。如果這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可以因為律師毆打法官以撤職作為懲罰的手段,那麼這個國家的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精神就再也不值得我去維護公義,到了那個時候我會離開。
她嘴裡在嚼碎著食物,皺著眉頭問:為什麼你那麼恨那個法官呢?他宣判案件,其實也是按照法律條文去宣判,大致上沒有問題,我不明白你為什麼不願意承認錯誤,只要你願意在聽證會上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在他們面前懺悔,我可以向你保證,毆打司法人員一事可以就此作罷。
他搖了搖頭,在她面前開啟了肉罐頭,拿著勺子將裡面的肉沫一點一點地挖出來:我只能承認毆打司法人員是很粗暴的一種行為,但是我不會承認錯誤,因為我不覺得自己有錯,那宗案件的所有性質都擺在那裡,清清楚楚,可是他還是要那樣宣判;我提出過上訴,他置之不理,結果釀成了悲劇。害死那麼多人,但是他好像看上去一點責任也沒有,還持有一種理所當然的感覺。
她一字一句地說:“司法制度就是如此,賦予法官的權力確實是至高無上,況且他不是一手遮天,不是還有一個陪審團制度?他有權力,但是也有其他的力量制衡著,整件事情其實我都覺得很合理。
他遞給她罐頭,她不要,很厭惡地推開了眼前的食物。
他開始收拾著東西:你不明白的了,你不是律師,你根本沒有辦法明白我的感受……